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净月又说:色根为所依义不决定,不说为所依,那就不谈,但识种是决定的,为什么这里亦不说为所依?

论主回答说:(要知)识种(虽然是决定的,但它)不能(够)现取(缘)自(己所缘的)境。(前面曾说“令心心所取自所缘是所依义”。种识不是心心所法,不能现缘自境,于四义中缺少一义,但)可有依义,(然)而无(有)所依(义,所以此识种不是所依所摄,这里当然亦不会说它)。

有人又问:八识心王的所依或多或少,前面已详细的分别,那心所的所依又是怎样?

论主回答说:(讲到)心所(的)所依,(当然是)随(着心)识(的所依),应(当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过另外)复(又)各加(上)自(己)相应之(的)心(王为所依)。-----如五识所相应的心所,除了如五识定有四种所依,复再加上自己相应的五识心为相应依,是则五识怕相应的心所,就有五种所依。如第六识所相应的心所,除了如第六识定有二种所依,复再加上自己相应的第六识心为相应依,是则第六识所相应的心所,就有三种所依。如七、八二识,各但俱有一种所依,与其相应的心所,除了如七、八二识各有一种所依,复再加上自己相应的心五为相应依,是则七、八二识所相应的心所,就有二种所依。

此是护法论师总结正义说:

(假)若(像护法论师)作(如)是说,(不但没有任何过失,而且很巧)妙(的)符(合正)理(及圣)教,(为任何人所推翻不了的)!

癸三、释开导依子一、举执辨破

前五识------前念第六意识-------他类识(独头意识)

第六识第六识------自类识(五俱意识)

难陀等说前五识-------他类识

第七识

第八识以前念自类识(自相续故,不假他

前念五识--------自类识

前五识-----前念六识

第六意识-------他类识(五俱意识)

前念第六识-------自类识

第六识

安慧等说前念第七、八识-------他类识(五无心位时)

前念第七识-------自类识(有漏位时)

第七识

前念第六识-------他类识(转无漏位时)

前念第八识---------自类识(未成佛前)

第八识

第六、七识---------他类识(转无漏-------大圆镜智)

前两家共同点在于异类识可作开导依

前五识

第六识

护法说各各自类为开导依

第七识

第八识

自-------指某识的自身,如眼识就以眼识为自

他-------是指眼识以外的耳识等

(诸心心所的三种所依,前面已经讲了前二依,现在继续来讲最)后(的)开导依,(此开导依,又名等无间缘依)。

关于这开导依,论中列有难陀、安慧、护法三大论师的不同解说:

此明前五识的开导依

有义(是指难陀论师)(难陀论师认为,前)五识(的生起,在时间上只是一刹那有了别的作用,不论是)自(类还是)他(类),前后(念都是有所间断的,而是)不相续(的)故。(如是五识因为是有间断的,不能为五识的前后开导依,所以五识)必(须靠)第六识(之)所引生故,(由此可知,前五识)唯(独是以)第六识为开导依。(至于第七识和第八识,虽说是相续无间的,但望于前五识不能发生引生的力量,所以不为前五识的开导依)。

自-------指某识的自身,如眼识就以眼识为自

他-------是指眼识以外的耳识等

此明第六识为开导依

(至于)第六意识(的开导依,一因它)自(身能够前后)相续故,(二因它不但能引生五识,而且)亦由五识(之)所引生故,(所以后念意识),以前六(意)识为开导依。

有人问;怎么知道意识亦由五识引生?

答:大论第三卷说:“五识无间必意识生”,证知五识亦为意识的开导依。

有人又问;五俱意识足为本身作开导依,还假五识开导做什么》

答:当知五俱意识为开导依,前五识自亦同时为其开导。

此明七、八二识的开导依

(至于)第七(识及第)八识(的开导依,由于此二识的本身,都是)自(己)相续(无有间断的)故,(用)不(着)假(借)他识(的力量)所引生故,(所以第七识和第八识的开导依,不是别的什么法),但(是)以自类(前念)为(后念的)开导依。

在此有个问题需要说明的:如平等性智在最初刚刚生起时,是由世第一法后心第六意识之所引起的,为什么不说第六意识为第七识所依?

当知第七识,无始以来就是自类相续而生的,在见道以前一直是这样的恒不间间。但是到了第六识入生法空无漏观时,以此无漏观的力量,令其前念有漏第七识灭,于是后念无漏第七识,就与平等性智同时生起。所以前念的有漏第七识,但用前自类有漏第七识之所引生。至于后念无漏第七识及平等性智的现前,但以第六识为增上缘,并不是由现在的第六识引之令生。平等性智但亲依第七识,决不以第六识为亲依,因为第六识望于平等性智是很疏远的。

有义(是指安慧论师)(安慧论师认为),前(难陀论师所)说,(尚)未(没)有究(竟尽)理。(安慧论师说),且(就以)前五识(来说,这可分为未自在位与已自在位。假若是在凡夫还)未(能做到六根互用的)自在位,遇(到的境界,又并)非(最极殊)胜境,可(以)如(你们)所说。(五识的活动唯一刹那,不能做到自他前后的一类相续,不能够为开导依,那当是没有问题的。假)若(是在六根互用的)自在位,(犹)如诸佛(以及诸大菩萨)等,(对)于(一切)境(界,能够做到)自(由自)在(的,就是)诸根(亦能)互用,(又能够)任运(自然而然的)决定(缘自己所缘的境,根本)不(需要)假(藉什么意识去)寻求,(如是)彼(佛及诸大菩萨的)五识身,宁(怎么)不相续?(所以五识全不相续,这是不应道理的)。

安慧论师再说;假定五识是率尔遇境的,而所遇的境又不是殊胜的,说它不相续,自然不成问题,至于后念的等流五识是不同的。

原来心识缘境时有五种心,就是率尔心、寻求心、决定心、染净心、等流心。于此五心之中,率尔、等流二心,通前六识,寻求、决定、染净三心,唯意识有。

现在说等流五识,是举五种心中的等流心,因为它们是同类的。

(又)等流(的)五识,(在未自在位,假设遇到胜境),既(然)为(第三)决定(心,第四)染净(心,以及第六意识)作意势力(之所)引生,(当它生起以后,必定)专注(在)所缘(的某个境界上),未能舍(离过一)顷(刻间),如何(怎么)不许(承认五识有)多念相续?------如观佛菩萨像,感于它的相好庄严,全心全意的专注在上面,不特意识没有顷刻的舍离,就是眼识亦没有顷刻的舍离,是以知道意识与前五识都是多念相续的,为什么你难陀说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

(不但在理论上是这样讲,在圣教上亦可找到证明)。故(所以)瑜伽(论第一卷中)说:(第三)决定(无记)心后,方有(第四)染净(心生),此(第四染净心)后,乃有(第五)等流眼识(的生起,此等流眼识的生起,才有眼识见的)善(或者)不善(的)转(起,(然)而(这时候)彼(等流眼识并)不(需要)由自(己)分别(的)力(量。为什么?因为它是仗着意识决定、染净所引生的),乃至此意(识,但缘色尘),不趣(其)余(的声、香、味等)境(时,(随便)经(过)尔所时(候,此)眼意二识,或(者是)善或(者是)染,(总是)相续而转,如眼识生(起,是这样的),乃至身识(的生起),应(当)知(道)亦(是这样的)尔。

经尔所时---------经过的那段时间

彼(瑜伽论所说的)意(思是决)定显(示缘境所经过的那段时间)----经尔所时,(此)眼、意二识,(是)俱(时)相续(而)转(的,假若有眼识没有意识,或者有意识时没有眼识,怎么可以说眼、意二识,是俱时相续而转呢?证知五识身不是唯一刹那灭,而应说五识是相互续生的。瑜伽论中)既(然说有)眼识(的)时(候,并)非(是)无(有)意识,(可见意识与眼识是同时的),故(知并)非(眼、意)二识(前后)互相(持)续(产)生。----------假定有眼识时没有意识,或者有意识时没有眼识,可说前五识由第六意识开导,第六意识由前五识开导,由于更递生故,可说是互相续。事实既然不是这样,证知不是二识互相续生名为相续。

安慧论师又说:(五识有的间断,当然也是事实,但这是约缘平庸无奇的境说,因为像这们的境,一缘就成过去,当然不会相续;假)若(是遇到强有力的)增盛境,相续现(在)前(时,有股特殊的力量),逼夺(你的)身心,(使你缘此境界),不能(顷刻)暂舍,(如是像这)时(候的)五识身,(在)理必(然是)相续(无间的。例)如(在)热地狱(里,受热火燃烧的痛苦,受苦都来不及,那里还会间断?又如在)戏忘天等(中,享受极大的嬉戏之乐,到达乐以忘返的程度,那里会有间断)?

如是像上所说,不论善人缘于佛像的乐境,不论恶人缘于三途的苦境,因为其境都是最极强胜的,所以五识缘时,得以相续不断。

(以是之)故,瑜伽(论五十二卷)言:(复次:云何等无间缘?谓此诸心心所无间彼诸心心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假)若此(前念)六识为彼(后念)六识等无间缘,即(如是就是假)施设此(前念识)名为意根。

安慧论师引用瑜伽论的这段文,用意在于证明六识可以更互为等无间缘,

以难难陀唯计五识为第六识的开导依,

安慧论师认为第六识以前念的自识的开导依,不用前五识为开导依。

(假)若(有妄执说):五识前后(念决)定唯有(一)意识(为开导依,那)彼(瑜伽)论(中就)应(当)言,(假)若此(前念第六)一识为彼(后念)六识(作)等无间缘。或(者有这样的妄执说:五俱意识为彼后念第六识一识作等无间缘,假定是是这样的话,那)彼(瑜伽论)应(当)言,(假)若此(前念)六识为彼(后念第六)一识(作)等无间缘。(瑜伽论中)既(然)不(没有)(作)如是(说),故知五识(各自)有相续义。(并不定要意识与前五识作开导依。安慧论师再说:五俱意识亦是自类相续的,并不是说要由五识怕引一为开导依。为什么?因为)五识(生)起(的)时(候),必(然)有(一分)意识(与之同时俱起,如是此同时俱起的前念五俱意识),能(够)引后念意识令(之相续生)起,何(必还要)假(藉)五识(来作为它的)为开导依?(本身既然可以生起,不必要去假藉他法)。

前六不互相为开导依的说法,已如上破,现立第六意识应以七、八二识为开导依

(如在五)无心(位中,像)睡眠、闷绝等位,(第六)意识(虽然)断已,(以)后复(再)(生)起时,(必然仗托第八)藏识(及第七)末那。(为什么?因为藏识与末那是恒时相续不断的,七、八二识)既(然是)恒(常)相续(不断,所以到了后来出无心时,第六意识再度发生活动作用,此相续不断的七、八二识),亦应(当)与彼(第六意识)为开导依。

安慧论师又难前师说:(假)若(你们难陀论师说),彼(无心位后出无心时,意识再度发生活动,不是假藉什么七、八二识为它的开导依,而是运)用(自己)前(念)自类(为自己后念做)开导(依就可以生起的,还要七、八二做什么?安慧论师难道:你们这样说,仍然是不对的,意识既然以间断的自类为后念生起的开导依,前)五识(亦应当以前念的)自类(为后念生起的开导依,无须假藉什么第六意识,因为其间也是无一自心之所间隔的,你们)何(为什么)不许(承认)然?此(五识)既(然)不(以自类为开导依)然,彼(无心位中的意识),云何(为什么是以自类为开导依)尔?-----老实说,要许可两皆许可,要不许可两皆不许,绝对不可一许一不许。

此明第七识的所依:

(第七)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最)初(转依生)起(的时候),必(定是)由第六意识(所引生,如先于世第一法作有漏生法二空观,引导后念无漏智令得现前,是则第七识)亦应(当)用彼(第六识)为开导依。

此明第八识的所依:

(第八识最初转成大)圆镜智俱(相应)(的)第八(无垢)净识(时,由于在此以前,已经得到妙观察智及平等性智,所以到第八识转依时,最)初必(须用第)六(妙观察智和第)七(平等性智,以此二智为)方便,引生(第八大圆镜智,可见这时的第八识,是以六、七二识为开导依)。又(不但转依的第八识是如此,就是还没有转依的第八)异熟心,(如在凡夫位,必然是)依染污意(而得生起的),或(者在十地位,必然是)依(第六识)悲愿相应(的)善心(而得生起的)。既尔---(既然是这样,如上种种分析看来,第八识,不管是转依位还是未转依位),必(然)应(当)许(承认)第八识,亦(是)以(六、七(二识)为开导依。由(于如)此,彼(难陀论师所)言,都(是还)未究(竟尽)理。(就是完全不符合道理的,不值得我们信受)。

难陀论师所说,既然都不符合道理

安慧论师本义,又是怎样的呢?

安慧论师说:(我们以为)应(该这样)说:(眼等)五识,(在)前六识(的范围)内,随(便)用(任)何(一)识为开导依。(为什么?因为前五识不必限一刹那而自相续的,所以得以自识为依。又为它之五识所引生的,所以亦得以其它的五识为依。至于)第六意识,(一方面)用(自己)前(念)自类(为开导依),或(者在五无心位时,以)第七(识和第)八(识)为开导依。

有人问:第六识为什么不以前五识为依?

答:因为五识起时必有第六识,即以自识为依,无须假藉前五识。

(至于)第七末那(识,亦是)用(自己)前(念)自类(为开导依,不过在见道位时,初起无漏第七识,须要第六识的引力),或(者也可以以)第六(意)识为开导依。

(至于第八)阿陀那识,(不但)用(自己)前(念)自类(为开导依,到了佛果位上,初起第八无漏识时,亦必假藉六、七二识相应智的力量之所引发,所以亦以)(及)第六、七(二识)为开导依。

(如是而说,才)皆不违(于)理,由前(所)说(内容可以证知)故。----如说五识有六识依、第六识有三依、第七识有二依、第八识有三依。

子二总破前非

有义(是指护法论师)(护法论师认为,不但难陀论师所说是不对的,就是)此(安慧论师所)说,亦(是)不应(当符合道)理(的)。

护法论师说:(要知所谓)开导依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所)谓(要)有缘法(义):就是对境有缘虑作用的心法,假使没有能缘的力用,不能引生心心所,那就不得叫做开导依。如不能缘虑的色法,依它假立的不相应得法,诸法实性的无为法,是就没有做开导的资格。-------简别色、不相应、无为法。

二、为主(义):就是有自在力,若无有自在力用,仍是不得为开导依。如心所法没有为主的胜用,尽管是有所缘的,但不得为开导依。------简别一切心所法。

三、能作等无间缘:就是指自类识,非异类识。是说虽有如上为主及是能缘的法,但若没有等无间缘,仍是不得称为开导依。-----简别异类他识为此识依。

等无间缘--------是说前后齐等,中间没有余心间隔,能引生自类后时心心所。

(要具备)此(三义,才能对)于后(念)生(起的)心心所法,开(起前缘),避(彼异类),引导(后念,方)名(为)开导依。(如无间缘的前念心王,对后念的心心所法,有股力量为之开避道路,使令后念心心所法的得以生起,所以得名为开导依)。(可知)此(开导依的资格),但(只)属(于心王所有,并)非心所等(有之)。

等------是等于色法、不相应行等,皆不得称为开导依。

(假)若(说)此(识)与彼(识)无(有前后刹那)俱起(之)义,(那还)说此(识对)于彼(识)有开导(之)力(怎么可以?(假若一个有情,在)一身(所有的)八识,既(然)容(许它们可以同时)俱起,(则此识望于彼识并没有开导之力),如何(怎么可以说)异类为开导依?---------为什么这个识要那个识来做开导依?

有人这样问道:比方意识现在生起时,不障眼识生起的生路,为什么不用现在生起的意为开导依,而一定要意识灭方为开导?

现在回答他说:现在生起的识不障其他识的生起之路,其识既然不可为开导依,足以证知八识不得互等无间缘,同时亦显示出这与自己的前念心不同。如自类的前念心一直在活动而不灭,那自类的后念心就不得生起,因为后念心的生起之路为前念存在的心之所阻碍,一定要等到自类前念心灭,不再为后念自类心的障碍,后念自类心才得从容的生起,所以说前念自类心为后念自类作开导依。

(假)若(你们硬要)许(认为)(异类识可以相互)为(开导)依,(那诸识就)应(当)不(得同时)俱起。(假若诸识真的不得同时俱起,那)便同异部(小乘学派中说一切有部所说,六识)心(是)不(可以)并(同时)生(起的,而是前后异时起的,正因为不能同时生起,所以六识得互为开导依,大乘并非如此说)。

又(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在)一身中,诸识(同时)俱起,(其)多少(是)不(决)定(的,(或二识同时俱起、或三识同时俱起、或五识同时俱起、或八识同时俱起,既然前后不是一法,怎么可以说为相等?如是多少不等的心识),假)若容(许它们可以)互(相)作等无间缘,(那)色等(诸法亦)应(当可以互相作等无间缘)尔。(假若你们不承认色等诸法可以互相作等无间缘,那就不可说心识异类互作等无间缘。假若你们承认,那)便违(背于)圣(教所)说,等无间缘唯(独)心心所(法有,诸色等法是没有的)。

当知等无间缘的等字,在此再从体用两方面来说明:

所谓体等-------是说心心所法和唯有一,如心是一个,受也是一个,是为体等。

所谓用等-------虽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主要的是说前念心有引生后念心的功用,此用前后相等,是为用等。

如是前念心心所生起后念心心所,无有余心于中间隔,所以名为无间。假定认为一心可作多心的等无间缘,那就不得说是相等,因为一心与多心是不能说等的。

有人说:我们认为色法有等无间缘,是依世亲《摄论释》所说,并不是我们自己的意思,怎么可说色法没有等无间缘?

论主破说:你们看错了摄论的意义,以为色法有等无间缘,实际上色法绝对没有等无间缘的。

然(而)摄大乘(论所以)说,色(法)亦容(许)有等无间缘(的这话)者,(当知这)是纵夺(的)言(辞)。

纵--------是容或许可的意思。

夺--------是绝对不可的意思。

如经部学者说:所谓色心无间生,是说色心前后次第相续而生,即从前刹那色后刹那色无间而生,从前刹那心后刹那心及相应法无间而生,如是就可成立因果,还要阿赖耶识做诸法因干什么?为了遮破经部的这个妄执,认为这个说法是不成的!

(所)谓假(使)纵(然承认你们)小乘(所说)色心前后有等无间缘,(但仍然要)夺(取你们所说色心互为)因缘故。(为什么?假若你们承认色心可以互为因缘,是则已许外色是实有,可为识因,便违背唯识的宗旨,识外无境。要知,摄论说,色法有等无间缘,是方便而说,你们怎么可以把方便当作真实的呢)?

问:若等无间缘,唯心心所有之,则摄论,何故说色容有等无间缘?

答:摄论为破小乘妄执色心前后相续为因缘性,故纵许云,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无有因缘义。

不尔------假定不是这样的话?

(那等无间缘的)等言,(就)应(当)成(为)无用(的废词!要知所谓等,是说前后各有一法自类相似,方得说名为等,现在色心前后既不是相似的自类,怎么可以说等?说等岂不是成为多余的)?

(假)若(前师又作是)谓(说):等(字这个)言(词,并)非(如你们所说是)遮(识起的)多少,但(只)(是)表(示彼此的)同类,(假若真如你们所说,那)便违(背)汝(你们自己)执(着的)异类识(可以)作等无间缘。(为什么?因为八识相望,各各是异类的,怎么可以为缘)?

此申明正义

(如上种种破斥),是故(应当知道):八识各(各)唯(以)自类(的前念)为(引生后念的)开导依,(像这样的说法,才是)深契(于)教理(的。(就是与诸经论及正理不相违背)为什么?因为)自类(的前后念),必(定)无(有同时)俱起(的意)义故,(所以自类前念识能为后念生起的识作开导依)。

有人问:心王既是自类前念引生后念,心所的开导依又是怎样?

答:(至于)心所(的)此(开导)依,(由于心所是属于心王的),应(当)随(顺于它们的本)识说。(如心王是自类前念引后念为等无间缘的开导依,当知心所也是自类前念引生后念为等无间缘的开导依)。

外人又问道:在八识中,此识与彼识是异类同时俱起的,你们不承认此识为彼识的开导依,可是心王望于心所,亦是异类同时俱起的,你们又为什么说心一致有作心所的开导依?同样是异类俱起,为什么一许可一不许可?

论主回答说:(这不能相提并论),虽(然)心(王与)心所(两者,是)异类并生(的,然)而(它们)互(相)相应(的时候,从来是不相互违背的,彼此)和合(得王所不分,看来好像)似(乎就是)一(个的样子的。正因为王心和合似一,所以王所也就决)定俱生(俱)灭,(所作取境的)事业,(亦)必(定是相)同(的,如皮眼识以取色境为事业,与之相应的心所,亦必以取色境为事业,所以当)一(个心王作)开导(的)时(候,其)余(与它相应的心所),亦(来协助它作)开导。故(所以)(说心与心所、心所与心,皆可以)展转(的)作等无间缘。

一、彼此相应

二、和合似一

三、俱生俱灭

四、事业必同

五、为开导同

正为王心具有这样的五义,所以心王得为心所作等无间缘,心所得为心王作等无间缘。

(可是)诸识不然,(为什么?因为诸识它们各互相望,既不具此五义,当然)不应(为例。王心异类可以互作等无间缘,同时俱起的八识,彼此的异类相望,不得互为作等无间缘)。

外人又问;心所既可为等无间缘,在理亦应可以为开导依,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论主回答说:诸心心所,说它为等无间缘,固然是没有问题,说它为开导依,是绝对不可以的!

为什么?

因为缘与依的定义是不同的

缘-------是由的意思

依-------是主的意思

要知,心所在引生后念上,缘的功用是有的,主的意义是则没有。

论主回答说:然(而)诸心所,(说它为等无间缘,固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并)非(是)开导依。(为什么?因为诸心所对)于(后念)所引生(方面),无(有)主(的意)义故,(既然没不能为主,怎么可以为依)?

外人又问:八识心王既然各各自类引生,心所亦应当可以各各自类引生,为什么前念心所不为后念心所为依,而定要识相应的心所才得与后念自类相应心所为依?

论主回答说:(这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假)若(真如你们所说),心(王与)心所(所有的)等无间缘,各(各)唯(能引生)自类,(就是心王唯能引生心王,心所唯能引生心所,那)第七(识在见道位最初转依的时候,第)八识(在金刚无间道、解脱道最)初转依(的)时(候,立刻就有)相应(的)信等(十一善心所与之相应。可是我们知道,七、八二识在有漏的因位中是没有信等的,到了无漏位上才有信等善心所与二智相应,无漏信等善心所,在转依位起时,岂不是没有自类为开导依?如此一来,在四缘中,不是)此(等无间)缘便(已)阙(少了吗?若真果缺少了这个等无间缘,是)则(就)违(背了)圣(教所)说诸心心所(法)皆(由)四缘(所)生。------违背圣教当然是不可的,为了成就此有等无间缘,所以心望心所得作此缘。

异类为依者又问:五无心位的有情,后来出无心时,那再生起的第六意识,是由先有的七、八二识为依而生的,这明明的是异类生,为什么说是自类生?

论主回答说:(你们又搞错了!要知)无心睡眠、闷绝、(无想定、无想天、灭尽定)等(五)位,(第六)意识虽(然说已经间)断,(然)而(到了)后(来出无心位第六意识再生)起时,彼(第六意识的)开导依,(并不是七、八二识),即(就)(是它先))前(入无心位时的)自类(意识。不但意识是这样的,就是有)间断(的前)五识,应(当)知(道)亦(是这样的)然。

有人问:既云间断,何名无间?

答:(只要)无(有)自类心,(对)于(其)中(作)为(间)隔,(就)名(为)无间故。

有人问:前念灭时,后念尚无,何所开导,今识生时,前念非有,何能开导?

答:彼(无心位的有情第六意识在)先(前)(念)灭时,已(经让出位置,对)于今(后念)识为开导故,(使今识要在什么时候生起就在什么时候生起,试问)何烦(哪里还用得着)异类(的七、八二识)为开导依?

异类论者又问道:你们认为唯有自类为开导依,可诸经论中不一定完全是像你们这样说的?如解深密经说五识是由意识之所引生的;瑜伽论说意识是由五识之所引生的,佛地经、摄论、庄严论等,亦说到平等性智相应净识是由世第一法位第六意识之所引生的,大圆镜智相应净识是由妙观察智、平等性智相应的六、七二识之所引生的;还有说异熟识是依染污意或依悲愿相应善心之所引生的。如是经论皆说诸识互相引生,岂不是证明我们所说异类相依是对的,反显你们所说自类相依是不对吗?

论主解答说:(不错,诸经论中的确是有这样讲的),然(而你们应当知道:在)圣教中,(或)说前六识互相引起。或(说)第七(依于第)六,(第)八(依于第)七(而)生(的话),皆(是约)依殊胜(的)增上缘说,(并)非(是约)等无间(缘说),故(所以我所说的自类相依,是)不相违(背彼经论圣教所说的)。

(还有)瑜伽论(第五卷中)说:(假)若此识无(有余识的)间(隔,后念)诸识(就)决定(的)生(起,所以)说此(前诸识)为彼(后诸识自类的)等无间缘。

当知论中所说的彼此,是约自类前后而分的,前念叫做此,后念叫做彼,你们不能把它看成是异类的彼此。

又(瑜伽论五十二卷说):此(前念)六识为彼(后念)六识等无间缘,即(如是)(就是)施设此(六识)名(为)意根者。(当知此中所说的彼此,同样是约自类前后而分的,同样不可看成异类的彼此)。

(要知摄论在)言(说方面,虽)总(遍于六识,而其)意(趣则在)别(说六识自类各各相望,可见这样讲法,与瑜伽论所说,是)亦不相违(背的)。

(由此)故(知,八识皆以)自类(为)依,(像这样所说,是)深契(合圣)教(及正)理(的)。

辛三、正释颂意

正解释颂意

(上来广泛的解释了诸识的三种依,可以说是属于一种傍论,所以说)傍论(三种依)已(经极为明)了,(现在)应(该再来)辩(别)正论。-----就是回过头来仍然讲第七识的论题。

此(第二思量)能变识,虽(说)具(有因缘、增上缘、等无间缘的)三(种)所依,(然)而(颂中所说的)依彼转言,但(只)(是)显(示)前(因缘及增上缘的)二(种依,并没有显示后一等无间缘的开导依。为什么?原因有三个):

一、为(了)显(示)此(末那)识(所)依(所)缘同(是第八识)故:意思是显示第七末那识,是依第八种子识为生起的因缘,复缘此第八种子识及现行识,作为俱有增上缘依,是则第八识,既为此识的所依,亦为此识的所缘。

二、又前(因缘、增上缘)二(种所)依,有(殊)胜(的力)用故:是说作为种子的因缘依,有亲生的殊胜功用,作为增上缘的俱有依,有相近助生的胜用,而且它们都是同时俱有的,所以特别显前二依。至于后一开导依,没有这样的胜用,所以就略而不论。

三、或(者)开导依(唯是自类前后,容)易(让人)了知故,(所以就不必要多谈):是说后一开导合肥市,前灭后生的现象,人们极易于了知,所以就不必多谈,但因缘、增上的二依,其相较为隐微深密,不说人们不易了解,所以特别给以开显。

庚三、释所缘辛一、问答总释

正释所缘

如是(像上)已(经)说(了)此(第七末那)识(的)所依,(它的)所缘云何(又是怎样)?

(此末那识的所缘,就是所)谓即(颂文当中所说的)缘彼。

彼(就是所)谓即前(面所说的)此(第七末那识)所依(的第八阿赖耶)识。

有人问;怎么知道呢?

答:(因为在诸)圣(教中所)说,此(第七)识(的所)缘,(是以第八)藏识(为所缘境的)故。---(大论及显扬论等)

辛二、举执辨破壬一、三师辨破

一、有义(是指难陀论师)(难陀论师认为),此(末那)意(是)缘彼(第八的)识体及(其)相应(的心所)法。(为什么这样讲?因为瑜伽)论(中曾)说(第七)末那(识与)我(执及)我所执,(是)(永)恒相应(的)故。(就是所)谓缘彼(第八识)体(以)及相应(的心所)法,如(其)次(第妄)执为我及我所。------如缘第八识体,妄执为我,缘第八识相应所心所法,就妄执为我所。

此虽王所双缘,但不缘赖耶相分的种子、根身、器界的三境。为什么?因第七识是一类相续无间断的识,假定缘于五根、器界的色法,无色界是没有色法的,岂不是其执也没有?这是不契一类相续义的。至于种子,没有缘虑的力用,不是属于殊胜法,照理不应该志执。

有人问:在圣教中,说第七识缘第八识,并没有说到亦缘它相应的心所法,现在你们说缘心王为我,缘心所执为我所,这难道不是有违背圣教吗?

难陀论师回答说:(我们所说,并不违背圣教),然(可是)唯识一向以来,说)诸心所(是)不离(于)识(的)故,(只要一说到心王,必然就兼含心所,这)如唯识(向来所)言,(所以我们说末那识亦缘心所,与瑜伽论上所说缘识是一样的,像我们这样所说,根本)无(有)违(背圣)教(过)失(的)!

二、有义(是指火辨论师)(火辨论师认为),彼(难陀论师所)说,(在道)理(上,是)不应然(的。为什么?因为在诸经论中),曾无(一)处言(说)(到第七识)缘(于)触等(心所法)故。

(火辨论师说),应(当)言此(末那)意但(只)缘(于)彼(第八)识(的)见(分以)及相分,如(其)次(第)执为我(以)及我所。(如缘见分执为我,缘相分执为我所,为什么?因为)相见(二分),俱(是)以(第八)识为(其)体(的)故,(像我们这样主张,才)不违(背)圣(教所)说。

而此我所之执,说是缘于相分,但在相分的三境中,唯缘根身与器界,并不缘于种子,因为种子不是殊胜法。

三、有义(是指安慧论师)(安慧论师认为,不但前难陀论师所说是不对的,就是)此(火辨论师所)说,亦(同样是)不应理(的!为什么?如火辨所说,以见相为所缘,所谓相分,不用说,在五蕴中,是指色蕴(相分三境中,火辨说我所之执,唯缘根身、器界而起,不以种子为所缘,像这样的根、器界相分,当然是属于色蕴)不是识蕴,两者既然有差别,怎么可以说缘识中亦摄色)?(因为属于色蕴的)五色根(及五尘)境,(绝对)非(是)识蕴(所摄)故,(怎么可以说是第七识所缘的境?假定色是识蕴所摄的,你说缘识可以缘到色的话,当然没有话说,但色实在不是识蕴所摄的,你们缘识可以缘到色的话,自然不能成立)。

(又相分是属于外境,假若末那识真的能缘的话,那末那识就)应(当)同五识(一样),亦(能够)缘外(在的五尘之境)故,(末那识既然亦缘五尘外境,怎么可以说缘内而起我执)?

火辨论师又说;我的意思不如你们这样说法,所谓末那缘相分,是缘内色境,不是缘外色境,试问又有什么不可?

安慧破斥说:假若说缘内色境,就名为缘内的话,那么五识亦应缘内色,为什么?因为内境,是外尘的等流境,你们承不承认这说法?假若不承认五识能缘内,为什么说末那缘相分?

安慧论师再次破斥说:(假若你们又说,如意识缘五尘是与五识相同的,所以我们说它是缘共境,第七识缘相分五尘之境,亦)应(当)如意识(那样)缘(于)共境故。(可是事实上,末那以赖耶见分为所缘,是不共于它的,怎么可以说缘共境)?

(假若末那识是以相分五色根及五尘境为所缘境,在下二界,有色蕴,缘此色蕴而起我所执,是没有问题的,那)应(当)生(到)无色(界的有情)者,(没有了色蕴,难道)不(是就没有了)执(着)我所故?

火辨又说:无色界不是完全没有色,为定所生的定果色是有的,怎么可说没有对象执为我所?

安慧又破斥说:(你们这种说法,仍然是不对的,因为生无色界的有情,就因极)厌色(的过患,得以)生彼(无色界天,而摆脱了种种色累,根本)不(会再)变色(法)故,(怎么可说缘此而起我所执,所以你们说缘相分而起我所执是不对的)!

如是像上所说的诸难,皆以缘相分色蕴而执我所产生起来的,要想避免如是诸难,就不应当说缘相分。

火辨再次问:既然是这样,照你安慧的意思,应当是怎样的呢?

安慧回答说:(我们以为)应(当)说此(末那)意,但(只)缘(第八)藏识(的现行以)及彼(第八识的)种子,如(其)次(第)执为我及我所,(如缘现行而执为我,缘种子而为我所。为什么)?以(因为)(这)种(子)即(就)是彼(第八的现行)识(的)功能,(并)非(是)实有(的)物(东西),(因此,瑜伽等诸论中,但说第七缘藏识,没有简别是缘种子或缘现行的,种子现行,不管那种,都名为识,所以双缘种现而起我我所执,不缘其他的法)(像我们这样说法,才是)不违(背)圣教。

四、有义(是指护法论师),(护法论师认为),前(面三家所)说,皆不应理。(如安慧说缘种子而执我所,然上瑜伽等论,既但说末那缘藏识,证知是以识蕴为所缘的,设若说缘种子,就不能说末那以识蕴为所缘)(为什么?因为)色等种子(并)非(是)识蕴(所摄)故。

假若你们救说;种子是属识蕴所摄的,那我得告诉你:能生识蕴的种子,不是属于色法所摄;能生色蕴的种子,不是属于心识所摄,怎么可说诸有种子皆识蕴所摄?

论主说:(瑜伽论及摄)论说,(诸)种子(皆)是实有故。(当知,这是针对安慧论师说“种非实有物”说的)。

安慧论师说:瑜伽论及摄论,皆明白的说种子是无别实物,是世俗有,这不是假有是什么?你们为什么定要论断种子实有?

论主解答说:论中说的世俗有及无别实物的这话,并不是显示种子的假有,要知所谓种现因果,是不一不异的浑融,与具决定性的异熟因果是不同的;又现行的心色二法,或有缘虑或有质碍,但诸种子不是如此,所以说为但世俗有,并不是说种子是假。

论主再次说:(假定你们一定要执种子是)假,(那就等于无法),应(当)如无(一样,并)非(是诸法的)因缘故。

又此(第七)识俱(有的)萨迦耶见,(从无始时来,都是)任运一类恒(时)相续(而)生,(并不是由分别断而起的),何(怎么)容(许)别执有我(和)我所?

因为任运一类而不是分别起的,恒时相续而不少间断的,绝对不容有我我所的分别执的产生!假定别起我所见的话,那就是别缘诸蕴为我所,怎么可以?

所以第一师缘心所,第二师缘相分,第三师缘种子,仔细论究竟起来,皆是不得成的!

(要知),无(有)一心中,有断(见与)常(见)等二境(的)别执,俱(同一念而)转(起之)义故。----就是说,在一念心中,有了断见的生起,就不能再有常见的生起,或有了一见的生起,就不能再有异见的生起。

(断常二见既不得有一心中俱有,故知第七识中)亦不应(当)说(我和我所)二执(一)前(一)后。(就是前念起我执,后念起我所执)。(为什么不可这样说?因为)此(第七末那识,从)无始(时以)来,(皆是)一味(相续而)转故。(根本没有什么前后胜劣、粗细、亲疏的差别。由此可知,所以不可说二执前后起)。

(如上所说,我们)应(当)知(道),此(末那)意,但(只)(是)缘(第八)藏识(的)见分,(决定)非(缘其)余(的法。为什么?因为)彼(第八识的见分,从)无始(时以)来,(总是前后)一类相续(而)似常(似)一(的)故。(又因为第八识是)恒(常)与(一切)诸法(作)为所依故,(其义最似同我相,所以第七识缘第八识的见分执着为我)。

有人问:为什么特别唯缘见分而不缘其余的三分?

答:原因是见分受境的作用之相是很显然的,至于自证分、证自证分,其作用的相貌,非常微细难知,所以不为他识所缘。

外人又难道:假若真如你们所说,唯缘见分而起我执,不缘其余的法起我所执,是则圣教说有我所,试问又将怎么通?

论主给予解答说:(事实上),此(末那识)唯(有)执彼(第八识的见分)为自内我,(不缘其余法而起我所的。至于圣教说有我所,这不过是)乘(着一时说话的)语势(之便)故,(所以)说我所言,(并不是在我之外另有我所)。------恒相续一味转的识,怎么会起不同的分别之执?毕竟不过是顺于文便,使所说的言说稳易,所以说我我所。

或(者还可作这们的说):此(末那识)执彼(赖耶识,认为)是我(末那家所有)之我,(并不是第六识所有之我。为什么?因为第六识所缘的我,是缘五蕴所假合的我。由此可知),故(所以在)于一(个我)见(法上,约)义说(有我,我所)二言。

有人问道:前面曾明白的说,一心中没有二慧,为什么现在说一念有我我所?岂不是前后矛盾?

答:不!不!当知二慧俱是一种执着,所以不得在一心中相并,至于现在所说的我所,只不过是依我见上义说而已,并不是真有这么一个东西,所以一念俱起不成问题。如此说来,试问有什么前后矛盾?

此明护法论师总结说:

(假)若作(如)是说,(那就)善(随)顺教理。(为什么?因为在很)多(的经论之)处,唯言(末那)有我见故,(并没有兼带的说有我所。纵然有些地方说我我所,也不是两种不同的执着,其意仍然唯是一个我见)。

有人问:为什么要如你们所说唯是一个我见?

论主回答说:(要知)我我所执(的行相及其所缘,彼此是各别不同的,有了我执,决不能再有我所执,所以决)不(能在一念中)俱(时而)起故。------二执并生的不可能,正好像国王与臣,我犹如王,我所犹如臣,是以既执是我,那就决非我所,如正向南面,怎么可以又朝于北,是以二执决不并生!

壬二、解因果识所缘

末那识的所缘,有未转依、有已转依的差别。

(假若是在)未转依位,(此末那识那就)唯缘(第八)藏识(的见分。假若到了)既转依(位)已,(将差别的第七末那识,转成平等性智以后),亦缘真如(以)及(其)余(的一切)诸法。(为什么?因为末那识转依所得的)平等性智,(已经)证得十种平等性故,(当得到十种平等性后,不但能缘诸法平等真如的理性,而且还能够清楚的了)知(九法界的)诸有情(所有)胜解(意乐的)差别,(然后针对各类有情所有不同的胜解意乐),示现种种佛(的)影像故,(特别示现他受用身,以被十地菩萨的机宜)。

十种平等性:

一、证得诸相增上喜乐平等

二、证得一切领受缘起平等

三、证得远离异相非相平等

四、弘济大慈平等

五、世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

六、随诸众生所乐示现平等

七、一切众生敬受所说平等

八、世间寂静皆同一味平等

九、世间诸法苦乐平等

十、修值无量功德究竟平等

有人问:能现佛的影像,是在初在就可以做到?还是到佛地方能做到?

答:这有两种说法:

一说平等性智既在初地得到,从此以后的十地菩萨,皆能示现佛的影像。且如十回向位中的菩萨,尚且能够做到八相成道,何况已得百法明门、十种平等的初地菩萨?其能示现佛的影像,自然更加不成问题。

一说十种平等性,初地菩萨虽已得,但要到最高佛地,方能得究竟圆满,唯有究竟圆满的证得,然后乃能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

有人问:第七识既然你们承认它能够通缘一切法,为什么现在颂中说“缘彼”,唯限于第八藏识的见分?

答:(当知)此(颂文)中,(暂)且(是)说未转依(的)时(候),故(所以)但(只)说此(第七识)缘彼(第八)藏识,(不说遍缘一切法)。

有人问:为什么要作如此分别?

答:这可从迷、悟及我、无我来说:

悟迷通局理应尔故。----是约迷、悟分别:

转依为悟成为无漏,所以能够通缘。

未转依为迷是在有漏,所以局限一隅,不能通缘。

这在道理上讲,应该是这样的,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无我我境遍不遍故。------是约我、无我分别:

摧破我执通达无我,无我的境界遍于一切,所以能够通缘。

我执仍在不达无我,有我的境界是不遍的,所以只能缘于藏识的见分而执为我,不能遍缘其他一切法。

有人又问:(第七识是以第八识为所依的),如何(为什么)此(第七)识(又)缘自(己的)所依(呢?也就是所依所缘为什么是一个)?

论主为了解答这一问难,特别举一例子说:如有后(念的第六意)识,即(就是)缘前(念的等无间缘)意,(当知这个等无间缘意,既是第六意识的所依,亦是第六意识的所缘。关于个道理,是大小乘所共许的)。彼(后念的第六意识),既(然是以前念的等无间意为所依,亦为所缘,这是我们彼此都)极成(承认)(的,那么)此(第七识缘自己所依的识,试问)亦(有)何咎(什么过失呢)?----总说一句,用增上缘的依,又作所缘缘的缘,没有什么不可的,当更谈不上有什么过失!

庚四、释性相

上来已解释所缘的一门

这是合释体性行相的二门

颂(文中所)言思量为性相(的这句话)者,(是)双显(示)此(第七)识(的)自性(和)行相。

有人问:为什么要这样的显示?

答:(因为第七)意(是)以思量为(它的)自性故,即(如)复(又)用彼(思量作)为(它的)行相故。

由斯(这“思量为性相”的二义,也就)兼(带的解)释(末那)所立(的)别名,(不同它识)。

有人问:怎么个思量?

答:能(恒)审思量(各自所取,所以)名(为)末那故。-----经中所说的心意识三,各各皆有其通别的。如说缘虑叫做心,依止叫做意,了别叫做识,这就是通于八识的通名,八识皆可叫做心意识的;若说积集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这就是各别所属的。

有人问:末那名为恒审思量,这唯在有漏位上如此?还是无漏位上也是如此?

答:(要知,此末那识,在有漏位与无漏位,都是如此恒审思量的。所不同的是:在)未转依位(以前,像三贤位的菩萨,二乘有学,特别是凡夫,皆)恒审思量所执我相,(认为第八识的见分,的的确确是我,一刻也不肯放松,当知这是有漏末那的情形。一旦到了)已转依位(之后),亦(恒)审思量无我(之)相故。(为什么?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明白知道我是不可得的,当知这是无漏末那的情形)。

庚五、释相应辛一、根本烦恼壬一、问答正释

此明末那识所相应的心所

问:此(末那)意(在五十一个心所当中,所)相应(的)有几(位)心所(法)?

答:(此末那意在五十一个心所法当中,而)且与四种(根本)烦恼常(恒)俱(相应)。

(当知)此(颂文当)中(所说的)俱言,(是)显(示)相应(的意)义,(并不是显示其他的什么意义)。

(所)谓(此第七识),从无始(时以来,一直)至(到)(还)未(没有)(有)转依(成无漏以前),此(末那)意(总是那样)任运恒缘(第八)藏识,(并且)与四根本烦恼相应(不离)。

问:(所谓“四烦恼常俱”,究竟是指的那四种?所以说)其四者何(是什么法)?

答:(就是所)谓(的)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为)四种(常相应的烦恼)。

我痴者:(就是所)谓(的)无明,(亦就是通常说的愚痴。现在说它我痴,因它)愚(痴)于(自心所变的)我相,(以为我是千真万确的,不了解它的虚幻不实,因而)迷(于)无我(的真)理,(常与我见相应),故(所以)名(为)我痴。

我见者:(就是所)谓(的)我执,(亦名身见,即是萨迦耶见,以慧为体,就是对)于非我(的赖耶见分)法,妄计为(是实有自)我,(并且深深的染着,决不承认不是我),故(所以)名(为)我见。

我慢者:(就是所)谓(的)倨傲,恃(仗着自己)所执(的)我,令心高举(起来,总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好像天地间只有自己最伟大),故(所以)名(为)我慢。

我爱者:(就是所)谓(的)我贪,(对)于所执(的自)我,深(深的)生(起)耽着,(没有一时一刻的舍离,不特对已得的自身而起贪爱,就是对未得的自身亦起贪爱),故(所以)名(为)我爱。

(颂文当中的)并(是)表(示我)慢(与我)爱(的生起,必定)有(我见与之相应。为什么?因为我慢与我爱,都是仗恃我见而生起的,我)见(与我)慢(也可同时)俱(起。当知大乘唯识这样说,是为了)遮(除其)余(的)部(说一切有部)(派所)执(我慢、我爱、我见三者)无(有)相应(的意)义。

小乘说一切有部,他们认为见、爱、慢三种烦恼,都是各依自力生起活动的,不承认它们之间有着什么相应的关系。

(如)此(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根本烦恼),常(常生)起(和第七识相应:因而烦)扰(浑)浊内(在的)心(识,又)令外(在的六)转识恒(时)成(为有漏)杂染,(不得成为清净)。

此中所说内心:

有人说是第八识,谓由第七识相应四惑缘经八识令成有漏,所以说为扰浊。

有人说即第七识,意说第七识的本身,由四惑的相应而成染污,所以说为扰浊。

有这两种说法中,以后说为善,因为扰浊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这不关第八识的事,能令外六转识成为有漏杂染的是第七识的力量,所以末那说为染净依。

有情(众生)由(于有)此(四根烦恼,恒执有个实在自我,于是造业受报,在)生死(苦海中)轮回(不断),不能(有)出离(的一天),故(所以)名(为)烦恼。

壬二、问答总别

有人问:(谈到根本烦恼),彼(根本烦恼)有十种,(在这十种根本烦恼中),此(末那识相应的)何(为什么)唯(独只有)四(种?其余的六种不与末那相应)?

答:(因为)有(了)我见(的原)故,(其)余(的四)见,(就)不(可能)生(起。为什么?因为五见都是慧心所的种类,决定)无(有在)一心中,有二(个)慧(同时并起的道理)故,(现在既有我见常恒跟随着末那,怎能再容其他四见的生起呢)?

有人又问:(在五见中),如何(为什么)此(末那)识(定)要有我见(的跟随)?

答:(当知见取、戒禁取的)二取(以及)邪见,(此三见)但(只)(是由后天的第六意识)分别(所)生,(并不是俱生起的烦恼),唯(独是)见(道之)所断(的,所以无有此三见。至于)此(第七末那识)俱(相应)(的)烦恼,(它是先天的)唯(独)是(与身)俱生(的,一直要到修道位才能断除,所以这是)修所断(的)故。----由此可知,此二者,一个是修道所断的,一个是见道所断的,怎么容许它们相应并生?

(至于)我所(及)边见,(要)依(相应的)我见(方得)生(起,亦就是在我见之后,方有边见的生起,所以有边见决定有我见;但)此(末那识所)相应(的我)见,(却)不(是)依彼(我所及边见而)起,(所以此末那识不与我所及边见相应。为什么?因为此末那识,决不作意向外弛求,唯独)恒(常任运)内(相续而转,(妄)执有(一个实在的自)我故,(根本不需要假藉其他的外缘来引生,所以定)要有我见。-------以此我见恒内执我无有间断,自然不容余见互相续起。

在此还要特别说明的,就是论说的我所边见,是指我所见及边见的二种。

有人问:我见为什么不与这二见相续生?

答:原因有二:

一、末那识所相应的我见,自无始来就是一类相续无间的,根本不容我所见等有生起活动的机会。

二、末那识所相应的我见,一向以来唯是缘于内的,而边见及我所见却是通缘内外的,彼此性质有着这样的不同,怎么能够互相续生?

有人问:此末那识为什么没有疑烦恼相应?

答:由(于末那识所相应的我)见(能够)审(思)决(定,则)疑无(有)容(许生)起(的可能。为什么?因为疑是犹豫的意思)。

《八识规矩颂讲记》说:“当知疑是犹豫不决的意思,对不决定的事物而生起的,现在末那缘于赖耶见分,有着坚定的审决力,肯定不疑的认为是我,不会对它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没有疑心所”。

有人又问:此末那识为什么没有嗔烦恼相应?

答:(由于末那识永恒的)爱着(于)我(的原)故,嗔不得生(起)。

《八识规矩颂讲记》说:“当知嗔是憎背的意思,对不满意的人事而生起的,现在末那与所执我彼此关系亲密得不得了,相互爱恋得难舍难离,怎容嗔恚生起”。

(由上种种分析),故(知)此(末那)识(所)俱(相应的)烦恼,(不多不少)唯(独有)四(个,就是我痴、我见、我爱、我慢)。

小乘有部问:(我们认为见、慢、爱的三者,是各凭自力而得生起的,并不是什么相应并起的;你们唯识家说)见、慢、爱三(者,可以同时相应,试问)如何(怎么可以能够同时)俱起?

论主回答说:(因为三者的)行相(是)无(有相)违(背的,说它们可以同时)俱起,(又有)何(什么过)失?

小乘有部又问:瑜伽论(五十五卷)说,贪(染)令心(卑)下,(骄)慢令心(高)举,(二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宁(怎么)(可以说)不(是)相违(背的呢)?-----换句话说,贪慢是更互相违的,怎么可说同时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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