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二、(破来去之业——道):

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

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

一切情况下都没有发,为什么还要分别呢?连发都没有,又怎么会有道路呢?所以已去的道路不存在,未去的道路不存在,去时的道路也不存在。

对方认为:道路是存在的,所以有发。破曰:不管是去还是停留,一切情况下都没有发,没有发为什么还要起这种分别呢?连发都不存在,又怎么会有道路呢?不可能有。已去、未去、去时这三时的道路都不存在。

壬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分二:一、总破住;二、别破去者住。

癸一、(总破住):

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是去者则不能住,不去者也不能住,离开了去者与不去者之外,哪里还有第三种住呢?

对方认为:去是存在的,因为住存在。住是去的对治法,有对治法就说明该法是存在的。就如有光明就有黑暗,有此岸就有彼岸,有烦恼就有智慧,有白色就有黑色一样。

实际上住并不存在。首先,去者不能住。去者就是已经出发正在去往别处的人,具有去的行为怎么能住呢?不可能。因为住不是去,二者是对治的法。再者,不去者也不能住。不去者本来就安住着,是安住者就不能再住。如果能再住就有两种行为乃至两种作者的过失。这个道理可以举例说明,比如一根树枝断了,那是断者断还是不断者断呢?不断者断也不合理,因为不断者的本体就是完好的,完好怎么能断呢?断者断也不合理,因为断者已经断完了何必再断呢?再断就有两个断的行为及两个断者的过失。那么,除了去者和不去者以外,有没有第三种住的情况呢?没有。因为第三品根本不存在,那怎么能住呢?不能住。

认识空性的道理要依靠胜义理证。在胜义观察中,住要么是去者住要么是不去者住,如果二者都不住就说明没有住。比如天授从王舍城去鹿野苑,他有去的行为故不住;供施住在王舍城不去鹿野苑,他虽不具有去的行为但也不住,因为再住就有两个住的行为。再比如去喇荣,如果正在去,那就是去者,去者不能住;如果已经住在喇荣,那就是住者,住者也不能再住。所以,在真实的观察中住不存在。

人们认为的住只是迷乱分别,是宿世今生颠倒串习的结果。就像一个小孩,他从小学的是无神论,并没学过佛法,长大以后自然没有正见。同样的道理,要树立正见,也应反复串习。比如,小孩子从小就学习佛法,长大以后自然会有正见。如果我们了知存在的东西都是假立的,实际上并不存在,在法界本体中住和不住、来和去等无二无别,明白这一道理后加以串习就会生起正见。

癸二、(别破去者住):

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不离去法,去者无法安住;而如果离开了去法,去者又了不可得,因此,你们说去者能够安住,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呢?

对方认为:虽然不去者和第三品都不住,但去者应该有住。比如我是去者,我到了成都住下来,这不是去者住吗?所以,去者可以住。

但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如果不离去法,去者肯定不能住。因为正在去的时候有去的行为,所以不可能住。当去者住下来之后就离开去法而成了住者,既然已经不是去者,也就没有去者住。所以,去者住不可能成立。

如果对方又认为:去法存在,因为去之外的住存在。这也不合理,因为住观待于去,而三时中都没有去,所以没有住。首先,“去时”不成立,即使有去时也不可能有去法,再进一步,即使去法成立也不可能成立住法,二者于同一时间成立相违故;同样,既然在已去与未去的道路上没有去法,则于其上的住法不成立。

壬四、(破来去之果——返回):

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

正在去的道路上没有返回,已去与未去的道路上也没有返回。

这里说返回,其他的讲义中有的说止,有的说息,实际都是去之后的另一个行为。对方认为去肯定成立,因为我去了以后就要返回,果——返回存在的缘故,因——去也存在。

这里从三时的角度对返回作了观察:“去时无有回”,在正在去的道路上没有返回,比如我去色达,正在去的时候哪里有返回呢?在去的行为结束以后才有返回,去的动作正在进行的过程中不可能有返回,如果有就成了相违。“去未去无回”,“去”是已去的道路,已去的道路不存在了,所以不会有返回;“未去”是未去的道路,还没有去怎么会有返回呢?比如还没去色达哪里有返回呢?也没有。所以,在去、未去、正去这三时中都没有返回。

壬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所有去发回,皆同于去义。

住的能立——去发回都不存在,这与去的能立不存在是一样的道理。同样,发回的能立也不存在。

住的能立——去发回不存在的道理与去的能立不存在的道理是同样的。对方认为安住存在且有三个能立:一、与安住相对的去存在;二、安住的初始动作——发存在;三、返回存在。但龙猛菩萨说这三个能立都不存在。

首先,去不存在。前面以破住来破去,现在以破去来说明住不存在,因为去和住是相对的法。前文破住是:“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现在破去:“住者则不去,不住者不去,离住不住者,何有第三去?”这就遮破了去法。

其次,发不存在。发是去的初始,从发动或趋入的角度来讲它也可以是住的初始,这两方面在藏文中都有体现。前面破去的发是:“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这里破住的发是:“已住中无发,未住中无发,住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这就遮破了住的发。

最后,回不存在。前面破去的回是:“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这里破住的回是:“住时无有回,住未住无回。”正在安住时没有回,因为住和回相违;已住的状态中没有回,因为已经住完不存在了;未住的状态中也没有回,因为还没有住,也就谈不上回。所以回也不存在。

至于发回的能立也不存在的道理,大家可以类推。

颂词懂了,大家还要串习。甚深的空性教义不像其他的知识,不反复专心串习可能一下子很难真正通达。所以,大家还是要花一定的时间下功夫。

辛四、(观察去法与去者一体异体而破)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壬一、(略说):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

去法与去者是一体,这是不合理的;去法与去者是他体,也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我亲眼见到人们在路上来来去去,或自己走或借助工具而行,难道这些去法和去者都不存在吗?对此我们可以反问:如果去法和去者自性存在,那么它们是一体还是他体?

如果去法去者二者是一体,那么这是“不然”的,即不合理;如果去法异于去者,去法是一个本体,去者是另一个本体,这也“不然”。

壬二、(广说)分二:一、去去者一体不合理;二、去去者异体也不合理。

癸一、(去去者一体不合理):

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是事则为一。

如果说去法即是去者,二者成为一体,那么一切作者与其所作的行为就成了一体。

如果去法和去者成为无二无别的一体,就像柱子的无常和所作一样,那么一切作者与作法就成为一体了。比如吃者和吃法,看者和看法,砍树者和砍法……都成为一体了。但这一点,谁也不敢承认。所以,去法去者一体不合理。

癸二、(去去者异体也不合理):

若谓于去法,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离去有去者。

如果说去法与去者成为他体,则有离开去者而有去法、离开去法而有去者的过失。

如果去法和去者是他体——各具自性的事物,那就有离开了去者还有去法以及离开了去法还有去者的过失。去者一定是有了去法才成为去者的,如果去者没有去法而单独存在就不合理;去法也一定是去者的去法,如果没有去者而去法单独存在也不合理。可见,承认去法去者他体就把二者的观待关系割裂了。

人们总是凭想像别别建立去者和去法,比如天授要去汉地但还没有去,人们却称他是去者。但我们何时能在去的行为以外找到一个去者呢?即使历经百年、用种种方式寻找也找不到。

中观的推理是探求真理的工具,掌握了它就可以破除一切虚妄分别,而现在人们的分别念又特别多,所以中观的推理非常重要。有些道友傲慢心很重,“我以前读过什么什么学校”,“我以前如何如何”,“我以前学过大圆满”,“我以前学过大手印”……有些是世间法上的傲慢,有些是佛法上的傲慢。但一遇到中观的推理,他们的“智慧”就用不上了,所以大家不要有傲慢心,还是要好好学习。

壬三、(摄义):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异法,

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

去法与去者这二法,如果在一体、异体的二门中都不成立,那它们的自性又怎么成立呢?

去法与去者一体是一门、他体是一门,这二门都不合理,上面以广说的方式已经抉择了此理。“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既然这二门都不成立,那怎么还能成立去法和去者呢?虽然在名言中去者去法可以成立,但它们经不起胜义的观察,并非真实存在。在真实义中要存在,要么是一体要么是他体。但观察时,一体不成立,他体也不成立。既然都不成立,那还有没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呢?没有。所以去法和去者不可能存在。

按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上面抉择了去法和去者一体、他体的情况以后,这一颂抉择不可言说的情况——非一非异。宗大师说:犊子部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我,它和五蕴非一非异,但这一点不成立;和这个道理一样,如果认为去法和去者不是一体、不是他体,也不合理。宗大师以此单独安立了一个科判。

以上观察了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异体,下面观察一去法、异去法,也就是去者是用这个去法去还是用另一个去法去。

辛五、(观察去法之一异而破)分二:一、观察一去法而破;二、观察异去法而破。

壬一、(观察一去法而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以这个去法才能了知去者,所以去者不能再用这个去法去;而先前又没有去法来成立去者,所以没有去者去。

对方认为:既然“天授在走路”、“说者在说话”、“作者在做事”等概念全都存在,那么“去者在去”也可以成立。

我们知道,去者是以去法来成立的,比如去成都的人是去者,这是以他的去法来成立的。既然以去法才能表明去者,那么去者要去还能不能再用这个去法呢?不能用。因为去法只有一个,成立了去者就不能再作去者的去。

如果先前有一个去法成立去者,之后再用现在的去法而去,这样也可以说去者去。但在去者之前去法根本不可能成立,没有去法就不能成立去者,去者不成立,有去法也不能去,犹如石女的儿子。所以,去者去不成立。

龙猛菩萨的中观理证经得起任何观察,不管什么智者,谁也举不出不空的例子。全知麦彭***在《中观庄严论释》等论典中也经常赞叹龙猛菩萨具有非常殊胜的智慧。世间人有一点智慧就造恶业甚至毁坏人类,而龙猛菩萨却用智慧来救渡众生。这样的圣者,任何世间智者,像牛顿、爱因斯坦等都无法与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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