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三‧四三此五既是遍行所摄,故于藏识,决定相应。

【疏翼】

第四别解五心所中,第二总释此得与识俱。文分为二︰一、定与五俱,二、指后释遍行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七】

次下、总释俱[1]。

释与五俱,无心起时,无随一故[2]。

【论文】

三‧四四其遍行相,后当广释。

【疏翼】

第二总释此得与识俱中,第二指后释遍行义。

【述记‧卷十七】

指遍行义及心所等缘总别相,如第五卷,自当广释[3]。

上来第四、已解五所。

【疏翼】

以上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中,第四别解五心所讫。

【论文】

三‧四五此触等五,与异熟识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疏翼】

第三辨第六义心所相应门中,第五释第三颂中「相应」二字。

【述记‧卷十七】

自下第五、解前颂中「相应」二字。

此或通五数,或通舍受,二处皆得。准此答文,「相应」属五数。五十五说:由四等故,说名相应。谓事等、处等、时等、所依等[4]。事、处相似,名之为「等」;时、依定一,名之为「等」;正与此同。

今约见分为行相,影像相分为所缘,自体名「事」。「等」者,相似义。体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缘、事,皆名为「等」。以触等五相,托本识相生,所缘既相似,故名为「等」。唯识为宗,不约本质名为所缘,亦非影像名为行相。

「时」谓刹那,定同一世;「依」谓依根,俱有、无间,如下当辨[5]。不取种子,以各别故。即以四义解颂「相应」,谓除行相,或虽不同,亦兼取彼。

《瑜伽论》[6]第一卷说:同一所缘,不同一行相[7]。以境相似故,说名为同,其实各别。此约实义,名所缘等;彼约相同,名同一所缘。又此约影像,说为相分,名所缘等,相各别故;彼约本质,说为所缘,故名为「同」,亦不违也。下此论文[8]许有二[9]故,如《枢要》中,释此疑难[10]。

此中五义,各有所简︰时,简前后;依,简别识;行,简依同其境各别[11];缘,简别见[12];事,简体多。虽具上义,若事不等,不名相应。如五与意[13],唯依事简。或但四义,唯除行相。以各别故。一一应思,非无所以。

上来已解相应门讫。

【疏翼】

以上第三颂第四句颂中,上二字已解,即解初能变十门中,第三段文辨第六「五心所相应门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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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俱」,谓与藏识俱。

[2]∵灵泰《抄》云︰

若触,即有可意触、不可意触、俱相违触。若受,即有苦、乐、舍受。若思,即有邪、正、俱相违。

[3]∵如本论卷五云:

唯触等五,经说遍行,说十,非经,不应固执。

[4]∵《瑜伽》列心、心所异名有四时,「相应」及「有所依」为其中之二。

而「相应」中四等,无「所依等」而有「所作等」。

《瑜伽》卷五十五原文为:

由事等故,处等故,时等故,所作等﹝藏文作「bya∵ba∵byed∵pa∵mtshuvs∵pa∵bid」﹞故。

《略纂》卷二十九解云︰

同于一境所行作业故,如缘青者,但为青也。又善、恶、无记、所作等故。

[5]∵本论卷四云:

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总有三种︰一、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自因缘,必不生故。二、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依,必不转故。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余法。

《瑜伽》卷五十五云︰

虽有为法无无依者,然非此中所说依义,唯恒所依为此量故。

[6]∵原作「瑜伽论等」,「等」字,依《义演》牒文删。

[7]∵《俱舍论》卷四云︰

谓心、心所五义平等,故说相应。所依、所缘﹝相当于「处」﹞、行相、时、类皆平等故。事平等者,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各各亦尔。

[8]∵即本论卷七。

[9]∵谓许所缘有二。

[10]∵《枢要》卷中云︰

解「相应」中,而「时依同,所缘事等」。若约本质,或无本质法,一切皆名「等」,同缘一境故,与事等不同。若约影像相,相似名「等」;与事一种。无分别智缘如,无影像名相似,本质名同一。此据实缘,故知不可相似名等,不同一故。如有本质者,影像名相似,本质名同一;若无本质者,有为缘,相似名同一;无为缘,境一名同一。此据实缘,故不相违。

[11]∵灵泰《抄》云︰

若云时依同名相应者,六、八二识同时依七,第六识心所应与第八相应!故《疏》释云︰「行,简依同其境各别。」六、八二识,虽时、依同,其境各别故,非相应故。

[12]∵灵泰《抄》续云︰

若尔,即此六、八同缘色等,时、依既同,亦应别相应!故《疏》说云︰「缘,简别见。」彼虽同缘,见各别故,不相应也。今观行简境别,即与所缘之简不殊。

[13]∵「意」,谓俱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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