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老和尚首重因果的佛学深义

□高永顺

近代禅门大德虚云老和尚在《参禅法要》中讲办道的先决条件,第一条就是"深信因果"。他说:"无论什么人,尤其想用功办道的人,先要深信因果,若不信因果,妄作胡为,不要说办道不成功,三途少他不了。""故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结恶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乃必然的道理。"①

因果报应是佛教用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由因果关系支配,强调每个人的善恶行为必定会给自身的命运带来影响,产生相应的回报。由此引起人的前世、现世和来世的三世轮回。这实际上是一种强调由行为来改变自我命运和未来生命的理论。"这种新型的人生哲学,论及人的道德观、生命观、生死观、命运观和来世观,体现人对现世的关切和终极的关怀,并从理论上把因果律、自然律和道德律统一起来。"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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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净慧主编《虚云和尚全集》第二分册《开示》第53页,河北禅学研究所,2008年10月。

②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上卷)第7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一报应的根源

佛教的因果论,必然联系到业力论。业,是造作的意思,指众生的身心活动。业的活动和因果关系相结合,会形成产生不同结果的力量,即是"业力"。这是一种潜在的功能,是创造未来生命的动力。从形态上分,业有身业、口业和意业;从性质上分,有善业、恶业和无记业三类。由于一念无明,十二因缘的链条由此展开,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人便在生命的不断轮回中流转。这种理论否定了世间事物来自于一个根本因或最高实在的观念,否定了有常恒不变的"我"的观念,把人生现象看成是由精神和物质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状态或过程。人由于无明而去执着于本质上虚幻的事物,才产生了痛苦。只有破除无明,斩断这种因果链条,才能摆脱痛苦,获得解脱自在。无明和贪爱为人生苦难和受报应的根源,两者相比,无明更是首要的根源。要想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最关键的就是要消除无明、愚痴,依佛陀的教导修持,增加佛教智慧。佛教以愚痴与智慧的分别作为人生能否解脱苦难的分界。所谓愚痴(无明),是把虚幻的世界执着为实有,从而产生种种颠倒的虚妄分别。这种认识上的颠倒,使人产生强烈的贪恋和欲望,从而陷入种种痛苦之中。所谓智慧,是既能明察一切事物的是非、真假,又能正确取舍、断除烦恼、解除痛苦的能力。

这种建立在缘起观上的因果理论,有着甚深的法义。"因"一般指产生结果的直接?因或内在?因;"缘"指产生结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间接条件。在?始佛教时期,"因"与"缘"的区分并不明显,通常并用,指事物产生的各种条件或?因。"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阿含?》里重复了几百次的这首偈子,是缘起法则的最好表达。偈子中的"此"即是因,"彼"即是果,因缘合集,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从来没有独立存在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果律是普遍贯通的。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因果律在世界中普遍发生作用,无论是感性直觉还是理性分析,都能明了这一点。当然因果链条不是单线机械的呈现,其间复杂的因缘果报,唯有具足圆满智慧才能真正悉知悉见。

善因必生善果,恶因必生恶果,而善恶的内容大部分是讲道德修养问题,由此,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就与道德论挂起钩来。道德的高下成为决定人的地位、命运和未来的根本要素。

二报应的方式

佛教讲三世因果,强调因果报应体现在生命形态不断轮回转化的过程中。东晋慧远大师在《三报论》中阐述报应的三种方式:

?说业报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①

①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第87页。

这是根据受报时间的不同,将果报分为三种。人有三业,业有三报,生有三世。众生的现实生活,是以前的作业结果。众生现在的思想行为,又产生新的业力,推动新的生命流转。

慧远十分重视"感"在报应中的作用。人是通过心来受报的,心并无固定的职责,它对事物有所感受而有反应,即所谓"因情致报,乘感生应"。在现实中,往往有"积善集殃,积恶致庆"的事情发生,是因为所受者前世行为的报应现前,而今世行为应得的报应还没有显现出来。世俗典籍只讲今生,只以耳听目见作为认识的界限,是为断灭见,不明了今生和视听以外的事理。必须把人的生命现象放置于迁流不息的生命长河中去考察,这一期生命只是生命之流中极其短暂的一部分,人死之后,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因业力的不同转变成另一种存在形态。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也可以解释这种现象。如此认识,才能正确理解因果的道理。

三报应的主体

如前所述,是业力推动着因果报应,可是,是?在承受因果?也就是说,因果报应的主体是??

《泥洹?》说:"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强调个人的善恶决定自身的祸福报应,自作自受,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推卸责任或者代偿果报都是不成立的。人生今世,自己承受果报,那么,人死后又是什么在承受呢?中国佛教学者认为,人死后依然存在精神,即灵魂(用"相续"一词来表述更加形象准确)是报应的承受主体。东晋?超说:

识者,?历累劫,犹萌之于怀。虽昧其所由而滞于根。潜结始自毫厘,终成渊岳,是以学者务慎所习。①

"识"是累劫不灭、潜伏于心的灵魂,是承负因果报应的主体。具有天眼通,就可以看见人的前生、今生和后生是一体的,丝毫没有断灭,只是表现形态不同而已。如果用中道观来描述生命现象,就是:非断非常,非有非无。生命是生灭相续、生死相续、因果相续的不断延续过程。生命不会恒常不变,时时刻刻都处于变化之中。正因为这种生命变化之流的延续性,我们在某个极短的时间段里误认为生命是固定的实体。其实生命无时无刻不在遵?缘起性空的法则,所谓的"灵魂"也不例外。作为轮回主体的"灵魂"也是变动不居的,只不过连续的生命之流使我们相似地认为灵魂是固定不变的,如此它才足以担当轮回的主体。

四轮回与因果

佛教轮回说是在因果报应论的基础上形成的生命转化学说,是佛教因果报应论的重要内容和解脱论的必要前提。轮回?是古印度婆罗门教的主要教义之一,佛教吸收这一观念,并加以改造和发展,在没有解脱之前,众生各依自身作业的善恶而趣往不同的世界--六道∵:地狱、饿鬼、畜生(傍生)、阿修罗、人、天。人道苦乐参半或苦多乐少,是六道升沉的枢纽,修善得生天道,作恶则堕入畜生、饿鬼、地狱三恶道。然而人富有智慧,易于知苦修道,将来可以转凡成圣,脱出六道轮回,永离诸苦煎迫。

①∵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第89页。

佛典中所说的因果律,大略包含五条定律:一、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自作自受,不由于他。二、业因多类(有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种分类),三、果报五种(现法果或士用果、等流果、异熟果、增上果、与他增上果)。四、果依众缘,报通三世。五、业由心生,回转有道(依佛法可以改造业力)。

此因果定律考察,轮回便在在确实,丝毫不欺。《十来偈》说:"端正者忍辱中来,贫穷者悭吝中来,高位者礼拜中来,下贱者傲慢中来,喑哑者诽谤中来,盲聋者不信中来,长寿者慈悲中来,短命者杀生中来,诸根不具者破戒中来,六根具足者持戒中来。"

驱动众生在生死苦海中轮回不休的,唯是自己所造的有漏善、恶业力。《无量寿?》说:"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

而诸恶业中,尤以杀、盗、淫三种为罪魁祸首。《楞严?》卷四说:"?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当然,从第一义谛而言,业、因果既然是缘起法,凭借众缘而生,它就没有实性,当体即空。然而,还须从世俗谛上去理解因果不虚。偈云:"虽空亦不断,虽有而无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地藏十轮?》说:"拨无因果,断灭善根。"只有从"毕竟空"和"世俗有"的统一中去体悟因果轮回,从缘起性空的最高法则和轮回主体的"相似固定"中去理解,才能正确把握因果轮回的真正含义,也会由此理性地认识因果,深信因果。

佛教把因果报应视作支配人生命运的绝对不可抗拒的法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众生自身的生命形态便由于所造"业"的不同而呈现向上提升或向下堕落的相反相状。否认因果律,佛教最重要的支柱之一便会倒下,佛教的根基也就会随之訇然坍塌。虚云老和尚于民国三十六年在揭阳第一中学的讲话中,专门讲到因果。他说:"我们要知道这回战争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因各人共业所感而来的。""所要转移天心,消弭灾祸,应从转移人心做起,应从人类道德做起。人人能履行五戒十善,正心修身,仁爱信义,才可转移天心。""我们对于因果报应,要相信是事实而非虚假的。如果人人能够相信善因结善果、恶因结恶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那么悖理犯法的行为,当然是不敢再做了。"①

参考文献:

净慧主编《虚云和尚全集》第二分册《开示》第107页,河北禅学研究所,2008年10月。

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陈兵《生与死--佛教轮回说》,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4年11月。

姚卫群《佛学概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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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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