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二‧一六又去、来世,非现、非常,应似空华,非实有性。
【疏翼】
第二别难中,第七有无乖角难。于中有二︰初、难,后、结。初中子段有四︰一、定世有无难,二、生灭非依难,三、灭生相翻难,四、违同顺异难。此即第一子段。
【述记‧卷十】
第七、有无乖角难。有二︰初、难,后、结。难中有四,子段第一、定世有无难。欲破生灭无,先破世非有。
量云︰去、来二世非实有体。非现在故,及非常故。如空华等。
「非常」之言,简无为法,此定去来无[1]。
【论文】
二‧一七生名为有,宁在未来?灭名为无,应非现在!
【疏翼】
初难中,第二子段生灭非依难。
【述记‧卷十】
次子段第二、生灭非依难。
难相亦无[2]:生法名有,未来既无,如何有生在彼无世?现在既是有,过去名为无;灭体令法无,应非是现在!故应灭相在过去世[3],萨婆多说在现在[4]故。
【论文】
二‧一八灭若非无,生应非有。
【疏翼】
初难中,第三子段灭生相翻难。
【述记‧卷十】
彼复救言︰谁言灭相其体是无,令成过去?
子段第三、灭生相翻难。
此、论主难︰生、灭体相违,生法体是有,灭生相返故[5],灭法体成无。灭体若非无,生应非是有!然正理师未来之世生有功能,及过去有与果功能,而非作用。作用唯现在,即是取果用[6]。此亦不然,何不去、来法,皆令有功能[7]?生非作用,与果亦非是作用故,即未来一切法,应恒时生,过去一切法,应恒与果[8]!若言作用说现在,过未说功能,即现在有功能,应名为过未[9]!唯住相取果,可名作用,异灭不能取果,即是功能,便非现在[10]!若谓作用[11]不要取果[12],即显生相亦非功能[13],此义应审,诸论
无有。又《婆沙》第三说「未来三法有作用」者,复如何通[14]?
【论文】
二‧一九又灭违住,宁执同时?住不违生,何容异世?
【疏翼】
初难中,第四违同顺异难。
【述记‧卷十】
子段第四、违同顺异难。
又灭能灭法,住能住法,体是相违,宁执同世?住既不违生,一种令法有,何容返异世?故应生住同现在[15]时!灭相体无,令成过去,灭应与住世定不同!
【疏翼】
以上初难四子段讫。
【论文】
二‧二○故彼所执,进退非理。
【疏翼】
第七有无乖角难中,后结。
【述记‧卷十】
第二、总结非也。
「进」为相违,体,不得俱有;「退」不相返;用,何不齐生?又「进非理」,应灭与住不同时,「退非理」,生住例应同世;又「进」,住、灭异世,便违自宗;「退」,住、灭世同,复乖正理。别破异相,如《俱舍》说:即前,异不成;异前,非一法[16]。广说如彼,今略不破。
【疏翼】
以上第三以理教难,亦即广破讫。
【论文】
二‧二一然有为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立四相。
【疏翼】
第五破萨婆多等实有四相中,第四申成正义。
【述记‧卷十】
下、述自义。文有其二︰初、申自义,后、结成假。初、述正义,文复有五,初、简他宗说立相意[17],文意可知。
【论文】
二‧二二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暂停,即说为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时名灭。
【述记‧卷十】
自下第二、说相相状。
言四相者,即「本无今有」等法,暂停,名住;与前、后念法别,名异;生、灭可知。此并如〈菩萨地〉四十六卷说[18]。
【论文】
二‧二三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过去。
【疏翼】
初申正义有五中,第三约世辨相。
【述记‧卷十】
第三、[19]约世辨相[20]。
【论文】
二‧二四如何无法与有为相?
【疏翼】
初申正义中,第四释难。于中有四︰一、外人问,二、论主答,三、正述所由所表,四、一法望别。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
第四、释难。
此外人问:灭若是无,如何与现在有体法为相?
【论文】
二‧二五表此后无为相,何失?
【疏翼】
第四释难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十】
此、论主答。
不表法现有[21],但表法后无,因明者说无得为无因,故尔无过。
若尔,即龟毛等,应立为相?
答︰此不同彼,非后无故,本无,今无,故非是相。即现在法于后无时,名之为灭,假言过去,过去体无,实非彼世[22]。
【论文】
二‧二六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无;异,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
【疏翼】
第四释难中,第三正述所由所表。
【述记‧卷十】
此文正述说相所由,及相所表,意义可知。
【论文】
二‧二七故此四相,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
【疏翼】
第四释难中,第四一法望别。
【述记‧卷十】
虽于一法,义别说四,所望既异,故表不同。
【疏翼】
以上第四释难讫。
【论文】
二‧二八此依刹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
【疏翼】
初述正义有五中,第五立一期。于中有二︰一、同刹那,二、正叙一期四相。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
第五、立一期。
此中四表,但约刹那立[23]。然一期生、十时分位,亦得假立[24]。一刹那立,同萨婆多;一期等立,同正量部[25];合二立者,同经部师。
【论文】
二‧二九初有,名生;后无,名灭;生已相似、相续,名住;即此相续转变,名异。
【疏翼】
第五立一期中,第二正叙一期四相。
【述记‧卷十】
此则正叙一期四相。
〈菩萨地〉[26]说刹那四相,余论等处[27],但约一期。此中通说,彼皆互举,同《显扬》,及《瑜伽》八十八说[28]。诸论皆说刹那之异,唯望于前。此说彼[29]异,亦望于后。[30]诸论通说一切有情无学末心,无后法故,唯望前作。此论亦[31]说除彼末心余有情类可有,为语亦不相违。既一期生自望为相,故立异相,依转变立,不同刹那望前后法。
【疏翼】
此以上初申述自义有五文讫。
【论文】
二‧三○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疏翼】
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总结成假。
【述记‧卷十】
总结相假,遮外实法。
言「四相」者,带数释名。「相」者,相状,标印,名相,由此标法,知是有为。诸门分别,如余处说[32]。
【疏翼】
以上初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行者中,第五破四相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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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泰《抄》云︰
若不言「非常」,而但言去、来世定非实有,因云「非现故」,即无为不落三世;即无为而作不定云︰为如无为「非现故」,令去来世是实有耶?为如空华「非现」,令去来世非实有耶?若但「非常」为因,不言「非现」;他作不定过云︰为如现世是「非常故」,是实有,令去、来世是实有耶?为如空华等是「非常故」,令去来世非实有耶?
[2]∵「难相亦无」四字,《金藏》有,余无。
[3]∵「世」字下,《金藏》有「如」字。
[4]∵「在」字,《金藏》作「世」。
[5]∵「相返故」,《金藏》作「既相违」。
[6]∵《顺正理论》卷十三云︰
此诸有为,复有二种︰谓有作用,及唯有体,前是现在,后是去来。此复一一各有二种︰谓彼功能有胜,有劣。谓有为法若能为因引摄自果,名为作用;若能为缘摄助异类,是谓功能。
[7]∵灵泰《抄》云︰
若言未来世中,有生等三法﹝即生相、光明、苦法智忍。见《大毗婆沙论》卷三及《顺正理论》卷十四初﹞功能,及过去世中,遍行同类因一分,及异熟因全,及等无间缘有与果功能者,何不知﹝疑「令」﹞未来世出一切法皆具功能,偏说未来生等三法有功能,及过去世异熟因等有余功能耶?
[8]∵灵泰《抄》云︰
若汝言未来世中,生等三法非是作用,但名功能,及过去世中异熟全、同类遍行因一分,及等无间缘等能与果者,非是作用但名功能者,即未来一切法皆有功能故,其未来法应恒时生!如何未来生中有不生法耶?又过去异熟因等有与果功能者,其过去一切法皆有功能,应一切法皆能与果!何故偏说异熟同类因等,名与果也?
[9]∵彼许有作用者,必有功能,有功能者,不必有作用。
[10]∵《顺正理论》卷十四云︰
谓有为法于自体中能引自果作用,名住。即此作用衰损,名异。此住及衰,无容自有,应有别法令住令衰﹝乃至令灭﹞。此二之因即住异相。于斯正理何不忍欤?我﹝经部师﹞于此中不能忍者,此差别用于现在时,与其自体非异性故。此用既异,体亦应然!如何乃言用异非体?﹝顺正理师谓:﹞若执过去未来体无,于彼所宗,可有此失,非许三世恒有体者。所以者何?若作用息,唯舍现在,法体犹存,云何乃令体亦有异?
[11]∵彼谓「为因引摄自果」。
[12]∵灵泰《抄》云︰
如现在法俱有,而不能取果,谓色但有质之作用,心但有缘之作用。
如理《义演》云︰
但名作用,不要取果,即异灭不取果,仍是现在。
[13]∵彼谓「为缘摄助异类」。
[14]∵《婆沙论》卷三云︰
或有说者,苦法智忍正能舍异生性,谓正生时舍异生性。于正灭位,能断欲界见苦所断十种烦恼,如灯生时,发明破暗,灭时烧炷、热器、尽油。
问︰云何未来能有所作?一法、二用,理岂应然?
答︰于义无违,许亦何失?谓一切法能于未来有作用者,总有三类︰一者、内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日等光明。三者、内外法:如诸生相。
《顺正理论》卷十四亦同此见。即亦背自说。
[15]∵「现在」,《金藏》作「现在」,余作「在现」。
[16]∵《俱舍论》卷五原文︰
异,谓前后性相转变,非即此法可言异此,故说颂言︰即前,异不成;异前,非一法;是故于一法,立异终不成。
[17]∵初述正义文复有五,其二、说相相状,三、约世辨相,四、释难,
五、立一期。此即初也。
[18]∵如《瑜伽》卷四十六云︰
云何菩萨等随观察一切诸行皆是无常?谓诸菩萨,观一切行言说自性,于一切时,常无所有﹝藏文作「一切行唯离言自性恒常可得」﹞,如是诸行常,不可得,故名无常。又即观彼离言说事,由不了知彼真实故,无知为因﹝藏文有「所生」﹞,生灭可得,如是诸行离言自性﹝藏文作「一切离言自性行」,即依他起性﹞,有生有灭,故名无常。又诸菩萨,观过去行已生已灭,由彼诸行无因可得,亦无自性﹝即下文「无分」﹞,是故观彼因性自性都无所有。观现在行已生未灭,由彼诸行因不可得,已与果故,自性可得,犹未灭故,是故观彼自性是有,而无有因。观未来行未生未灭,由彼诸行有因可得,未与果故,无有自性,犹未生故,是故观彼唯有因性,而无自性。菩萨如是见三世中分段﹝藏文无「分段」﹞相续﹝藏文有「不断」﹞转已,等随观见一一刹那,有为诸行皆有三种有为之相﹝即下文「依于有分,建立一种有为之相」﹞。于刹那后,复有第四有为之相﹝即下文「依于无分,建立第二有为之相」﹞。即于此中前﹝藏文作「dav∵po」﹞刹那行自性灭坏,无间非先﹝藏文作「前所未有」﹞诸行刹那自性生起,正观为生。诸行生已,即时未坏,正观为住。此已生行望前已灭诸行刹那自性别异,正观为老﹝即下文「住、异二种,俱是诸行有分所显,建立第三有为之相」﹞。即此已生诸行刹那自性灭坏,正观为灭。菩萨观此﹝所观﹞已生刹那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见生等别有自性,如实观见生刹那后,即此生等诸行刹那自性灭坏﹝藏文作「成为无有」﹞,无别有性。
如是四种有为之相,总摄诸行,以要言之,二分﹝藏文作「gnas∵skabs∵gbar」﹞所显︰一者、有分所显,二者、无分所显。此中世尊依于有分建立一种有为之相﹝即上文「一一刹那有,皆有三种有为之相」﹞。依于无分﹝藏文误作「vo∵bo∵bid∵med∵pa」;梵本原作「abhava」﹞建立第二有为之相﹝即上文「于刹那后,复有第四有为之相」﹞。住、异二种,俱是诸行有分所显,建立第三有为之相。
此中,菩萨观一切时唯有诸行,除此,更无生、住、老、灭恒实有物自性成就。何以故?诸行生时,唯即如是诸行可得,无别有余生、住、老、灭。如是诸行住、老、灭时,唯即如是诸行可得,无别有余生、住、老、灭。又诸菩萨以理推求,生等实物亦不可得。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谓若离彼色等诸行,别有生法,是即应如色等诸行自体有生,如是此生亦应有生!如是即应有二种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如是行生与彼生生为一?为异?若言一者,计生实有,即为唐捐。言别有生是实物有,不应道理。若言异者,如是即应非行生生﹝藏文作「行生非生」﹞,是行生生﹝藏文作「行生是生」﹞,不应道理。
如说生相,如是广说住、老、灭相,当知亦尔。
谓若灭法别有自性,是实成就,即应此灭有生、有灭。若灭生时,一切诸行皆应同灭,如是即应少用功力,如入灭定,诸心、心所一切皆灭;若灭灭时,一切诸行虽皆已灭,复应还生,以灭无故;是故言灭有生、有灭,不应道理。
[19]∵「约」字前,《金藏》有「此」字。
[20]∵「相」字,《金藏》无。
[21]∵「有」,《金藏》作「有」,余作「在」。
[22]∵《佛地经论》卷一云︰
时者,即是有为法上假立分位,或是心上分位影像,依色、心等总假立故,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对法》卷二云︰
时者,谓于因果相续流转,假立为时。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续转故。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此若未生,立未来时;已生、未灭,立现在时。
又该论卷三云︰
谓现在世是能施设去、来世相。所以者何?依止现在,假立去来故;约当得位,假立未来;约曾得位,假立过去。
[23]∵「立」字,《金藏》有,余无。
[24]∵道邑《义蕴》云︰
一、羯罗蓝﹝梵文为「kalala」﹞,二、遏部昙﹝梵文为「arbuda」﹞,三、闭尸﹝梵文为「pewi」﹞,四、健南﹝梵文为「ghana」﹞,五、钵罗奢佉﹝梵文为「prawakha」﹞,此在胎五位,六、婴儿,七、童子,八、少年,九、盛壮,十、衰老。此出胎五位。
灵泰《抄》云︰
一、婴孩:谓七岁以来。二、童子:谓七岁至十九。三、少年:谓从十九至三十。四、盛年:谓从三十至五十。五者、老相:谓五十至八十来。
[25]∵《枢要》卷中云︰
正量部立四相:色法一期多时生灭;心、心所法、灯焰、铃声,刹那刹那生灭;动等时长。
[26]∵谓《瑜伽》卷四十六。
[27]∵如《对法》卷二。
[28]∵《显扬》卷一云︰
生者,谓诸行自相发起性;老者,谓诸行前后变异性;住者,谓诸行生时相续不断性;无常者,谓诸行自相生后灭坏性。
《瑜伽》八十八云「依二种行流转安立」,已如前引。
[29]∵「彼」,《金藏》作「彼」,余作「于」。
[30]∵本论前文云︰
住别前后,复立异名。
而《瑜伽》卷八十八,说刹那异性有二︰一者、「诸行相似相续而转」,二者、「不相似相续而转」。即相当此处说一期四相中「即此相续转变名异」。
[31]∵「亦」字,《金藏》作「可」。
[32]∵《杂集论述记》卷十以七门分别四相︰一、名体,二、辨诸部﹝与
前引《枢要》卷中文大同﹞,三、相法总别﹝「大乘与法不一异故,不一故,是总相合说名;一相故,与法不异,可说多。或约小乘,唯总。或即法辨,唯别相」﹞,四、假实,五、﹝文缺﹞,六、与法一异不一异,七、释诸妨难﹝「如五十二或说二,或说三等。然《显扬》通说一期一念。此论唯约一期。〈菩萨地〉唯说一念」﹞。
又《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三以三门分别解释论文︰
一、辨所依﹝「论云「谓于一切处识相续中,一切种子相续俱行建立」者,总标四相依种子立。『一切处』者,三界九地。『识相续』者,谓第八识。『一切种子相续』者,种刹那灭无间断故,名为『相续』。『俱行』者,种与本识恒俱行故。『建立』者,依此九地与第八识相续俱行,一切种子建立四相,不依现行。由三义故︰一、种相续故,二、诸法因故,三、不离识故。若说种子,即说诸识。又解云︰于本识中一切种子相续俱行法上建立四相,即是依一切有为法上建立四相。一切有为有漏、无漏,若起,必与种俱行故,即是通说依现及种,说四相义」﹞,二、辨相状,三、辨分位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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