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因明用语。与“全分”相对。指立论者和敌论者对于宗依和因法,认可或不认可多分中的一分(如联合词组中的一部分);“全分”指全部认可或全部不认可。一分和全分虽也涉及量,但有普通逻辑中判断的全称、特称并不相同;全称、特称仅指判断主词的外延,一分、全分则既与前陈所别(主词)有关,又与后陈能别(谓词)有关,而且仅指立论者或敌论者主观上的认可程度。

全分∵与“一分”相对。详见“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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