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几种不良习气

/吴姿蓉

佛教倡导修行,目的在去除自身的贪嗔痴(三毒),其中包括革除自身种种惰性、任性,以及冲动等的不良习气。所谓习气是指习惯性的气质流露或态度表现。这些不良积习,不及早对治,年久月深,往往导致我们身心更加疲惫,人格发展也受到阻碍。

一个人倘有懒散的积习,对未来就往往没什么计划与目标。即使订立了目标,其拖拉与不节制的习惯,也会造成时间上的浪费;从而在实行的效果上也大打折扣。之后若因此而自责的话,就容易感到不安与后侮;反之,不反省的话,就容易把错误全部推给他人,或推说机缘不成熟,甚至以为是命中注定。反正错误都在他人身上,自己无须负任何责任。因为他不愿也不敢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自责太过或推诿责任,都不是修行人的做法。

习惯于推诿责任的人,当做错事时,他会毫不犹豫,或只经过一段非常匆促与肤浅的分析,便大而化之地把过失全部推给别人。另有些人习惯把自己所犯的错误缩小或粉饰,好给自己保全面子。事实上,推诿或逃避都不可能令人达到佛教所追求的心灵平静境界。因为只要事情的真相没有看明白,内心问题的症结没有去除,纵然短时间内可以抚平剧烈的情绪起伏,但终究一遇因缘条件成熟,或再遇到类似的情境,不愉快的感受和散乱的思绪就会再度勾起。所以冷静和正确的反省是必要的。人就是必须透过不断的自省来减少自己犯错,真正的信心要建立在不犯同样错误的毅力上。一个人对自己的信心,只能来自对责任的担当,而不可能来自对责任的推诿或追悔。

任性也是一种不良积习。表面上为所欲为,自由自在;实际上是不考虑自己和别人的真正需要。其实,任性与放纵、不节制、到处攀缘,没什么不同。所谓任性,就是完全不考虑自身、他人与时空环境,而在语言、行为上,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例如,语言上不节制的人,往往在一件事情还未弄清楚之前,尤其涉及别人批评自身的问题时,很容易就用一些尖锐的字眼去反驳、对抗。或者在与别人言谈时,有了见解上的冲突,就因为自身心理上感到不舒服与不满,两自我防卫地冲口而出一些无实用性(对解决事情无帮助),甚至故意中伤的话。例如我们常听人说,“你觉得不好,那你自己来做”,或者“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管不着”,这些话多半属于语言上不节制的表现。

还有一种就是表面上似乎煞有介事地在解决问题,而其言谈内容却对彼此身心成长毫无帮助,像是为辩论而辩论一样。另有些人由于面子、地位、长幼辈份的关系,犯错而不愿承担过失,并编织一些无稽的论调来为自己辩护。另如贪吃,放肆地吃一些对自己无益的刺激品。还有一种专门喜爱表现自己“不是好惹”的脾气,夸张地展现自己特殊的性格,标榜自己的牛脾气等。事实上那是种鲁莽、无知;因为脾气暴躁的人得不到别人逆耳的忠言,若再加上自己对所犯的过失不够敏锐觉察,久而久之,很可能会越来越自我中心。种种不节制、放纵任性的结果,都很容易糟蹋生理健康,干扰心理成长,使理智思考变得混沌,意志更加薄弱。

急躁、冲动也是一般人很容易犯的通病。所谓急躁就是在做决定之前,思惟的时间很短暂,甚至完全没有经过思考就草率地下判断。这种自以为对事情相当熟悉,观察相当深刻入微,分析思考相当敏锐冷静,是风险相当高的假设。

例如,有些人在听别人叙述自身曾受别人欺负的经验时,冲动的人,往往在不是很了解事情真象之前,就起了情绪上忿恨的嗔心,甚至表现出要为对方出气的意气用事,结果使问题更加恶化。太快假设自己很了解实际的状况,而毛毛躁躁急急忙忙地想为对方解决问题,忽视消息来源的准确性,与解决问题成功的机率,并非实际与有益的作法。因为,叙述者本身有可能扭曲事实。而且就听者解决问题的态度上来说,在那种匆忙急躁的情绪影响下,其所收集的资料是有限的。在这样一种不是很清楚、明白、理智的情况下所做的决定,其正确、成功的机会往往是偏低的!

喜欢插嘴,也是一种冲动、毛躁的表现。所谓插嘴就是假设自己了解状况,但却又不是真的很清楚,又急于表现的结果。就像有些人总喜欢在别人的谈话当中,自以为了解状况,却又插上一些不契机的话题;或者自以为了解某人,抢着为某人代答。

在了解种种不良积习带给我们生活上的困扰之后,就要有适当改进的心理准备和意志力。单靠概念上的理解不会有甚么作用。所以,在理智上了解要去除恶习并知道正确改进方法的同时,在态度、意志上也必须付出同等的力量来实行。在刚开始要改变习气的时候,一般都会有感到某种程度的不自在和勉强,这种暂时的勉强是必要的过程。就像我们生病的时候,吃药、打针也不是好受的滋味,但那是对我们有益的。因此在摒除恶习的过程当中,只要经过适当的努力和一段时期的适应,就不再会感到“不习惯”,反而还会由于良好生活态度的建立,使生活更加充实,事后也会为自己意志力经得起磨练而感到喜悦。(1987.10.《新雨月刊》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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