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赕佛到现代佛教教育的跨越

——对云南西双版纳佛教教育的思考

岩香宰

《中国宗教》

傣族社会的早期,原始宗教信仰占有统治地位,后来,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傣族接受了佛教的教规、教义。从此,在很长时间里,傣族的民族教育依附于南传上座部佛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佛教教育体制。

在传统的佛教教育体制中,佛寺不仅被傣族群众当作宗教活动场所,而且还被他们当作教育机构和学习文化的场所,从而形成了特有的“佛寺教育”。傣族群众普遍认为,人的一生富贵与否、聪慧与否都是命运的安排,要想改变命运,就必须虔诚的“赕”(dan,意为奉献)。为了让孩子多得幸福,就要把男童送入佛寺当和尚,接受教育,长期以来就形成了这种佛教教育与傣族教育合一的现象。这种佛教教育直到20世纪末还在影响着傣族的教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信教群众的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另一个新的问题凸显出来,那就是西双版纳地区的僧侣文化素质偏低,而寺院僧人年龄结构比例不合理。全州虽然有4500多名僧人,但年龄在30岁以上的佛爷只有几十人,而且其中受过正规佛教教育的还不足一半,加之,寺院住持年龄较轻、文化素质偏低等原因致使信教群众开始“推崇”境外僧侣。因此,有些边境沿线的村寨擅自请境外的僧侣到寺院当住持,或出现个别僧侣未经批准私自到境外学习的现象等。

可以说,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发展西双版纳州各项事业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20世纪50年代初,党和***在当地兴办学校,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但学校与佛寺之间出现了矛盾。在整个50年代,州内学校教育稳步恢复和发展,但佛寺教育仍维持其原状。1978年后,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佛寺教育逐步恢复。为此,州内各级***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得佛寺教育严重冲击学校教育的局势得到了扭转。宗教工作部门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调查研究,采用“收进来,办进去”的办法逐渐使学校教育与佛寺教育的矛盾得到缓解,并通过“宗教不得干预教育”的广泛宣传教育,佛寺与学校的关系不断得到协调,使少数民族教育得以有序健康发展。“收进来”指在国家开办的学校放宽条件招收佛爷或和尚入学;“办进去”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宗教界人士的建议和要求,将在佛寺的和尚编成班级,派出教师到佛寺进行教学,即举办“和尚班”。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佛教协会于1999年7月制定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关于南传上座部佛教僧伽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而有力促进了南传上座部佛教僧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也确保了西双版纳州南传上座部佛教教育的有序、健康与稳定的发展。据统计,2000至2001年初,全州有551座佛寺,4771名和尚,其中适龄和尚1889名,已经入学就读的有1566名,占82.9%。近些年来,西双版纳州选送僧侣到国内外学习的人数已达130多位。这些毕业的僧侣学生,有的回到村寨担任佛寺住持,有的被推荐到国外继续学习深造。目前,全州有僧侣4537人,其中沙弥1人、祜巴13人、都706人、帕3817人。

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双版纳民族文化艺术的脉络和重要载体。加大对南传上座部的佛教教育的力度,是更好地推动傣族社会文化进步,弘扬傣族优秀的历史文化的重要方面。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已成为南亚、东南亚各国人民互相交流的重要载体,也是联结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世代友好的另一条佛教“黄金纽带”。云南上座部佛教作为整个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继承了释迦牟尼佛普度众生离苦得乐的伟大誓愿,在新的历史时期,更肩负着稳定边疆,巩固民族团结,促进与南亚、东南亚佛教国家友好交往等重大历史使命。

可以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做好上座部佛教教育工作,不仅事关上座部佛教的弘扬,而且关系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大事,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与周边国家以邻为善、与邻为伴的睦邻友好关系,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要做好上座部佛教教育工作,需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条例》对于宗教院校的设立和批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南传上座部佛教教育工作,必须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办。这也是贯彻落实《条例》,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2、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使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同时,继续采取“收进来,办进去”的办法,缓解佛教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矛盾。

3、支持和帮助州佛协办好西双版纳南传佛教分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发挥佛学院培养佛教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只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西双版纳的现代佛教教育一定会落地生根,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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