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二(不应以美色难得故而生贪)
颂曰:汝得端正女,原为众人共,获彼汝觉奇,此奇实非有。
问曰:难得悦意的女人,假若获得的话,真觉得希奇,所以于她应当贪爱。答曰:凡是汝获得的端正女人,在她与汝没有相会之前原为众人所共,获彼众人所共的女人,对汝何觉为奇?此奇实非有。譬如邬陀夷王获得众所共女,便觉为奇而生贪恋。
(壬)三(破贪爱有德女)分二:(一)不应贪爱有德女;(二)生贪与否不一定在于有德,
(癸)一(不应贪爱有德女)
颂曰:具德则觉爱,相违则生嗔,不决定住故,前后何者实。
问曰:虽然不应贪爱一切女人,但是,对于本性正直纯朴等有德的女人是应当贪着。答曰:若见具足有德女人则觉得可爱,认为是贪的因,那么,与德相违具有过失者,相反,则应见为生嗔的因,所以唯独有德而生贪爱是不合道理,因为在一事上渐次能产生功德和过失二种作用,故在一事物上不决定有功德和过失故。前者具德,后者亦具过,此二何者是实,何者非实呢?因此于一事上贪与嗔则不一定。譬如受用美好饮食时则生欢喜,上厕所时则觉不乐。
(癸)二(生贪与否不一定在于有德)
颂曰:愚夫起贪欲,非唯具德者,无因而转趣,其灭岂从因。
唯以具足有德女为贪的因,应不合理,因为现见愚夫所起的贪欲,并非唯独是对有德者而生的,对于有过患者也有生起贪欲故。无有具德的因而转趣贪爱也是有的,其灭除贪爱岂从不具德的因吗?无羞惭者则不决定故。譬如有一婆罗门黄门女从来没有享受过其他女人一样的乐受而生悲哭。
(壬)四(不应对深爱自己的女人生贪)
颂曰:若时未知他,尔时爱其夫,妇女如恶症,常应防外缘。
问曰:有些女人对自己的丈夫死后,寻死自杀,但是,男人则不如是,所以应当依靠自己的女人。答曰:无有唯对自己贪爱的女人,因为所有女人若时未知其他男子的乐受,尔时则爱其自己的丈夫,近心而住,若爱上其他男子,对汝则抛弃。所以妇女如像恶症一样,恒常防止真他男子的外缘,因此对女人是不应坚信的。譬如有一婆罗门妇,对所希求的男子,她善于安置。
(壬)五(明世俗典章中须依女人之说是颠倒的)
颂曰:壮年自所作,老时不乐彼,如何解脱者,于彼不忧恼。
问曰:有些典章说:最初在青年时代必须依赖贪欲,若如是作极为合理。答曰:自他都不应当作的规则,即不应作,因为诸有情在壮年时自己所作的恶事,老年时虽然未得远离贪爱,但是,心意则不乐彼恶事,如何因由已得解脱的诸阿罗汉者,对于彼贪欲行而不起忧恼呵毁呢?观察起来极应呵毁。唯是厌离之处,所以自己欲得善处则应断除贪欲。譬如有一妇人为了急于赶会将小牛犊系在公公的腰上,公公问曰:此是何物?妇人知已极其羞愧而去。
(壬)六(明不应对女人生贪爱的其他理由)分五:(一)与女人相会的欲乐并非胜乐;(二)贪爱女人不能随自主宰;(三)若贪即是乐就无需要女人而为摧毁贪爱的方便;(四)与女人相会的乐因不应唯属女人;(五)有情数数追求女人彼乐并非可贪。
(癸)一(与女人相会的欲乐并非胜乐)
颂曰:不贪者无乐,非愚亦无贪,若意常外驰,彼乐为何等。
问曰:依靠女人所生的乐是欲界最殊胜的快乐,为了求彼欲乐所以应当贪着女人。答曰:不合道理。谁若贪爱女人,意常往外驰,永远不能悟入真实义,云何说彼是殊胜乐?这应非殊胜乐,因为,对于不贪女色者来说,缘女人则无有乐,不愚者亦无有贪爱故。譬如有一青年男子为贪爱王妃,虽然经过长时的苦痛,但始终不能成就爱欲。
(癸)二(贪爱女色不能随自主宰)
颂曰:如汝常爱重,不能常与合,属我非他有,此摄持何为。
假若有说,女人属我所有,此也是我所有的,非他人所有,这就是由嫉妒其他男子,此种摄持有何所为?应不合理。如汝有贪欲,为了受用经常不断地爱重女色,但是,不能恒常与女人同时会而亲近故。譬如有一婆罗门得了胃病而消化不良,可是他囤积许多美好饮食,又不肯惠施他人,自己又不能食,但他仍然坚持不舍。
(癸)三(若贪即是乐就无需要女人而为摧毁贪爱的方便)
颂曰:若贪即是乐,妇女应无用,未曾见有说,乐是所弃舍。
问曰:世间上说,贪欲为乐,无有女人乐则不生,所以应当贪爱女色。答曰:设若贪欲即是乐,那摧毁乐的方便——妇女应成无用,因为未曾见有人说,乐是所应弃舍的故。譬如有人极其饥饿;回至家中见一缸灰和另一缸水,其人想此粉末定能充饥,由此则用水搅拌而食,果然离饥,后知是灰,深生厌悔,即将已食之物全部吐尽。
(癸)四(与女人相合的乐因不应唯属女人)
颂曰:虽与妇相合,乐从馀缘生,非愚孰妄执,唯妇为乐因。
问曰:与女相合即有乐生。答曰:与女人同时相合的乐说成是唯独属于妇女为乐因,非是愚痴者孰肯妄执唯妇为乐因?应不是唯彼为乐因,因为虽然与妇人同时会合,然彼所生的乐是从非理作意其馀因缘而生故。譬如有一青年随由自己的妇人所使,于一切劳作极其爱乐。
(癸)五(有情数数追求女人彼乐并非可贪)
颂曰:贪蔽如搔癞,不见欲过失,离欲者则见,贪苦如癞者。
问曰:没有贪欲而生的真实乐也是有的,因为有情数数追求贪欲故。答曰:若贪欲就是乐体则不应追求,因为由贪爱所蔽,则看不见脓血等流滴的过患。而得少许安乐犹如搔癞,这是由贪欲遮蔽慧眼,所以不见欲贪的过失故。远离贪欲的诸圣者,则见有贪爱的补特伽罗所爱的痛苦如同癞者,因此不应追求贪欲。譬如好赌博者和耽酒者等则造成浪费财物的因。
(辛)二(破现见身不净而生贪爱)分六:(丁)破与女人相会时忍受轻贱执彼身语动态为乐;(二)破为女人故嫉妒其他男子执有女人的乐;(三)不应明知女人身不净而极其贪着;(四)破非有过失则不应指责;(五)破耽着女身为净;(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相似理由。
(壬)一(破与女人相会时忍受轻贱执彼身语动态为乐)
颂曰:无怙饥所迫,饥时所动作,贪者遇女时,动作亦如是。
问曰:虽然有贪欲等不净之事,但是,由于能忍受女人喷吐唾涎等轻贱并且对他赞美而身语表示娇媚的态度,认为是乐。答曰:不合道理,因为有些无有依怙的人,被讥饿所逼迫,在饥馑时虽然被残忍富人百次毁骂,但是,为了希求今后给予少许饮食,不能不忍他人种种毁骂动作,所以贪欲者遇女人时忍受女人唾骂而爱其娇媚等动作则与此喻相同,因此对女色不应执为是真乐。譬如有人被系牢狱,由渴所逼而饮尿水便觉为乐。
(壬)二(破为女人故嫉妒其他男子执有女人的乐)
颂曰:有由骄傲故,于厕亦生着,有者贪其妇,于他起嫉心。
问曰:现见有人由贪爱女人的乐而嫉妒其他男子故,所以女人的真实乐是有的。答曰:依靠女人的真实乐应非有,因为有些富人由财富而生骄傲故,甚至对于厕所亦生贪着而不准别人进入。现见有些具有贪爱者亦与彼相同,为了贪恋某些妇女,对于其他男子毫无意义地生起嫉妒心故。譬如乾顶王分辨贵贱,仗自势力而起骄傲,下令不许奴婢饮水,以表自己的权威,
(壬)三(不应明知女人身不净而极其贪着)
颂曰:于不净起痴,起嗔较应理,于彼起贪爱,毕竟不应理。
问曰:女人的身体虽然是不净,但是,从她能生乐,所以应当贪爱。答曰:明知不净则不应贪着,因为由于足踏不净,未见彼故而起愚痴;若由臭秽损恼,按说应当起嗔比较应理,可是,汝对于这一切相反的却生起贪爱,这样,毕竟不应道理,所以不应贪着女人身。譬如夜里足踏不净。
(壬)四(破非有过失则不应指责)
颂曰:除人不净器,尚为所应呵,不净所从出,何不思呵毁。
问曰:虽然身是不净,但就世间上说则没有不净的过失,所以不应呵毁,如世间人都说:“婆罗门比他人净;女人又比诸人净。”答曰:此不合理,除开疯狂的人外,其他的人对于盛呕吐等不净器,尚为所应呵毁,何况一切不净恒常从身所出。如果不是疯狂人,谁有何理由对彼不思呵毁呢?所以说女人身不应呵毁,是不应道理。譬如有一美丽女子,有些具有贫欲者则执为美德,若见彼为盛呕吐之器,则思过患。
(壬)五(破耽着女身为净)
颂曰:若一切净物,后触成不净,智人谁能说,彼中有净性。
问曰:女人身中有净,因为有些男子耽着为净故。答曰:若有智慧的人,谁能说彼女人身中有净性?不合道理。因为若花、香、庄饰等一切净物,由于女人所触后则成不净故。譬如恒河的甜水与海水相触则变为咸味。
(壬)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二)破现见涤除身的不净则执身为净;(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癸)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
颂曰:有唯住秽室,无秽则不住,于彼不净虫,愚故生骄傲。
问曰:有人见身起骄慢故,所以身中有净。答曰:有正从胎生的婴儿,他住在母胎生藏与熟藏之间,完全像住在粪坑之中一样,而吸饮秽藏精华存活,若无彼秽则不能存。对于彼不净之虫,只有由愚痴遮蔽的人才执为净而生骄傲故。仅由彼就生骄傲应不合理。譬如有一奸夫被人所捉推入不净池中,由饮不净物养命,后来脱离此苦时,由于其他贫民的破旧衣物所触,彼便认为不净。
(癸)二(破见涤除身的不净则执身为净)
颂曰:随用何方便,身内不能净,汝应勤净内,非如是净外。
问曰:由浣洗等涤除身中不净故,所以身中决定有净。答曰:虽然随用水冲和浣洗等任何方便,但对于身内皆不能净。汝应勤净身体内部,非应如是净涤从身所出的外部不净,应当努力净彼内部故。譬如有两个豺狼,一个想落下来的是甄叔迦花肉,此树与一切树皆是一样;另一个想落下来的不是肉,在甄叔迦树上的才是肉。所以从身中流出的是不净,身体内部是净的想法亦与比喻相同。
(癸)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颂曰:若具污秽身,如癞非众同,有秽如癞者,则为众所弃。
问曰:现见有诸苦行仙人亲近女身而不能舍离故,所以爱女人是不应弃舍的。答曰:诸仙人不能舍离女人,是他自己与女人本性一样的具有污秽。设若具有污秽身者,唯有污秽的人才亲近,如像癞者唯与癞者同居,非与无癞的清净众人相同,有污秽者清净人见之则掩鼻防止和怕接触,如同癞者一样则为众人所弃舍,所以仙人亲近女人不是清净而是他们本性相同。譬如无有颈瘤(猴儿包)的人,若到全是颈瘤者的地方,反而认为他不庄严。
(庚)二(破执香等庄饰为净)
颂曰:如人肢残缺,假鼻生欢喜,花等治不净,贪着亦如是。
问曰:女人身虽然是不净,但是,由香等涂洗庄饰,则能涤除不净。答曰:如像有人断鼻,肢节残缺,安置假鼻心生欢喜而起骄傲。由花等修治不净身的方便,则认为花等安置于身其身即转变为净,贪着亦是如是,终究不能令身成净。譬如猫子鼻上涂上酥油,而食其他无油饭抟,便觉得是有油食物。
(庚)四(破于应当生离贪的境而执为净)
颂曰:若处生离贪,彼不应名净,决定为贪因,是事都非有。
问曰:决定应贪的香等境是有。答曰:决定为贪欲的因,任何物中也没有,因为到了最后,一切当成离贪故;圣者诸阿罗汉最后于身生起离贪,彼即不应说名为净。譬如有一商人先不认识自己的女儿时即生猛烈的贪爱,其后识已贪爱即顿时远离。
(庚)五(示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颂曰:无常与不净,苦性及无我,总于一事上,四性皆容有。
问曰:无常等四种不颠倒,于一事上容有耶,抑非有耶?答曰:无常与不净,苦性及无我,总之于一事上,四性皆容许有,因为凡是有为法,彼即是无常,刹那性故;凡是有漏无常法,彼即是不净,可生厌离故;凡是不净法,彼即是苦,为什么?能作损恼故;凡是苦性法,彼即是无我,无有自在故,是故以自身为例,安住在生死不净的体性中,则应当生起厌离,勤修解脱圣道。
总摄颂曰: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愍,勤修无上菩提道。
第四品∵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执我及我所门断除我执颠倒的方便)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破我执方便品第四。
(己)二(正释品文)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
(庚)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
颂曰: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拨除我执种子的对治法,在后八品中当广说;此品中只是说明压伏我执现行的对治法。此处说的我与我所执,多分是针对国王的我慢,即主要是指国王所起的骄傲。国王特别对自己称赞:“我有权威自在”,这种我或我所执,即认为国土臣民为我所有而起骄傲。若有如理思维三有世间真实际的智者,谁起这种我慢呢?决定不起。对于一切众生和一切国土,国王若完全有自在权,固可生骄傲,但是,以一切异生有情及器世间等诸境皆是众生共业所感,依次受用,并非国王一人所固有的。譬如林园、房屋皆是众人共有,国王就像演剧的演员一样只是暂时扮演的角色而已。
(庚)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分三:(一)破由权势而起骄傲;(二)破由种姓而起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辛)一(破由权势而起骄傲)分五:(一)断除由五种因生骄傲;(二)不应由王位生骄傲;(三)应思维法及非法;(四)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着王位。
(壬)一(断除由五种因生骄傲)分五:(一)不应对于仆使假立王名而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由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者而生骄傲。
(癸)一(不应对仆使假立王名而生骄傲)
颂曰:大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问曰:国王对世间一切作业有权势,所以应该骄傲。答曰:劫初诸人对自然稻谷,夜间互相派人在各个田间守护强人盗窃,为了防护盗窃即将自己六分之一的稻谷作为工资,专雇公仆作守护者,由此即有“王”的称呼。因此,国王汝有何理由可骄慢的呢?不应道理,因为汝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的稻谷雇佣的公仆故。说“作一切事业有权势”就应该骄傲,也不合理,因为随其所作任何事业,作者都应当负责任,但是,作者的权利要待世间众人授给,自己只是听从使唤,必须如是工作故。譬如主人使用奴仆作事,故不应骄傲。
(癸)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
颂曰: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问曰:国王有布施财物和征收赋税的权势,所以应当骄傲。答曰:如国王自己所养的佣人,应得一年所得的工薪等,若给工薪,自己应当低下,思主人为施者。如是由主人所养的佣人给予所应给的财物,国王自己骄矜,认为是施主,不合道理。譬如给予仆人的工薪,而骄傲为施者,
(癸)王(不应由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
颂曰:余视为苦处,汝起颠倒念,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问曰:国王自己有权受用诸五欲境,所以应当骄傲。答曰:彼不合理,因为其他具有分别的智慧者,诸根调柔,则视诸欲境为生苦的处所,可是,国王汝起颠倒妄念,执为是安乐富饶之因故。对五欲境不应执为唯是安乐的因,因为作众人的奴仆,对于守护众人的事业经常会遇到苦恼,必须为他作事方能存活,汝由何因而生欢喜呢?唯是许多衰损的因故,如像贪爱女色和耽酒等,并非乐因。譬如盗贼所作受惩罚的事,所以受人差使,不应欢喜。
(癸)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生骄傲)
颂曰:王是护世者,亦为世所护,由一而生骄,余何不离骄。
问曰:国王是世间的守护者,所以应当骄傲。答曰:仅以为保护世间者而起骄傲,应不合道理,因为国王是保护世间者,若以保护者就起骄傲,那么,世间人若不保护你,就无有国王,所以国王亦为世间人所保护。倘若由保护世间一种为理由而生骄慢,那么,由其余人所保护国王的一切理由,汝何不离骄慢?所以认为应当骄慢是不合道理的。譬如夫妻俩彼此互相保护,又如森林与狮子互相保护。
(癸)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者而生骄慢)
颂曰: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问曰:例如国王由于他保护众生的福德,就应当骄慢。答曰:现在多分进入五浊恶世中,婆罗门等一切种族中,自己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若不辛勤劳作而想存活者实在难得,所以大半没有坚实可靠的存活保障,随不善转。设若汝等有福德,则是六分之一的掠夺者,罪恶的六分之一的掠夺者,汝就应当获得不善,是故汝就难得生善趣,所以不应骄慢。譬如有癞麻风病,不肯服药而乐于饮乳食鱼。
(壬)二(不应由王位生骄慢)
颂曰: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问曰:国王是世间的依怙者,自己有权势,所以应当骄慢。答曰:此执非理。因为必须决定所应作的业务,原是自己有责任应作的而不作,若要由他人所使方去作,这在大地上都说彼为最愚痴者。如国王所应作的事而不作,要依靠他人劝告鼓励乃作,只有与汝一样的随他所转,更无有其余者。是故说应当骄慢是不合道理,譬如狗和猴子要听他人使唤,所以不应骄慢。
(壬)三(应思维法及非法)分五:(一)成立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则是非法;(二)破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亡非是乐趣的因。
(癸)一(成立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则是非法)分三:(一)不应依仗王是护世者而生骄慢;(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无有罪。
(子)一(不应依仗国王是护世者而生骄慢)
颂曰: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问曰:世间诸人怕别人损害,则要依靠国王保护,所以国王应当骄慢。答曰:这种造罪的国王,无有悲愍。还有谁与彼相同呢?因为说“世间人要由我保护”,而榨取世间众人的无数工资,并且自己也作了断命等无数的罪恶故。譬如有一恶医生欲得更多财帛,不肯给人根治病苦,而以渐次施药,榨人钱财。
(子)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
颂曰: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愍,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
问曰:若不治罚犯罪的恶人,那就会损害世间众人,为了保世间众人,所以应当惩办恶人。答曰:不合道理,设若对于作断命等有罪众生,非是所应悲愍的话,那么,则对于其他有罪的一切愚夫异生起悲愍,皆非是所应保护的了。是故对于有罪的众生应加特别悲愍爱护,否则,就成无盗贼之名而有盗贼之实了。譬如保护自身和财物,国王也应当保护,
(子)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非罪行)
颂曰:自生欢喜因,随处皆非无,由教等为因,不能灭非福。
问曰:为保护众生故惩办罪人,国王应当无罪,因为是饶益诸正士故。答曰:由颠倒实执,自己反而执为是生欢喜的因,这样的人随便什么处皆非无有,因为欢喜杀鱼杀猪的人,也说“这是我的祖传家业”而心生欢喜故。婆罗门的恶论典说:“一切畜生皆是救世主为我们的生活而变化的,虽然屠杀也是无有罪过。”由这些相似教理等为因由,加速杀害事业。这样宗派誓言,也不能灭尽非福罪恶,因为彼有无边罪恶故。譬如先吃饭食尚未消化,即便思维已经消化而复加饮食。
(癸)二(破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是法)分三:(一)破由治罚暴恶者保护世间是法;(二)具慧的国王由爱而保护世间是非法的喻;(三)由是骄慢和放逸的根本则是非法的理由。
(子)一(破由冶罚暴恶者保护世间是法)
颂曰:若谓正防护,国王便为法,烦恼诸匠人,何缘不成法。
问曰:国王保护世间就是增上生(善趣)的因,这就是法,所以国王不须要别的法。答曰:若谓得六分之一的工资的国王,真正能防护世间,国王这样作。假使是法,那么,为保护他人而制造甲胄兵器和修城堑等有烦恼的诸匠人,是何缘因不成为法呢?应当成为法。若承认彼等是法,那世间上就没有非(恶)法了。譬如保护城市而挣工资的人。
(子)二(具慧的国王由爱而保护世间故是非法的喻)
颂曰:世间依国王,国王尤可诃,喻善诃有爱,普为世间母。
问曰:具有丰富智慧的国王,以爱心而保护世间,所以对于国王不应诃毁。答曰:说保护世间是依靠国王的,国王即依仗此而作众多骄慢和放逸的事,故可诃责。比喻像无倒观察诸法的圣者正士,诃责三有是由爱而生,由爱能生世间,爱是普为世间之母,由于现见这些过患,所以从根本断除爱。譬如像供给旷野偏僻地区物质的商人,这是有益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价钱太大,这就应当诃责。
(子)三(由骄慢和放逸的根本则是非法的理由)
颂曰:非愚不得王,愚人无悲愍,国王虽护者,无悲不住法。
问曰:由有悲愍心而保护世间,所以国王是法。答曰:不合道理,因为已舍弃律仪等妙道,而唯独贪着权势,非是愚痴人则不得当国王,对于业果愚昧的愚痴人即无有悲愍。国王虽是世间的保护者,但是,若无有悲愍则不能安住法,而且还能为骄慢放逸本故,譬如国王有暴恶残忍的臣子,对众生决定无有悲愍仁慈。
(癸)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分二:(一)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的理由;(二)示以典章作标准不一定使世间人安乐。
(子)一(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的理由)
颂曰:诸仙一切行,智者不全为,以彼诸仙中,有劣中胜故。
问曰:仙人所作的论典说:按刹帝利种的法律作事,虽然损恼他人,但对于国王是无有罪过。答曰:诸仙人的论典中所说的一切行为,并非全是有智慧的仙人所说,什么原因呢?以彼诸仙人中亦有劣、中、胜各种差别故。譬如有些仙人的论典,把非所应行的事说为正行。
(子)二(以典章作标准不一定会使世间人安乐)
颂曰:往昔诸善王,护世如爱子,诸依诤世法,今如鹿旷野。
问曰:昔日诸国王按典章为准则的事,就很好地保护了世间人,所以仙人的典章完全是合符定量。答曰:随顺典章不一定会使世间人得安乐,因为往昔诸转轮贤善国王,护特世人如爱其子,使诸人等安乐增长。后来诸国王依据有诤的王法而治世人,今日使世间人稀少如像糜鹿的旷野里一样,这就是不合法的,非是定量的典章。譬如像最野蛮横暴的强盗;压榨没有成熟的甘蔗一样。
(癸)四(损害仇人是非法)
颂曰:若得便为害,国王无罪者,盗贼便害他,最初亦非有。
问曰:国王若有时机得便,虽然损恼仇人,但依典章所说这并不是非法故。答曰:对仇人或其他人皆不应作损害。若有时机得便仇人,则用棍杖等打杀损害,国王这样作设若还说是无有罪者,那么,强盗亦是得便时机而损害他人,他最初亦应当非有罪过,因为强盗得便财主是最初故;国王得便盗贼是最后故。“得便”亦应当说是“有机会”的意思。譬如有一大臣,国王死后,他得便时机杀害幼年王子,自已便夺得王位,其后出现今世后世许多不乐意的事。
(癸)五(临阵死亡非是乐趣因)
颂曰:若于酒等事,舍财非供养,阵中舍自身,岂思为供养。
问曰:在战争中打败敌人,依此功勋而得财宝,令国王欢喜;为了国王陷阵死亡,即能得增上生(善趣),因此国王对于战争应生欢喜。答曰:若对于饮酒、赌博和贪爱女色等事,浪费一切财物,这并非是善士所欢喜的供养,亦非是福业。如是以嗔愤心深入阵中,舍自身命,岂能思维为善士所欢喜的供养呢?以何理由,为国王临阵舍身能得增上生(善趣)?实不可得。譬如有一牧羊者的妇人献身于公公,而公公不喜即远离家乡。
(壬)四(国王应生厌离)
颂曰:国王护世间,汝全无依怙,怙者自无助,谁能生欢喜。
问曰:由于国王是世间一切人的依怙,所以对于国王应生欢喜。答曰:国王既是保护世间的依怙者,那就应该教导人们远离非理不善,而作正义事业,可是,国王他完全没有作到教导人的依怙,使人无有依靠,而栖泊荒凉草原漂流游荡。实无教导者的能力而得依怙者的名称,因此自己即是堕落恶趣的苦因,对人毫无帮助,这样取得王位,谁能对汝生欢喜呢?不应当欢喜。譬如无德的上座僧人,受人礼敬等,不起惭愧,反而心生欢喜。
(壬)五(不应贪着王位)
颂曰:国王命终后,名称无少德,无德与屠狗,何无大名称。
问曰:不作惩办的国王就没有名声,只有强烈地治罚人,死后乃能得大名称,所以国王应当强烈地治罚人。答曰:死后若由名称而有一些殊胜功德,固可以作;但国王死后,并不以名称而来少许消灭罪过等功德。设若由名称能洗涤罪垢,汝夺取他人的财物等,无有功德,这与屠杀狗者在诸狗前施威,他云何无有大名称呢?是故自己欲得善趣,就不应该强烈地治罚人。譬如有一富人的女儿死后,奠礼出殡等极为隆重,有一女子见已即便思维我亦希求如是隆重殡葬,由此她为求死后隆重殡葬即行自杀。所以国王为求死后名称而造罪恶,则与彼女子相同。
(辛)二(破由种姓而生骄慢)分三:(一)破由恃王子而生骄慢;(二)破由王种姓而起骄慢;(三)破由作保护众生的事则为王种。
(壬)一(破由恃王子而生骄慢)
颂曰:若时大权势,由自福德招,是则不可说,此终无权势。
问曰:具足刹帝利种姓的王子,当绍王位,其他种姓则不可能,所以王子应当骄慢。答曰:不合道理,若时受用一切王位的大权势,是由自己过去福德业所招感,如是则就不可能说别的有情在任何生中都没有享受过权势,是故王子认为应当骄慢是不合道理,福业所招感的权势是诸人共有故。譬如学习工巧艺术,是一切人所共有的(凡是学习就能学会),所以不应骄慢。
(壬)二(破由恃王种姓而起骄慢)分二:(一)非从无始以来就有各各种姓决定;(二)既有四种种姓则不一定本体是王种姓。
(癸)一(非从无始以来就有各各种姓决定)
颂曰:诸生活方便,世间说名种,故一切有情,无种姓差别。
问曰:执掌国王的法,唯是刹帝利种,其他三种种姓皆不可能,必须要刹帝利种才能当国王,所以由种姓的尊贵,就应当骄慢。答曰:若就本体来说,不一定有各各种姓的区别。劫初的化人意生身,自有光明,能飞行变化,以喜乐为食,没有男女形象的区别,其后渐次由食段食,有男女根,才有男女形象的不同,因此就有了胎生。其次有积蓄私有财产的过失,即有发生盗窃等行为。为了保护各人财物,大众集会推派有品德的人,防守农田,彼自己也承认作防守农田的事业,大家共称为“刹帝利种”。乐欲调伏诸根,修习苦行,远离城市愦闹,叫做“婆罗门种”。听从国王教敕的名为“吠舍种姓”。耕种农田等粗重事业的共许为“首陀种姓”。所以由于生活的方式不同,在一切生活方便上,世间上就说有种姓,是故就一切有情的本体来说,决定无有各各种姓的差别。譬如盛不同汁浆的瓶子(盛糖即名糖瓶,盛酒即名酒瓶,而瓶子并没有本质不同的区别)。是故仙人所作的论典说:“刹帝利种虽然造罪,但不是非法”,是极不合理的。
(癸)二(既有四种种姓则不一定本体是王种姓)
颂曰:过去时久远,女性意动摇,是故刹帝利,非由种姓生。
问曰:人类有四种不同的血统,故就本体来说还是有种姓差别。答曰:从父母所生的种姓,实难决定,因为世间出现四种种姓的区别以后,过去经历的时间很久远,女性的意识对其他男子最容易动摇,是故刹帝利种,皆非一定由刹帝利种姓生,所以由种姓传统而生我慢不合道理。譬如有人寄存一金瓶在一婆罗门家,时年久远,家中的主人亦皆有死亡变化,而瓶子亦有损伤的变化。
(壬)三(破由作保护众生事即当为王种)
颂曰:首陀由作业,既成刹帝利,首陀由作业,何非婆罗门。
问曰:刹帝利假若不一定是刹帝利种生,那作保护众生的事业应该是刹帝利种。答曰:设若作保护世间等的事即名刹帝利种,那么,首陀由于作保护世间的事业,既然能成刹帝利种,首陀作婆罗门所读诵的吠驮等事业,以何理由非能成婆罗门呢?所以许决定由作保护众生的事业就是刹帝利种,不合道理。譬如虽然说船往彼岸即名去,往此岸即名来,但是,彼与此皆无有自性。
(辛)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分二:(一)破王在必要时能分布众生财物等大权势遂自矜为大富有者而起骄慢;(二)由此破王应起大骄慢。
(壬)一(破正在必要时能分布众人财物等大权势遂自矜为大富有者而起骄慢)
颂曰: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
问曰:国王的权势很大,在必要时能以财物分布众人,所以应该骄慢。答曰:如国王虽然有实力能分布长久积聚的财富权利,但是,不能分布国王为求财富而积集的罪恶,罪业果报唯独自己受用,智者谁肯为了他的小小利益而自己摧毁后世的利乐呢?因此应该惭槐,不应当骄慢。譬如宰一水牛祭天,众人共食,然罪恶唯归于杀牛者。
(壬)二(由此破王应起大骄慢)
颂曰:自在所起慢,当观他有势,若等若增胜,善士心不起。
问曰:国王有大权势,所以应该骄慢。答曰:若计以王位等自在权势所起我胜过他的我慢者,就应当观察他人有更大权势胜过自己。或者与自己权势相等,或者是他人增胜,若能如是观察,则善思维有分别慧的善士心上决定没有这些我慢。譬如掌财婆罗门的妇人,颜色很美,而起骄矜我慢,后来见王妃的眷众侍女的美艳,即骄慢自息。
总摄颂曰:
应思不净无常身,应知贪爱身过患,
勤修无上菩提道,当断我与我所慢。
第五品∵明菩萨行品
(丁)二(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的轨则)分四:(一)正明;(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的方便;(三)明远离耽着烦恼所缘——五欲受用境的方便;(四)明为成就道器故净治弟子身心的方便。
(戊)一(正明)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菩萨行品第五。
(己)二(正释品文)分四:(一)明所得的佛果殊胜;(二)明得果的因受持菩萨行的轨则;(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四)劣慧小乘畏惧大乘的原因。
(庚)一(明所得的佛果殊胜)分三:(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二)佛果殊胜;(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因由。
(辛)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
颂曰:诸佛所动作,都非无因缘,乃至出入息,亦为利有情。
问曰:如前面已经善说诸劣乘种姓者厌离生死而希求解脱;此品是说,具足大乘种姓者生起大悲心是希求大觉的胜因,那么,此等胜因从何而得呢?答曰:从佛而得。问曰:佛果如何?答曰:具足大悲心为饶益无余众生,作不可思议的事业,因为诸佛三门之所动作,都非无有饶益众生的因缘,如《三昧王经》(《月灯三昧经》)云:“百千种光明,法王足下放,地狱尽清凉,除苦获安乐。”又云:“由佛履阃故,聋盲喑痖辈,贫穷薄福等,诸根悉具足。”乃至如来不观待等起作意而任运自然地所出之息,亦于地狱界中如大云涌,普降甘霖,浓香清凉,息灭地狱火焰,令地狱有情心生欢喜,均受饶益。地狱众生离苦恼已,若是思维:是谁能力能令我等得离诸痛苦?如是念时则见如来相好庄严而生敬信。由对如来信心之力,即息灭地狱的痛苦,而能生起顺解脱分的妙善身心,所以乃至诸佛出入息,亦是为利益于有情,作分位和究竟的饶益,何况说法等作诸饶益事业?是故自己欲求妙善安隐,即对于佛世尊应当生起恭敬信心。譬如有一胁生比丘,受请于一幻师家结夏安居,彼幻师一切所作皆得顺利吉祥。
(辛)二(佛果殊胜)
颂曰:犹如死主声,世间皆生畏,如是遍智声,死主亦生畏。
承事亲近诸佛的人,对于死主的怖畏以及会遇其他一切怖畏时皆当解脱,因为犹如死主声一样,一切世间人闻之皆生怖畏。如是谁人闻听遍智声,则能远离忧苦获得涅盘利乐,故死主亦生怖畏,甚至当摧毁死主故。经云:“何等见我像,乃至闻我名,尔时当从三乘法中随依一乘获得涅盘。”譬如国王得生太子,颁布大赦一切牢狱,庶民闻之生大欢喜。
(辛)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颂曰:佛知作不作,应说不应说,以是何因说,遍智非遍智。
问曰:我与世间是常是无常等十四种问难,佛陀不答,是否佛陀就不是一切智呢?答曰:不是这样,这不但不能成立佛陀非是遍智,相反,正能成立是遍智,什么原因呢?因为能仁以现量了知分位和究竟的事,是时应作,非时无益有损即不应作;对何众生一切应说和不应说,如来皆悉了知。不答十四种问难,因彼众生是就补特伽罗我和法我而问,佛陀不能破差别所依而损害差别法,并且若说无我,见彼非是甚深法器,佛故不答。是故佛陀现知一切是甚深法器和非甚深法器,这正显示是遍智,以是无有任何因由能说遍智为非遍智。这是成立遍智是遍智的理由。《中观宝鬘论》云:“世间有无边,胜者不答问,如是甚深法,非法器不说,智者当了知,遍智是遍智。”譬如有一国王欲惩罚一财富婆罗门,即说:“汝家中有一口井,迅速与我送来,否则当受治罚。”婆罗门女儿对父说,如宝贝能出生宝具,叫国王把他的井遣来,我当把井送去,由此办法对付国王,则免去治罚。佛陀亦是以方便善巧作众生的事业。问曰:若不应说即不说,那佛陀为什么说提婆达多为“饮唾小儿”,岂不也是说吗?答曰:虽然是说,但是,这对他并无有损害,是为灭除他们罪业而说。当时佛陀现见若不折伏提婆达多,他会使很多众生受大损恼。
(庚)二(明得果的因受持菩萨行的轨则)分三:(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心殊胜;(二)明发菩提心的福德;(三)正明修学菩萨行的轨则。
(辛)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心(出发点)殊胜)分二:(一)明三业之中以意业为主的理由;(二)明在别人虽成不善但菩萨由意乐增上即成善法。
(壬)一(明三业之中以意业为主的理由)
颂曰:除心则行等,不见有福等,是故诸业中,唯意为主要。
三门诸业唯以意业为主,因为除开善不善等起心外,则行、住、来、去等都是无记,不见有福、非福和不动业等,是故诸业中,唯意业为主要。譬如有一裸形外道,往神庙中见一神像即顶礼恭敬,即成善业;同时又坐于另一躯神像上,则成恶业。
(壬)二(明在别人虽成不善而菩萨由意乐增上即成善法)
颂曰: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一切业中意业为主,是故菩萨由于获得饶益众生的意乐等起心,若是作施等善法,或者作断他命等,在他人虽成不善,然在菩萨面前一切皆成妙善,因为以意随欲利他,不成恶法,并且能恒顺善法自在故。譬如有贼盗商主,欲杀五百菩萨商人,其中有一菩萨商主,名曰“大悲”,即用短矛杀死贼商,不但无罪,相反地还免除了亿劫生死重罪。
(辛)二(发菩提心的福德)分二:(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壬)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
颂曰: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
问曰:于此菩萨从何得名胜义菩萨呢?答曰:从得初地起。初地菩萨的功德极其殊胜,菩萨在初地生起胜义菩提心所积的福德,譬如统摄四大部洲转轮圣王的福德已经为最大,何况大地上所有一切众生类都成转轮圣王的福德?所以初地菩萨的福德,则胜过大地上所有一切众生类都成转轮圣王的福德。譬如国王颁布法令,判谁有理,他就能积聚无数财宝。有些不了解世俗菩提心和胜义菩提心的差别,他说:若是异生(菩萨),就不是真正的菩萨。这样说法罪过很大,应当像唾弃灰尘一样地舍弃。
(壬)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颂曰:若有建宝塔,高与世间等,调伏使发心,说福胜于彼。
问曰:教他发大乘菩提心的福德是如何?答曰:若有众生为了敬仰佛陀,于佛舍利起大恭敬,建修以金银琉璃等七宝为体的佛塔,广量等三千大千世界,高与世间色究竟天等齐,以一切庄严而为庄严。其福德与调伏众生使他发菩提心的福德相比,佛说此人福德胜于彼建修佛塔者。譬如有一人死后,有一亲友安葬尸体;另有一亲友抚养他的众多子女,比其福德,后者最为殊胜。烧化佛陀的尸骸,与令佛种不断教他发起胜义菩提心的福德相比,后者最为殊胜。
(辛)三(正明修学菩萨行的轨则)分五:(一)利他的身语行;(二)意乐的差别;(三)悲心微弱的过患;(四)不信菩萨的过患和应修信心的理由;(五)能究竟圆满菩萨行的理由。
(壬)一(利他的身语行)
颂曰:师长欲利他,应承事弟子,因彼不知利,故名为弟子。
问曰:菩萨如何利益有情?答曰:应当随顺众生的意乐。师长欲利益弟子,应当以身语随顺弟子的意乐而承事弟子,因为彼弟子不知作何事对自有利,所以必须随顺他(师长)的教诫,因此名为弟子。譬如大师教化大迦叶,先以神变渐次摄受教导。
(壬)二(意乐的差别)分五:(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二)教导弟子的次第;(三)对烦恼炽盛者尤应悲愍;(四)随顺根器意乐而作利他的轨则;(五)悲力增盛所得的果。
(癸)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
颂曰:如鬼执虽嗔,医者不生恼,能仁观烦恼,非惑系众生。
若弟子不知罪,则应当努力摧伏彼的烦恼,犹如病人被鬼所执,虽然对医者特别嗔恚,但是。医者对被魔鬼所迷执的病人不生烦恼。能仁观察所教化众生的烦恼等,虽然彼众生对佛有粗暴过患,但是,佛陀非对被烦恼惑所系执的众生而起嗔恚,并且还能随欲摄受所比有情。如是轨则,应当修学。譬如狮子追击猎师,而不追击猎师所放的刀箭。
(癸)二(教导弟子的次第)
颂曰:随彼何所喜,先应观彼法,倘若已失坏,都非正法器。
师长若是摄受弟子,对所教化的众生,应以施等法随顺弟子何所喜爱,而施设教化,但是,先应善于观察彼何法先说,何法后说,最后乃能宣说甚深教法。若是最初就宣说甚深教法,令彼心趣背向,不能如理入法,使彼的身心已经损伤,即非是胜义正法之器了。由于悭吝重者不喜欢别人说布施的话,如果对贪着财物的人教他布施,必起反感,譬如有一菩萨,名曰美发,博通医学,渐次随顺商主的妇人的意乐,而作教导。(月称疏说:有一商主死后,他妻子深生爱恋,坚持尸体不肯舍弃,因此而生狂病,菩萨方便令她将夫尸体背着,久则尸体腐烂,妇人见之生厌,其病即愈。)
(癸)三(对烦恼炽盛者尤应悲愍)
颂曰: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如是诸菩萨,特意愍恶者。
对烦恼炽盛者虽作百次遮止过失,但他仍然数数随顺非理而行,菩萨对彼应当特别愍念。犹如母亲对于有病的儿女,特别觉得痛爱;如是诸菩萨亦应特意悲愍作恶者。譬如有一戍陀罗(种姓名)女的第六子,经常爱作非理恶业,母亲恒常忧虑,犹恐国王杀害,因此特别爱护照管他,
(癸)四(随顺根器意乐而作利他的轨则)
颂曰:或作彼弟子,或作彼师长,以种种方便,令有情通达。
菩萨若为有情作利益,则应当随顺诸有情的意乐、胜解和根器的不同,或作彼的弟子,摄受饶益。对于虚心谦下的有情,或作彼的师长,以殊胜教法,随顺摄持,所以要以种种方便和智慧而调伏有情,令未通达法性的有情通达真如法性。譬如有善巧的医生,对于病者或以油肉食物或以素食,以种种办法令病者得愈。
(癸)五(悲力增盛所得的果)分二:(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二)观察利他不作策励的过患。
(子)一(悲力增盛而不受教益者少)
颂曰:如善巧良医,少有不治症;获巧力菩萨,非所化甚少。
成熟有情力量特殊增盛的菩萨,犹如善巧的良医,少有不能治疗的病症。如是了知胜根和劣根并且获得四摄法善巧力的菩萨,当知非为他所教化的众生,是极其稀少的。譬如龙猛阿阇黎,息灭王子贪恋女色的心病,其他一切医师皆莫能知。
(子)二(观察利他不作策励的过患)
颂曰:若菩萨境中,有由未策励,堕落于恶趣,是智者所呵。
若获得调伏有情力量殊胜的菩萨行境中,若策励所化的众生,则能令彼不堕恶趣。若有菩萨由于未作策励,则能令彼有情堕于恶趣,彼菩萨则失坏了立誓为饶益一切有情的誓言,这是其他一切智者所应呵责的,所以对于诸有情如何宣说契机之法,必须恒常策励,譬如有一大商主不帮助自己住处的眷属,即成为众人所呵责。
(壬)二(悲心微弱的过患)
颂曰:若于他苦迫,不欲赞悲愍,如何于无怙,能哀愍行施。
初业菩萨,若于他有苦因迫恼的众生,不欲善于赞叹悲愍,这如何于无怙有情,能作哀愍行施身所受用及其善根呢?譬如为劫夺盲人的财物和为一双破旧靴子而害他命,是故努力修习令悲力增长。
(壬)四(不信菩萨的过患和应修信心的理由)分二:(一)不信菩萨的过患;(二)应修信心的理由。
(癸)一(不信菩萨的过患)
颂曰:若有为利他,久住于世间,间住尚有损,况真心起嗔。
问曰:菩萨悲心既然随他自在,那么,嗔恚彼等菩萨有何过患?答曰:若有菩萨欲令无余有情界证得究竟无余依涅盘的增上意乐,为利益众生故,有久住于世间利他的功能,对彼菩萨不起敬重、信心和等无间心而住者尚且有损失,何况真心于彼菩萨起嗔恚?例如《最极寂静神变经》和《增长信力手印经》说:“恶趣苦无量,定当有损害。”譬如有一豢养很多大象的人,别人寄存羊子在他处,有时别人问曰:您安乐吗?答曰:有何安乐,尽被风雨吹散大象。他说此话的目的是使人了知别的牲畜亦被风雨吹散,因此别人也就不问羊了。又如吃油饼和吃杖(月称疏:有人饥饿吃草根,旁人见之即说:此人连草根都吃,何况油饼。又有一人寄一皮囊和杖在一人家,不久去取。主人即说:杖被老鼠吃了,说话的目的,是显示老鼠连杖都吃了,何况皮囊。)。
(癸)二(应修信心的理由)分二:(一)于行难行应修信心;(二)思维菩萨无量功德而修信心。
(子)一(于行难行应修信心)
颂曰:若一切生中,常具足五通,于劣现劣身,此乃最难行。
菩萨作最极难行的事,应当远离嗔恚而修殊胜信心,因为菩萨若得忍位,于一切生中,常具足五种不退转神通。菩萨为饶益有情,往于恶趣,应于劣身得度者即现昆虫、蝴蝶、水牛和犬等劣身共事摄受教化,以身和语言而为成熟有情之行,此乃是最极难行之事。譬如有一菩萨观察未来当要杀害许多狗的生命,为遮止彼罪障,菩萨即往狗处受生。
(子)二(思维菩萨无量功德而修信心)
颂曰:方便诸时中,久远所集福,如来说彼量,尚非遍智境。
思维菩萨无量功德之后,则应生起殊胜信心,因为若有不加动用任运皆能作利益有情难行能行之方便,则于诸时中,以三业依止久远无数劫所积集的福德,犹如虚空无边际故,尚非遍智所量之境者,如来说彼功德犹如海水莫知滴数。
(壬)五(能究竟圆满菩萨行的理由)分五:(一)欣乐布施的理由;(二)呵责卑劣施;(三)能修一切行的理由;(四)不希求独自寂静安乐的理由;(五)能得殊胜身的理由。
(癸)一(欣乐布施的理由)
颂曰:施声能显示,死法及余有,是故于菩萨,施声恒优美。
问曰:《本生经》等中说,菩萨特意欣乐布施语,在戒律中等则不是这样。答曰:布施的声音,印语为“达那”。以施的声音能显示生后必然的死,及能显示三种布施的殊胜差别,是六波罗密所摄的法;能显示护特三业完全清净,随欲往余有受生;即显示死、法和余有,是故诸菩萨,闻布施声恒常觉得优美,所以菩萨于布施特别欣乐。譬如应杀的罪犯,闻听释放声的欢悦心情。
(癸)二(呵责卑劣施)
颂曰:若谓今行施,当感大果报,有所取所舍,如商贾应呵。
问曰:为什么唯独菩萨才有无量的布施,别人就没有呢?答曰:若谓今生行布施,当来能感大受用果报,这种想法就实有所取和所舍,犹如商贾等为求财利故而取舍物质,这是一切圣者所应呵责的。譬如卖诸资具是为求利。
(癸)三(能修一切行的理由)
颂曰:若昔所作恶,有亦成非有,彼具善业者,无有不能办。
若有积集无边福德智慧资粮的菩萨,往昔所作的微少罪恶,纵然有,亦能转变成为非有恶果,“例如一两咸盐水,不能转变恒河味;如果微少罪恶业,应知令善根增长”。这就是说,彼具有大力善业的菩萨,于利他事,无有不能成办的,所以菩萨能办无量有情的事业,譬喻如所引颂文,故不烦赘。
(癸)四(不希求独自寂静安乐的理由)
颂曰:大势心意者,此间亦无损,故彼视三有,涅盘无差别。
问曰:诸圣者菩萨若唯独是善而不随业烦恼流转生死,那么,为什么不入涅盘界呢?答曰:有增上意乐大势心意的菩萨,不作少分的罪恶业。虽然安住生死,但不染三有过患,因此,虽然住此世间生死中亦无有损害,是故彼菩萨视住三有与般涅盘无有损恼与不损恼的差别,所以菩萨不特意欣乐涅盘寂静。譬如独儿有病,母亲终日承事看护,皆无厌倦。
(癸)五(能得殊胜身的理由)
颂曰:若谁一切时,从心自在生,何因彼不成,一切世间主。
问曰:有何因由菩萨初得胜义菩提心之后,作一切事业大致皆能自在圆满呢?答曰:若谁获得初地菩萨,彼就能于一切时中从心得自在随意在三有受生,这有何因由彼为圆满利益有情不成一切世间主呢?如像受生四大部洲的王等,能随意作利他一切事业。譬如牟尼宝和如意树及妙宝瓶。
(庚)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
颂曰:世间亦现见,从胜出最胜,故不思议力,应知亦定有。
问曰:行菩萨行的果报如何呢?答曰:能获得佛世尊无比殊胜不可思议力。有些对于佛陀颠倒信解,他说:“如来非是遍智(宗),是十夫故(因),如各各道的人(喻)。”这种说法完全不合道理,因为汝所立的因与彼的诤依(前陈)和所立的法(后陈),二者是一耶,抑是异耶?若是一体者,那就不应成立诤依与法,什么原因呢?因为它们是一体故,如像瓶子自己不能为瓶的差别法。若是异体者,这也不合道理,因为它们是异体故,如像瓶子与衣。由于许因与宗有自性,若是有自性的一,那必须是一体;若是有自性的异,彼此就会无有联系;若二者俱是,那就不能成其能了别与所了别。又吠檀多派所立之声(有法)是常、非所作、自然生和非量(宗),何以故?是声故(因),如疯狂声(喻)。又汝亦非婆罗门,何以故?有手故,如捕鱼人。像汝所立的宗因,于汝不乐意的过失就多了。是故世间亦现见,从殊胜因即能出生最殊胜的果,所以遍智也决定有应当许可,因为从胜出生胜,世间人皆见。种姓最殊胜的为婆罗门;生处最殊胜的为有顶天;山最殊胜的为妙高山;王最殊胜的为转轮圣王。是故由诸菩萨三无数劫积集资粮的力,即能出生如来不可思议力,所以应当了知亦决定有遍智。虽不依经教,就是以正理成立,亦应当许有遍智。或许佛陀的色身不是佛陀,这种分别师的宗派,应当像遗唾的灰尘一样舍弃。譬如获得一百瓶油,皆因比丘的缘故(月称疏:有一家人很穷苦,有时很诚心的请一比丘住宿家中,因家贫唯有一瓶香油涂比丘的脚,次日有一国王深信此比丘,欲兴供养,比丘即令国王以一百瓶香油送彼穷人。)。
(庚)四(明劣慧小乘怖畏大乘的原因)
颂曰:如是甚深法,愚夫生恐惧,如是劣根者,怖最希有法。
问曰:何故有情大约都畏惧大乘,而不殷重求佛果呢?答曰:是胜解下劣故。无智愚夫,于能作所作缘起无自性最极甚深的法,闻已即生恐惧;如是胜解微弱根性最下劣者,怖畏最极希有广大甚深的大乘法,和佛陀的殊胜力。譬如有一国王名曰身圣,不信比丘(月称疏:有一国王一曰见有兽行外道与兽作欲,如是即认为比丘亦与外道同样无德,所以他就不相信比丘。)。
总摄颂曰:
应善思维生死过,诸劣慧者生畏处,
悟入甚深广大法,应修菩提行心要。
第六品∵明断烦恼方便品
(戊)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断烦恼方便品第六。
(己)二(正释品文)分二:(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二)明断烦恼之方便。
(庚)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业烦恼)
颂曰:由乐增长贪,由苦增长嗔,若乐非苦行,苦何为苦行。
为众生亲友的菩萨,了知一切衰老之处即是生死,生死的因即是业烦恼,所以应当调伏所化众生的业烦恼。问曰:设若是这样,那出家人受五百间高大房屋和百味饮食,就不合道理,由于随顺彼等住处和饮食的安乐,就能增长贪欲,所以首先应当断除生起贪欲的所依——色等境,因此现在由身受寒热逼恼和拔发等苦,就叫做摧伏业烦恼的难行。答曰:若是由身受安乐即能增长贪欲,而应断除这种乐因,那么,身心由苦恼所逼即能增长嗔恚,这亦必须断除;以何理由若具有乐就非是苦行,而断食、以风日逼恼的苦,何名为苦行呢?所以说摧灭烦恼乃名为苦行,逼恼身心并非苦行。世尊为了遮止生贪故,特别对补特伽罗授予十二杜多行;为遮止有嗔恚的有情生嗔,即授予饮食和法衣等美好资具,所以专为息灭烦恼的释迦弟子,乃名为苦行。譬如由压甘蔗乃能得糖,所以由断烦恼,现世与将来乃能获得种种安乐。
(庚)二(明断烦恼的方便)分二:(一)明断现行烦恼的轨则;(二)明为拔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的轨则。
(辛)一(明断现行烦恼的轨则)分三:(一)总示断除三毒的轨则;(二)别明断三毒的轨则;(三)别述断贪嗔的轨则。
(壬)一(总示断除三毒的轨则)分五:(一)应知三毒的作业;(二)必须断除三毒的理由;(三)应别别依止贪嗔的对治;(四)摄受有贪嗔弟子的轨则;(五)了知烦恼生时的次第之后依止对治的轨则。
(癸)一(应知三毒的作业)
颂曰:贪业能摄集,嗔业起斗争,痴业能增长,如风于大种。
若了知三毒的作业之后,就应当断除,因为贪欲的业用就是能摄集有情和非有情的财物,对治贪欲即是修习不净、远离誊属和受用。嗔的业用就是能引起斗争,对治嗔恚的即是修习慈心和安住适意的殿宇等。犹如风力能遍火等诸大种,所以痴的业用是长养贪嗔二者,对治痴的法即是修习缘起等。譬如鲸鱼以火力则能杀害,所以三毒必须由智慧火来对治。
(癸)二(必须断除三毒的理由)
颂曰:不会故贪苦,无助故嗔苦,无知故愚痴,由彼不达彼。
问曰:既有三毒的对治,又何故应断除呢?答曰:能生苦故。与现前可爱境不能会遇故生贪苦;欲想摧伏仇敌无有力量的辅助故生嗔苦;无知微细无我理由愚痴故引生苦,由于彼贪嗔等所蔽伏,就不能了达彼贪嗔等苦是极大痛苦,所以应当努力断除烦恼。譬如穷子希求王妃而生痛苦。
(癸)三(应别别依止贪嗔的对治)
颂曰:如现见痰病、胆病不俱起;如是现见嗔,与贪不俱起。
问曰:如痴与贪嗔相遇时能同时俱起,是否贪嗔相遇时也能同时俱起呢?答曰:如现见痰饮病与胆病不能同时俱起,如是现见嗔与贪在一补特伽罗的身心上不能同时俱起现行,因为贪与嗔的行相是相反的,二者应是别别依止而起业用。譬如水瓶中不能盛火故。
(癸)四(摄受有贪嗔弟子的轨则)
颂曰:役贪如奴仆,不爱治彼故;敬嗔如事主,爱敬治彼故。
师长教诫弟子应当了知贪嗔的性相和作用。摄受有贪的弟子,役贪应如像驱使奴仆一样的调伏,不能以爱护心情来对治彼的贪欲故;敬重有嗔的弟子,如像承事主人,令嗔不起,以爱敬的心情来对治彼的嗔故。譬如浣衣者养驴子一样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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