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处理团体纷诤的模式

/吴建贤

处理修行团体的纷诤,有一个有趣又有效的方法。当两个人彼此有纷诤时,怎么办呢?首先资深成员让这两个互相冲突的人面对面以打坐方式坐着,其他人则面带微笑,心平气和地围坐在旁。他们存心解决问题,没有一丝一毫坦护某一方的心,整个会场充满宁静祥和的气氛。

第二步是各自追忆。资深成员们让这两位纷诤的朋友好好回忆冲突发生当时的前前后后,讲出一切有关系的小细节,所有在场的人都很细心地聆听着。当事人把整个发生的过程一点一滴地回忆出时,其所追忆的内容总难免会漏掉一些对彼此行为、语言、思维的观察。资深成员此时可以提醒当事人说,观察不周延常是人们彼此起纷诤的助缘。当事人如有这一层体认,自己多少会承认自己的疏忽,也比较容易接受相异的观察和看法。

第三步是不固执。要解决问题就不能太坚持自己的所见所闻与判断毫无不周延之处。固执己见不能对解决问题有任何帮助。诚心诚意表示愿意重新了解事实和包容对方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态度,有这种态度,人与人之间才能从吸取纷诤的经验中互相成长,而不是记恨在心或从此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

第四步是用佛法的慈悲来安抚不满的情绪。先由当事人说出事件发生时自己疏忽的地方,然后彼此表示有悔意,接着由当事人叙说对对方的不满,然后由两个资深成员各代一方发言,帮助当事人了解彼此有没有误会和疏忽之处,使双方情绪降至最低,进而帮助他们接受团体中所提出的仲裁。

第五步是自愿忏悔。当事人自愿把自己的过失讲出来,而不必等待对方指出。讲出自己的过失并向对方道歉,会使双方感受好些,愤怒不满的情绪也会降低不少,接着由彼此叙说下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时,各自会怎么处理,双方进一步接受对方过失的意愿也慢慢衍生。

第六步由团体提出裁决方案,要求当事人接受。裁决的目的是为了防患未然,使纷诤不再持续发展,并约束当事人习气上的耽溺。最轻的裁决就是帮助当事人立戒,要求当事人在大众面前宣称愿意遵守所立的戒条,约束自我身心,若有违戒时愿意自陈过失,公开忏悔。较重的裁决则需由团体制定律条,三读通过,共同遵守。(1988.5.《新雨月刊》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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