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纪录片介绍,某地着名餐馆名肴,鲜炸活鱼,厨子把顾客指定的游水活鱼从水中捞出,迅速削鳞剜除肠肚,在鱼身上割出数道裂纹,然后,用湿水毛巾包住鱼头,一手执头,一手执尾,把鱼放入高热沸油中鲜炸,两分钟左右,就把鱼取出,放在大盘内,浇以各种佐料,上桌待客。可怜的鱼,全身已被沸油炸酥,尾巴却仍在摆动,鱼头也仍是活的,嘴巴不断张合挣命,眼睛无助地睁望着人,老饕们飞筷夹取鱼身的肉进食,猛赞鲜美。这是常见的名馔美食之一!

另外的某一着名旅游湖畔,在一座着名的佛寺旁边,餐馆林立,争相以醉虾醉蟹为号召,活生生蹦跳的对虾,被放在热酒中略一泡浸,即可大快朵颐,名为醉虾!热酒一烫螃蟹,是为醉蟹,这也是美食之一!

某地风俗:一群族人,牵着一头山羊,走了好多里路,攀登山顶,举行祭天仪式,四个男子,抓着山羊四脚,肚子朝天,第五个人按住羊头,不让牠挣扎,第六个人用利刀割开山羊咽喉,鲜血迸喷,山羊挣扎无效,血液汨汨流在盆子内,羊眼哀求地望着人,好久好久才断气,人们捧着一盆血,跪地祭天拜神,求福祉,求平安。

某地名酒家,三分钟内,四个人,完成杀鸡,拔毛,斩切,油炸,炒煎,一鸡四只盘,上桌,鸡头仍是活的,嘴喙不住挣扎,眼睛垂泪,席上各人飞筷取食牠的肉,鸡的神情,比上述的鱼更可怜,更痛苦,食客却无动于中。

这些自诩为美食文化,实在是野蛮人的遗风!水浒传内描写梁山好汉,抓到人,绑在柱上,活生生刀剜心肝,新鲜下酒,就连花和尚鲁智深,也曾被绑在柱子,差一点被活剜心肝。

二十世纪初年,盗贼与军阀的士兵,也常有活吃人肝下酒的事,说是补肾壮阳。

时至二十一世纪,也仍有不少外教寺庙,用活生生宰杀的三牲祭祀,一般祭祖也都用三牲,拜神用活鸡活杀取血,令人发指!

设或畜牲动物成精作怪,抓到活人,割喉茹血,或如狮虎熊狼之活生生咬噬活人!如鳄鱼之活噬人畜,那又如何?弱肉强食,是生物界的现象,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仍然保留残酷杀生的野性!吃活生生的动物!无视于牠们的被生吃的痛楚与痛苦!要嘴馋爱吃肉,何不把动物杀死了烹调才吃?

有些教派,不戒荤,不戒杀生,满口慈悲,日诵夜念,又跪又拜,攀登高山峻岭,三步一拜,祈求得到来世福祉,对人慈悲,却对畜牲残酷屠杀,不畏因果,毫无恻忍之心,这样也能来世成圣成佛?佛教重「戒杀生」,又重视因果,佛经本本教人守戒,没说杀生也可成佛。

念多少千万遍经咒,能消杀孳吗?有人认为可以,恐怕是曲解了佛教原旨吧?固然,外教是不管的,杀羊杀牛杀马,乃至杀人都可以升天堂,那是外教外道,不是佛教,谁对谁错?看你从什么立场来判断,不信佛,不信困果,至少也该信孟夫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之语吧?

不是狂想:假如动物把人活吞生噬,像电影「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咬噬活人,人才感见痛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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