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二词之间的遍与不遍关系如下:
凡A遍是B吗?凡B遍是A吗?
凡A遍不是B吗?凡B遍不是A吗?
凡A不遍是B吗?凡B不遍是A吗?
以上各关系以何理由来成立?
【1】名标A与其定义B
攻方:C应是A,因为是B故。
守方:(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B是A的定义故。
守方:(若B是A的定义,则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与名标)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2】A与B是同义词
攻方:C应是A,因为是B故。
守方:(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B是A的同义词故。
守方:(若B是A的同义词,则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3】A是整体(母集合)而B是部分(子集合)
攻方:C应是A,因为是B故。
守方:(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B是A的部分故。
守方:(若B是A的部分,则凡B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与整体)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又有:
攻方:凡A不遍是B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A不遍是B,因为*A是B的整体故。
守方:(若A是B的整体,则凡A不遍是B)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与整体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又有(已知A1等是A的元素而不是B):
攻方:凡A不遍是B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A不遍是B,因为*A1是A而不是B故。
守方:(若A1是A而不是B,则凡A不遍是B)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例子〕
攻方:凡是无常,遍是物质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是无常,不遍是物质,因为无常是物质的整体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整体的公设故。
或:
攻方:凡是无常,不遍是物质,因为马是无常而不是物质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4】A与∵B是部分交集
攻方:凡B不遍是A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B不遍是A,因为B与A是部分交集故。
守方:(若B与A是部分交集,则凡B不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交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又有(已知B1等是B的元素而不是A):
攻方:凡B不遍是A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B不遍是A,因为*B1是B而不是A故。
守方:(若B1是B而不是A,则凡B不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例子〕
攻方:凡是男人,不遍是商人吗?
守方:为什麽?
攻方:凡是男人,不遍是商人,因为男人与商人是部分交集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交集的公设故。
或:
攻方:凡是男人,不遍是商人,因为孔子是男人而不是商人故。
守方: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5】A与B是相违
攻方:C应不是A,因为是B故。
守方:(凡B遍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B与A相违故。
守方:(若B与A相违,则凡B遍不是A)不遍。
攻方: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格式总结】
(1)A是名标;B是定义
○凡A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遍是B,因为A是B的名标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名标的公设故。
○凡B遍是A吗?
为什麽?
凡B遍是A,因为B是A的定义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的公设故。
(2)A与B是同义词
○凡A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遍是B,因为A是B的同义词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凡B遍是A吗?
为什麽?
凡B遍是A,因为B是A的同义词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3)A是整体,B是部分
○凡B遍是A吗?
为什麽?
凡B遍是A,因为B是A的部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凡A不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不遍是B,因为A是B的整体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整体的公设故。
◎已知A1等是A的元素而不是B
○凡A不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不遍是B,因为A1是A而不是B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4)A与∵B是部分交集
○凡A不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不遍是B,因为A与∵B是部分交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交集的公设故。
○凡B不遍是A吗?
为什麽?
凡B不遍是A,因为B与A是部分交集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交集的公设故。
◎已知A1等是A的元素而不是B
○凡A不遍是B吗?
为什麽?
凡A不遍是B,因为A1是A而不是B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已知B1等是B的元素而不是A
○凡B不遍是A吗?
为什麽?
凡B不遍是A,因为B1是B而不是A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例外的公设故。
(5)A与B是相违
○凡A遍不是B吗?
为什麽?
凡A遍不是B,因为A与B相违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凡B遍不是A吗?
为什麽?
凡B遍不是A,因为B与A相违故。
不遍。
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结论】
(1)A与B是同义词、定义与名标,则:
∵凡A遍是B;凡B遍是A:同义词的公设。
∵凡A遍是B;凡B遍是A:定义与名标的公设。
(2)A是整体而B是部分,则:∵
∵凡B遍是A:部分的公设。
∵凡A不遍是B:例外的公设。
(3)A与∵B部分交集,则:
∵凡A不遍是B;凡B不遍是A:部分交集的公设。
∵凡A不遍是B;凡B不遍是A:例外的公设。
◆当A是整体而B是部分,或A与∵B是部分交集时,有一「例外的公设」,定义如下:
∵若A1是A而不是B,则凡A不遍是B。
说明:A1是A的成分、部分、元素,但A1是在B的范围之外,所以称作「例外」。
如:
孔子是人而不是美国人,则凡人不遍是美国人。
孔子是老师而不是美国人,则凡老师不遍是美国人。
(4)A与B是相违,则:
∵凡A遍不是B;凡B遍不是A:相违的公设。
说明:
∵A的元素(成分)有A1、A2∵、A∵3等。
∵B的元素(成分)有B1、B2∵、B∵3等。
○例外的公设(有二种情形:A是整体而B是部分;A与B部分交集):
∵若一些Ax是A而不是B,则凡A不遍是B。
○整体的公设(一种情形:A是整体而B是部分):
∵若一些Ax是A而不是B,则凡A不遍是B。
○相违的公设:
∵若所有Ax是A而不是B,则凡A遍不是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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