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抄亦有此问答。同故不记之。
似能立有三异说之事。
异纂一云。第三似立略有三种。足目仙等说三支为二十七过。宗无后四。因有初二。陈那等说二十九过。因不成中加后二故。商羯罗主于似立中三十三过。准文可知(云云)。
初过破者。于所破中略有三种。一云。对商羯罗三十三过。二云。对陈那二十九过。三云。对足目仙二十七过。少犯一过。多犯随应。于中数句委如义决(云云)。
问。陈那菩萨心。可立能别不成等四过耶。答。不立(云云)付之。见理门论文云。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不共者。所别不成也。无有比量者。能别不成也。俱不成者合前二也。又下文云。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文)岂非相符耶。依之淄洲大师。余处中陈那菩萨立宗九过(云云)如何。
明灯抄云。宾云。陈那亦说后四种过。依文约隐。人多不解。故作异说。彼论下文。以真简似中云。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言不共者。即是所别不成过也。无比量者。是能别不成。是故约似显真。亦应论云极成有法·极成能别。俱不极成即合前二。相符极成者。即论文云。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解云。烟下有火。火中有热。是人工共知。若更成立。犯相符过。论文既云共知有故。明知相符。如此诸文。论中散在。故具九过。此解非也。取所义指示教文。如闇室中教人取物。还惑遣迷。是何胜利。故三藏说容为龟镜(云云)。
上文云。问。宗过之中。陈那唯立五种相违。不立后四。天主既承陈那作论。何故别立后四过耶。答。西明测师述三藏说云。此有三释。一云。教法后胜于前。以论释经。以章解论。展转分明故。今论主依就相显。且说五过。天主就实。具说九过。二云。后四非宗过摄。第一能别不极成过即入同所立不成。第二所别不成即入因中所依不成。第三俱不成合前二失故不别立。第四相符无不成宗故亦不说。三云。四种皆有二义。摄在宗过。如第一说。喻过所摄。如第二说。陈那天主各据一义。是故二论互不相违。今此疏主。初二说。此即三藏第一说也。第三释者。合前二说。无别胜用故不述也(云云)。
灯二云。
问。足目仙人于似因不成过。立两俱不成·随一不成。不立犹豫·所依。有何故耶。答。略纂释云。前二所摄。意乐略故付之。犹豫·所依二种不成。不必两俱随一。何云如此耶。
略纂云。足目仙等似立二十七过者。宗无后四。同陈那说。因不成中不立后二者。前二所摄。意乐略故。陈那天主以理具开故加后二。何者。有两俱不成非犹豫不成。谓两俱不成。有犹豫不成非两俱不成。谓随一·犹豫不成。有两俱不成亦犹豫不成。谓两俱·犹豫不成有非两俱不成非犹豫不成。谓随一不成等。有两俱不成非所依不成。谓两俱不成。有所依不成非两俱不成。谓随一·所依不成。有两俱不成亦所依不成。谓两俱·所依不成有非两俱不成非所依不成。谓随一不成等。有随一不成非犹豫不成。谓随一不成。有犹豫不成非随一不成。谓两俱·犹豫不成。有随一不成亦犹豫不成。谓随一·犹豫不成。有非随一不成非犹豫不成。谓两俱不成等。有随一不成非所依不成。谓随一不成。有所依不成非随一不成。谓两俱·所依不成。有随一不成亦所依不成。谓随一·所依不成。有非随一不成非所依不成。谓两俱不成等。有两俱不成非犹豫·所依不成。谓两俱不成。有犹豫·所依不成非两俱不成谓随一·犹豫·所依不成。有两俱不成亦犹豫·所依不成。谓两俱·犹豫·所依不成。有非两俱不成非犹豫·所依不成。谓随一不成。有随一不成非犹豫·所依不成。谓随一不成。有犹豫·所依不成非随一不成。谓两俱·犹豫·所依不成。有随一不成亦犹豫·所依不成非犹豫·所依不成。谓随一·犹豫·所依不成。有非随一不成非犹豫·所依不成。谓两俱不成。由是广略故不同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三(终)
癸丑二月十八日晡时以原本校正已毕。
因明大疏抄卷第四(第四帖)
问。陈那菩萨心。于宗过不立能别不成等后四过之事。疏主如何释之耶。
疏云。似能立中。且九似宗(至)自为??楯(云云)。
后记云。第二释云。陈那菩萨乃至是故加之已来。总是古师错会陈那师意也。便是影略说者。此正是陈那菩萨第二解意。所以得言非是师资自为??楯。若如前言。乃是难破和上。何成师不为??楯。此处文隐。熟细寻方旋了(云云)。
寻云。
今案。述陈那不立能别等四失之义。疏有二释。一后之四种至故申九种者。初释也。二自第二释云至后之四过者。第二释也。次文云今者天主之下至于是故加之者。疏主难第二释也。结文云但陈那影略说等之下。还归第一释之以为正义也。依之明诠僧都云。前第一说好也(云云)周后记释分明也。若尔依此第二释积聚性因可有不共不定云传。颇难依凭。追可审定。
略纂第一云。不立能别不成过者。此有二解。一云。不异同喻所立过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瓶等。异喻如空等。彼数论宗不许灭坏。同喻瓶等即阙所立宗。不许异因中不共不定。即前比量同喻瓶等所立不成。无所立故。即无同品。同品无故。名同品非有。异喻空瓶等所作有因不转。故名异品非有。既于同异因中并非有。故即不共不定过也。相四同心。不立所别不成过者。亦有四义。
云。不异似因之中所依过。故不立所别。所量因阙所依也。二云。不异似因之中共不定过。即前比量所量性因同异品。有故。是因中共不定过。三云。阙第三因相。四为阙异喻。不立俱不极成者。不异前之四种过故。不立相符极成者。相符本不是宗。若为成过。故陈那似宗唯前五过。商羯罗主于似宗中加后四者。义相例故。若云不异同喻之中所立故不立宗中能别过者。能别既无违。谁不离。以不相离名为宗故。又云。不异因中不共不定者。因三相中第三相过。不异同喻能立不成。何烦复立。此既立之。彼亦须有。如声论师立声常。所作性因。同喻空等。异喻瓶等。此所作因同品非有阙第二相。即是不异同喻之中能立不成。若云不异因不成所依过故不立宗中所别过者。不相离性名之为宗。所别既无遣。谁不离。又云。不异因中共不定者。因三相中第三相过。不殊异喻能立不遣。如声论师立宗声常。所作性故。同喻空等。异喻瓶等。此所作因异品有故阙第三相。即是不珠异喻之中能立不遣。彼既立之。此亦何咎。若云不异因中所依同喻所立不异宗中俱不成者。能所别无遣。谁不离宗法有法不相离故。又云。不异因中共不共者。三相因中阙后二相。不异同喻能立不成。不殊异喻能立不遣。如声论师宗云声常。因云所作。同喻云空。异喻云瓶。此所作因于空。同品遍无于瓶。异品定有。即是不异同喻之中能立不成。异喻之中能立不遣。何烦复立。彼既存之。此立何咎。若云本非宗故不立相符极成过者。两俱不成本不是因。应非因过。喻俱不成及俱不遣本非是喻。应非喻过。故天主似宗加后四过也。问。天主加后四过。有违教失。故理门云。宗等多言说能立。是中唯取随自意乐。为所立说名宗。非彼相违义能遣。解云。相违义遣定是似宗。自为似宗。无前五过。故加后四。无违教失。此即天主以理具申。陈那意存简略。师资意别。取舍无违(云云)。
问。陈那心不立能别不成失(云云)有何故耶。进云。疏云。因中不共不定等失。并喻中所立不成等失故。则不立之也付之。数论对佛弟子。立眼等必为我用。积聚性故之时。虽有能别不成。无不共不定。何者。不定相违不并此因有法自相相违故。不可有不共不定。依之疏云积聚性因违法自相。不云有不共不定也。何云。能别不成即不共不定耶。又第五句所闻性因。虽有不共不定。无能别不成。若尔例虽有能别不成。不可有不共不定耶。次立声无常。所闻性故。如声性之时。虽有所立不成。而无能别不成。如何。
先记云。问。能别喻者。名为不共。可知所说。宗犯能别。即成不共。因二喻无。名为不共。何关能别。言能别过即因不共。答。能别不成非即是彼因中不共。然有因彼不共。如对数论云所灭坏。能别不成。所闻性因。不共不定。若所作因分有灭坏。所作为因。数论不许同异喻中有此因故。亦名不共。据少分说。又彼不是疏主释也。叙古人解。不共等言等法自相。是能别过。即亦是彼法自相过。如言眼等必为我用。望大道师。是能别过。积聚性因于异亦转。成法自相相违之过。如四违中解(云云)。
后记云似能别不成即因中不共不定等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无常。灭坏无常他所不许。即是能别不成。因云所作性故。所作性故因有是转变所作·生起所作。意言生起所作。同喻如瓶。异喻如空。同异二喻俱无所作性因。即是不共不定因中之过。等者等取余不定及法自相相违也。同喻瓶上无所立灭坏无常。即是喻中阙所立过。数论宗内总无灭坏之法。更将何法得为同喻。所以言阙无同喻等过。向内等也(云云)。
明灯抄云。宾师破云。如胜论师对声论云声是无常。所闻性故。如声性。声性是常。喻阙所立不成。宗中能别自成。以更别有所作。如瓶为因喻故。合能别成。何得浪摄也(云云)。
义骨上云。问。若宗有能别不成。必因有不共不定者。若因有不共不定者。宗有能别不成耶。答。必不尔也。问。何故尔耶。答。九句中第五句无所别不成故言尔也。
又云。问。数论师对佛弟子。立眼等必为神我他用(宗)积聚性故(云)时。有能别不成故。有因不共不定耶。答。平记云。无不共不定。所以者何。不可云不积聚他所用物无故。积聚他所用物亦无故(云云)今谓。此量亦有三过也。问。其过相何。答。能别不成显也。见敌于卧具上无神我他用积聚义。故不共不定也。敌者不许卧具神我用故。所立不成也。问。有能别不成之量。必有不共不定及四相违中之一一耶。又有不共不定。因必有能别不成并四相违中之一一耶。又有四违之一一因。必有不共不定及能别不成耶。答。有不共不定因。无余二过。即第五句也。余必有二过。作法如上也。
能别不成必有不共不定耶云事。德清大德唐决也。委如四相违文集。
问。陈那菩萨心。不立所别不成。有何故耶。进云。所别不成有法无故。即因过中所依不成过(云云)付之。因有不共不定相违因之时。同喻有能立不成。因有共不定等之时。异品有能立不遣。若以彼此相让不说者。亦不可说能立不成·能立不遣等失。况定宾难云。
明灯抄云。宾师破云。如立虚空实有。德所依故。即是宗中立无为有。不阙所依。但立因时。德所依故是有义因。无有共许有体之空以为所依。犹如力士足步虚空无由施力。此乃唯是因过所摄。不摄宗过也(云云)。
义骨中云。问。唯有因过无宗过耶。答。本疏有二释。一云。世间共许有虚空名。然各不知实非实有故。得成宗无所别过。立因无依故成因过。一云。若有因中所依不成过者。必有宗中所别不成过。此且许宗标其因过。非谓宗无过也基同后释。故彼疏云。标空实有。有法已不成。更复说因。因依故何立(云云)。
依文轨师初释并定宾师意可难之故。论文但出所依不成。不云有所别不成也。
问。不立俱不极成。有何故耶。进云。俱不极成即合是二过付之。定宾难云。别叙两意。既未契当。含前二失。尤非道理也(云云)如何。
问。不立相符极成。有何故耶。进云。破云。既曰相符更非所立。本非宗故。依何立过(文)付之。设虽非宗。既有立宗之言。何不为失耶。况若如此故者。两俱不成非因。俱不成俱不遣亦非喻。何立因喻失耶。又定宾难云。
明灯抄云。宾师破云。下论文云。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既言共知有故。知陈那许有相符之过(云云私补入)散在文。故理门中亦有九过与入理同也。
问。古师心。于宗过中立宗因相违失。尔者陈那菩萨可许之耶。答。不许也。付之。既宗立常。以一切皆是无常故为因。岂非宗因相违耶。况比量相违是其例难也。如何。
疏云。又陈那以前古师(至)立常宗也(云云)。
明灯抄云。问。古师何故谓为宗因相违。答以于此中立声为常。皆是无常故。声论立其一切皆是无常故者。但加故字乍谓是因。其实是喻。谓于异喻置故字者。矫设方便假借异喻之力。翻显本因。且如异喻云一切皆是无常故者。从此翻显非一切故。以之为因。意欲成常也。泛论两论。不须故字。今置故字。方便约喻而用显因。故云是喻方便也。准是异喻仍是恶立。
今疏文颇隐。仍料简可云。陈那以前佛弟子古因明师。见声论立声常宗。立异喻离方便立一切皆是无常故。依有故字。谓之立因。谓一切·无常离。显非一切因·常宗也。置故字即有此意许之故也。非欲以此为因。何云声常宗违一切皆是无常故因耶。
有一实因有意许之事。以此文证可见。明灯抄也。
问。理门论中破古师宗因相违失云。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尔者指非一切故因欤。指一切皆是无常故因欤。答。依疏心。可云一切皆是无常故因也。付之。声论师心。立声常宗。云一切皆是无常故。明异喻离也。古师见此误谓立因。陈那正之。云以非一切故为因若尔一切皆是无常故。非因。何云此因非有耶。况见文相。云由合喻显非一切故。此因非有等指此岂非近差非一切因耶。加之随一不成并倒离二失。既付非一切故因难之。倒是可尔。依之余师心多指非一切因也(云云)如何。
疏云。复云。此因非有(至)非一切因(云云)。
先记云。言此因非有至有法有故者。观文意。此者此彼一切皆是无常故因。此无常因有法上无。名为非有。此中意言。一切之因不摄于宗。因可宗有。一切言中既摄宗已。因更依何。立敌家共许因中摄宗有法。故不许因更依宗。名两俱不成○有云。此因非有者。非一切因有法无也。立敌共许声是一切。非一切因于声不转。名两俱不成(云云)。
义骨上云。问。且两俱不成意何。答。据异说(云云)基○(云云)周云○(云云)上二师云。一切无常故因有两俱不成也。迈疏云。非一切故有因有两俱不成。宾·俊·备等意亦同也。问。此二说邪正何。答。若言无常故因两俱不成之时。即违理门论。故为不正也。问。论文如何耶。答。诸有说言。宗因相违名宗过者。此非宗过。以于此中立声为常。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由合喻显非一切故。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此义不成名因过失(云云)问。以何知违此论文耶。答。邑云。今更助解其理门云。彼云此因非有。但说非一切因。于彼声宗非有。由声摄在一切中故。是故此因立敌两俱于彼声宗非有。名为两俱不成问。何知彼文不依一切皆是无常故因而为难耶。答。前文既云。由合喻显非一切故。即是改旧因。其次即云此因非有者。俱是指近之辞。故难新因不取旧也。又准后之二难。唯据非一切因。故知前文类亦应尔。此解无多妨难。又顺理门文。然违疏文。更详审准此文可悉之。问尔者正外量作法何。答。测理门疏云。古师量若具足言立。声为常。非一切故。诸非一切皆悉是常。犹如空等。若是无常即是一切。犹如瓶等(云云)问。此因有两俱不成何。答。迈疏云。凡论立因必须遍在有法宗上。声是一切所摄。今因云非一切故。此非一切故因。岂得遍在一切所摄声上。此因既不遍宗。即两具不成。以彼此两家皆不许为因故准之可悉之(云云)。
寻云。若如此义者。可有所依不成失如何。
先记云。问。有法既是摄因中。因无所依。何故不名所依不成。答。有法无体。即是因中所依不成。今声有法不是无体。非所依过。但为因宽摄宗有法。亦名为因。不可以因而依因故。名两俱不成(云云)。
邑记云。问。既尔即是所依不成如何说。是两俱之过。答。然实亦是所依不成。若但言所依不成。恐当随一所依不成。今说两俱意显即是两俱所依不成过也(云云)。
明灯抄同先记心也。
问。理门论中破古师宗因相违失。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文)尔者明不共不定失欤。答。疏云。随一不成(云云)付之。所立声有法之上非一切一分之义为因之时。非一切义。限声有法。不通余法之上。因于二品非有也。尤可云不共不定。况若随一不成者。可云能立一分义。不尔一分之言似无其诠。依之余师心如此释。
疏云。陈那复云。或是(至)不成因过(云云)。
前记云。言或是所立一分义故者。疏主意说。因于所立一有一无。名为一分。虽不离名为所立。有法是彼所立一分亦名所立有云。外道救云。我宗许声不是一切。因非两俱不定之失。今重破彼云。是所立一分义也。正破云。汝宗说声非是一切。以名说。岂得还以所立宗之一分有法以为其因。既是所立分不至同品。故所立因有不共不定过也。问。彼难意说。声非一切。然彼有法但言其声。法言是常。不以非一切为法有法。如何得言一分所立为因也。所作性因声上亦有。取彼为因。应是有法一分为因。此即不然。彼云何尔。故后解难。应更审思(云云)。
义骨上云。问。声论师救云。我言非一切言。非是一切非一切。但少分非一切。谓除声一法余一切法皆是非一切故。此救义何破耶。答。理门破云。或是所立一分义故。问。文意若为耶。答。迈云。汝若非去一切。留声为因。此因便所立宗之家法一分。此亦两俱不成。以彼此皆悉不许所立宗之有法一分以为因故(文)基云○(云云)邑意同此释也。宾云。傥若救云声局是声。体既独一。即非与彼香味触法等众多共聚多共聚一切之义故。云非一切者。即是所立声为一分。常为二分。于二分中取一分义。故作此说。其义局是声上之义。不共他类。犹如入论释不共不定云声定是常。所闻性故。言所性故。言所闻性局在声上不共他类。无定类处。故名不共不定也。(云云)备理门抄·周因明记亦同此释也。测理门疏云○(云云)问·诸释中何为正耶。答。私意以不共不定为依据也。问。何故尔耶。答。非去一切。唯留声一法为非一切之时。声外无为同喻。故不共不定也。问。不定相何答。瓶非非一切无常。声既非一切是其常耶。空非非一切常。声既非一切是无常耶(云云)。
邑记云。问。若据非一切因。唯声论许。内道不许。是随一过。名一分义者。彼论应云或是能立一分义。何言所立。答。彼外道许因依于声。即是所立声之一分因义耳(云云)。
问。理门论中破古师宗因相违失云。此非宗过。是因喻失也古师难此义云。若以因过。宗中不立宗因相违者。相违及不共不定是喻过。故应不立因过(云云)。尔者陈那菩萨如何遮此难耶。进云。
疏云。若以因过宗中不立如陈那说(云云)明灯抄云。若以因过等者。此古师难也。相违者。四种相违同无异有故。其同喻不能成因故。是故喻中能立不成过。不共不定者。同无异无故喻亦有能立不成。今陈其宗等者。陈声常宗未有宗因相违过。举一切皆是无常故因时。方有两俱随一等过。故是因过。非是宗过。彼但举宗已违因讫者。彼比量相违。如立宗云瓶等是常。立此宗时。即违后正比量初无后无故因已。作违量云。瓶等无常。初无后无故。如灯焰等(云云)。
邑记云。疏不同比量相违等者。但举宗云。瓶等是常。即已于所作因讫。故是宗过。彼立声常。未举非一切因。犹未相违。举因方过。故但因过。非宗过也(云云)。
依善珠心云。举因方过者。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也。明诠义同之。准邑法师义。非一切故之因也。
寻云。立声常宗之时。虽违因义未显。举一切皆是无常故因时。违因义既显。何不立宗因相违过耶。例如宗因相形名相违因之时。有相违宗失之例难。如何。
又相违不定虽有喻过。但立其因未立喻之时。其义已显。故因过。非喻过也。以此可云。有人云。我所执我体应非是一。更相记故。如汝大乘同处不相离色之量。以同喻勘。付有法差别相违之事。尤可难之也。
今案。付声论师所立声常。如虚空之量。若以非一切故为因者。常宗不违非一切因故。无宗因相违之失。立因之时。有随一等过。何为宗失耶。不同声常违所作因。既不云有。宗违因义。今陈其宗。犹未有过。举因主过。何同文轨之释耶。
问。两俱不成以一切皆是无常故为因之时也。常宗既违无常因。何云今陈其宗犹未有过等耶。若有常宗违无常故因之义云尔者。常宗违所作因。云宗言常住等。如何不许之耶。答。今于此因。古师引一切皆是无常故因。陈那引非一切故因。且付古师心。虽付两俱不成。至下文正问答事。约陈那所正非一切因也。故今陈其宗等之文。不约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故无此难也。
问。若尔且付古师。以一切皆是无常故为因之时。宗因相违耶。答。声既摄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既无宗。何云宗因相违耶。况两俱不成。本无宗因相形之例难。何有此难耶。
有私记云(可寻作者)问。此量相违·宗因相违何别。答。比量相违宗过也。宗因相违因喻过故别。问。因喻过者四相违有何差别。答。四相违阙后二相过也。宗因相违是初相·第三相过也。故别也。问。若尔其宗因相违之作法何。答。声常。一切皆是无常故。同喻如虚空。异喻如瓶等(言也。此声论量也)问。何故此云宗因相违耶。答。立常宗。以无常宗为因也。因既违宗。故云宗因相违也。问。宗因相违因喻过者。其过何。答云。此师师说不同也。慈恩。因有两俱不成·随一不成。喻有倒离过靖迈师云。有两不成·倒离之过。测法师云。有两俱不成·不共不定·倒难之过也。问。且就慈恩义。其有两俱不成方何。答。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有两俱不成也。然靖迈等诸师。非一切故因有两俱不成也。其慈恩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有两俱不成意何。答。所立之声皆是无常故之因摄。所立声常宗曾无有法体性故。是立敌共此因不许遍有法故。有两俱不成也。问。既是所依不成。如何云两俱不成耶。答。实是所依不成也。虽然为简随一·所依不成。有两俱不成意约所依不成有随一·两俱。今两俱之所依不成云两俱不成问。何以知有两俱不成耶。答。邑记云。问。既尔即是所依不成。如何说为两俱不成耶。答。实亦是所依不成。若直者所依不成。恐尚随一·所依不成今说两俱意。显即是两俱意。显即是两俱所依不成过言也。问。何故知疏主一切皆是无常故因有两俱不成耶。答。疏上卷云。陈那意云。此古人所引一切皆是无常故因。于其所依立常声非有。以声摄在一切皆是无常中。便是因中两俱不成。或共不许因有法问。立者声不云无常。故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不遍有法。是随一不成。敌者声云无常。故是有遍是宗法性之义。如何云两俱不成耶。答。论云。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意云。是所立声一切之处摄。故体都无。有法之体无。故因无所转。云尔立敌共许。故有两俱不成也。问。两俱不成既尔也。随一不成何。答。疏上卷云。立声常非一切因。陈那复云。或是所立一分义。故唯外道许非一切因于宗中有。内道不许声非一切。因于宗无。即是随一不成(云云)言或是所立一分义故者。是理门论文也。此意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改非一切故之时。有随一不成也。问。其所立一分义故者。可云一分所立不成。何云随一不成。若随一不成者。其文可云或是能立一分义故耶。答。外道因是所立声一分。许故所立一分。不云能立一分。故邑记云。问。若据非一切因。唯声论许。内道不许。随一过一分义者。彼论应云或是能立一分义。何云所立耶。答。彼因依声。即是所立声之一分因义耳(云云)问。此随一不成。自他随一不成之中何。答。他随一不成。问。何故尔。答。声常立时。他非一切故之因不许。声有法上转。即是有体随一不成也。无体随一不成等。可疏中卷之。问。一切非一切者何物。非一切故之时。有随一不成。一切皆是无常之时。有两俱不成耶。答。声论此云。无常法品类众多也。品类多故云一切。常法非品类众多。故云非一切(意无有常法一切。常住法云非一切也)故非一切故因遍有法。内道不许。故有随一不成也。问。一切无常故之因。是外道本因也。非一切故改何人耶。答。陈那外道。云方。改也。故疏上卷云。陈那正云。立声为常正因。应云非一切故。以外道说非常之法有多品类种种差别名为一切故。立声常。应非一切因。合喻中云。诸非一切故。皆体常。犹如虚空。何得乃以一切皆是无常之因立常宗也(云云)问。靖迈师·测法师。非一切故因有两俱不成云意何。答。理门记云。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为因故。立敌不许。是故是成两俱不成(云云)意云。非一切者是有法之一分也。以此为因。立敌二不许。故是两俱云也问。此两俱不成。一分全分中何。答。全分两俱不成也。意云。有法之处具有二义。一者为能别。一者为能立之因。宗成立物也。而一有法上常义为能别亦为因宗成立。立敌共不许。此不许因故有两俱不成。云也。问。尔何故理门或是所立一分义故云耶。答。即宗有二分。谓有法之分·法分。此二之中。取一分有法为因。非谓一分两俱不成有也。问。有不共不定之言何。答理门记。彼说非一切故。无同喻故。便成不共不定之失意云。非一切故之时。余法无可为同喻故。有不共不定。除声余法云一切。此诸法皆被名一切。彼不除故。无同喻云也。问。若尔所量性故。故因可有此不共不定。所量性故立时。彼无余物故。其既不尔。是何尔耶。答。可有一分所立不成也。瓶一切故。预因不成同喻。若亦置异喻。有不定也。问。其不共不定作法何。答。瓶非非一切。故无常声既非一切。此常。虚空非一切常。声既非一切也。是无常也。是不定相也(此不共不定问答有疑也)且可云。外人声云非一切。除声外余法名一切。而声常非一切故立时。此因不转同品异品。同异二品非非一切物故不共不定云也(此两俱不成·不共不定。或是所立一分义故之依文付二过也。次上文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之文。就有两俱不成也)故其西明疏云。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此义不成。名因过失。释曰。自下第二论主双显二种过失。于中有二。初明因过。后明喻过。就因过中。复分为二。初释二失。后结二失。此即正释二过失。一两俱不成失。以声摄在一切中故。便阙遍是宗法因义。二或是所立一分义故者。牒救重破。谓外救云。非一切者。或除声以外余一切法。名为一切。是故便无俱不成过。是故破云。或是所立一分义故。然释此过。三说不同。一云。亦是两俱不成。所以者何。彼所立因非一切故。即以遮诠显声故因。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为因故。立敌不许。是故还现两俱不成。一云。彼说非一切故。无同喻故。便成不共不定之过。一云。俱有前二过失。由前说故。后结二失。如论可知(第二说有然不正义也。故此为正也)问。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有俱不成。非一切故因有两俱不成何为正义耶。答有人朋三论云。一切皆是无常故之因有两俱不成者。不正义也。何者。理门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恶立异法置非一切故之因付过也。而一切无常故为因。付过。违理门论也。故邑记云。今更助解。源其理门云。此因非有者。但说非一切因。于彼声宗非有名为两俱不成。问。何以知其文不依一切皆是无常故因而为难耶。答。前文既云由合喻显非一切。即是既改旧因。其欲云此因非有。此者但是指近词。故难新因不取旧也。又准后二难。唯校非一切因。故知前文类亦应尔。此解无多妨难。顺理门。然违疏文。应更详思(云云以如慈恩不正义)今云不尔。其理门论云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恶立异法者。其此以喻方便恶立异法者。有两俱不成云也。若不立异法者可无两俱不成过。何云。慈恩义理门论文(此勘不可也)又邑记今更助解(云云)此疏说之外。殊作助释。非非疏说。此不得记意也。若非疏说者。灯中频作助解。此亦可云非疏师说。若尔者。师弟子山之成??楯耶。若理门文顺违疏文。此犹疏主违理门文者。此亦不尔。顺理文者。非一切故因有过者。顺理门文者也。约此慈恩亦同无有过。言疏文违者。助释·疏释别故违疏文云也。疏释非谓理门文违。亦迈法师等。非一切故者有法之上一分也。此为因立敌两俱不许。故是两俱不成者。违本作法也。其本作法云。胜论师对声论师云。声无常眼所见性故。如瓶等。是眼所见性故因。有法声上有。立敌两不许。故全分两俱不成云也。乐何有法一分为因者。两俱不许。故可云有全分两俱不成。此亦不可也。问。其喻过有方何。答。此有过。一云。无同喻过。二倒离之过。问其二过之言何。答。除声一法余皆云一切故。无可为同喻。故云无同喻倒离者。一切无常之故倒离也。问。尔之意何。答可云无常一切。而一切无常。故倒离也。问。何以知耶。答。理门云。由异法喻先显宗无后说因无。应如是言。无常一切。是谓非非一切故义。然此倒说一切无常。是故此中喻亦有过(云云)问。理门说宗因相违文何耶。答。诸有说言。宗因相违名宗违者。此非宗过。以于此中立声为常。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是喻方便恶立异法。由合喻显非一切故。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分义故。此义不成知因过失。喻亦有过。由异法喻先显宗无。后说因无。应如是言。无常一切。是谓非非一切故义。然此倒说一切无常。是故此中喻亦有过(云云可见疏上文·又理门上文·邑记·周记文也。)
诸量异说之事。
疏有五异说。
一。二量之事(陈那·天主)。
一现量。二比量(如第二帖)。
二。三量之事。
一现量。二比量。
三圣教量(亦名正教量。亦名至教量亦名声量。观可信人声。而此义故)。
三。四量之事。
一现量。二比量。三圣教量。
四譬喻量(如不识野牛。言似家牛。以喻显故)。
四五事之事。
一现量。二比量。三圣教量。四譬喻量。五义准量(谓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无常之法必无我故)。
五。六量之事。
一现量。二比量。三圣教量。四譬喻量。五义准量。
六无体量(入此室中见主不在知所往处。如入鹿母堂不见苾刍知所往处)。
略纂有七异说。
一。三量之事(如上)。
二。四量之事(如上)。
三。五量之事(如上)。
四。六量之事(如上)。
一现量。二比量。三圣教量。四譬喻量。五义准量。
六有性量(如俗说言舍中有物。果如所言开门见物。称有知有。名有性量)。五。七量之事。
前六(如上)。
七无性量(如俗说云舍中无物。入门见无。醒如所言称无见无。名无性量)。六。八量之事。
前七(如上)。
八呼名量(呼人人来。召招物物来。名呼召物物来名呼召量)。
七。二量之事(如上)。
问。付陈那二量。尔者以无著所立圣教量何量摄之耶。
疏云。陈那菩萨但立二量(云云)。
后四种者。圣教量·譬喻量义准量·无体量也。
后记云。随其所应摄入现比量者。圣公至声。此四多分现量中摄譬譬喻·义准·无体多分比量所摄也。寻文配取也(云云)。
邑记云。然准道理。后之四种皆是比量。定心观教可现量收(云云)。
诠引备云。至教量通现·比量。谓依至教量。无分别智等观知诸自性故。名为现量。又有分别智等比知诸法差别。名为比量。自余譬喻量等皆比量摄(云云)。
义骨上云。问。尔者何但立二量耶。答。陈那意。余之五量摄在比中故。云二量也。问。以何知尔。答。理门论云。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彼声·喻等摄在此中。故唯二量西明云。举声及喻等取后四。故说等言。今陈那意。虽有如上所说诸量。以言说故但诠共相。故比量摄。由此理故。唯有二量备抄云。谓彼所量唯有自相共相二法。彼声量等若知自知即现摄。若知共相即此量摄。故二量外无别余量。以实而言。此声喻等诸量皆比量摄。以皆能生共相智故(云云)。
今案。言说诠共相。缘之智亦得共相也。故至教量比量所摄。余义准等量。皆以余比余故。共相智比量所摄。(能能可案之)纂云。问。古师能立不越二量故不违也(云云委如十五依处抄)。
问。至教量可通弟子说耶。
又云。问。所言至教取何教耶(至)各自宗故(云云)。
准此慈氏所说瑜伽论。是弟子至教量也。佛法大乘宗何不为定量耶。
现量十一异说之事(略纂文·明灯抄同之)。
外道二说。小乘五说。大乘四说。都有十一说。
外道二说者。
一数论说。十一根中。五知根为现量体。若。
归于本自性为现量。
二吠世史迦说。德句义中。觉为现量。
小乘五说者。
萨婆多中。
一世友说。五根名现量。
二法救说。识名现量。
三妙音说。惠名现量。
四正量部说。心心所合名现量。
五经部说。根识说和合假名见。假能量境故。
假名现量。
大乘四说者。
一无□以前但说二分。唯一见分为同量体。二陈那以后立三分者。见自证分为现量体。
三护法以后立四分者。见自证分证自证分为现量体。
四安慧诸识虽皆有执。然无随念·计度分别。分明现取境亦名现量。
问。无著以前可立三分耶。淄州释云。但说二分(云云)付之。摄大乘本论中见三分义。如何。
摄论第四云。
问。圣教量之名可通凡夫所说之教耶。进云。通(云云)付之。既云圣教量。何依之大师不通释。
愿晓律师引略纂云。至教量(云云)故非教量欤。可寻之。
略纂一云。言圣教量者。梵云阿弗多阿笈摩。此云圣教量。量者非得。圣者说名为圣教。但是世间无差。亦可信者语。皆圣教量。契至理故。合实事故。如八语品四圣言等也。
伽抄八云。先云圣言。今言圣教者。即至极之教。以理至极。无问内外。皆名至教。先言圣言者。即不如此。三十二种圣言有十六。何必要是佛语名为圣言。以先相言圣者。即佛菩萨等。今言至教者。即无所简相(云云)第四帖口表纸裹。
玄应云。数论师对佛弟子立我是思德所依故(云云)。
愿晓大德引之。
■因明大疏抄卷第四(终)
(宽文十三年癸丑二月二十九即晦日。以原本校正已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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