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唯识学所云二空所显‘胜义无性’。以本文所论,固无不通,但佛理常云一切法虽幻尚有法性,前后所云似有矛盾,应如何解释?方得圆融乎?(罗德彰)

答:性为体义,我法俱无实体,故曰‘胜义无性’,换言之,即是真空法性,亦称圆成实性。此性有不变随缘二义,不变则真空边事,随缘则为他所依,而起一切有为法之幻相,故曰,‘一切法虽幻,尚有法性’。法性指真空法性,与胜义无性,义同而名异也。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