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的哲理,尤其是它的辩证法思想,是中国古代哲理的杰出代表,是东方文明的象征。
第一,《易经》的世界观是唯物的。当同时代的西方认为是上帝创造了人时,我们东方的《易经》早已确信宇宙运动诞生了生命,“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阴阳有体”。《易经》唯物的世界观,决定了《易经》积极的人生观
第二,《易经》的辩证法是唯物的,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矛盾法则。我们知道人生观是由世界观决定的。《易经》的世界观决定了自强不息的人生观、有为的人生观、积极的人生观。
第三,《易经》的思维特色主要是形象思维。
中国人最早就是通过形象思维来探索事物的本质、预见未来。比如《易经》有一个卦叫做小畜卦,其中有一句话叫做“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就是说天上的云层集中到一起了,即使当时未下雨,也要考虑到它有可能下雨,并且要考虑可能从哪个方向下雨。小畜卦又说:“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就是说夫妻失和,男子不能规正妻室,那么妻子的正位就有可能保不住。上述说明《易经》的形象思维主张从形象、现象联系到未来,并预测未来。
第四,《易经》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变化着的,《易经》的易,就是变易,变易的目的是革命,是创新。“革命”二字最早就出自于《易经》。
第五,《易经》的整体观是“天人合一”,也就是“天道、人道、地道的三位一体”,我们强调的是人与天、地、社会相应,而非天人感应。这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也有很重要的启示。
《易经》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易经。系辞》)
这是中国古代辩证法中最光辉的命题,其精髓在于通过阴阳之间的依存、制约关系,揭示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规律。这也是中国古代矛盾法则的最早源头。对我国辩证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在卓越的方法论方面,《易经》提出了五大法宝。这就是:
中行观——走中行、中和、中正的道路可以不犯左、右倾的错误。
易简观——执简驭繁,反对极烦琐臃肿,这在管理学中有重大意义。
与时偕行观——与自然合拍及与社会同步。
强调预测先知——这是在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思想指导下的一种生活方式。
突出取象比类——善于触类旁通,要会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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