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后面注明‘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之书籍的翻译(为金钱利益)是不是偷盗的行为?(李永茂)

答:他人版权,既已声明,不许翻印,若强去翻印或译印,便为不与而取,自是成立偷盗行为。(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问:‘不得以指割碗钵食’作何解?为何不得盗听比丘诵戒经?(尤彩华)

答:上句‘割’疑是错字,见沙弥律仪中,有‘不得以指刮碗钵食’。此言食讫,钵有余粒或汁,用手指入内刮而食之,为失仪也。比丘戒乃出家众之大法,必传者受者,各具种种之因缘,三师七证,以及相当时间,方得授受,极为郑重,求戒者亦极困难,而与在家众无与焉。应知世间一钱之微,不与而取尚称盗罪,此乃出家比丘之大法,非白衣之事,竟往潜听,斯为大盗,故不宜非分胡为。(出处同上)

问:去年学生往毗卢寺参拜要归台中途中,看见红土,即想起家中要用红土,即命车夫取了红土回来(一时忘记可取不可取),如今想起来此事是犯盗戒否?(林宽修)

答:戒有正文,不属他有,听凭公取者,不为罪。如河海之水,荒山之柴等是也。途中之土不属私人者,可准此例。古有廉者,牵马饮路旁之水,尚投以钱,此固砥砺自清,不免矫枉过正。佛制戒律,其旨要在不丧己德,不损他益,且皆平易近人,并非强人所难也。(出处同上)

问:军中信佛宜受何种斋戒?(黄冠中)

答:宜受偷盗及邪淫两戒,守此于行军之时,定不扰民,当得群众拥护,可为无敌之师也。(出处同上)

问:译书是不是偷盗的行为?(李永茂)

答:译书须注明此文译自某书,不揽为己作,便不是盗。(出处同上)

问:朋友园里种有美丽的花,适遇无人在家,无法向他要,而擅自将花折回供佛,是否犯盗戒。(杨周玉娇)

答:物非自主不问属于何人,不与而取,即名为盗,至其盗后若何用途,皆不能原其盗罪,不过物之大小多少,各有轻重之不同而已。(出处同上)

问:不与取与犯戒,如专拾地上废纸为生活目的,是否犯戒?(赖栋梁)

答:不与取者,指有主权之物也,虽失遗于道,而其主人心非舍也,故亦不能取。若废纸者,是人已弃之,为无主之物,取之不为犯戒,如西土比丘取弃于巷野之败布,连缀作衲,名曰粪扫衣,例此故曰不犯。(出处同上)

问:听到老师说在拾到他人东西是有犯戒;弟子因每在路拾到金钱皆投入功德箱作为遗失的布施,愿老师指示如何有犯没犯?(冯梅柳)

答:不私囊,固是廉洁不苟,但所见之数,亦应分别,台币五元以内者,可代为捐施,多则报交警局招领为佳耳。(出处同上)

问:她说我的先生常犯有偷盗的行为,诸如经常从单位带回生、熟食物和物品,我屡劝不听,我很无奈。曾经以他的老板名义放生,做功德回向,将食物送往寺庙结缘,荤腥食物就送给邻居。我总是这样做法,还是不能化解他的错误行为。恳请师父慈悲开示,怎样做才能帮助我的夫君回头觉悟?又,我前面所做的做法对吗?

答:对,你这样做法是对的。他还没有回头,时候还没到,你不要怀疑,你一直做下去,时节因缘到了他会觉悟,他会回头。不能因为看到现在他不能回头,你就放弃了,就不做了,不可以,继续不断做。不但是你要这样做,同时你要修布施,欢喜修布施,帮助别人。佛在经上讲得太多,财布施得财富,法布施得聪明智慧,无畏布施得健康长寿,这是一定的道理。(净空法师·学佛答问·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二2004/7/30)

问:我在工厂做工时,曾经看到甲乙双方单位都把还可以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做垃圾丢掉,我觉得太可惜。要知道每做完一件成品是要经过多次顺序的辛劳才行,故我拿去给需要的人使用,我这样做是否属于偷盗?

答:最好你是给当事的人或者是你的工厂老板说一声,说一声他同意了,你就不是偷盗。你说你们垃圾处理这些东西还可以用,我能不能拿去送给一些需要的人,一些穷苦的人?我相信你的老板也会点头,那你就不是偷盗。一切都按照这个程序去做,物都有主,主人同意就好。(净空法师·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七2005/5/20)

问:请问购买仿冒商品,是否算偷盗?

答:不算。仿冒的商品你买了是你自己吃亏,你上当了,这不算偷盗。贩卖假的东西,那是偷盗。贩卖的是偷盗,你买他的不是偷盗。(之六十200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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