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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此“转依喻”乃说明“转依自性,无垢真如,从虚妄分别所染

,转化到显现究竟清净转依的譬喻”。(注110)

2、唯识宗的救释

清辨《中观心论》设想唯识宗由智之不了得。了得救释法性之显

现。显现如下:

“(瑜伽行派教释曰:)虚空虽常清净,由眼之净、不净,

许虚空之有垢、无垢,诸法的法性亦如彼。”(注111)

《思择炎》复解释如下:

“例如具眼翳者,为(眼)根之损害时,在虚空中,见到叫

做发,蜜蜂与蝇的非实的网所缠绕时,若除眼翳、服眼药时

,眼成清净时,虚空离发、蜂、蝇而见。在此场合中,如同

由根之损坏、不损坏见彼虚空不净、净,实则虚空则无变异

。恰如慧眼不净的愚夫见垢有以及服用见空性之眼药而慧眼

清净的圣者。∵又慧(∵blo∵)由有垢、无垢,见法性的不净

、净之故,法性云何全无变异。”(注∵112∵)

此处所说的“慧眼”相当于《法、法性分边论》中所谓的“得”

(upalabdhi,dmigs∵pa)。(注113)瑜伽行派认为虚空是无变异的

,但由于智之了得,不了得而见法性的净、不净。以上(1)、(2)

为清辨顺着瑜伽行派的立场而说,底下则是清辨的批判。

3、对唯识宗的救释之批判

《中观心论》对瑜伽行派的救释批评道:

“(破曰:)对不净(ma∵dag)等错乱之慧,虽是能作法(

byed∵pa.hi∵chos),但非所作业(的所识境)。”(注114)

《思择炎》解释道:

“例如:虚空由显现为不净、清净之点而是错乱之觉,是具

身与具识之根的主体者之觉聚法(blo.hi∵tshous∵kyi∵cho)

,非如虚空等所识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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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法,虽称法界的不净与净,是主体者具邪知与正知

之上的法。然而非法界所识之法(chos∵dhyi^ns∵rnam∵par

shes∵par∵bya∵.hi∵chos),汝(瑜伽行派)所说垢、无垢者

不应理。”(注115)

如上所说,瑜伽行派是从法界的有垢、无垢,觉、慧、得之角度

,说明“唯识义”,以及在“转识成智”领域中的“唯智义”;但是

清辨中观自续法则从“色、心二法世俗有”的“经量部”角度,表示

难以同意唯识字的“唯识”、“唯智”义。从清辨中观派来看,似乎

了得“真如”的“智”,只不过是“能作之法”,而非“法界”“所

识之法”本身,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

五、法界有了得及了得智之不当

本小节又可以分成三点:(1)允许了得法界之智的非理;(2)

法界了得即有为法;(3)在无分别智上有了得的觉,应成世间的眼

翳觉之轮回的过失。

1、允许了得法界之智的非理

清辨《中观心论颂》曰:

“了得彼(法界)(todaalambanaa,de∵la∵dmigs∵pa)者非

清净(`suddhis,dag),∵不应许彼(法界)是所了得(

aalambyam,dmigs∵byar)之事。”(注116)

《思择炎》复解释道:

“彼了得法界的智慧是清净不应理,了得彼(法界)时,彼

智作为无分别性(rnampar∵mi∵rtog∵pa∵~nid)不成之故。又

不许法界是所得性(dmigs∵par∵bya∵ba),由于在胜义上,

所谓法界彼自体是不可得性(dmigs∵su∵med∵pa)之故。”(

注117)

如上所述,唯识宗对“无分别智”的“了得”作用有三种看法,

一为“相见俱无师”,所谓“智者了得二(取)皆无”及所谓“识体

合和,冥然无取,无与缘也。”,《法?法性分别论》亦有所谓“由

此无得故,入二取无(差)别,二别无所得,即无分别智。”(注11

8)----此与安慧论师同为“无相唯识”思想,第二师则是认为“无

分别智带真如相起,即缘真如”的“相见俱有师”;第三师则认“虽

无相分,但见分带真如起,不离如”的“相无见有师”(护法的有相

唯识”)。在此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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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辨不许法界是“所得性”(所缘相分),因此,排除第二师“真如

”为“相分”之讲法;另一方面,又由于“彼法界自体”是“不可得

性”,所以也排除第三师“见分”的“无分别智”带“真如相”起之

说法。那么清辨在《思择炎》的之说法就等同于第一师“相见俱无师

”的看法吗?此亦不然,虽然就“胜义”“非所得性”及“不可得性

”而言,清辨思想确实有近于“无相唯识”的地方,但“相见俱无师

”的“无所得”,还是放在认识论上“二取无”的非二元的思想上,

虽“二取”不存在,但“非二取”的“(二)无之有”还是存在,清

辨是否允许此“无之有”作为中观宗“法界自体”的“不可得性”似

乎是一个问题,《掌珍论》亦言:“如说世智缘无为境不应正理,如

是此智缘有为境亦不应理,非执真如实有(无之有),此实有性难成

立。”(大正∵30,274∵下)是也。

2、法界了得即有为法

清辨《中观心论》对有宗“法界了得”即是“有为法”的批判如

下:

“若彼(法界)作为实事有(dravyasattva,rdsas∵su∵yod

)的话,应如前过失,出世间无分别者,不许是彼觉慧,(

如生之觉慧)毁坏之故。”(注119)

《思择炎》则解释如下:

“法界本身若分别为实在(rdsas∵su)之有性时,彼中有过

失。(如前45偈)"由杂染及清净之有,若许心为实在的话,

受等亦同样应生之故,由彼成就故无害"在此亦如上说,复又

在出世间智时,若说了得法性,无分别智生时,不许如此生

之觉为有,彼生起会无间地坏(hgig,pa),由此,应知此

出世间觉不应如此坏(灭)。”(注120)

从瑜伽行派来看,作为“实在”(dravya)之有的“心”是杂染

的所依,彼“转识得智”后成清净,亦即说“心”是染净所依。依有

宗言,“染净的所依”的“心”不得不是“实有”,“自相有”;而

且在“转识得智”中,作为二取杂染分别的识的虽灭无,但了得法界

的智也就生。(注121)然而,从中观立场而言,只要了得法界的无

分别智生起,它就会无间地坏灭,它就是生灭有为法,而非无为的法

界。

3、在无分别智上有了得的觉,彼应成为世间的眼翳觉之轮回生起的

过失

《中观心论》对唯识宗“了得无分别智的觉”第三点批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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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知之了得,所知(shes∵bka)就随起,(此有何过失

?)(慧)只要所知随起,觉就成眼翳。”(注122)

《思择炎》的长行则解释如下:

“亦即由此,了得圆成实的出世间觉成有眼翳性,何故?所

知之识随起之故。然而,云何与理相应呢?曰:有眼翳觉随

起于所知的形相(∵shes∵bya.hi∵rnam∵pa∵)时,∵轮回起,

何之时由知道所知的自性(∵∵shes∵bya.hi∵no∵bo∵nid∵)非

圆成实,了得(所知自体)无时,彼之时,由于无轮回,了

得无时,彼认为是诸法的真性。”(注∵123∵)

前述是批评“无分别智”是了得无之觉;这里则是说,无分别智

只要是了得,它就是“取为物有的觉”,亦即有“所知的形相”产生

;一有此“所知的形相”,就有成为“世间的眼翳觉”之轮回生起的

过失。它也就非诸法的真性。反之,了得“所知自体”无,才是诸法

的真性。

以上为清辨对“法界有了得”及“了得智”的批评,它集中在“

了得”概念的批判,认为只要以某对象为了得时,它就是“不净”、

“有为”,具“所知的形相”的轮回。底下一节则是对唯识宗作为“

一切智性”的“一刹那智”的批评。批判如下:

六、于有了得的无分别智中作为一切智性的一刹那智不可以有及于一

刹那的无分别智中法性可成立

本小节可分成两点介绍:(1)于有了得的无分别智中作为一切

智性的一刹那智不可以;(2)于一刹那的无分别智中法性可以成立

。分述如下:

1、于有了得的无分别智中作为一切智性的一刹那智不可以有《中观

心论(颂)》对此曰:

“一切智性非于一时(遍知多种所知),知于自身无起之故

。∵如剑刃一样及遮自证(∵svas.mmvittini.sedhac,∵ra.n

rig∵.hgog∵par∵byed∵)之故。”(注∵124∵)

《思择炎》对此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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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虽有多种形相(rnam∵pa)之差别,然而由于法性是

唯一性;一切智者由一刹那无差别的方法,应知彼(法性)

。然而(如瑜伽行派所说),彼一忉智者于一刹那中,于一

时遍知多种行相是不适宜的。何故?知于自起行者,由相违

之过失,如是无之故。如彼剑以自刃切彼自己之事无一样,

因此,关于此一切智者,一刹那智由作为胜义而有,为了先

前智的遍知,必须观待于第二智的刹那。”(注125)

若由中观宗立场来看,由于法泩是“唯一性”,也即在“平等性

”,所以彼之智也是无差别的行相且在极短的“一刹那”中,见彼真

实。因此,中观宗反对唯识宗认为一切智者于一刹那中遍知多种行相

的可能性。何以故呢?清辨认为知不能自起行者(知不能自知),犹

如剑不能以自刃切自己一样。何说,认识必须以前一刹那的“记忆”

才起“行相”,所以它就不可能在“同一刹那”有很有的“行相”。

不过,瑜伽行派似乎还是认为“如来智于一时知一切所知”,安慧《

大乘庄严经论》“菩提品”的“注释”亦云:“例如一日光起时,他

光非不起,又非前后起,如一切于一时起,佛智对于所知起时,非一

智知一所,又非前后知所知,而是于一时无余地知蕴、处、界等之种

种所知。”(注126)相对于瑜伽行派“如来智于一时知一切所知”

的立场,清辨则采取经量部“一切智非顿知一切”的立场,亦即相同

于《俱舍论》(破我品)所谓“相由续有能,如火食一切,如是一切

智,非由顿遍知”之经量部所说的思想。(注127)

2、于一刹那的无分别智中法性可以成立

清辨《思择炎》设想从瑜伽行派观点来论难中观派的“法性悟达

的无分别智”如下:

“复又(中观论者的”法性是“胜性谛”无所有之故,作为

物的自体(ra^ngi∵^no∵bo),不是把握(.ndzin∵pa)出来,

因此(如此法性)由遮除(以法性为对象之智的)自证之故

。在中观派,佛的一切智性与(知法性)的一刹那(之智)

相应,不得谓具一刹那智之相者,作为无所有物之自体的非

把握者,由于非自证的对象之故。一切智者,不可说是以法

性为对象而具一刹那智者。”(注128)

对瑜伽行派而言,叫做“一切智”的成立条件,是必须预定智中

领纳对象的自证,由彼,才能有法性的对象之领纳,亦即有“无之了

得”的成立。若如中观派不许无分别智了得,亦即不承认智的自体的

话,对有宗而言,会损减一切智性。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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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派的论难要点,是说若如中观派所说的法性,胜义的话,那么空宗

以一刹那相应的慧来了悟法性就不可能,清辨《思择炎》对此答辩道

“胜义是无分别的圣慧所取,虽言所取,乃是由能取无的方

式之所取彼如先前求真实章所说,遮生(skye∵ba∵bkag∵pa)

即生无之故。又作为世俗由等类的因缘所起之故。体性(

bdag∵~nid)非实有之故。又如此由自性空,彼于一切种是不

可言诠性,自性空之故,如此连接是胜义。”(注129)

中观宗的“胜义”是“无分别的圣慧”“所取”,但此“所取”

是没有“行相”“把握”的“所取”。而且,作为“胜义”是否定“

生”的可能性(此“否定”是“非定立的否定”,而非“定立的否定

”),所以是“生”无自性。在世俗谛上,诸法由等类的因缘所生;

在胜义上,诸法是自性空。同样,它亦非言诠概念所及,所以称为“

不可言诠性”。

七、把圆成实当成有无之相堕入增减之过失

在说明了中观宗的“法性”与瑜伽行派的“法性”之不同之后,

清辨继续对“无之有”的“圆成真性”及“真如之了得”等加以批判

,他的《中观心论》批判唯识宗以“圆成实”为“有无之相”堕增减

之过失如下:

“若(如汝所许)有无之体(yod∵da^n∵med.hi∵d^nos∵~nid)

的自性是胜义时,由增益及减损之边,云何有你所说的解脱

呢?”(注130)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如下:

“欲求由增益与损减二边中解脱者,应完全断除有无之二边

,由于瑜伽行派许有无之实事的自性(^no∵bo∵~nid)为圆成

实性的胜义谛性。彼中,由有性(yod∵pa∵~nid)点中的增益

边无解脱;从无性(med∵pa∵nid)点中的损减边无解脱。从

而,舍弃二边的解脱,于汝(瑜伽行派)云何有呢?”(注

131)

在瑜伽行派《中边分别论》“相品”的空性之相中,是称“二之

无性”及“无之有”为“空性之相”,在彼中,是先“无”后“有”

;但是在安慧《中边分别论释疏》“真实品”根本真实中,则如上述

所说的先“有性”,后“无性”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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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安慧曰:“有无的真实是圆成实相(所取能取)二无之有体

故是有性,二无的体故,是无性。”(注132)由于“无之有”为显

二无为法性的状态,若为了显在“由法向法性”的道程中“法”灭“

法性”呈现过程,所以先无后有,但若就胜义谛法性作为法的本性之

立场而言,无垢的法性作为“本来性”是先,应灭无的有垢的客尘则

是后。(注133)这里所述的瑜伽行派思想,较接近安慧一系的“无

相唯识”的立场。但就清辨而言,若言“胜义谛”是“有无实事的自

性”的话,则由彼中的“有性”将堕“增益执”的“有见”;由彼中

的“无性”则将堕“损减执”的“无见”,由此“有见”、“无见”

并不能得“解脱”。这里也可以看出清辨的“胜义谛”的一向遮遣性

,“言亡虑绝”之特性。

八、了得真如之觉有违菩提的平等性

清辨《心观心论》对瑜伽行派“了得圆成实性的真如”的主张之

批判如下:

“(若如你所许)大师不是不了得的话,(如此大师)了得

真如之后;又菩提应成为不平等性(na∵smat.m,m~nam∵nid

ma∵.hgyur),由于真性与显现(智)的差别之故。”(注134)

《思择炎》亦解释如下:

“若(如你瑜伽行派所说)了得所谓圆成实性的真如为有的

话,那么佛世尊就不应成得性(dmigs∵pa∵med∵pa∵~nid)----

了得真如之故。上述所宗与经云:“佛是虚空之相,虚空中

相(mtshan∵~nid)毕真无。离彼之能相(mtsha~n∵gshi)与

所相(mtshan∵nid),顶礼不可得的汝。”"──相违。若如

彼的话,不应成佛的菩提的平等性。何故呢?(盖平等应是无

二性,但是瑜伽行派)所说的圆成实性的一真性(de~nid∵gcig

)与显现的智(rab∵tu∵sna^n∵ba.hi∵ye∵shes)成为二差别之

故,若二者有,由二自体的现观(m.non∵par∵rtogs∵pa),成

差别。”(注135)

对于瑜伽行派之悟入二取无别的无分别智,《法?法性分别论》

曾如是曰:

“从缘知唯(表)识(dmigs∵pas∵rnam∵rig∵tsam),观识

不得境(dmigs∵lasodon∵rnam∵mi∵dmigs);由境无得故(

don∵rnam∵mi∵dmigs∵pa∵las),亦不得唯(表)识(nam

par∵rig∵tsam∵mi∵dmigs)。由此无得故,入二取(g~nis

po)无别(无差别平等,khyad∵par∵med∵pa),二(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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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即无分别智(rnampar∵mi∵rtog∵pa.hi∵ye∵she)。无

境无所得(yul∵med∵dmigs∵med),以是一切相(mtshan∵ma

thams∵cad),无得所显(rab∵phye∵ba)故。”(注136)

瑜伽行派肯定有经由“境识俱泯”的“入无相方使”而达到

“了得二取无(差别)的智”,此“智”即“无分别智”,

亦即二取“无差别平等”。但是这样子的“智”,对清辨的

中观宗而言,还是一种会有“物的生起”的“显现智”;此

“显现智”的“无分别智”还是会有与“真如”(圆成实性

)的“一真性”产生一种“二差别”的情形,亦即有“能相

”与“所相”的差别产生;然而,只要有“二差别”、“二

相”,彼就违害“佛菩提”的“平等性”。因为佛菩提是无

二、一昧、一相及“平等性”的。(注137)

九、了得真如的觉从无始之阿赖耶识中不生

以上是就“法性”的“无之有”的层面,来论难“了得真如”的

“觉”之可能性;清辨这里更就“法相”的“依他起”如何过渡“法

性”的层面来论难此“了得真如”的“觉”“生起”(utpatti)的

可能性。清辨《中观心论》论难了得真如的觉从无始的“阿赖耶识”

中生起如下:

“了得真如之觉,由功能(nus∵pa)未安置,如何生起呢?

如同云:"显覝为空花(nam∵mkha∵.hi∵me∵tog∵snan∵ba.hi

blo)的觉,功能未安置"一样不应理。”(注138)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如下:

“(若由世间所知而言,)汝(瑜伽行派)安立所谓:阿赖

耶识(kun∵gshiornam∵par∵shes∵pa)由于是具无始时者,

眼等一切生起识(转识,pravr-ttivij~naana)生及灭中,

彼每一次都在阿赖耶识中安放自自功能(ra^nra^n∵gi∵nus

pa),由这些功能,由境、根、识种种而成异熟(∵yon∵su

smin∵pa∵),只要生起(∵hkhor∵ba,∵轮回),就由阿赖耶

识现成(mno.n∵par∵grubopa∵)∵"∵云云。由彼,有关凡夫

异生见真如之事,了得真如的觉一度未生的的情况中,由于

见彼真如的觉绝不生立故。(了得真如的觉)不生,从而灭

也无,藉由不灭者,于阿赖耶识中,或安置功能;彼成为异

熟(功能),也成为了得真如的觉之这样子的功能,安立(

gzhog∵pa∵)也无。∵如此由功能不安立,了得真如的觉者,

由于成为无因者,无生起的因由。如空花一样,于彼显现的

觉中,功能生也无之故;在此于先前人的一度阿赖耶识中功

能安立一度也无,后来有见空花的觉生同样不合理。”(注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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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观宗质难“了得真如”的“觉”如何从“无始时来的阿赖

耶识中”“生起”的质疑,也许瑜伽行派回答则是“由净法界等流(

或契经法界)的教法的闻思修,∵了得真如的觉就产生;∵且彼是在∵"

的次第中,∵或因,入、胜解、入的诸位中解说”(∵140∵)甚至,《

摄大乘论》亦以“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所摄,

是世世间最清净法界等流性故”来加以解释。∵(注∵141∵)可是从清

辨中观宗来看,只要“生起”就是“阿赖耶识现成”,此也涉及“转

识”在每一次生灭中都会在“阿赖耶识”中安放“自功能”。但在“

真如的了得的觉”却是“不生不灭”者;因而没有“功能”的安置,

可以“无之了得的觉”得以“生起”,既然没有“功能”的安置;了

得真如之觉”也就无“生起”的“因由”。若瑜伽行派坚持由“法界

等流”的“法身种子”自生的话,将堕入数论式的“因中有果”论的

“常见”。此又有如“功能未安置”“却有见空花的觉(了得真如的

觉)产生”一样不合理。

十、在“无之有”的“圆成实性”中“不一不异”不能成立

如前项,所谓了得真如智的“生起”者,可以说是探究“由法向

法性”的“一的关系”;但是在本项中,则质难瑜伽行派的“无之有

”的胜义谛解释有违害“法性”与“法相”的“不一不异”的关系之

可能(注142)。清辨《中观心论》对此论述如下:

“若由隐蔽自己的方法(ra∵tshul)(之缺失),则(如)

你(所见),真性非由一异解脱;对我而言,实无(adravya

,rdsas-med)且无所得之故,则先前所云(不一不异)的

彼(义)是相应于理。”(注143)

《思择炎》解释如下:

“汝(瑜伽行派)若许圆成实性与依他起性为二有,彼二虽

彼说为非一非异,然终由唯隐蔽自己的方法过失,因此,圆

成实性非离脱一性异性,然而,若随从中观智的方法,由圆

成实性唯无实,自性不可得之故,如由我先前所说既非一性

,也非异性,此与理相应。”(注144)

若就中观者的常规言,由于法,杂染离却是空性,圆成实性,所

以就“法(相)”本身而言,彼是俗有的杂染,亦即在“法相”上面

不得有“法性”。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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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法性”的染净真俗有无的差别面而言,是“不一”。然而

,就法而有。世俗的成立根据,在于“缘起故无自性”之上而言,法

与法性不别离,因而被视为“不异性”。但若就瑜伽行派立场而言,

有宗所谓的法性,圆成实性被当作了得真如的智(不颠倒真实),在

起动态中被规定为“向有的领域”,在“有的领域”的生起态中,“

圆成实性”的“法性”与“依他起性”的“法”是“一”,因而在“

有的领域”中共有两个存在;一是“杂染物的法”;另一则是“清净

物的法性”,∵由于个个别异,因此彼不可说离“一异性”。∵((注

145∵)清辨就是质疑瑜伽行派这种“不一不异”可能隐藏自己的方法

之过失。但是,清辨也指出,如果法性胜义谛或圆成实性是立于“法

的无实,不可得性”之义的话,彼所谓“不一不异”就“与理相应”

。总之,相对于瑜伽行派把“汞异”说成“无之有的胜义”“向世俗

的起行”,把“不一”说成“世俗”与“胜义”的“差别”;中观宗

则在法的空无的“遮遣面”中探究“胜义谛”,在胜义上不许如瑜伽

行派显出为“向起行之有的领域的动行”之智的“施设面”。也就是

说,把“差异”解释成“由世俗向胜义的有之空无”面,仍是两派的

相异点。(注∵146∵)

十一、∵惟以一向遮遣性、胜义可诠表为虚空与“不可言诠”

前面所述是从中观宗立场来遮遣瑜伽行派的胜义谛,圆成实性,

底下则探讨中观宗自身有关“胜义谛”的看法。首先,清辨在(1)

、(2)分别遮破瑜伽行派以“虚空喻”,“不可言诠性”解释“圆

成实性”的“胜义谛”之后,如今则以另一角度----“一向遮遣性”

来说明“胜义谛”亦可说为“虚空”。“不可言诠性”。清辨《中观

心论》对此曰:

“(胜义性)似虚空,由于不生(skye∵med∵pa);无差别

之故(nirvi`se.satvaat,khyad∵par∵med∵phyir),又不

依(magos)之故。∵又确实是不可言诠性(brjod∵du∵med

~nid),于一切种非慧所取之故。”(注147)

《思择炎》进一步解释如下:

“(若如我们所许)胜义的真实(圆成实性)如虚空是应理

的,(何以故,胜义谛的圆成实性),于物的生起(d^nos

po∵skyes∵pa∵)态来看,生起起行的物,由于有彼形相的差

别(∵rnam∵pahi∵khyad∵pa∵),∵所以有所谓种种性(∵∵sna

tshogs∵)的了得。∵然而(中观宗的胜义谛)立于物不生中

,无生,无(形相)差别之故。又由一切戏论分别的衣无而

不衣,不着的理由之故。(如此胜义)能喻为虚空。又此胜

义谛真的是不可言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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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bhi-laapyataa)。如此由觉(blos)取之物者,言诠

(∵m^non∵par∵brjod∵pa∵)生起,但是彼胜义,于一切种由

觉来取之事无之故,确实是不可言诠性,此应理。”(注148)

前面(1)(2)小节中,清辨之所以反对瑜伽行派以“虚空”喻

及“不可言诠性”说明“无之有”的“圆成实性”的原因。主要是从

中观派见解来看,认为只要“无之有”的“了得真如”的“智”是于

“有的领域”内起行,那么它就是“物的生起”。由于“物的生起”

有“形相的差别”与“种种性的了得”,那么它就不是中观宗所谓真

的“虚空”、“不可言诠性”之“胜义谛”。反之,如果它是“无生

”、“无(形相)差别”、“无衣(无著)”的话,那么此种“胜义

”就可以喻为“虚空”;同理,此胜义由觉来取之事全无的话,彼亦

可说为“不可言诠性”。又上述所谓“一切戏论分别的衣无而不衣”

,是被揭示为“虚空毕竟无”的理由。由彼所示理由,亦可显示出物

的毕竟不生∵----∵戏论寂灭∵----∵不执着的心的过程,此戏论寂灭亦

相当清辨在《般若灯论》廿四品第七偈长行所说“空(用)者,能灭

一切执着戏论”的“空用”(注∵149∵)。∵此亦同于《中论》观法品

第十八第七偈所说:“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

如涅盘。”(大正∵20,24a∵)的思想。(注∵150∵)

十二、中观宗“出世间性”的看法及“方法论”的立场

此小节可分成两点来介绍:(1)中观宗“出世间智性”的看法

:(2)中观宗“方法论”的立场。分述如下:

1.中观宗“出世间智性”的看法

在评破瑜伽行派“圆成实性”的“胜义谛”之后,清辨《中观心

论》设想瑜伽行派提出对“出世间性”的征问如下:

“离生的眼翳的觉(blo),许是出世间性;由世间救出义

之故,真的超过世间之故。”(注151)

《思择炎》亦解释道:

“生眼翳之离性或觉之中有时,离彼生之眼翳之觉,彼即立

为出世间性(.hj∵ig∵rten∵yas.hdas∵pa∵)。何故?彼(出

世间性)是从世间救度之义(∵sgrol∵ba.hi∵don∵),∵又由

世间超出之故。同样,彼以超出世间的动(gyo

页61

ba)及行(bskyod∵pa)而称作出世间。”(注∵152∵)

以上是唯识宗的征问,对唯识宗而言,它并不是完全用“遮遣性

”来看“出世间”,其有寻求表出所为出世间的“施设”之倾向。

亦即由于瑜伽唯识的“出世间性”是所谓“入无相方便道”的“唯(

表)识性”,所以“出世间性”也就是所谓“出世间的道性之智”,

如此瑜伽行派以“道的事体”来“施设”的观点,就与中观宗比“一

向离性”来看“出世间性”之观点是有差异的。瑜伽行派的“出世间

性”是不排除在“有的领域”中了得二取无真如之动行的“智”,中

观宗则否定动行之“智”为“出世间生”。换言之,瑜伽行派较强调

通向“胜义谛”过程中“道的施设”的必要;反之,中观宗则强调“

出世间性”的“一向遮遣无”的思想。清辨《思择炎》亦说明自己的

“出世间智”看法如下:

“彼觉是无分别,彼由物不生离一切分别之故。又此觉是无

了得(∵dmigs∵pa∵med∵pa∵),一切法(有,d.nos∵po∵)无

所得之故。∵又是无相(∵mtshan∵ma∵med∵),彼觉不取境为

相之故。又此觉之知,在自法性、他的所知法性为唯一性中

,以无分别的方式,通达平等性(∵m~nam∵~nid∵),此即我

们在一刹那中所建立的现等觉。”(注∵153∵)

中观宗的“出世间智”的“无分别”不是“物有生起”的“无分

别”而是“由物不生离一切分别之故”的“无分别”;此觉也不是有

宗了得二取无的觉,而是“一切法无所得之故”的“无了得”之觉;

此“出世间智”亦不是以“二取无”的“有”或“真如”为对象的“

无相”,而是完全“不取境为相之故”的“无相”。同样,中观宗的

“出世间智”亦无“自法性”、“他的所知性”的“能、所对立”而

是完全“泯然为一”的“唯一性”,“平等性”;因而中观宗的“一

切智者”也是在“一刹那”之中,以无差别的方式知彼法性。以上即

是清辨中观宗对“出世间智”的看法,显然他还是偏重“出世间性”

的“一向遮遣无”的“寂灭无戏谕,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

《中论》第十八品第九偈)之看法;此与瑜伽行派的“胜义谛”不外

是了得“无之有”之智,强调通向“胜义谛”过程中“道的施设”的

必要性之思想完全不同。

2、中观宗“方法论”的立场

清辨《中观心论》在提示自己对“出世间智”的看法之后,更说

明了自已的“方法论”的立场,在说明自己的“方法论”的立场之前

,他先设想瑜伽行派对清辨“方法”的批判如下:

页62

“若如(外人所说):"真性非思择的行境(rtog∵giyi-

spyid∵yul)之故,彼(真性)由比量不能了解,由此之故

,诸法法性非考察之故。"云云”(注154)

瑜伽行派在此提出“胜义非思择之境”的质难,认为“胜义”是

“现证智”之境,“现观”之境,彼非比量可了知。而且《解深密经

》“胜义谛相品”第三亦曰:“胜义超过一切寻思的境相”。(注

155)清辨《中观心论》答辩如下:

“于此,由于以比知(rjes∵dpag)随成无过失的圣教;(

佛以此)无余地清除储存的种种所计分别的河。(其次)佛

不具分别,以意趣、虚空等智,如安立诸法般了解所知,得

名等。”(注156)

清辨的答辩则说明了正比知使用的情况:“比知”的“寻思”虽

非胜义本身,但是它有“以比知随成无过失的圣教,除分别之水”的

功能。换言之,此“正比知”有除去“错误分别”而趋向“胜义”的

作用。清辨这种“正比知”也被称为“空性论证的论理”,它是属于

“随顺胜义”的。∵(注∵157∵)相对于清辨强调“正比知”的“方法

”之重要,瑜伽行派则强调“胜义谛”是“离言诠”,“亲证为先”

的“瑜伽现量”所证的真实;换言之,有宗是以“现量”的方法,推

展出它们自己的“三性说”。可见,清辨的中观学与瑜伽行派的“方

法论”是不太一样∵----∵清辨虽在“名言”上允许“自相有”,但却

以“正比知”的“自立量”的方法,评破对手的错误;瑜伽行派却以

“假必依实”、“存在不能没有理由”之“寻求根据”的方法建立“

依他起之有性”及“了得二取无之智”之思想。此也空有二宗在“方

法”上不同所导致之结果。

伍、小结

由上一章及这一章可知,清辨在《中观心论》及其注《思择炎》

面对瑜伽行派的“胜义谛”及“三性思想”相当复杂,其包着弥勒五

论中的唯识三论《大乘庄严经论》的“乱喻”、《中边分别论》及《

法法性分别论》的“二取无”的思想,无著的《显扬圣教论》“成无

性品”的“依他起之有性”的存在证明、《摄论》无性释的“蛇绳喻

”,世亲《唯识三十论》“识转变说”及“三性思想”、陈那《集量

论》的“他遮诠”及安慧《三十唯识论疏》及《中边分别论》的“识

转变说”及三性思想。其中弥勒五论中的唯识三论的三性思想及世亲

《三十颂》的三性思想

页63

是所谓的“唯识古学”,安慧则是继承此“唯识古学”的“无相唯识

”家(采“一分说”),对“智如”问题是采取所谓“相见俱无师”

的立场。至于奘传《显扬圣教论》“成无性品”的“依他起之有性”

的存在证明,似有强化“依他起”实有性的倾向,实预取了后来“护

法----玄奘”“唯识今学”中“依他起性”“不得为无”的立场。(

案:真谛《三无性论》则有有近于“唯识古学”“二取无”思想之处

)至于陈那的唯识思想则有近于“相见俱有师”的“有相唯识”的地

方。无性的《摄论释》的“三性思想”若依藏译本来看,则有近于“

无相唯识”之思想之处;但若依奘传的汉译来看,则是护法一系的“

有相唯识”之先驱。(注∵158∵)

因此,清辨在《中观心论》及注中的对手,主要是弥勒三种唯识

论。世亲《唯识三十颂》以及安慧一系的“唯识古学”的“无相唯识

”,亦即所谓“相见俱无师”。其次的对手,则是以陈那为代表的“

相见俱有师”之“有相唯识”(如“他遮诠说”的“共相论”、“蛇

绳喻”等)。至于清辨与早期瑜伽行派的“空有之诤”的争论焦点,

则是“三性思想”的“定位”的不同。此“三性”思想之不同,亦涉

及两派的“语言观”(是“唯名无义”呢?还是“色境实义”呢?)

、“依他起性”的评价(为“胜义的自相有”呢?抑世俗的存在呢?

)以及“圆成实性”的“真如”之“了得”的评价(为胜义的存在抑

生灭有为法的存在呢?)三方面的不同。

就“遍计所执性”所涉及的“语言观”而言,瑜伽行派认为“能

诠”的“名”与“所诠”的“义”“二互为客”,因而是“但有名而

无义”,也因此“遍计所执性”是唯分别“假立”,并不是“由本身

成就”的“自相有”;反之,清辨认为“能遍计”(如蛇)与“所遍

计(如绳)都由于以自相有而互依他存在,换言之,“能诠的名”(

名)与“所诠的对象”(义)是在语言的使用中一一对应,因而,“

遍计所执性”不是唯分别“假立”,∵而是由本身成就的“自相有”。

(注159)如此,清辨批判有宗“遍计所执性是相无自性”的立论乃“

因不决定”且破坏“世间极成”之过失等。

其次就“依他起性”的评价而言,瑜伽行派认为“依他起性”作

为言诠的“依处”不能不存在,至于“名之言诠”的体性则可以是空

(遍计无,依他有),而且由于“依他起”为染(净)的依止,所以

它必须存在,必须是胜义中“自相有”的存在;而清辨则主张“依他

起”只是世俗的自相有而非胜义的“自相有”(胜义中由本身成就的

存在)----此为唯识宗立宗之不备。又清辨认为“依他起性”虽“生

无自性”,但仍有世俗的施设----种种“语”及“觉”可言,并不须

要以寻求了得“世俗性”的“事体”的方式,建立“依他起”之“有

性”,所以有宗“依他起的生无自性性”未必与圣教一致。更何况若

“依他起”“胜义中有自相”的话,则它不应有“二取显现”可言,

因“自相有”的话则无变异之故。换言之,“依他起”若实有则会导

致数论“自性”变现说的情形。复次,对中观宗而言,于“无自性”

页64

上仍能建立“内外诸法的施设”及“解脱”之可能,不须透过“假必

依实”、建立“施设”的“所依”之“寻求根据”的方式成立“依他

起之有性”。

最后就“圆成实性”的评价而言,瑜伽行派由于较强调“胜义谛

”的“不颠倒真实”这一面,所以认为“了得无之有”的“智”及通

向“胜义”的“入无相方便”仍然是胜义谛;但清辨则坚持了“胜义

谛”与“世俗谛”的各自“分位”,认为“虚空”若比喻“胜义谛”

则不应有种种想生起的可能,同样,以“不可言诠性”来形容“真如

之了得”亦有可能坏世俗的言说。而清辨也指出“法界”有了得则逾

越了“胜义谛”与“世俗谛”的“差异性”,使得“无分别觉”成了

“自性分别”。又瑜伽行派的“无之有”的了得之思想也犯了“增减

执”及有违“菩提平等性”等之过失。更何况,瑜伽行派无法说明“

了得真如智”如何从无始以来“阿赖耶识”中生起。因此,清辨认为

了得“无之有”的“圆成实性”是世俗的“自相有”的存在,而非胜

义中“自相有”的存在。

以上为《中观心论》及其注《思择炎》对初其瑜伽行派“三性思

想”的批判,其对手仍以“相见俱无师”的“无相唯识”为主,其因

明的“比量”的方法已有相当自觉;但是“空性论证的论理”的进一

步的运用以批判有宗的“三性思想”,则有待于后期《般若灯论》二

十五章附录部份对瑜伽行派“三性思想”之批判。

65页

注释

注001∵∵山口益着《无与有之对论》,东京,山喜房佛书林刊,昭和

50年8修订版,页77-78,461-462,499-500,545-548。

注002∵∵山口益编《汉藏对照,辩中边论》,(原铃财木团,东京,

昭和41年)华宇出版社,1985年6月出版,页7-8,14-23,42

-69;霍韬晦《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香港中文大

学,页18-110(第一分),页141-150(第三分)"违经难解"

;125-137页。

注003∵∵台北版***大藏经,南天出版社,页571,428页,2-3行;

《MADHYAMAKA-HRDAYA∵KAARIKAA》梵文《中观心论》),江岛

惠教上课讲义,S-10。

注004∵∵同注1,页461-462。

注005∵∵同注3,台北版,页571,428页,3-5行。

注006∵∵同注1,462-464。

注007∵∵同注3,台北版,页571,428叶5行,江岛讲义S-10。

注008∵∵同上,页571,428叶5-7行。

注009∵∵下川边季由译“无性造《大乘经庄严广注》和译(1)”,大

崎学报137,昭和59年,页3。

注010∵∵片野道雄着《唯识思想之研究》---"无性迼《摄大乘论注》

所知相章之解读",文荣堂书店,昭和50年,10月1日,页27-

32。

注011∵∵同注1,464-466。

注012∵∵同上,464。

注013∵∵同注3,台北版,页571,429叶1行;江岛讲义,56c-d。

注014∵∵同上,429叶2-3行。

注015∵∵同注1,页469-470。

注016∵∵同注1,页470-471。

注017∵∵同上,页471-472。

注018∵∵同注1,页473-474。

注019∵∵同注14,429叶3行。

注020∵∵大正31册,557。

注021∵∵同注1,476-477。

注022∵∵同注19,429叶3-4行。

注023∵∵同上,429叶4-5行。

注024∵∵同上,页571,429叶5-6行。

注025∵∵同上,429叶6-7行。

注026∵∵同上,429叶7行。

注027∵∵同上,429叶7行-430叶1行。

注028∵∵同上,430叶1-5行。

注029∵∵Th.Stcherbatsky《Buddhist∵logic》,"Bibliotheca

Buddhica",XXVi,1932,P444。

注030∵∵同注28,430叶6行。

注031∵∵同上,430叶6-7行。

注032∵∵同注1,页482。

注033∵∵法尊法师编译《释量论略解》,佛教出版社,1984,序,页

3-4。

注034∵∵安慧《中边分别论疏》,山口益译,破尘阁书房,昭和41年

,页55。

注035∵∵同注32,页483。

注036∵∵同注29,附录,页418。

66页

注037∵∵《讲座大乘?认识论与伦理学》平川彰等编,春秋社,昭和57

年,页126,347;"PROBLEM∵OF∵UNIVERSALS∵IN∵iNDIAN

PHILOSOPHY"Ra-ja∵ramdravid,Motilal∵Baarsidass,1972,

p.282。

注038∵∵蓝吉富《大正藏补编》,第九册,华出版社,页426。

注039∵∵注36,山口,页486。

注040∵∵同注31,页571,430∵叶∵7∵行─431∵叶∵1∵行。

注041∵∵侗注39,负487。

注042∵∵同注,40,页571,431∵叶∵2∵行。

注043∵∵同上,431叶2行-4行;参见注1,山口,页487-488。

注044∵∵同上,页157,431叶5行-428叶1行。

注045∵∵同上,432叶2-6行。

注046∵∵同上,434叶1行。

注047∵∵同上,434叶2-3行。

注048∵∵同上,,434叶4-5行,江岛,S-12。

注049∵∵同上,571页,434叶5行-572页,435叶1行。

注050∵∵同注32,山口,页497。

注051∵∵同注49,435叶1-2行。

注052∵∵同注49,页572、435叶4行-436叶1行。

注053∵∵同注50,页501。

注054∵∵同注52,436叶1-2行;江岛,s-13。

注055∵∵同注52∵,436叶2-4行。

注056∵∵同注53,山口,页502─503。

注057∵∵吕澄着《印度佛学思想概论》,天华出版社,1982,页206,

220。

注058∵∵同注55,436叶2-4行。

注059∵∵同注56,山口,页504。

注060∵∵同注58,436叶5行,江岛讲义,s-13。

注061∵∵注58,436叶6-7行。

注062∵∵同注59,山口,页505-506。

注063∵∵同注61,436叶6-7行,;江岛S-13。

注064∵∵同上,436叶7行-437叶2行。

注065∵∵月称"m^nlamadhyamkaakarikaas"∵(梵文明句论),,Bibliotheca

buddhi-ca∵iv,Poussin∵校订,页504。

注066∵∵同注62,山口,页507。

注067∵∵同上,页508。

注068∵∵同注64,73颂,437叶2行,江岛讲义S-13,74颂。

注069∵∵同注64,572∵页,437叶2-5行

注070∵∵同上,437叶5行。

注071∵∵同注66,页208。

注072∵∵同注34,安慧疏,页32。

注073∵∵同注70,437叶5行-438叶4行;

注074∵∵同上,438叶4行。

注075∵∵同上,438叶5-6行。

注076∵∵同上,438叶6-7行。

注077∵∵同上,438叶7行-439叶1行。

67页

注078∵∵同注2,霍,页134。

注079∵∵同注66,山口,页521。

注080∵∵同注77,572页439叶1行。

注081∵∵同上注,439叶1-3行。

注082∵∵同注79,山口,页522-523。

注083∵∵同注81,439叶4行;江岛讲义,S-14,75颂。

注084∵∵同上注,439叶4-5行。

注085∵∵同注82,山口益,页524-525。

注086∵∵同注84,439叶5-7行。

注087∵∵同注82,页526。

注088∵∵同注86,440叶1-3行,江岛讲义,s-14,80颂。

注089∵∵同注86,440叶1-2行。

注090∵∵同注78,霍,111,又同注87,页527-528。

注091∵∵同注89,440叶2-3行。

注092∵∵同上,440叶6-7行。

注093∵∵同上,572页,441叶3行81颂,江岛讲讲,S-15,82颂。

注094∵∵大正藏30,488C。

注095∵∵同注93,573页442叶4-5行。

注096∵∵同上注,442叶5-7行。

注097∵∵同注87,山口益,页539。

注098∵∵同上,页549。

注099∵∵同注96,84颂,443叶1行;江岛s-15,87颂。

注100∵∵同上,443叶1-3行。

注101∵∵同注97,页∵550∵。

注102∵∵同注96,443页3-4行。

注103∵∵同上,443叶4-6行。

注104∵∵同上,443叶4-6行,86∵颂;江岛S-15,87∵颂。

注105∵∵同上,443叶6-7行。

注106∵∵同上,443叶6行。

注107∵∵同上,403叶7行。

注108∵∵同上,444叶1-2行。

注109∵∵同上,444叶2-4行。

注110∵∵印顺法师讲《辨法法性论讲记》,正闻出版社印行,1987,

页179-180。

注111∵∵同注109,444叶5行。

注112∵∵同上,444叶5行-445叶1行。

注113∵∵同注97,山口益,页558-559。

注114∵∵同注112,445叶1行。

注115∵∵同上,445叶2-3行。

注116∵∵同上,445叶4行。

注117∵∵同上,445叶4-5行。

注118∵∵同注110,页166-167。

注119∵∵同注117,445叶5行。

注120∵∵同上,445叶5行-446叶1行。

注121∵∵同注113。山口益,p.562。

68页

注122∵∵同注120,446叶∵1∵行。

注123∵∵同上,446叶∵1-3∵行。

注124∵∵同上,446叶∵4∵行。

注125∵∵同上,446叶∵4-7∵行。

注126∵∵同注121,山口益,页∵568。

注127∵∵同上,页569。

注128∵∵同注125,466叶∵7∵行-447叶∵1∵行;同上,山口益,页571-572。

注129∵∵同上注,447叶1-3行。

注130∵∵同上,447叶3行。

注131∵∵同上,447叶3-5行。

注132∵∵同注34,安疏,山口译,页174。

注133∵∵同注126,山口,页575。

注134∵∵同疏131,447叶7行-488叶1行。

注135∵∵同上,448叶1-3行。

注136∵∵同注110,页166,《慈氏五论》(藏文),民族出版社,1991

年12月,页155。

注137∵∵同注133,页581-582。

注138∵∵同注135,488叶3-4行。

注139∵∵同上,573页,448叶4行-574页449叶1行。

注140∵∵注133,山口,页583-584;同注一三二,安疏,页300-305。

注141∵∵印顺导师《摄大乘论讲记》正闻出版社,142-144,"法界等

流"之问题。

注142∵∵同注133,页∵584-585。

注143∵∵同注139,449∵叶∵1-3∵行。

注144∵∵同上,449∵叶∵1-4∵行。

注145∵∵同注140,∵山口,页∵585-586。

注146∵∵同注,山口,页∵586-587。

注147∵∵同注144,449∵叶∵4∵行。

注148∵∵同上,449∵叶∵4-6∵行。

注149∵∵大正藏30,124下,又《中观与空义》∵,瓜山津隆真,"中观

派的空",华宇出版社,民74年,页39。

注150∵∵注146,山口,页589-590。

注151∵∵同注148,449叶7行。

注152∵∵同上,450叶1-2行。

注153∵∵同上,450叶2-4行。

注154∵∵同上,451叶1行。

注155∵∵同注150,山口,页600。

注156∵∵同注154,451叶1-2行。

注157∵∵江岛惠教"自立论证"收于《中观思想》,李世杰译,华宇出

版社,民国74年,页219-220。

注158∵∵同注10,片野道雄;

D.Lopez.《A∵Study∵of∵Svaatantrika》,Snow∵Lion∵Pub,

1987,p.300-301。

注159∵∵土官着,刘千立译《土官宗派源流》,***人民出版社,页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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