《因明正理门论》讲记十二

刚晓法师

示现异品故由同法异立

同法相似余由异法分别

差别名分别应一成无异

显所立余因名可得相似

难义别疑因故说名犹豫

说异品义故非爱名义准

这三个颂子说了十四过类的七种:同法相似、异法相似、分别相似、无异相似、可得相似、犹豫相似、义准相似。解说在下边儿。

此中“示现异品故,由同法异立,同法相似”者,颠倒成立,故名异立,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同法即是相似,故名同法相似。一切摄立中相似过类故。言相似者是不男声,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

上边儿的颂子,虽然是规矩的颂子形式,其实咱们都知道,颂子的意思不是绝对按颂分,甚至有时候是半颂、半句。“示现异品故”,是对同法相似、异法相似两种似能破的概括,这一句贯通同法相似、异法相似两种过失。“‘由同法异立,同法相似’者,颠倒成立,故名异立”,在“同法异立,同法相似”这两句颂文中,“异立”就是颠倒成立,比如,同法相似就是把把异法喻当作同法喻来成立一个式子,以这个式子来破斥对方。咱们都知道,1+1绝对等于2,但反过来,你要是说2绝对可以分解成1+1就不行了,我分解成3-1、5-3等都是对的,根据实际需要,需要分解成啥我就分解成啥。现在同法相似就是把异法喻当作了同法喻,想这样来成立相反的宗,这就不对了。在后边儿陈那论师在《因明正理门论》原文中举有例子,到时候咱再说。“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前边儿说过,作具就是工具,如斧子;作者就是使用工具的人。就是说这要看你立论的人与所立的论式而具体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丘檗的《因明正理门论斠疏》里说,“此依彼为作具、作者而说”,郑伟宏先生给彼字儿后边加上了括号,里边儿是“现比”,在作者前边儿加上括号,写上“及忆此因宗不相离为”。这样呢,就是说,现比是作具,忆此因宗不相离之念是作者,就是说,异立是依照现量、比量因为作具以及忆念此因、宗不相离之念为作者而进行辩破。在吕澄的《集量论略释抄注》里,把“依作具、作者而说”改成了“依能作因说”,什么是能作因?佛教不是有六因吗?能作因就是六因之一。六因是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就是能使有为法生起,不障碍有为法的生起,并且能助有为法的生起。这能作因有亲有疏,亲是可以使有为法生起,疏是不障碍有为法的生起。

“同法即是相似,故名同法相似”,这是说异立同法就是相似过类,就叫它同法相似。同法异立就是相似,以异法喻依代替同法喻依就是相似。“一切摄立中相似过类故”,说一切过类都是按辩破者强加给立论者的过失而取名字的,比如说这个同法相似,本来人家立论者的论式是没有毛病的,你辩破者把人家立论者论式的异法喻换成同法喻来破,你辩破者说的同法喻实际上是强加给立论者的,这就是同法相似。或者说,一切过类都是从对正能立的破斥中产生的。

“言相似者是不男声,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这一句话很难说是什么意思,因为在我看来,这一句话有点儿跑题。本来你在说论证,怎么忽然来这么一句语法上的问题。我记得最开始时我还以为是玄奘法师在翻译时顺口讲时别人记的,在印的时候给混同于原文了,可是在义净法师的译本中间也有这一句,所以,就很难说是混同。而且下边儿还有一句“过类相应,故女声说”,是在说十四过类的第六过类--犹豫相似时说的。梵文文法中有三数八格三性,三数是:单数、双数、复数;八格是:体格、业格、具格、为格、从格、属格、依格、呼格;三性是:阳性、阴性、中性。三性一般说是阳性、阴性、中性,而现在日本人一般说是男性、女性、中性,男性就是阳性,女性就是阴性。“不男”,是中性,这是六离合的有财释,作形容词用。

问:能不能给说说六离合?

不必了吧~~蕅益大师有一本《六离合释》你下去看一看,另外我的主页上有一篇《掌中论大意》,在外边儿也发过,中间从翻译的角度对六离合释有一点儿补充,你们也可以看看,当然,我也是按别人的说的,因为我自己本来还是半瓶子醋。

问:不男是不是应该包括阴性和中性?

据吕澄《证文》说,这个词在《集量论》中是ma-nin,我问过韩老师,他给我说,若是ma-ninī的话,就是阴性,现在它是ma-nin,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阳性,一是中性,现在既然说是不男,则就只剩中性了。“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相似”是中性,与“能破”相应,因为“能破”是中性。能破梵文是写作dūsana,是中性。或者是随顺结颂的短韵。这是梵文文法上的事儿,不多说。

我是这么想的,比如说咱们现在人在写文章的时候或者说话的时候,中间用到了一个冷僻字儿,就解说一下,这个字儿是怎么个读法,是什么意思。我说话常有河南方言,方言的字儿就不通用,就得注释一下。这《因明正理门论》中也是这样,有好几处出来什么不男声、女声,前边儿还有一句“依第五显喻”,这都是一样的。

云何同法相似能破。

到底什么是同法相似能破呢?

于所作中说能作故,转生起故,作如是说。后随所应亦如是说。

同法相似作为一种过失,本来是要破对方的,却自己出了毛病,反而成了能破的对象。“于所作中说能作”就是,同法相似能生起能破,同法相似是所作,就是所诠,能破是能作,就是能诠。前边儿的“同法相似”是从能诠得所诠名,现在“同法相似能破”是前后展转相应而生起,就是是从所诠得能诠名,所以有了“同法相似能破”。“后随所应亦如是说”,后边儿的其他相似过类也都可以这么说。

今于此中由同法喻颠倒成立,是故说名同法相似。如有成立“声是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此以虚空为异法喻。有显虚空为同法喻,“无质等故”立“声为常”,如是即此所说因中瓶应为同法,而异品虚空说为同法,由是说为同法相似。

这是又说了一下同法相似的定义,就是“同法喻颠倒成立”--人家的异法喻你拿来说是同法喻--下边儿是举例说明。立论者佛教徒立了一个论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这个式子中没有毛病,宗、因、喻都对,是正能立。我声论师说了一个论式来给佛教抗衡,说“声常,无质碍故,同喻如虚空”。大家看声论师的式子,宗后陈是“常”,则异品就是所有具有无常性的事物,如瓶、高兴等,对于高兴来说,具备因支“无质碍”的属性,可见声论师的式子就是违背了因三相的第三相异品遍无性,声论师的式子就是不对的。声论师的所立就是似能立。声论师的错误在于把佛教徒的异法喻虚空代替了同法喻瓶而引起的,这就是同法相似。声论师的辩破就是同法相似能破。《庄严疏》中对这问题有相当详细的说明。里边儿还分析了佛教徒立“声无常”的正确论式后,声论师立“声常”式子“有二意:一、不立自宗;二、成立自宗。”不立自宗是声论师想显示佛教徒的论式有共不定的过失,说声到底是象瓶那样勤勇无间所发而无常,还是象虚空那样因为无质碍而常?《庄严疏》中说,不立自宗的例子只是似共不定,因为真共不定是不能换因的,必须以佛教徒原来立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来看同品、异品的有无,可声论师却把佛教徒的“勤勇无间所发因”换成了“无质碍”,以“无质碍”来看同品、异品的有无,这是似共不定。关于第二的成立自宗,是声论师想显示佛教徒的论式有相违决定过,不过也是相似相违决定。因为声论师的因支是“无质碍”,而虚空无质碍、乐也无质碍,这就是不定,因为虚空与乐都是异品,异品中一部分有一部分没有,就是不定。文轨法师啰哩叭索说了好半天,下边儿还有,我就不说了,你们下去自己翻翻。

同法相似说完了,咱们给同法相似下个定义:同法相似就是以异法代替同法来颠倒成立矛盾宗的辩破。

“余由异法”者,谓异法相似是前同法相似之余。

刚刚说的“示现异品故”,包括以异法喻代替同法喻和以同法喻代替异法喻,说完了以异法喻代替同法喻,“余”下来就是以同法喻代替异法喻,也就是说说完了同法相似,只剩下异法相似。

示现异品,由异法喻颠倒而立,二种喻中如前安立瓶为异法,是故说为异法相似。

这是解说第二过类--异法相似。说,这异法相似就是把立论者的同法喻作了自己的异法喻,颠倒成立相反的宗。注意,因支也换,这给同法相似一样。接着陈那论师举了例子,例子还是前边儿的例子。人家佛教徒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我声论师反过来立了这样一个式子,“声常,无质碍故,异喻如瓶”。陈那论师只说这是异法相似,并没有说明为什么异法相似是过失,文轨法师在《庄严疏》中作了说明:佛教徒以为,因为虚空常、非勤勇无间所发,声既然勤勇无间所发则一定常;瓶勤勇无间所发是无常的,声也是勤勇无间所发怎么能常呢?声论师说,虚空是常、非勤勇无间所发,声是勤勇无间所发所以无常;瓶是无常、有质碍,声既然无质碍所以应该是常;声给瓶一样是勤勇无间所发,所以应该给瓶一样是无常;声不同于瓶一样有质碍,所以,应该给瓶不一样,应该是常,就是说,你佛教徒的说法是扭劲儿的。佛教徒说,不对,“但是常者非勤发,故得勤发证无常,无常有碍、有无碍,何得无碍证其常?&rdquo

咱们看声论师的式子,“声常,无质碍故,异喻如瓶”,瓶虽然有质碍,也不是常的,是个合适的喻依,但整个式子是不对的,因为同喻体是“无质碍者皆常”,异喻体是“无常者皆有质碍”,可“高兴”无质碍但无常,所以,声论师的同、异喻都不成立。

啥是异法相似?就是以同法为异法来颠倒成立矛盾宗的辩破。

“分别差别名分别”者,前说示现等故,今说分别差别故,应知分别同法差别。谓如前说,瓶为同法。于彼同法有可烧等差别义故,是则瓶应无常;非声,声应是常,不可烧等有差别故。由此分别颠倒所立,是故说名分别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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