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荤食餐厅杀业重,不可不慎!
∵索达吉***:弘一大师说:“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难否?四欲得子否?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人们如希求眷属团聚,寿命延长,身心安乐,诸缘如意,应发大悲心,行放生业,则显感冥通,自己所希求的愿望,当下即可得到实现。晋美***法王如意宝说:“哪怕救一生命也有无量的功德,望诸位精勤戒杀放生,为今生来世造福。”
放生最好是亲力亲为。有些人认为:“我捐点钱放生就可以,不一定要亲自去。”这是一种懒惰的借口。实际上你若亲自去放,和大家一起共诵仪轨,亲手把众生放回大自然,功德肯定比你捐钱随喜要大得多。随喜虽说也有功德,但按照《俱舍论》和《毗奈耶经》的观点,亲自去做的善根更殊胜。因此,各方面因缘具足时,放生最好是亲自去。
千百年来晚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
***高僧广化法师在那本著名的《素食的利益》中,曾明确地指出:“杀生和食肉,这两个都是恶业,有的只造一种,如食肉者未必杀生,杀生者不喜食肉;有的兼而有之,如杀生的屠夫喜欢食肉。有些调皮的人,总是想把责任推给他人,做屠夫的把这杀生罪推给食肉的人,每当宰猪之时,他就念念有词:‘猪呀猪呀你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他不吃来我不宰,你向吃肉的人去讨债。’可是食肉的人,却把罪过推给屠夫,说什么:‘他不卖,我不买,他不杀,我不食。’又说:‘他不是专为我而宰的。’等语,彼此互相推卸罪责。”
“凭心而论,都不能辞其咎,楞伽经说得好:‘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杀生的罪报,依华严经说,决定堕落地狱、畜生、饿鬼中,三途受罪完了,转生为人,还得受二种恶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三涂是正报,人中是余报。)”
曾经有信徒问净空老法师:“我的夫家开餐厅,杀业很重。如果用这些盈余所得布施,是否能减轻我们的罪业?”净空法师答:“当然,你能够把赚来的钱拿去做好事,是可以减轻。你要诚心去做,可不要为了赚钱。为了赚钱,你造业就太重了。”佛陀在开示八正道时讲道:“何谓正业?正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何谓正命?正命即放弃不正当职业,以正当职业谋生。”从事屠宰、贩卖以及荤食业者并非佛陀所提倡的正命,但很多人,甚至一些佛教徒因难舍口腹之欲或不正的知见,并不愿意接受或承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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