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下)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印度瑜伽行派及我国唯识宗的重要学说。谓一切外在现象都只是心识的变现,而非实存于外。《唯识二十论》云(大正31·74b):“安立大乘三界唯识,以契经说三界唯心。心意识了名之差别。此中说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应。内识生时,似外境现,如有眩翳见发蝇等。此中都无少分实义。”
《成唯识论》卷七云(大正31·38c):
“云何应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耶。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能取相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见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实我法,离识所变,皆定非有。离能所取,无别物故,非有实物离二相故。是故一切有为无为,若实若假,皆不离识。唯言为遮离识实物,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此谓诸识自体转变为分别之见分、所分别之相分,离此诸识所变之能、所取,则无任何实我实法,故说一切皆唯识。
又,《转识论》释《唯识三十论颂》之“是一切法种子识,如此如此造作回转……”,云(大正31·62b):
“谓是一切种子识者,是阿梨耶识,为诸法种子及所余七识种子,及所余七识种子并能生自类无量诸法,故通名一切法种子识也。如此如此者,由此等识能回转造作无量诸法。或转作根,或转作尘,或转作我,或转作识。如此种种不同,唯识所作,云如此造作回转也。或于自于他互相随逐者,于自则转为五阴,或为色阴乃至识阴。于他则转为怨亲中人,种种不同,望自五阴,故称为他。如是自他互相转作,前后不同,故云互相随逐也。种种所作,并皆是识,无别境界。起种种分别等者,一一识中皆具能所,能分别即是识,所分别即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别性,故云起种种分别及所分别也。由如此义,离识之外无别境,但唯有识义成。”
亦即阿梨耶识中,藏诸法种子及余七识种子,此等识能转变造作五根五境等诸法,又此一一之识,具能分别与所分别之义,故唯识义成。
此中,初意明一切种子识变现诸法,即说生变(因能变),后意明诸识自体分生见相二分之果,以成缘虑之义,所谓缘变(果能变),《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云(大正43·317a):“缘名变,即变现义,是果能变。且第八识唯变种子及有根身等,眼等转识,变色等是。此中但言缘,故名变。(中略)若生名变,种子第八识生七识等,并名为变,七识生第八,亦名为变。”
《观心觉梦钞》卷下以“熏习道理”、“转变道理”二义诠解“唯识”义。其文云(大正71·84c):
“云何得知诸法从自心起?答:义虽无量,取要有二:(一)熏习道理,(二)转变道理。熏习道理者,有为实法一一皆有能生种子,其种子者皆是自心之所熏也,谓自证分体能熏也,相见二分,用能熏也。见分能熏能缘种子,相分能熏所缘种子。其所缘种,堕所缘境色心万差诸法种子皆悉熏之。谓缘色时,熏色种子,缘心之时,熏心种子,色中种种不同,心中种种差别,一一缘其法,熏其法种子。如是熏习悉是从我自心自体分别势力而所起也。今此种子所生诸法,岂非从我自心起乎?转变道理者,既自体分转成相见,其义如上。一切缘虑法必有所虑解。其所虑解者,即是随应一切诸法。若能虑解定带所缘,岂为缘虑法无转变力乎。此理决然,是故自心自体势力能变现成诸境界也。以上二理可信唯心无境义也。”
书中以生变之义为熏习道理,缘变之义为转变道理。因此可知三界唯识之说依生变之义与缘变之义而得成立。
在唯识学中,所言之识,广摄八识及相应之心所等。故《成唯识论》卷七云(大正31·39c):“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
此谓八识心王为识之自相;遍行等六位五十一种心所为识之相应;见分及相分(十一种色)为心王心所之所变;二十四不相应行法是心王心所及色法三者之分位假立;六种无为法为空理所显之真如,亦即心王、心所、色,及不相应行法等四者之实性。此等百法皆不离识,故总立识之名,唯识之说但为遮遣彼愚夫迷执离识外有诸法。如是,以能所分别,成立唯识之义名为虚妄唯识或不净品、方便唯识。反之,初地以上之菩萨悟入唯识之理,证唯识无尘智,存真识,名为真实唯识、净品或正观唯识。
《大乘庄严经论》卷五《述求品》(大正31·614c):“由知二无我,为方便故,菩萨于三有中,分别人法皆无有体,是故无我;如是知已,亦非一向都无有体,取一切诸法真实唯识故。”
又,《转识论》亦载(大正31·62b):
“立唯识义,意本为遣境遣心。今境界既无,唯识又泯,即是说唯识义成也。此即净品。烦恼及境界并皆无故。(中略)立唯识乃一往遣境留心,卒终为论,遣境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识俱泯,是其义成。此境识俱泯,即是实性,实性即是阿摩罗识。”
附一:法舫《唯识史观及其哲学》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摘录)
释唯识:“唯”是独义、仅有义、不离义、简持义。次言“识”者,“识”是心识,或意识。言“唯识”者,(1)以自然界非自然界一切法的作用,心识的作用独胜,所以说唯识。(2)以万有诸法的一切存在,都是假有的,只有心识才是实有的,所以说唯识。(3)以一切法的生起和存在、消灭等一切现象,都不能离开心识的关系,所以说唯识。(4)因为外在的境界相,原本不是实有的,而众生执为实有的,故必须简除这实有的“执”。内在的心识体性作用,又都是实有的,但众生驰求外境,不知内心的实有,故怎须持取此心识之“有”。所以说唯识。
复次,言唯识者,如经中常这样说:“万法唯识”,或云:“三界唯心所作”。什么是万法?怎样是唯识?万法即宇宙万有,也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佛教所谓“法”这一字,包括得很广,不但心思所及言语所至皆是法,就是心言所不到的也是法。一切法总有两种:一是有为法,二是无为法;或云有漏法与无漏法。此二种法总摄一切法。这一切法都是不离心识关系的,所以说唯识。现在再引经论来说明:
(1)《百法明门论》说:《百法明门论》是说明万法唯识的一个好例。如论云:“经云:“佛言一切法无我”。云何一切法?云何为无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法,三者色法,四者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这就是五位百法。
这一切法怎样称为唯识?《百法明门论》云:“一切最胜故,心所应故,二所变现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故。”这五句就是说明唯识的。第一句即指心法,心法在一切法中是最殊胜的,最有力量的,因为心法能给他法影响,有主动的支配之力,又有自在义,所以说明最胜。第二句是指心所法,心所是属于心王的心理作用,与心识相应的,当然心是主体,心所是心的附属了。第三句是说明色法(物质外境),是心王与心所变现,所以色法是无实体的。第四句是指不相应行法,是由心识心所和色法,彼此差别作用上所现起的,故是假法。如时间、空间、数量、尺度、得失、生灭相、文字相等。前四句明现实的,第五句即是明理性的无为法。无为也非离有为法,别有其体,乃是有为法所显示的真理,故也是唯识。心王心所法是心理学所研究的一切心理现象。色法不相应行法,即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无为法的理性是哲学家的境界。总之,万法的事相与理性,皆不离心识而有,故曰唯识。“不离”即科学说的“关系”。在各种关系中又只有心识最胜,万有皆不离此最胜的心识,所以说唯识。
(2)依《解深密经》说:“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此中“所缘”就是观察的意思。佛说眼等八识心心所法,所察的一切对象,都是唯识之所变现起来的。“所缘”即所了别或所分别的解释。分别与了别略有不同:分别对境界有简别义,了别对境界有认识义。“唯识之所现”,现有二义:(1)现起义,(2)变现义。凡物皆刹那变,由变而现。变在初刹那,现在第二刹那,不变决不现,或者说变现同时。如谷种子变现芽叶花果等。眼等所缘的种种境界,通通以心识为主缘而变现起来的。龙树《大乘二十论》云:“心如工画师,画作夜叉相,自画己自怖……。”这也说明万法唯心所现的意思。
(3)依《唯识义章》说:“成唯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现象(色法),分位差别(不相应),及彼空理所显(无为法)。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言。唯言但遮(止)愚夫所执实我实法。”
复依三性说:《义章》又云:“彼愚夫等,由虚妄心,周遍颠倒,定执离识实有我法种种差别;说此唯识,唯言即遮彼等此遍计执,是谓遣虚,识言即我法识变,因缘假有,事实如此。依他而起,及彼假有空性真理,圆成实性,是二于事及理,皆正有故,是谓存实。”
附二:印顺《唯识学探源》上编第二章第一节
唯识的定义,“即是识”、“不离识”,论师们有不同的解释。究竟唯有什么识?有的说是八识,有的说是阿赖耶,有的说唯是真心。这些,都是唯识思想的一个侧向,是唯识学的一流。偏执一个定义,这是一论一派的唯识学者。本人的态度,是想在复杂的唯识思想中,发见主流与共义,廓清宗派的偏执。所以先从大乘唯识学中,指出几个不同观点的解说,再去考察它与原始佛教的关系。这不同方面的解说,都是唯识学,是唯识学的多方面的开展;唯识学,也可说是几个思潮的合流。
大乘唯识思想,大概可以归纳为五类:
(1)《华严经》《十地品》第六地说:“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
一心,瑜伽派是把它解说做阿赖耶识的。但在某一系学者,不承认赖耶唯心论,以为这只是简别外道的世间由自在天所造;“唯一心作”,还不出业感的范围。但由心造业而感得三界的果报,虽不就是唯心论,但未尝不是促成唯识的有力思想。这可以称为“由心所造”的唯识。
(2)《解深密经》卷三说:“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中略)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经说凡是我们所认识到的一切,并没有一种所谓客观独立存在的本质。当我们心识现前的时候,心上必然的现起一种境界相。因了错误的认识与执着,觉得它是离心存在的外境。实际上,那所认识的境相,只是自心现起的影子。唯是自心所现,所以叫做唯识。这种唯识思想,是立足在认识论上,从能知所知的关系上探发出来,是考虑所知的真相而发现的,这可以称为“即心所现”的唯识。
(3)《解深密经》卷一说:“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众中。(中略)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名相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中略)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
本经,说明我们的身体和我们内心的认识活动,都依一切种子心识所含藏的种子而渐渐的开展出来。它是依胎生学的见地,说明众生的入胎,在胎中渐渐的发达,与现起认识的作用。这些,既是从藏在心识中的种子所生起,也就有唯识的意义。这可以称为“因心所生”的唯识。
(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说:“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中略)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身,长生不断。离无常过,离于我论。自性无垢,毕竟清净。”
平常讲唯识,多以阿赖耶为依止,为说明的出发点。但阿赖耶的产生,一方面是依如来藏心,另方面是依无始来的虚妄习气。在这真相的如来藏,与业相的虚妄习气相互交织之下,才成立其为阿赖耶。因此,从一切法依阿赖耶而生的方面看,是杂染诸法的所依;另一方面看,也就是迷悟关键所在。迷、悟、染、净,都依藏心而有,所以也就是唯识。这杂染的习气,反映到清净的如来藏心,因而成为阿赖耶识,现起一切的虚妄相。这可以称为“映心所显”的唯识。
(5)《阿毗达磨大乘经》说:“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中略)四者,成就三种胜解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得胜解力,诸义显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
菩萨因内心定慧的实践,一切境界都可以随心转变,或者不起一切。境界既可以随心而转,就可因此推论到一切境界的没有自体。如外境有离心独立的本质,那决不能因心的观想而改变。这是从佛弟子止观的体验而推论到的,可以称为“随心所变”的唯识。
这五项思想,起初是逐渐的引发,各别的深入研究;等到思想的反流与综合,就走上唯识学的阶段,也才有真正的唯识学。后代的唯识学派,虽然都在融贯这五项思想,但不无偏重的发挥,因此成为思想不同的学派。
附三:印顺《唯识学探源》下编第四章(摘录)
唯识,有认识论上的唯识,有本体论上的唯识。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即是识的影像,这是认识论上的唯识。至于宇宙人生的本体,是否唯识,却还有问题。有人虽主张认识中的一切,只是主观心识的影像,但对认识背后的东西,却以为是不可知,或者以为是有心有物的。假使说心是万有的本体,一切从此出,又归结到这里,那就是本体论上的唯识了。这本体论的唯识,在认识上,却不妨成立客观的世界。佛教的唯识,当然是出发于认识论,又达到本体论的。到了本体的唯识论,又觉得所认识的有它相对的客观性,这才又转到认识论上不离识的唯识了。部派佛教里,没有本体论上的唯识学,认识上的唯识无境,却已相当的完成。
唯识思想的成熟,主要是佛弟子们依着止观实践,而获得随心自在的事实证明。理论上,从非断非常的业感缘起的探讨下,展开了细心、细蕴、真我的思想,能为因性的种习随逐的思想。因大众、分别说、譬喻师的建立业因业果在心心所法的关系,心与种习结成非一非异的融合,完成唯识思想的一面。
任何学派,没有不承认我们认识的不正确,没有见到真理的全面,或者根本没有认识。佛教的生死轮回,就是建立在一切错误中的根本错误上──无明。它障碍了真智的显现,蒙蔽歪曲了事理的真相,使我们在虚妄的认识下,颠倒造业,流转生死。所以要解脱生死,就要看透我们的根本妄执。在这点上着力,才能突破生死的罥索,得到解脱。要知道什么是错误的认识,就要研究到我们究竟认识些什么?这些不是真相,那真相又是什么?在这样的要求下,认识论就发达起来,引出了妄识乱现的思想,外境无实的思想,这又完成唯识学的另一面。等到这细心、种子,与无境的思想融合,唯识学也正式完成。(中略)
瑜伽派,认为凡是有漏心识所认识的,都是假说自性,都不能离却名言相。像有部的客观存在的青相,是必然要反对的。没有名言识的力量,决不能知道它是青是色。它与经部一样的,在假说自性的背后,建立离言自性。这一一法的依它离言自性,是必有的,不然就是恶取空。一切境界,都不离心识名言的势力,这虽已达到了认识论上的唯识,但隐在认识背后的离言自性,经部说是十八界,瑜伽派也承认它是缘起因果,也不见得就是心罢。似乎也没有充分理由,证实它就是虚妄分别的心心所。《真实义品》成立离言自性,引用小乘共许的教典,我不知它比经部高超了多少。
在认识论上,达到境不成实的思想;在因果相续的缘起论上,达到了细心持种能生一切的见解。彼此结合起来,这依它离言自性,就是心中种子所变现的,它就是心,这是真实。等到拦入认识界,它就出现了别体能取所的现象,这是不真实的。“实无外境,唯有内识”的唯识论,宣告成立。
附四:霍韬晦《唯识五义》(摘录)
唯识问题过去讨论极多,传统的解释,“识”代表主体,因此唯识即是唯心,例如中国唯识宗的代表人物窥基(632至682)就是以““唯”谓简别,遮无外境。“识”谓能了,诠有内心”(《唯识述记序》)来规定。这一个观点,影响中国佛学界千余年,其实,“识”的原义,在唯识学里是有不同用法的。
首先,传统观点是采取一种宇宙论的立场,把客观上的一切法收归主体,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已成一流行讲法。但实质上,这种心、识观念是未经判别的。三界唯心的讲法原出《华严经》《十地品》:“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另外在《夜摩天宫菩萨说偈品》中又说:“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这也很近于万法唯识的思想。问题是:此心是直接的生起万法,抑经过阿赖耶识的曲折而收摄万法?则有待于理性研寻。结果,由于问题的重点不同,结论亦异:着重主体之通于理想世界,为成佛问题铺路的是如来藏缘起说;着重主体之通于现实世界,为现实上的一切法立根源的是赖耶缘起说。前者所提出的主体是超越主体,后者所提出的是经验主体,所以唯心、唯识从宇宙论的观点看来,亦有两个立场。
在经验立场之中所提出的阿赖耶识,其实亦是一个形上学的概念。唯识家为了交代现实上的一切法的来源,于是认定阿赖耶识的构造是一个种子识,它摄持一切种子,待缘而起现行。这一个过程,即名之曰识转化(旧译“识变”),即由识中种子化为对象。唯识家用这一个观念来交代客观存在问题,把客观存在都收入识的活动世界中,所以说唯识。这一个“识”字的用法,是扣紧主体讲的。
但是,种子既外化为对象,则在处理客观存在的问题上,这一个对象便有很重要的位置。玄奘未能正视其价值,仍译之为“识”,这就与代表主体意义的识相混。也许,玄奘从宇宙论观点,认为的存在没有本体意义,它只是一个过程,所以可以略过(不过玄奘有时亦将之译为“了别”,但“了别”的概念只能说明识的活动,对客观存在问题仍不能交代)。然而,在佛教思想史上,这一个概念的提出却是特具意义。因为在唯识之前,印度流行实在论者的思想,如数论、胜论、弥曼差、尼耶也,及小乘佛教里面的说一切有部、经部等,都是同一进路。他们认为现象上的一切法推源到最后应有独立本体,否则现象上的存在没有根据,于是分别提出大种(,构成物质现象的基本成素,如地水火风之类)、极微(物质的原子)等观念,以至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心、心所法来。及中观学派兴起,破除一切法之自性,即本体观念,而归于空,于是进入绝对主义的思想,对现象上的法采取消解方式而不给予安立。唯识学派认为:这样做对于众生的实践不能提供通路,因为把握真实是应该从经验对象开始反省的,所以必须先肯定这一层存在。问题是:唯识学派从认知主体出发,不愿意接受实在论者的本体观念,认为客体不能离主体而独立。主要的理由,是这样的一个本体不能成为认知对象(即无“所缘”义)。关于这一点,陈那(,约西元六世纪初)在《观所缘缘论》中有很清楚的剖示。他指出客体存在应有两条件:(1)它是一个存在(即“缘”义);(2)它是一个对象(即“所缘”义)。实在论者的本体充其量只有“缘”义,但无“所缘”义,所以缺乏知识论上的保证。由此唯识学派转向观念主义,把实在论者的本体勾消,认为客观存在其实只是一种表相,称为(拙着《安慧“三十唯识释”原典译注》一书中曾译为“表别”,意义不够明朗,宜改正)。一切法都不过是表相状态的存在;简言之,就是“唯表”。这一个“表”字,是扣紧对象讲的,与上文所说的“识”不同。事实上,唯识学派的开山大师世亲(,约西元五世纪)的两本主要作品:《二十唯识论》、《三十唯识颂》,原题用的就是“唯表”。玄奘全部译为“唯识”,便把问题的重心转移了。
固然,从唯表进一步是必须谈唯识的,因为把实在论者的本体勾消之后,表相从何而有呢?这是必须归结为主体提供的。《解深密经》说:“识所缘唯识所现”(《分别瑜伽品》),所以唯识家进一步提出识转化,这是从知识论的问题转为存有论及宇宙论的问题。传统所说的唯识意义在此。从历史观点看,唯识理论源出修瑜伽实践的人,在印度原名瑜伽行派则这种观念主义的进路当与其禅定的体验有关,上文所引的《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就是指导禅定的文献。不过,回到理论体系的问题,一切表相由识所提供,从现实经验说,对象是有不同内容的,例如颜色、冷热、香臭、形状、大小等,如果将之分解为表相,则这许多不同的表相如何从同一的识中产生出来呢?为了有恰当的交代,唯识学派于是进一步分解识的世界,发现主体至少有三重不同性质的转化,而且从其提供的各种不同表相的能力上说,这个主体开列为八,这就构成八识系统。
八识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在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时代,一般只谈六识。用六识来说明转化,只能提供感官经验与思维世界的表相,唯识学派认为这是不完备的。首先,不能交代自我观念的产生,其次,不能说宛实人生与过去世的关联,盖若整个世界都是识转化,但为什么转出此世界而非彼世界?转出此人生而非彼人生?是必须有理由的。佛教主张业论,以业来连贯,但中间的过转情形如何,争论极多。唯识学派面对这些问题,结果提出以末那识说明前者,而以阿赖耶识说明后者。换言之,末那识是自我意识,通过它的转化活动,提供自我观念,阿赖耶识则是轮回主体,及世界存在的根源,通过它的活动,转化出个体生命及整个物质世界的存在。这样,和前六识合起来,就有了三重转化(严格言,前六识各自活动,应共有八种转化。不过前六识的转化主要是解决经验对象问题,所以可以平列为一重)。在《唯识三十颂》中,即分别名为异熟转化(阿赖耶识转化)、思量转化(末那识转化,“思量”是就末那识对自我观念的念念执着言),和表境转化(前六识转化,旧译“了别境识”)。
不过,转化虽有三重,从八识的存在关系上说,前七识均以第八识(阿赖耶识)为根本依(亦称因缘依,因为赖耶摄持一切种子,表相的生起须以种子为因缘),所以表相呈现之后,仍然还落在阿赖耶识之中。一舒一卷,都不外为阿赖耶识的世界。问题是站在经验立场,我们尚不能亲证此识转化的情形(此即圆成实自性),我们只能依经验所得,起分别活动来套客体,结果永远对客体有执,此即遍计所执自性。所以唯识家说,我们在未获得无分别智之前,是不可能真知一切唯表相的。
附五:印顺《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九章第二节(摘录)
要论述唯识思想的同异,有几点是应该先确认的。
(一)唯识学是以《瑜伽师地论》《本地分》──《十七地论》为根本的:十七地中,以“五识身地”、“意地”为先,表示了一切以心识为主的佛法。关于“心意识”,如《瑜伽师地论》卷一说(大正30·280b):“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
唯识学的主要内容,如心、意、识──八识;种子与熏习;转依:《本地分》都已明白的说到。论是弥勒所传,是唯识学所公认的。
(二)唯识学是在发展中完成的:如种子,《瑜伽论》说因有七义;《摄大乘论》精简为种子六义,所熏四义;《成唯识论》更增立能熏四义。如成立阿赖耶识,《摄决择分》以八相来证明;《摄大乘论》说得严密些;《成唯识论》引(阿含)经,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赖耶不可。又如恒行意,《瑜伽论》点到为止;《摄大乘论》成立非别有末那不可;《成唯识论》说得更详细。唯识学,是瑜伽行者以修验──唯识所现的信念,与“一类经为量者”的细心受熏持种说,合流而形成的;由浑而划,由简而详,是论师们论究的成就。
(三)无著与世亲,有异义与新义的成立:如无著的《大乘庄严经论》,依《瑜伽》《本地分》,立本有与新熏所成──二类无漏种子;《摄大乘论》却依《摄决择分》,立“出世心——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无漏种子新熏说。如《大乘庄严经论》,随顺经部,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别;但《摄大乘论》等,又说心与心所相应了。《瑜伽论》等都说有五色根,而世亲的《唯识二十论》,为了成立(认识论的)一切唯识,别立新义:“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这是说“似色现识”──如眼识“从自种子”生,名自种子为“眼处”了。陈那《观所缘缘论》也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论师们对唯识义的阐明,可能有不同的异义。即使是为“本论”作释,有相当见地的论师们,不一定依文作释,总是决择、会通(甚至修改原文),使论义更精确、更圆满的。所以论究唯识,唯识的不同派系,应从论师的依据不同,思想不同去理解。
说到“唯识”,梵语有二。(1)是眼识、耳识等识。(2):《大乘庄严经论》以来,到《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论》,都使用这一术语;元魏·菩提流支以来,到玄奘、义净,都一致的译为“唯识”。就是表色、表业的表,为什么大家不译为“唯表”,而一致译为“唯识”呢?玄奘所译的《唯识三十论》中,“尔时住唯识”,及安慧释“非实住唯识”,梵本也不是唯表,而是“唯识”。又如《唯识二十论》,论题的“唯识”,唯表;而世亲长行说:“安立大乘三界唯识,以契经说三界唯心;心、意、识、了(别),名之差别。”心、意、识、了,虽然名称不同,而意义是一样的。心、意、识的识,当然是,而以来解说。应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在我国文字中,“表”与梵语的,意义并不一致。“表业”,或解说为:“表示自心令他知故”。依佛法说:表业是思心所为主的内心,表现于身、语的行为,所以身、语行为,依内心而有善恶的差别。表──不是别的,是内心(思等)的表现出来。如经上说:“愚夫希欲,说名为爱;爱所发表,说名为业。”表是心的表现,如将心识(思等)离去,那“表”就根本不能表示的意义。总之,的意义,是唯识表现,也就是“唯识现”;古译为“唯识”,正是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所现)的意思。大乘唯识学,正为了阐明这一意义,如《摄大乘论》卷中说(大正31·138c):“安立如是诸识成唯识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识,无有义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三)由种种,种种行相而生起故。”
唯识的基本意义,是一切唯识现,没有外境(义)的存在。然唯识并非只有心识,而是表现为(能)见、(所)相二分的。“种种”,古人解说不一,依《摄论》,是意识遍缘一切而起种种行相。依《摄论》所说“缘起”与“缘起所生法相”来说:缘起是阿赖耶识与转识的互为因缘,着重种子识的变现,就是“唯识”义。缘起所生法相,是:“彼转识相法,有相、有见,识为自性”,着重于现行识变,就是“二性”义。所以说“唯识”,说“二性”,并不是矛盾对立而都是成立唯识的。无著的《大乘庄严经论》,也是这样。《论》中没有明说第八识的名字(世亲的解释中有),只说“自界”、“种子”、“熏聚”(粗重身),着重于从(杂染的)种习而现(光)一切,是“唯识”义。《论》上又说:“所取及能取,二相各三光;不真分别故,是说依他相。”所取与能取,都是依他起相,那是有见有相的“二性”了。依无著的论书,可见无著的唯识说:种子识变现一切,一切“唯识”,是依“因果”说的。“余(阿赖耶识以外的)一切识,是其相识;若意识识,若所依止,是其见识”;唯识的“二性”义,是依“能所”(认识论)说的。在无著的唯识说中,“唯识”与“二性”,是意义相顺而不是别异的。
[参考资料]陈译《摄大乘论》卷五;《佛性论》卷四《无变异品》;《十八空论》;《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本);《大乘法相研神章》卷二;《唯识思想》(《世界佛学名着译丛》{67});《唯识学概论》、《唯识学的发展与传承》、《唯识思想论集》一至三、《唯识思想今论》、《唯识问题研究》、《唯识学的论师与论典》(《现代佛教学术丛刊》{23}至{28}、{43}、{96});罗时宪《唯识方隅》;黄忏华《佛教各宗大意》;欧阳渐《唯识讲义》;结城令闻《心意识论よ眺见晅る唯识思想史》;铃木宗忠《唯识哲学概说》;上田义文《唯识思想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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