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些日子“往事”刊登的一位老同志写的《放生躲过大劫难》一文,我深有感触:做善事得好报,多行不义必自毙。由此想起了四十多年前我亲历的一件事。
那时,我生活在陜西省旬阳县白柳乡上河村。1965年8月,村边的旬河洪水泛滥,家住下游的老胡家每逢涨大水,都能在河里捞到一些树枝、木头和其他一些东西。这一次,老胡又捞到几根木头。其中有一根很粗的圆木,他扛回家一看,中间是空的,里面有两条一米多长的白蛇。
听说木头里有蛇,并且还是白色的,我和几个小伙伴闻讯后就跑到他家的院子里。我看见他用棍子捅、烟熏,白蛇就是不出来,最后,他竟然把开水倒了进去,两条蛇当即被活活烫死。我们几个小孩子也被吓得跑回了家。
老胡的这一残忍行为,立即遭到一些善良、正直村民的强烈谴责,都说他贪心不足,已经捞了那么多的木头,何必在乎这一根烂树筒子。烫死白蛇,必遭报应!
大约10天后,旬河再次发大水,老胡又去河里捞东西,竟一去不归。家里人急得四下乱找,终无音讯。一直到洪水退去,人们才在下游15里处发现他的尸体,捞上来的时候尸体上缠绕着七八条白蛇,谁也不敢靠近,我和小伙伴们只是远远地看着。
他的家人央求村领导想办法,村领导说:“大凡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人不能无故伤害它们。你如果害了它,它一定会反击报复的。”说完,村领导派人取来三大碗雄黄酒,摆放在尸体旁,同时又是烧香,又是烧纸,又是磕头,一直等了三天,那些白蛇才慢慢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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