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中之同[①]——佛家逻辑与名辩逻辑的相同点
李茂喜,张忠义[②]
一、从名称看相同点
佛家逻辑是古代印度关于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最早系统引进佛家逻辑的是玄奘,他把佛家逻辑译为“因明”。“因明”是梵文Hetuvidyā的意译,音译为希都费陀。“因”指推理的根据,“明”指科学、学问。有人认为因明不应称为“印度逻辑”,而应称为“佛家逻辑”,理由是因明虽源于婆罗门教的正理论,但其自成体系,成为佛家思辨的重要工具;又因流传的因明着作中绝大多数是佛家学者所着,所以称因明为佛家逻辑也无可厚非。但是,不管把因明叫“印度逻辑”、“印度古典逻辑”,还是叫“佛家逻辑”,都说明人们认为因明与西方逻辑有相同或相通之处。“佛家逻辑”名字本身就是一种比较研究,他们用逻辑的尺度来衡量因明,觉得有些地方符合逻辑的标准,因此才称为某某逻辑。这适用于印度,也适用于中国。
中国古代逻辑,本叫“名学”或“辩学”,是中国古代名辩思想的总称。我国最早引进西方逻辑的是明末李之藻,他翻译了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的《逻辑讲义》,称《名理探》。对西方逻辑,严复译为“名学”,王国维则译为“辩学”,梁启超认为“西语的逻辑,墨家叫做‘辩’”[③],孙中山先生认为“当译之为‘理则’者也”[④],虞愚认为“辩之界说即西洋的逻辑,印度的因明也”[⑤]。严复在其所译的《穆勒名学》中始用“逻辑”的音译[⑥]。民国初年章士钊在其《逻辑指要》中承用了此种译名,并指出:“逻辑之名,起于欧洲,而逻辑之理,存乎天壤。”[⑦]
20世纪后半叶,中国学术界比较流行的观点是把中国古代有关名辩的学说、理论统称为“名辩学”或“名辩逻辑”,把中国研究名辩的历史称为中国逻辑史。中国学者这样做,即是或把“名学”等同于逻辑,或把“辩学”等同于逻辑,或把“名辩学”等同于逻辑。这都说明中国学者是把中国古代名辩思想与逻辑加以比较,觉得有许多相同点。
但是,外国人原来或是不视或是不识中国逻辑,不承认中国有逻辑,曾有过“东亚向无逻辑”或“中国无逻辑”之说,认为“只有公孙龙的诡辩”。但是随着人们研究的深入,随着国人的向外介绍,即使是西方权威性的百科全书,也开始把“中国逻辑”列入其中,《大不列颠百科全书》(1973年至1974年版)第11卷逻辑史辞条有“东方逻辑”一章,出现了“中国逻辑”一章。虽然只是百十行,千把字,但是,这也证明了西方逻辑史学界对中国名辩学的承认,即把中国名辩学列入了逻辑的范畴。如果与西方逻辑没有相同之处,西方逻辑学界绝不会称之为“中国逻辑”的。在这一章里,他们也是采用比较方法,例如对墨家逻辑的评述就有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相比较的地方:“墨家着名的关于名的分类……这同亚里士多德关于名词表达式类似”;“墨家关于‘所有’、‘有些’所作的区分,同西方逻辑遵守的‘全称肯定命题’和‘特称肯定命题’规则相类。他们还对绝对同一性和相对统一性作了区分。其后,墨家进而注意研究了命题形式以及具有相同形式的命题的推理”。[⑧]
这些比较是中肯的,都找准了它们相近之处。人所共知,逻辑性质具有全人类性,不管叫什么名,互相之间都有贯通之处。后人为了更好地说明它们之间的共性,不管是希腊、印度还是中国,或在国别后冠之以“逻辑”(如“希腊罗马逻辑”、“印度逻辑”、“中国逻辑”),或在人名之后冠以“逻辑”(如“亚里士多德逻辑”、“法称逻辑”、“公孙龙逻辑”),或在派别之后冠以“逻辑”(如“斯多葛逻辑”、“佛家逻辑”、“墨家逻辑”)等。这足以说明人们认为三者有相近或相同的地方,即都是研究思维形式及规律的科学,即使不叫逻辑、因明或名辩,换成别的名,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也是相同的,即都是研究“存乎天壤”的逻辑之理。理论有相互贯通之处,才可以对它们作比较研究。
二、从起源看相同点
从起源上看,“逻辑”都源于辩的刺激。
两大逻辑的产生都与辩有密切关系,都是在论辩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在当时的条件下,各阶级、集团、派别、个人都迫切需要在辩论中取胜,所以致使他们概括总结辩胜的有效工具,并在舌战中形成辩术,有的成为逻辑的一部分。这在两国表现得都非常明显。
印度是信奉宗教的国家。世界上几大宗教,如印度教、佛教等都源于印度。各教派间及各教派内部的论辩,刺激了因明的产生和形成。印度古人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就已知论辩、论辩术和诡辩,而且也知道了对谬误的识别及驳斥的论辩方式等。在《弥勒奥义书》第七章就有如下的记载:“大王!且论明之障碍……又有饰其邪说,谬喻,论辩,幻术,专好于《韦陀》信士为阻碍者。”[⑨]论辩之风在印度逻辑产生前后一直盛行,对逻辑的产生、发展一直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古因明产生前,佛家就有“论法”。“法”是法则、规律,是用来判定是非曲直的。《方便心论》就是小乘重点讲论辩术的着作。正如唐代神泰在《因明正理门论述记》中所说:“自古九十五种外道,大小诸乘,各制因明,俱申立(证明)破(反驳)。”[⑩]在因明中还有立宗要“违他顺自”的论辩遗风,如果从纯逻辑的角度考虑,这条似无必要,但从论辩角度看,是必不可少的。即使在因明专着中,也是一再重申“能立能破及似唯悟他”[11]。这里的“能立”、“能破”在广义上可理解为在对话中进行的证明和反驳。这正是现在人们对“辩”的通俗定义。据此有人认为,印度因明就属论辩逻辑类型,因明的对象是在论辩过程中建立一个真值命题的规则,它的任务是探索论证怎样足以悟他的真值命题途径。
我们认为,把古因明归为论辩逻辑类型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古因明的主要代表是小乘论师,但大乘论师弥勒、无著、世亲的着作《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等在讲因明时也主要是讲论辩术的,如讲到“七因明”,即论体性(论辩论的题目)、论处所(论辩论的地点)、论所依(论辩论的方法)、论庄严(论辩论者应具备的条件)、论堕负(论被击败的论点)、论出离(论参加辩论会)、论多所作法(论辩论者的信心)。其核心部分在论所依,实际上是为了探索辩论的规律方法而建立的一种辩论术。
但新因明不同,由于论辩过程中的推理、论证过程是相应的思维过程的表达,所以新因明也就从对于论辩结构的研究和分析,迈进到对于思维结构的研究和分析。陈那前期代表作《因明正理门论》及其弟子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都是以逻辑为中心的。公元7世纪的法称作了更彻底地改造,尤其是把适用于论辩的三支论式的顺序作了调整,变成了喻、因、宗的顺序。这和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顺序正好相同。法称还删去了因明体系中很多非逻辑因素,这样就使新因明真正从论辩逻辑类型中独立了出来。
和印度一样,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论辩之风盛行,即使是平民百姓(“庶人”)也议政成风。荀子曾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荀子·非相》)墨子提出:“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墨经·耕柱》),并告诫弟子,人人要“辩乎言谈,博于道术”∵(《墨经·尚贤上》)。荀子则认为“君子必辩”(《荀子·非相》)。为了辩胜,诸子百家都研究辩的方法和技巧,探讨辩的理论,在研究辩的过程中,涉及有关逻辑问题,必然就带来逻辑思想的产生。墨子及其后学在总结各家论辩的基础上第一次给“辩”从逻辑方面加以界定:
辩,争彼也,辩胜当也。(《墨经·经上》)
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争彼也。(《墨经·经说上》)
墨家不但界定了辩,而且还指出了辩的目的和作用: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墨经·小取》)
在与各派辩论中,后期墨家更深入地研究了名实关系,更系统地总结了辩的理论,并将之升华为逻辑理论,即墨家逻辑学,为创立先秦逻辑学做出了贡献。
如针对“辩无胜”、“两可两不可”,墨家提出了“攸不(两)可两不可”[12](《墨经·经上》)的矛盾律和排中律思想。[13]庄子认为儒、墨的形名是非之辩是无用的,坚白同异之辩是诡于真理的“小辩”,甚至认为天下往往因为辩而大乱,所以应当调和各种是非,达到天然的均平。这是持“是非两行”之说。庄子还提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后期墨家据此提出了“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墨经·经说下》)的同一律思想。在“白马,马也”与“白马非马”的激烈争论中,墨家创立了侔式推论——“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墨经·小取》),用这些“是而然”的形式来支持“白马,马也”这个论题。由此可见,把带有浓厚论辩色彩的墨家逻辑说成是“辩学”,是因为先秦时的墨家逻辑被浓浓地涂抹上了“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墨经·小取》)的论辩色彩。但是,不管怎么说,名辨逻辑是在春秋战国群雄并起、争辩诘难、百家争鸣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在辩的过程中,彼此提出各种理由证明自己的主张,在这个思维过程中必然要用到某些逻辑方法,掌握某些逻辑技巧,通过对这些逻辑方法和辩的理论的总结,必然总结会出先秦的逻辑思想。即“辩”的刺激和对辩的研究,必然能促进逻辑思想的产生。
由上可见,两大逻辑发祥地在当时都兴论辩之风,辩的刺激,对辩的技巧方法的理论探索和研究,促使了逻辑思想的产生。我们可以说逻辑思想导源于辩,在产生和形成的过程中都带有论辩的色彩。
三、从时间看相同点
从时间上看,两大逻辑体系都是在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这一时期形成的。
公元前4世纪,以解释吠陀圣典为事的弥曼差派提出了一些语法和逻辑的术语和概念。梵语“弥曼差”的词义就是思维、考察、探究的意思。顺世派为“推究学”三派之一,“推究学”广义指哲学,狭义则指逻辑。到了公元前2世纪,顺世派被称为“因论者”,即逻辑学家。这一派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并有逻辑着作,可惜其逻辑着作全部毁于论敌之手,所以不为后人所知。实际上,此时印度逻辑已经形成。即使拿正理派的经典着作《正理经》做奠基之作,与亚里士多德和墨家时代也相差不远。因为传说《正理经》的作者是足目[14]。唐朝窥基在《因明入正理论疏》中曾说:“劫初足目,创标真似……”这里的“真似”即“真假”,正是逻辑的核心问题。“创标真似”概括地道出了渊源。足目创标的正理逻辑后来为佛家所吸取并加以发展,演化为佛家逻辑。足目的《正理经》是对以往逻辑思想的总结。
先秦是中国古代逻辑萌发、奠基和形成的时期。邓析、孔子等人所做的工作孕育了中国逻辑的萌发期。墨家创始人墨翟(前480—前420年)把谈辩列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他明确地提出名、故、类、辩等概念。后期墨家发挥集体的智慧,在同诡辩斗争中,全面总结了前人的思维成果,写出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部逻辑着作——《墨经》,标志着中国古代逻辑的形成。
如果拿足目作印度逻辑的创始人,则印度逻辑与中国逻辑形成的时期相差不多,二者可算是孕育在同一母体、出生时间有所不同的两兄弟而已。
两大逻辑在世界的不同地方形成,时间却大致相同,除了前面讲到的都导源于“辩”之外,皆因在这一时期两大逻辑的发祥地的自然科学等都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因为一切科学都是思维的结果。科学的思维又是以研究思维为对象的逻辑学得以产生的源泉,也是思维的科学能够建立起来的基础。
印度在公元前5世纪左右,也出现了数学、天文学、医学等。公元前6世纪左右成书的《奥义书》可称为当时的百科全书,其中有天文、地理、心理等方面的记载。另据巫白慧先生考证,“在公元前吠陀时期,人们还没有关于月球、地球和太阳三者之间关系的科学知识,也似乎不知道月亮光源来自何处。然而,出乎意料,吠陀诗人创作的月亮神话中竟有近似实际的诗句:‘犹如公牛群,边行边鸣叫;取来太阳光,分享其明亮。绚丽妙翅鸟,照临大地上,苏摩以胜智,普察众生界。’(《梨俱吠陀》IX.71.9)又说:‘世界大帝主,圣洁而自见,欲求真哲理,征服众智仙。彼凭太阳光,自身获明亮;知识之生父,不可得天才。’(同上书,曲.76.4)在这两节颂诗中,‘取来太阳光,分享其明亮’,‘彼凭太阳光,自身获明亮’,明确地道出了月亮的光源是太阳,月亮本身无光,而是借太阳来发光。”这说明当时的印度人已经察觉了月亮光线的来源。这些都说明他们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有人注重自然界和自然科学,随着冶炼业、农业、手工业的发展,随着商业的发达,自然科学有了一定发展。“墨子书中经说大小取六篇,门类很多,如辩学、哲学,如光学、力学,如数理学、几何学,如经济学、政法学,如教育学、论理学等等,包括无遗。和现代科学精神相悬契的,在我国,此书当首屈一指;在世界古代,像这样的作品也并不多见。”[15]现在人们都惊叹先人的理论高度,并称《墨经》为中国当时的百科全书。另外当时对日蚀、月蚀、太阳黑子等记录都属世界最早的,在医学、农学、历法等方面曾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些都是产生逻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
科学发展,必然促进逻辑的产生和发展。两大逻辑理论也都是建立在这些科学基础之上的。如前所述两个国家的情况都说明了这个观点。如果这两个国家当时没有百家争鸣的辩诘之风,没有对辩的研究,没有一定的思维材料的积累,自然科学、数学等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就不可能在这两个国家产生并形成逻辑。就一个时代说,自然科学水平低,其逻辑水平也不会高。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个时代的逻辑水平比较低,其科学水平也不会高。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民族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16]。
总之,这些相同点都是由逻辑的全人类性所决定的。另外,两大逻辑产生都是对人类思维反思的结果,都是求知的需要所致。
[①]本文为教育部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佛教逻辑研究》(06JJD72040002)系列成果之一。
[②]作者简介:张忠义(1955-∵)男,赫哲族,山东平度人,燕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所长,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逻辑学会中国逻辑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逻辑学会会长。
[③]梁启超:《墨子学案》,商务印书馆1921年版,第92页。
[④]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3—184页。
[⑤]虞愚:《中国名学》,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70页。
[⑥]参见穆勒:《穆勒名学》,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
[⑦]参见章士钊:《逻辑指要》,三联书店《逻辑丛刊》1959年版。
[⑧]《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1卷,1973—1974年。
[⑨]《五十奥义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83页。
[⑩]神泰:《因明正理门论述记》,中华电子佛典协会2006年版。
[11]吕澂:《因明入正理论讲解》,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页。
[12]∵“不(两)可”中的“两”字为沈有鼎先生所加,我们在后文将有专门关于加“两”的可能性的具体论述。
[13]杨树厚,张忠义:《关于墨家对矛盾律排中律表述问题》,《佳木斯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第17-20页。
[14]即乔达摩,公元50—100年间人,印度正理派的创始人。
[15]谭介甫:《墨辩发微》,中华书局2004年版,“序一”.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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