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四十九

本地分中菩萨地∵∵第三持究竟瑜伽处地品第三

壬七、地品(分三科)∵∵癸一、总名建立(分四科)∵∵子一、标

如前所说十三住中,应知随彼建立七地。前之六种,唯菩萨地;第七一种,菩萨如来杂立为地。

这是普摄学果这一大科里面的第一科,标示品类。这一科里面的第二大科,次相等摄,分八科。现在是第七科,地品。地品里面分三科,第一科,总名建立,分四科,第一科标。

「如前所说十三住中」,这十三住,我们已经学过了,在四十七卷说这个十三住的。「应知随彼建立七地」,现在这里说〈地品〉,就是七种地,这七种地是随顺十三住建立的。「前之六种唯菩萨地」,七地之中的前六种地,完全是指菩萨说的,所以叫做菩萨地。「第七一种」就是最后一种,是菩萨和如来「杂立为地」,就是相间,立之为地的,就是里面也说菩萨、也说佛。这一科是标,下面第二科是征。

子二、征

何等为七?

第三科就是回答。

子三、列

一、种性地。二、胜解行地。三、净胜意乐地。四、行正行地。五、决定地。六、决定行地。七、到究竟地。

这是列出来七种地的名称。下面第四科是解释,分三科。第一科,出名杂地。

子四、释(分三科)∵∵丑一、出名杂地

如是七种菩萨地中,最后一种名为杂地。

这是把最后一地,略略的解释一下。下面第二科,配菩萨地。

丑二、配菩萨地

前种性住名种性地,胜解行住名胜解行地,极欢喜住名净胜意乐地,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种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名行正行地,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名决定地,此地菩萨堕在第三决定中故。

「前种性住名种性地」,前面的文说十三住,第一住就是种性住。种性住,在七地里面来说就是种性地。这个「住」和「地」在这里来看,它们有相同的意思,所以又名为住,又名为地。但是在《仁王般若经》上,有很简要的说明;怎么叫做「住」呢?「入理般若名为住」,能觉悟第一义谛的智慧那叫做「住」。「住生德行名为地」,这个智慧证悟了第一义谛以后,能建立种种的功德,叫做「地」。这样说呢,「住」有「相应」的意思,「地」有「能生」的意思。

「胜解行住名胜解行地」,这十三住里面,胜解行住的时候,那叫做胜解行地。「极欢喜住」名叫「净胜意乐地」。这「欢喜住」是说你见第一义谛的时候,心里面欢喜。因为在胜解行住的时候,希望能见到第一义谛,但还没见到,经过很辛苦的用功修行,这一下子见第一义谛了,他心里欢喜。从这一方面立名字。说「净胜意乐地」那是进一步的发大悲心,有很多很多的意愿,叫做「净胜意乐地」,就是极欢喜住,就是得无生法忍了。

「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种增上慧住」,这一共是五个住。「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这是六个住。六个住,在这里说叫做「行正行地」。这立出来不同的名字,但是那个义还是相同的。「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名叫「决定地」,那就是第八不动地。「此地菩萨堕在第三决定中故」,这个第八不动地,为什么名之为「决定地」呢?「此地菩萨堕在第三决定中故」,理由就是这样子。

《披寻记》一六二五页:

堕在第三决定中故者:〈功德品〉说:菩萨略有三种堕于决定。何等为三?一者、安住种性堕于决定,二者、发菩提心堕于决定,三者、不虚修行堕于决定。(陵本四十六卷十一页)此说决定,唯取第三不虚修行,故作是说。

「堕在第三决定中故者:〈功德品〉说:菩萨略有三种堕于决定」,就是三种决定。「何等为三?一者、安住种性堕于决定」,他现在是声闻种性,那就一定是可以得阿罗汉,他不能成佛。有佛性的决定会成佛的,这就叫做决定,「堕于决定」。「二者、发菩提心堕于决定」,在前面的文解释这一段文的时候,这个是发胜义菩提心,不是世俗的菩提心;发菩提心也是堕于决定,也是不退转了。「三者、不虚修行堕于决定」。这(陵本四十六卷十一页)「此说决定,唯取第三不虚修行,故作是说」,这底下说第八菩萨地叫做决定地,是「不虚修行」,他是决定勇猛有大成就的,而不会徒劳的,所以叫做「不虚修行」,所以叫做「决定地」。

无碍解住,名决定行地;最上成满菩萨住及如来住,名到究竟地。

「无碍解住,名决定行地」,这是第九善慧地菩萨,他成就了四无碍解,所以「决定行地」,就是决定了以后,又继续有大智慧的弘扬佛法,所以决定行地。「最上成满菩萨住」,就是第十地法云地菩萨,「及如来住」,合起来名为「到究竟地」。这是配菩萨地。下面第三科,指如来地。

丑三、指如来地

如来住地于后建立佛法品中,当广演说。

那里详细解释,这里不多说了。

癸二、随释疑难(分二科)∵∵子一、问

问:菩萨从胜解行地随入净胜意乐地时,云何超过诸恶趣等?

这是第二科,随释疑难。前面把这个地配菩萨地,配了以后,里面还应该加以解释。解释,就是没有全面的解释,选择的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是问。

菩萨从胜解行地的时候。这种性地,那还没有发心,那个不算,就不说。胜解行地这个时候,发无上菩提心修学圣道。「随入净胜意乐地」,随他的止观相应了,就契入到净胜意乐地,就是初欢喜住,初极喜住。这个时候有特别的功德,就是能超过诸恶趣,就是得无生法忍以后,决定不会到三恶道去。说「云何超过诸恶趣等?」什么理由,他不到三恶道呢?这是提出这个问题。下面第二科,就回答这个问题。分两科,第一科,辨修习,又分三科。第一科,修习哀愍。

子二、答(分二科)∵丑一、辨修习(分三科)∵∵寅一、修习哀愍

答:是诸菩萨依止世间清净静虑,于胜解行地,已善积集菩提资粮;于如前说百一十苦诸有情类修习哀愍,无余思惟。

「是诸菩萨依止世间清净静虑」,说这么多的菩萨,就是胜解行地的菩萨,他是「依止世间清净静虑」,就是他的那个心,他那个修学圣道的心,是「依止世间清净静虑」。这「依止」就是住在那里头,就是他心安住在四禅里面,安住在色界四禅。但这个四禅不是出世间的,是世间的、有漏的世间静虑。但是「清净静虑」,这个「清净」,在《俱舍论》上有解释,就是他没有爱着,虽然胜解行地还没有断烦恼,他还是凡夫,不是圣人。但是他在禅定里面,在色界四静虑里面,他没有爱着心,这个时候就名之为「清净静虑」;这是一种功德。这个地方有点事情,他成就了色界的四静虑,他就没有欲界的欲,所以不到三恶道去,这就是个理由。若有欲,那就靠不住。可也不说决定,但是有可能就会做恶事,就会到三恶道去。现在这位净胜意乐地的菩萨,他的内心成就了色界四静虑,他以色界四静虑为他心的住处,他住在这里。这是一样胜功德。

「于胜解行地,已善积集菩提资粮」,这第二功德。就是他在这个程度的时候,胜解行地这个程度的时候。「已善积集菩提资粮」,他已经能善巧的积集六波罗密,就是无上菩提的资粮,以此为因,可以得无上菩提。那这又是一个功德,所以也不会到三恶道去。

「于如前说百一十苦诸有情类修习哀愍,无余思惟」,他这里又提出来这个功德,这是第三种功德。就是他在四静虑里面,如前面的文所说的,有「百一十种苦」。这个「百一十种苦」是谁苦?就是「诸有情」,这有情类的苦。「诸有情类有百一十种的苦恼」,而这位净胜意乐地菩萨,在四静虑里面「修习哀愍」,就是如理作意了。在禅定里面思惟众生有百一十种苦恼,这样修习,所以他这哀愍心建立起来,就是众生苦,同情众生。「无余思惟」,没有其他的染污的思惟,所以他不会到三恶道去。

《披寻记》一六二六页:

百一十苦诸有情类等者:百一十苦如前〈供养亲近无量品〉说。(陵本四十四卷十一页)观唯是苦,修悲无量,由是说言修习哀愍,无余思惟。

「百一十苦诸有情类等者:百一十苦如前〈供养亲近无量品〉说。(陵本四十四卷十一页)」,在那里说的。「观唯是苦」,这位净胜意乐地菩萨,在四静虑里面观众生就是苦、没有乐可言的。「修悲无量」,修这个慈悲喜舍这个悲无量心。「由是说言修习哀愍,无余思惟」,所以就这么说。

这里面,就是说出来他不堕三恶道的理由,是这样子。不是我们一般的人,我们就是在色声香味触,在这儿上贪瞋痴;你若这样子,那不能保证你不到三恶道去。但是净胜意乐地菩萨他不是这样,所以他就不到三恶道去。这是第一科。现在第二科、得悲意乐。

寅二、得悲意乐

由此修习为因缘故;于彼色类诸有情所,得哀愍意乐及悲意乐。

前面是修习哀愍。这一科是说得悲意乐。这哀愍,只是说众生有苦值得哀愍。得悲意乐,还是众生有苦,但是有心拔苦,有心去除掉他的苦恼,有这么小小的不同。

「由此修习为因缘故」,就是观察众生百一十种苦,修习哀愍的关系。「于彼色类诸有情所」,于那一些各式各样的诸有情受苦的境界,「得哀愍意乐」,有同情心,没有在这里造杀盗淫妄这些事情的。「及悲意乐」,另外有除灭众生苦的意乐。这是得悲意乐。

寅三、心发正愿

由是因缘,为利恶趣诸有情故;誓居恶趣,如己舍宅。作是誓言:我若唯住如是处所,能证无上正等菩提,亦能忍受,为除一切有情苦故;一切有情诸恶趣业,以净意乐,悉愿自身代彼领受苦异熟果。为令毕竟一切恶业永不现行,一切善业常现行故;心发正愿。

这是第三,心发正愿。这第三科,就是在这样苦恼的境界里,他会发了愿。「由是因缘」,由于前面修习哀愍、得悲意乐的因缘,得悲意乐的关系,这位修习人「为利」益三「恶趣」的众生的关系。「誓居恶趣,如己舍宅」,就是决定,「誓」是「决定」的意思,居住在三恶趣里面,就像住在自己的家似的,这样子。「作是誓言」,他心里面就是发这样的誓愿。「我若唯住如是处所」,我假设是没有别的地方好住,只有住在三恶道里头,这样子。「能证无上正等菩提」,我住在这里,我能证无上菩提。「亦能忍受」,我就忍受三恶道的苦。

「为除一切有情苦故」,这个能证无上正等菩提是自利,现在同时也除灭一切有情的苦、这是利他。「一切有情诸恶趣业,以净意乐,悉愿自身代彼领受苦异熟果」。「为除一切有情苦故,一切有情的诸恶趣业」,那就是杀盗淫妄这些事情,妄言、绮语、恶口、两舌,贪瞋痴这些的活动,就是「诸恶趣业」。「以净意乐」,以这个慈悲喜舍,哀愍的意乐,大悲的意乐,清净意乐,「悉愿自身代彼」三恶道的众生「领受」苦恼的果报,发这样的愿。「为令毕竟一切恶业永不现行」,我到那三恶道干什么?就是令这个三恶道的众生,究竟一切恶业永久也不再活动,不再现行了。「一切善业常现行故」,劝导众生要造一切的善业的功德,能显现这样的行动故。「心发正愿」,他的心就能发出这种如法的意愿,如法的誓愿。这是前面这一段文。这是第一科辨修习。

《披寻记》一六二六页:

以净意乐等者:于诸众生发起利益安乐意乐善故名净,非由无漏世间清净静虑摄故。

「以净意乐等者:于诸众生发起利益安乐意乐善故名净」,他不是做有罪的事情,这是做善法。对众生有安乐意乐,有利益意乐,有这样的善法功德故,名之为净。「非由无漏世间清净静虑摄故」,不是说出世间的,灭除烦恼那个清净的静虑,这是世间静虑,约这个来说的。

丑二、明超越(分三科)∵寅一、断粗重

彼由修习如是世间清净静虑悲愿力故;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于自所依皆得除遣。

这是第二科,明超越。第一科,先断粗重。「彼由修习如是世间清净静虑悲愿力故」,「彼」这个净胜意乐地,彼净胜意乐地,「由修习如是世间清净的静虑」,还有悲愿。一个静虑的清净,还有悲愿力故,这两种力量。「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能令众生堕落三恶道的那些诸烦恼品,那就是贪瞋痴,造杀盗淫妄这些,这就是恶趣的诸烦恼品。「所有的麤重」,所有粗重的种子,或者是,这些都是粗重。「于自所依皆得除遣」,在他自己的色受想行识里面已除灭了,他的色受想行识里面没有杀盗淫妄、贪瞋痴的这些事情,都除遣了。这是断粗重,下面第二科是获转依。

寅二、获转依

由此断故,菩萨不久获得转依;于诸恶趣所有恶业,毕竟不作。于诸恶趣,决定不往。

「由此断故,菩萨不久获得转依」,由于「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都除遣了,所以「菩萨不久获得转依」,不会很久了,他的色受想行识就转变了。怎么叫做「转变」呢?怎么叫做「转依」呢?「于诸恶趣所有恶业,毕竟不作」,这位净胜意乐菩萨,他恶趣所有恶业,杀盗淫妄这些恶业,决定是不作了。「于诸恶趣,决定不往」,那他不造恶因,也就不会受恶报,所以于诸三恶趣决定不会到那儿去了,不会堕落三恶趣的。这是获转依,下面结异名。

寅三、结异名

齐此菩萨,说名超过一切恶趣;亦名超过胜解行地;亦名已入净胜意乐地。

「齐此菩萨,说名超过一切恶趣」,就是以此为限,到这里,就是这位菩萨,他就是可以说是超过一切恶趣了。「亦名超过胜解行地,亦名已入净胜意乐地」,就是得无生法忍了。这是第三科,结异名。

癸三、显净治法(分三科)∵∵子一、总标

如前住品所说信等能净修治诸住十法,今于此中,当知亦能净修治地。如是十法,所有安立所治、能治略义次第,皆应了知。

这是第三科,叫显净治法。第一科、总名建立,第二科、随释疑难,这两科都结束了。现在是第三科,显净治法,就是显示清净对治的方法,清净对治的法门。分三科,第一科是总标。

「如前住品」里面「所说」的,「信等能净修治诸住十法」,「信等」一共有十种,它能够清净的「修治诸住」这十法,这个诸住十法是指极欢喜住以上的十地菩萨都是圣人。「今于此中,当知亦能净修治地」,现在在胜解行住这里,他也能修治令他心清净,「能净修治地」,也修这净胜意乐地。「如是十法,所有安立所治能治,略义次第皆应了知」,这「信等十法」所有安立,这「信等十法」也就是佛所安立的,佛所施设的,佛所开示的,它有所治、有能治。这「信等十法」是能治,「能治」就在对治、来消除「所治」的过失,有所治、有能治。「略义次第」,简要的里面义意前后的次第都应该明了的,这是标,总标。下面第二科,别释。分三科,第一科安立,分四科,第一科是标。

子二、别释(分三科)∵∵丑一、安立(分四科)∵寅一、标

谓彼十种净修地法,能对治彼所对治法,故得安立。

「谓彼十种净修地法」,谓彼信等十种净修治地的「净修地法」,净治、来修治胜解行地的法门。「能对治彼所对治法」,能消除所消除的过失。以此之故,安立这四种方法。

《披寻记》一六二六页:

如前〈住品〉所说信等能净修治诸住十法等者:前说十法:所谓净信、悲、慈、惠舍、无有厌倦、善知诸论、善解世间、修习惭愧、坚力持性、供养如来、与此正同。然彼修治唯说地上,今于此中偏说地前,由是说义有差别。如下安立所治能治略义次第,皆约种性地胜解行地为论,不通所余一切上地,由彼上地于前〈住品〉已释其相,是故略不具说。

「如前〈住品〉所说信等能净修治诸住十法等者:前说十法:所谓净信」,这是一个。「悲、慈、惠舍、无有厌倦、善知诸论、善解世间、修习惭愧、坚力持性、供养如来」,这十法的名字是这十种。「与此正同」,前面那个十住所说的十法,和这里是一样的,名称是一样的,但是义意可是不一样。「然彼修治唯说地上」,前面那个十住,用这十法来修治是指地上的菩萨,就是圣人,入了圣位的菩萨。「今于此中偏说地前」,现在这一段文也是说这个相同的十法,可是地前,还没有证圣位,这就有差别。「由是说义有差别」,这个理由,一个地前、一个地上,就是一个凡、一个圣,所以这十个法,虽然名字相同,这义意有差别了。「如下安立所治能治略义次第」,那个要义的次第。「皆约种性地胜解行地为论」,下面说这个十法,是约种性地、约胜解行地,这两个位的菩萨都是凡夫,约凡夫来讲解这十法的。「不通所余一切上地」,那就和上地那个圣人的境界是不一样了,不相同了。「由彼上地于前〈住品〉已释其相」,已经解释他的相貌。「是故略不具说」,这里就不再说了。

这是第一科是标,下面第二科是征。

寅二、征

何等为十?

是征。下面第三科,解释。分十科,第一科、就是信。

寅三、释(分十科)∵卯一、信

谓一切种全未发心,全未受持菩萨学处,是名为信所对治法;对治彼故,安立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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