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大乘百法明门论研究(十)∵∵∵∵∵∵∵∵∵∵∵∵∵∵∵∵作者:智果
本文:
承上期
前回提要:论主天亲菩萨为令众生,悉得利益安乐,於是假立宾主,自问自答,将整个
宇宙人生,万事万物,归纳为一百种法,欲令众生於一一法,以无漏智慧去观照、思维、了
达我法二空的道理,俾性体完全显现,获大自在、大安乐、大解脱!
然,为明百法,论文分为二科:
一是略说,所谓「略举五位暗该百法」。
一是详明,所谓「重举五位详列百法」。
「略说」部分,在上一讲次中,已解释竟,今继续研究「详明」部分,即将百法名数,
按五位(心法,心所,色法,不相应行及无为法)之次第,一一详列出来。兹先研究「心法
」之名数,论文是:
第一,心法,略有八种: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
识,八阿赖耶识。
第一,是数目之始,也是最重要之意,因为此下所说乃「识之自相」,吾人欲明万法唯
识之旨,以了解能变万法之识为先务之急,故今首列之。
然,欲解释「识自相」(八识)之前,先须辨明一点,即所谓八识,乃约心之相用立说
,非指心之本体,何以故?蕅祖百法直解云:「心性离过绝非,尚不可名之为一,云何有八
?若论相用,浩然无涯,今就有情分中,相用最显着者,略有八种。」由此文可知:
1心性离过绝非-心性无数量、无大小、不可以言语取、不可以境物会。平素吾人勉强
以「一」来形容至高无上之真理,譬如:一真、一实、一理、一谛……,但是吾人当知,说
「一」还是落在言语分别上,还是属於方便法,因为事实上,心之本体是「开口便错,动念
即乖」,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议的,因此「尚不可名之为一,云何有八?」
2相用浩然无涯-左传云:「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谓众生之心理现相、作用,千
差万别,各不相同,岂能圆满道尽?故今只就众生心之相用中,最为明显可见,而有规矩可
寻者,如说心之依缘、业用、界地、相应心所及断惑转智等情形,加以研究,约有八种是为
八识,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如下图可知:
┌第一眼识...‥‥缘色尘┐
│第二耳识...‥‥缘声尘│
│第三鼻识...‥‥缘香尘├前五识┐
八识∵∵─┤第四舌识...‥‥缘味尘││
│第五身识...‥‥缘触尘┘├前六识┐
│第六意识...‥‥缘一切法..........┘├前七识
│第七末那识‥‥缘阿赖耶...................┘
└第八阿赖耶识.缘种、根、器............................第八识
∵∵∵∵以上八识之概论,请参见雪公所编之唯识简介,或奘公所作之八识规矩颂即可知之。一
般研究八识或是依着前五识、第六识、第七识、第八识的次第(如八识规矩颂),或是依着
第八识、第七识、前六识的次第(如唯识卅颂)。唯太虚大师於民国二十年八月在北平华北
居士林讲八识规矩颂时,在有漏杂染识之部分,却别出新裁从第六识讲起,以下依次是前五
识、第八识、第七识,今即简介如後:
太虚大师说:何以依此顺序?因为人类平常能觉察到的识,多半是第六识,如各种思想
,各种感情等心理作用,这都是第六识之功用,这不只是佛法能说明,世间学术也都能说到
,但不完全就是了。
但光是讲第六识并不行,因为只第六识并不能分别一切境界,如一瞎子,眼根已坏,不
能发出眼识,则虽有第六识,亦不能分别青黄赤白;又如一聋子,耳根已坏,不能发出耳识
,则虽有第六识,亦不分别声音之可意不可意。所以其次要说明前五识,必须前五识与第六
识,同时生起现行,才能了别五尘境,如眼识与第六识同时现行,才能了别色尘;耳识与第
六识同时现行,才能了别声尘;乃至身识与第六识同时现行,才能了别触尘。
但前五识与第六识所同时了别之五尘境,并非凭空而有。唯识学讲「万法唯识」,心外
无法,万法皆在心识之内!然此等境,究竟依何识而有?故今进一层,要推到第八识。即前
六识所缘之器世间相,既不是前六识单独变起,也不是心外之法,因此唯识家即说是第八识
所变,所谓「内变根身,外变器界。」
从第八识之变现上言,本交互相遍,同类相似的。如现在我们大家同得人的第八识,於
是我们大家同见一种色,同闻一种声。不过,虽同见色,同闻声,但甲所领受之境,未必恰
是乙所领受的。换言之:第八识既交互相遍,同类相似,所以没有显然自他、物我之隔别。
但在有情众生之心境上,却非如此,即显然有自他、物我之隔别!有了自他,於是就要以自
我为中心,要求自我的保存,自我的发展,自我的殊胜,自我要驾乎他人之上!人人都如此
,於是人我斗争不已!世界动荡不安!为此就要谈到第七识!第七识,又名执我识,它是我
执之根本,有此第七识,才有人我自他之隔别,有情众生自我的发展,人格的表现,皆可从
第七识得到详细的说明。
上来略说八识已竟,下回再研究五十一个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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