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与云南傣族社会伦理道德
郑筱筠
中国民族报∵∵2005年12月27日第6版
南传佛教与傣族社会伦理道德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傣族社会,是否信佛、是否遵守佛教戒律是人们区分善恶的首要标准,然后才是各类世俗道德标准。正是在南传佛教伦理道德观念影响下,傣族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才得以进一步完善。而傣族社会固有的伦理道德是傣族社会接受南传佛教伦理道德的基础和前提。傣族社会宗教与政治的密切关系是南传佛教对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南传佛教对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影响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其中寺庙教育和僧侣还俗制度是最主要的方式。
除了在日常生活中以佛教伦理道德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外,在信仰南传佛教的云南傣族地区,傣族人民经常以赕(音dǎn)佛活动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佛教的敬意。所谓“赕”就是布施的意思,到寺院中向佛、僧人、寺院布施。南传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对傣族人民的伦理道德体系的完善产生了重要影响。
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体系本身
有着丰富的伦理道德资源
云南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能够接受南传佛教的影响,自然是与南传上座部佛教体系本身有着丰富而完善的伦理道德资源分不开。
傣族信仰的南传上座部佛教在汉文佛教经典中被译为声闻乘。传说这个教派最初的那批教徒曾亲耳听佛传教讲经。在佛教出现大乘后,才把声闻乘称为小乘。南传上座部佛教宣扬人空、生空、我空,把人的生、死都说成是苦,主张以“赕”积个人的善行,修行来世,达到自我解脱的目的。
就解脱之路而言,遵守戒律乃是一切善法的基本前提。戒律不仅是对信众的约束,也是他们的修行法门。“五戒”、“八戒”、“十戒”等戒律本身绝不是目的,它们是到达最高境界的重要前提,也是恒常的伴随物。这些观念随着佛教的传播已经深入民心。人们认为只有信佛并且遵守戒律的人能得到善报,反之则受到恶报。
在佛教的影响下,傣族人民追求的是有“戒”、有“德”、有“福”的精神境界,而忍让、修身、积善行德、敬香赕佛成为云南傣族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基本内涵。在傣族社会着名的四部伦理道德书———《爷爷教育子孙》、《土司对百姓的训条》、《父亲教育儿子处世的道理》、《教育妇女做媳妇的礼节》都深深地打上了佛教伦理道德观念的烙印。
傣族社会固有的伦理道德是傣族社会接受
南传佛教伦理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早在佛教传入云南傣族地区之前,傣族社会就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提倡平等博爱的伦理道德观念,其中傣族原始的集体主义伦理道德观念更是与南传佛教伦理道德的平等博爱主张有不谋而合之处。这是傣族社会接受南传佛教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和前提。
与其他民族相比,傣族社会伦理道德的演变和发展有其特殊之处。那就是在傣族原始社会时期形成的原始的集体主义伦理道德观念一直贯穿着傣族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它早在傣族远古的狩猎时代就已经形成,并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成为傣族社会固有的伦理道德的核心而被傣族人民世代传承下来。为了民族的生存,它把维护氏族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人们一切思想和行为的天然尺度。认为要努力狩猎劳动,共同劳动、共同生存,互助合作和平等自由。主张人人平等,凡是猎获了野兽,见到的人都能分到一份。这是原始社会人们全部道德生活的基础。这一原始伦理道德观念一直延续至今,并且作为基本的伦理道德关系和道德观念沉淀下来,成为傣族社会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当然,傣族社会形态发展的特殊性是这一原始的集体主义伦理道德观念得以传承的根本保障。综观傣族社会的历史发展形态可以看到,原始的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残余一直贯穿着傣族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
政治与宗教的密切关系是南传佛教对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如果说傣族集体主义伦理道德观念是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接受南传佛教影响的基础,那么进入阶级社会后,信奉南传佛教的傣族地区政治与佛教的关系十分密切,统治阶级更把道德直接诉诸宗教。道德宗教化成为傣族封建伦理道德的重要特征。南传佛教传入傣族地区后,它所包含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统治阶级的需要。甚至相关的法律文书都带有浓厚的佛教色彩,例如着名的《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法律》规定,要充当证人必须信佛,他们必须是:“有福气的人”、“忠实于佛的人”、“不偷抢和守佛礼、爱劳动的人”、“经常赕佛和施舍穷人的人”、“经常听经念佛的人”。此外在“犯上”一条中规定:“卡想反土司,和尚想反佛爷,家奴想反主人,儿子想反父亲,这些人都忘恩负义,不懂道理。来告时不给他赢,对那些不反对的人,就要保护,好好对待。”“那些想反对佛爷、和尚的人,不懂道理,来时不给他赢”。佛教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在云南西双版纳,僧侣被分为十级,最高等级为“阿嘎门里”,其下为“松列”、“帕祜召”、“常卡拉嘎”、“祜巴”、“都龙”等,一般说来,由于种种原因,平民出身的人最多只能升到“祜巴”一级,而“祜巴”以上各级的佛爷只能是由召片领或召片领的亲属担任。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佛教是由统治阶级控制的。因此利用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来巩固自己的统治也就成为统治阶级接受佛教的原因,道德宗教化成为傣族封建伦理道德的重要特征。它成为南传佛教对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寺庙教育和僧侣还俗制度是南传佛教伦理道德观念民间化的最主要的方式
南传佛教对傣族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影响的途径是多方面的,由于傣族在封建领主社会是一个政治与宗教关系非常密切的时期,道德宗教化特征已经给予南传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很高的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统治阶级在意识形态上以道德宗教化的方式对南传佛教伦理道德观念进行强调外,云南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地区普遍提倡寺院教育和僧侣还俗制度,这是南传佛教伦理道德资源得以在群众中普遍流行,并对群众的世俗行为和宗教行为加以约束的重要途径。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寺院教育是傣族人民接受教育、学习傣族文字、学习知识的惟一途径。傣族地区几乎村村寨寨都有佛寺,人们对宗教的信仰极为虔诚,傣族信仰的南传上座部佛教要求每个男子一生中要出家过一段时间的僧侣生活,学习知识和文化,以解脱人生的烦恼,实践佛教戒律,这样才能成为新人或是受教化的人,才有权利成家立业。不当和尚就要被人看不起,认为他们是不懂伦理道德的野人,被称为“岩令”,会被人歧视。因此,傣族男孩一般在6至10岁就要被送入寺院接受教育。送孩子入寺为僧成为傣族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入寺时要举行热烈而隆重的升和尚仪式。这是傣族男子一生中极其荣耀的大事。
如果说寺院教育是普及佛教知识的途径的话,那么还俗制度则是将在寺院所学到的知识和文化在社会中进行普及的主要途径和最好的方式。
南传佛教对于在寺院接受教育的时间并没有作出严格的规定,故而傣族男子入寺为僧的时间长短不一,可以随时还俗。一般在寺院里最少的有3个月,多的若干年到几十年,有的甚至就终身不再还俗了。但是绝大多数男子一般都会在十五六岁以前还俗,还俗后就娶妻,从事农业生产。十五六岁以后仍不愿还俗者,可继续深造,然后向上晋升为比丘,以后根据情况依次晋升。各级僧侣均可随时还俗,但是等级越高的僧人还俗难度越大。
正是由于云南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地区普遍提倡寺院教育和僧侣还俗制度,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得以内在化和社会化,并在民间能够迅速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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