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受戒学戒持戒

内容提要:现在僧团中有许多僧众,不懂戒律,不按威仪,时常出现犯戒等不如法之事,要想此等事情不在僧团中出现,我们必须在受戒的基础上去学戒和持戒。所以,本文就“受戒、学戒、持戒”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和说明。把这三个要点来进行分段为受三归、五戒、沙弥戒、具足戒、菩萨戒、学戒、持戒等。

关键词:三归、五戒、沙弥戒、具足戒、菩萨戒、学戒、持戒。

所谓戒律,是指佛陀制定的戒条法规,也即是我们僧人必须遵守与实行的僧团律法。通常而言,戒有防非止恶之义,即不能这样做或禁止这样做;律有法律之义,即应当这样做,必须这样做。道宣律师云,戒律有三名:“一名尸罗,此云清凉,亦名为戒。二名毗奈耶,旧译毗尼,此云调伏,善治;正译为律,律者法也。三名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亦云处处解脱,或云随处解脱。而中文之总名,即是戒律。[1]”

一、受戒

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2]”因此,“佛教的根本精神,即在于戒律的尊严,即在于佛教弟子们对于戒律的尊重与遵守。[3]”所以,凡为佛弟子,一进佛门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受三归与五戒等。

首先必须受三归,三归者,归依佛法僧三宝之意,亦名“三归依”故三归亦有名为三归戒者。“在这里,有三点要说明的。有人以为,三归不是戒,五戒以上才是戒。其实,三归也是戒,因为,戒是禁止的意思,三归之后,也有三种禁止:

第一、归依佛、尽形寿不归依天魔外道。

第二、归依法、尽形寿不归依外道典籍。

第三、归依僧、尽形寿不归依外道徒众。

所以,归依三宝的本身,就含有一种戒的特质。[4]”“弘一大师把三归看作是求解脱的前提。归依佛,能体解大道,发无上心;归依法,能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归依僧,能统理大众,一切无碍。归依三宝,可求得现世、后世乐,由此而得到涅盘寂静的究竟乐。三归是众生的无上智慧,发于内心,见之于外,自然是与戒法等四戒不可以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5]”

受了三归的僧人,虽然不能达到菩萨比丘的戒行,却没有一个菩萨比丘是不受三归的。以此可知,三归仅是引导入门的方便,菩萨比丘才是进入佛门的最后身份。“三世诸佛在人间成佛,也都现的比丘相。因此,凡是受了三归的僧人,应该继续发心,求受沙弥十戒,受了沙弥十戒的僧人,应该再进一步,求受比丘菩萨大戒。[6]”

受了三归的人,如果想进一步求得学佛的实际利益,必须求受五戒,才算是学佛所学、行佛所行的开始,受了三归,仅是入佛门而已。

五戒者,一不杀生戒、二不偷盗戒、三不淫戒、四不妄语戒、五不饮酒戒。前四戒属于性戒,后一戒是遮戒。什么是性戒?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等四戒,持之属于本性之善,犯之属于本性之恶,不论受戒与不受戒,犯之均得罪。什么是遮戒?就是受此戒者不得违犯,未受此戒者饮酒无罪,所以是遮戒。

一不杀生戒。“杀戒以杀人为重戒,杀旁生异类为轻。杀生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罪:

1、是人——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旁生。

2、人想——起人想、非想其它木石等。

3、杀心——起杀对方之心念。

4、兴方便——运用杀人的方法。

5、前人断命——被杀的人,断定已死。[7]”

若受不杀生戒者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意杀,乃至一切有形蠢动含灵,皆不得加害。

二不偷盗戒。“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可悔罪:

1、他物——他人的财物。

2、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3、盗心——起偷盗的念头,亦即存有预盗的心念。

4、兴方便取——假借种种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5、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钱。这是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国法而制定。国法偷盗五钱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制定佛弟子偷盗五钱以上,亦成重罪不可悔。五钱究竟有多少价值,殊难衡定,唯据明末见月读体律师考核,相当于三分一厘二毫银子;又据藕益大师研究,则为八分银子。

6、离本处——将所盗的财物,举离原来的位置。但此中包括移动位置、变动形态、变更颜色等等。凡是以盗心应用盗法使物主之财物离开本来位置,皆称离本处。[8]”

若受不偷盗戒者,一切有主物不得故意盗,乃至一针一草、一米一谷等,若人不与,不得自取。

三不淫戒。淫戒以具备四个条件,成重罪不可悔:

1、是正境——男二道、女三道。

2、兴染心——有淫欲之心。

3、起方便——做种种方便办法。

4、与境合——接触犯重、非处行淫。

若受不淫戒者,皆不得与之行淫。

四不妄语戒。“妄语戒在佛教中说,分为三类:大妄语、小妄语、方便妄语。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语罪。大妄语具备五个条件,即成重罪不可悔:

1、所向是人——对人说大妄语。

2、是人想——认定对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等。

3、有欺诳心——蓄意要使对方受欺骗。

4、说大妄语——自己未证圣果圣法,而说已证圣果圣法,乃至说见到天人来、龙来、神来、鬼来等。

5、前人领解——对方能领解所说的内容,如对方是聋人、痴人、不解语人、及向非人、畜生等说大妄语,不犯重罪。[9]”

若受不妄语戒者,此有大妄语、小妄语、方便妄语之别。大者,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见言见、见言不见,不觉言觉、觉言不觉,不闻言闻、闻言不闻。“小者,如果不以大妄语骗人者,一切欺诳,皆属小妄语。方便者,若为救护众生,菩萨可作方便妄语,比如有醉汉要杀某人,实见某人而骗醉汉言未见某人者,无罪。[10]”此妄语戒并摄两舌、恶口、绮语,不可不知。

五不饮酒戒。饮酒戒是佛教的特胜,自五戒乃至大乘菩萨戒,无不戒酒;小乘比丘,不戒肉食,但无有不戒酒的。“不过,必须具足三个条件。始成可悔罪。

1、是酒——能醉人的饮料。

2、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饮料。

3、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咽一咽,犯一可悔罪。[11]”

若受不饮酒戒者,一切能醉人乱性之酒,皆不得饮,乃至不得一滴沾唇。酒是放逸根本,是引发其他恶行之缘。如《毗婆沙论》云:“昔迦叶佛时,有优婆塞,受持五戒,精进不犯。后于一时,为渴所逼,见一器中,有酒如水,遂取饮之,便犯酒戒。时有邻鸡,来入其舍,盗杀而啖,复犯杀盗二戒。邻女寻鸡来入其室,强逼交通,复犯邪淫戒。邻家告官,讯问抵赖,复犯妄语戒。如是五戒,皆由酒戒。[12]”《僧祗律》云:“一切果浆,令人醉越。”也就是说烟草、鸦片等皆不得用〈药用除外〉。

小乘戒以五戒为根本;一切戒条,均依五戒而立。杀、盗、淫、妄在戒律上属于性罪,饮酒若触发违犯杀、盗、淫、妄失智慧种。五戒为做人之根,七众〈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婆塞、优婆夷〉同遵。五戒亦为修定之根本,学习者必持。

这五戒不仅是出家人应尊守的戒,而是一般佛教信徒应尊守的戒,不过后来却把五戒、与出家的戒律对比,而认为它是佛教徒之戒。其实正是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戒和菩萨戒的基础。真所谓戒为无上菩提本,能生一切诸善法。

沙弥出家之后,就要谈到受沙弥十戒的问题了。“沙弥戒虽然以十戒为主,但却先必须受了三归五戒,然后再受沙弥十戒。《五分律》与《十诵律》都说:“先与五戒,后授十戒。”也说:“先以五戒,调伏身心,信乐渐增,方授十戒。”若不受五戒,直受十戒,僧得小罪。因为七众戒是渐次戒,应该依次第而受戒,不得一进佛门出家,便受沙弥十戒,这在受者的心理上,恐怕准备不及,但也有人持相反的意见。[13]”

沙弥十戒是未成年的出家人——即是沙弥所受持的戒,沙弥十戒,共有十条如下:

一不杀生戒、二不偷盗戒、三不淫欲戒、四不妄语戒、五不饮酒戒、六不着香花鬘不香油涂身戒、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戒、八不坐卧高广大床戒、九不非时食戒、十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

虽然已经剃发染衣而现了出家相,但是,未受比丘大戒就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大僧。所以,出家修道者都应该深知戒的重要;戒乃三学之首,为无上菩提之根本。受戒也是学戒,受戒中必不可少的勤求忏悔,至诚发愿。我们要忏悔的是什么?乃是无始以来所造诸恶业。正因为于前之因,故今生受六道轮回之苦,因娑婆世界的芸芸众生,由于贪嗔痴三毒的引发,导致诸烦恼的应运而生,令生活苦累。

在忏悔的同时亦要发勇猛精进之誓愿。发何愿?身为释迦弟子,当然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念佛往生,同生极乐。如地藏菩萨立誓愿云:“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忏悔发愿皆重要,然后皆得落实行动上。再重心的忏悔和宏大的誓愿,不付之于行,亦只是空话,行为的基础即是持戒。

“凡是做一个比丘、比丘尼、都应该要受持戒法。比丘、比丘尼、戒条数由于各部律藏的不同;在具体数字上也各有不同,《四分律》是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和三百四十八条戒〈比丘尼〉;《五分律》是二百五十一条戒和三百七十条戒;《巴利律》是二百七十条戒和三百十一条戒;《十诵律》是二百六十一条戒和三百五十四条戒。[14]”

“菩萨戒也称大乘戒、佛性戒、一心戒、心地戒、方等戒、千佛大戒等,是修大乘菩萨道者所应受持的戒律。其内容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这三项,菩萨戒、本虽有多种,基本上可以分为“梵网戒”和“瑜伽戒”这两类。由于菩萨戒关系到成佛这个根本问题,所以一直为修持者的重视。不过,因为戒条简略,初学者往往不容易把握其中要领,难以明别一些细微差别,更谈不上配合经论来学习,故而常常容易产生种种似是而非的看法。[15]”

大乘菩萨三聚净戒的意义。就是发广菩提心,上求如来的觉道,下化法界的有情,以大慈悲,饶益众生,离苦得乐,如观音、地藏、文殊、普贤等大菩萨一样,各随所愿,有求必应,感而随通。菩萨在因地之中累劫修行菩萨之道,就是三聚净戒来自利利他,自度度他。什么是三聚净戒呢?

一摄律仪戒:菩萨修行,以戒为本。总摄一切戒律、一切威仪,也就是无恶而不断,不论大大小小种种恶事恶行、恶言恶语、恶心恶念、统统都要断得清清楚楚。古人说:“一念不生,众戒具足。三业清净,无恶不断,自净其意,是诸佛教。[16]”凡是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大乘菩萨戒法的人,最主要是收摄一切戒律断除种种罪恶。摄律仪戒,也包括大小乘之一切戒律而护持之,使一切诸恶,都能断绝。

二摄善法戒:菩萨修行,不但要断除诸恶以自利,更要普度众生以利他,那就总摄一切诸善功德,广植善根,深培德本,无论是大大小小,一丝一毫的善事善业、善言善语、善心善念、统统都要精进勇猛,努力去做,但又有利益无不兴从。千万不要以为小善而不去做,更不可以为小德而不去培植。要知道积小善能成大功,下点种必得果实。

三饶益有情戒:又名摄众生戒,菩萨修行,不单是要断一切恶、修一切善,更主要的目的。就是广度无量无边一切众生,也就是无一众生而不度。正如地藏菩萨所发的广大誓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的宏伟誓愿。出家众弟子,要进修大乘菩萨大戒,一定要受持大乘三聚净戒。这也是根本戒法,人人都要受持慎勿放逸。

佛陀所制定戒学,分为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

一戒法:指佛陀所制之律法,乃是佛弟子所应遵守的轨范。也就是佛陀针对弟子们,在僧团里共同生活中所违反的那些情况而制定的许多律法、法则,即是五戒、八戒、十戒、三聚净戒、十重戒、四十八轻戒等等戒条名相,通称戒法。

二戒体:受戒法之后,受者体中,得到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也就是受戒弟子,正当在律师为他传授戒法时刻,他心中一念虔诚清净之心,万缘放下,一心专精,而领纳具有防非止恶的功能力量,称为戒体。

三戒行:持戒之行为,受持佛陀所制之律法,正是受戒弟子他在得到戒体之后,所发挥出来不可思议力量,对于自己的身、口、意三业,严谨如法行持,丝毫不得有犯,所谓:“守口摄意身莫犯。”称之戒行。

四戒相:“就是佛弟子在受戒以后,在修持戒律方面;在外身行动方面;在语言讲话方面;在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凡行住坐卧处,都要遵守僧团的清规戒律。正是佛门弟子威仪济济,道貌堂堂,行路就象一阵清风,所谓之行如风。住下就象一棵青松一样雄伟庄严,所谓之住如松。坐起来就象铜钟一样稳健着实,所谓之坐如钟。卧下去,就象一把弓箭一样,所谓之卧如弓。这是一个多么庄严的佛门弟子,是值得信仰佛教的道友一心顶礼诚恳恭敬的良好楷模。即是通过持受戒法而显发出一种清净庄严威仪的外相,就叫做戒相。如佛世时有一位比丘叫马胜一样庄严;也象佛未出家前做悉达多太子北门时所见的那位比丘一样庄严,深受人天的尊敬。凡是我们受戒的佛弟子都要具足这种优越条件。[17]”

二、学戒

受过戒后,首先要学戒。“受戒,固然不能没有受戒的仪式,或在师僧之前,发殷重恳切之心而感发戒体;纳受戒体,或在佛菩萨形象前,礼拜忏悔,见到好相,如见光见华,见佛菩萨前来摩顶,而得受戒。但是,受戒者,只是一个佛弟子身份及其阶段层次的开始,绝对不是其身份阶段的完成,所以在受戒之后,必须学戒。四宏誓愿的“法门无量誓愿学”,是什么法门呢?无非是学佛所学,行佛所行,以期证佛所证。佛教的戒律,便是教人学佛所学,行佛所行,而至证佛所证的广大法门。[18]”

三归与五戒是佛戒之中最简单的项目,但五戒也是一切佛戒的根本,故称五戒为根本戒。无论是八戒、十戒、比丘比丘尼戒、乃至菩萨戒,无有一戒不是根据五戒引生的,所以一切戒中,以五戒为重要,五戒学不好,一切戒都将无从着手,五戒持得清净,其它的戒,也就容易持了。

看起来,杀、盗、淫、妄、酒的五条戒,是最普通最简单的事,但要仔细研究五戒的内容之后,便知道并不如一般人所见到的那么简单和轻松的事。“弘一大师是近代的高僧,并以学律持律闻名,但他自验,他非但不够比丘的资格,也不够沙弥的资格,甚还不够一个五戒满分的优婆塞的资格。我们试想,一位持律谨严的高僧,竟还不感以满分的五戒净人自诩,降至一般而下的人们,谁还敢以五戒清净自居呢?在此,必须明白,弘一大师的自验,绝对不是因他破了根本大戒,而是说五戒的微细部分,无法顾得周全的意思。以此可见五戒的重要性其严重性,因为五戒是众戒的根本戒,众戒多由五戒开出。有一点,希望受了戒的人,切实注意,不要心高意狂,以为自己已是清净佛弟子了。但是,受而不学,那就不会知道戒律的严正和神圣。[19]”

《十诵律》云:“佛制比丘五夏已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辨比丘事,然后乃可学习经论。”[20]

佛陀规定比丘在受戒后的五年里,专心学习戒律,明白了僧尼行为准则,能在僧团中独立生活之后,才能学习经论。

《十诵律》又云:“诸比丘废学毗尼,便读诵修多罗,阿毗昙,世尊种种呵责,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21]”

受戒后要先学戒律,如果先学经论,就会废弃戒律,所以世尊呵责这种行为。学习戒律,才懂得如何持戒,也不会违犯所受的戒法。社会上不懂法律的人称为法盲;在佛教中不懂戒律即是戒盲。一个人尽管不懂法律,但如果犯法,照样受到法律制裁,同样,不懂戒律,如果犯戒,也会受到因果的报应。

《四分戒本》云:若比丘!说戒时,作如是语:“大德!我今始知是法是戒经,半月半说,戒经中来。”若余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说戒中坐,何况多!彼比丘无知无解,若犯罪者,应如法治,更重增无知罪。大德!汝无利,得不善,汝说戒时,不一心思念,摄耳听法,彼无知故,波逸提。

这条是九十波逸提中的第七十三条,称为恐举先言戒。一个比丘耽心被别人举罪,申言自己对戒律无知,以为不知者不为过,其实不是这样。对戒律无知除了清算戒罪,还要加上一重无知罪。有的出家人受戒后,不但自己不学戒持戒,对别人修学戒律,也持反对态度,这也是犯戒的。

《四分戒本》云:若比丘!余比丘如法谏时,作如是语:“大德!我今不学此戒,乃至有智慧,持戒律者,我当难问,”波逸提。欲求解者,应当难问。

这条是九十波逸提中第七十一条,称为拒劝学戒。有的比丘不学戒律,人家劝导他,他不但不接受,反而职责劝导者。

《四分戒本》又云:若比丘!说戒时,作如是语:“大德!何用说此杂碎戒为?说是戒时,令人恼愧怀疑。”轻诃戒故,波逸提。

这条是九十波逸提中第七十二条,称为毁谤毗尼戒。毁别人学戒说戒,是犯戒的,如此戒条应当学,应当守持每一条戒。

通过上面所引的戒学资料来看,受过戒后,如果不好好地去了解、去学习,那受戒又有什么意义呢?

三、持戒

受戒和学戒的目的,是在持戒,如果受而不学,那是懈怠愚痴;如果学而不持,那是说数食宝。佛陀制戒,是要佛子去遵行践履的,不是仅让佛子们增长见闻,而是完善人格的基础。诸经论中赞戒不绝,三业的守护,六根的清净皆由持戒而得。如一人戒体毁犯,不仅是前功尽弃,还必将遭受业报,求受不是目的,更不是形式,求受是为更好地学戒持戒,是为日常中更加精进勤修六度万行,以断惑证真,离苦得乐而早得佛果。

如果所有的佛弟子,人人都能学戒持戒,那犯戒的人,固然少了。有人说:“受戒容易持戒难”这句话。自古至今确实如此,对于出家人来说,持戒确实是很难。如果不持戒那来的精进呢?你如修定,也是因戒生定,由定发慧,由慧断烦恼,才能解脱。

一个真正持戒的人,他是不希望自己犯戒的,也更不希望他人犯戒。如果见他人犯戒,他只有向那个犯戒的人劝告,使他不要在犯戒,假若不听,“在此只好作羯磨法,若羯磨法行不通的话,只好内心为他悲痛;否则的话,可在布萨诵戒之时,为之举罪,由大众秉公处断。绝不可以随见随说,见人便说,不分场合,不拘时间,也不管对方听者的身份。要不然,他说他人犯戒,如果说的是真话,他自己便犯了说四众过戒,如果所说不实,更加犯了妄语戒,如果被说者是出家人,他即犯毁谤三宝戒;这三条戒,都是菩萨的重戒,无论是谁也好,都犯了波罗夷罪。[22]”波罗夷罪是失去戒体,所以一个人持戒谨严的人,绝不会轻易说他人犯戒,如果常常爱说他人犯戒的人,他自己首先就是一个常常犯戒的人。佛弟子应当要“以戒为师”才能清净。戒为佛制,尊重戒律,即是尊重佛陀;凡为佛弟子,皆尊重戒律,唯有“以戒为师。”

综上所述,可知戒律在今天是很重要的。但戒是佛陀亲制,我们应当去学它、持它,不要去犯它。而我们学习戒律,严净毗尼,即能使正法久住于世间,佛法才能得以延续。戒不但能防非止恶、规范行为,净化身心。戒是佛法的实践基础,由戒才能生定,由定才能生慧,所以戒学与定学、慧学共称三无漏学。我们通过受戒、学戒、持戒,即可达到了脱生死求证涅盘的学佛目的。

注释:

[1]《法音》一九九零年总期第七三期20页

[2]《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18页

[3]《华严经贤首菩萨品第八之一》东晋佛陀跋陀罗译

[4]《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19页

[5]《闽南佛学院学报》一九九九年第一期110页

[6]《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20页

[7]《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73页

[8]《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77页

[9]《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84页

[10]《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85页

[11]《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87页

[12]《浙江佛教》一九九三年第四期179页,但我查《大正藏》光盘版中间没有找到这段话

[13]《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164页

[14]《佛法概要》上海圆明讲堂印315页

[15]《闽南佛学》二零零二年第一辑136页

[16]《佛法概要》上海圆明讲堂印323页

[17]《佛法概要》上海圆明讲堂印322页

[18]《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20页

[19]《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22页

[20]《法音》一九九三年总期一百零二期5页

[21]《法音》一九九三年总期一百零二期5页

[22]《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东方佛学文化资料丛书22页

参考书目:

1、《佛光大词典》

2、《四分律比丘戒本》

3、《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

4、《戒律学纲要》圣严法师着

5、《佛法概要》明阳法师敬述

6、《闽南佛学院学报》一九九九年第一期

7、《闽南佛学》二零零二年第一辑

8、《法音》一九八九年总期第六十一期

9、《法音》一九九零年总期第七十三期

10、《法音》一九九三年总期第一百零三期

11、《浙江佛教》一九九三年第四期

12、《台州佛教》一九九三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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