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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执事
什么是丛林
寺院:佛寺的通称,指安置佛像、经卷,且供僧众居住以便修行、弘法的场所。略称寺,又名寺刹、此外,民间也往往讹称为庙。中国习惯,一般祭祀神灵的场所统称为庙。佛教的庙宇,统称为寺院;道教的庙宇,统称为宫观。后世佛教的庙宇因此也称寺。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后建筑规模较小的寺便叫作‘院’。比丘尼住的寺院多称作‘庵’。自唐中叶以后盛行的禅宗,称寺院为丛林、禅林、禅阁等。
昔时印度多于都城郊外选择幽静之林地,营建精舍;故僧众止住之处,即以兰若(空闲)、丛林等语称之。
如《大智度论》卷三载,僧众和合居住于一处,犹如树木聚集之丛林,故以之为喻;
《大庄严论经》谓,众僧乃胜智之丛林;
又据《禅林宝训音义》载,‘丛林’二字系取其草木不乱生长之义,表示其中有规矩法度。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故又称禅林。
又以芳香之栴檀树林比喻佛门龙象所住之清净丛林,故亦称栴檀林。
然于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亦仿照禅林制度而称丛林。丛林之中,寺产一切归公,且依一定规矩而容纳十方来住之僧众,其住持人选亦经僧众同意,而由十方名德之合适者出任,故丛林又可称为十方丛林。
《大乘义章》载,丛林能生智慧、神通等功德,故又称功德丛林。
丛林的由来
我国禅宗自六祖慧能之后,以百余年间,禅徒仅以道法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于律宗寺院,到了唐·贞元、元和间(785~806),禅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处,修禅办道。马祖道一乃创丛林,以安禅侣;其后复有百丈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说法住持未合规制,遂折衷大小乘经律,制定清规。自此,丛林之制,于焉大备。其后,经唐末五代,至宋代,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亦以集中居住为常,名德住持之丛林,多在千人以上。北方之丛林始盛于宋代,仁宗时禅道盛弘于汴京;神宗敕命创立慧林、智海二大禅院,后皆成为京师(开封)着名之禅林。至徽宗崇宁二年(1103),宗赜编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宋室南渡后,禅宗名僧辈出,所居丛林皆极一时之盛,史弥远遂奏请定江南禅寺为五山十刹。即:余杭径山寺、杭州灵隐寺、净慈寺、宁波天童寺、育王寺等为禅院五山;杭州中天竺寺、湖州道场寺、温州江心寺、金华双林寺、宁波雪窦寺、台州国清寺、福州雪峰寺、建康灵谷寺、苏州万寿寺、虎丘寺等为禅院十刹。至此,丛林制度遂遍行于江南,历久不衰。
一、住持
和尚:指德高望重之出家人。又作和上。意译亲教师、力生、近诵、依学、大众之师。和尚为受戒者之师表。故华严、天台、净土等宗皆称为戒和尚。后世沿用为弟子对师父之尊称,或对高僧之尊称。又鸠摩罗什译此语为力生,意指弟子依师而生道力。
寺主:指统掌一寺之庶务者。与‘住持’、‘住职’同义。
住持: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大正48·1119a):‘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大正48·1037c)︰‘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方丈:指禅林寺院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别称堂头、正殿、函丈。据《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所载,印度那烂陀寺的僧房,宽皆方丈许。故号方丈之室。然而在唐代以后的禅林,转而指住持之居室,或用以指住持本人。
方丈的权威
在一位悠闲的旁观者眼里,方丈的权威似乎是无限的。所有的高阶干事都由方丈任命,另外,他可与所有的高序职僧会谈,可解聘能力不足的干事,或是赏给忠诚尽责的干事一间私人寮房,作为退休之处。唯有方丈一人有权处罚犯戒者迁单──也唯有他能颁布新规。寺院的收入照方丈的决定花用。每个重要的问题也都交给他决定。然而,他在作重要决定前,往往都和前几任方丈或高层干部商量,若有必要,他还向诸山长老请教。
每个寺院至少都住有一位前任方丈。如果他喜爱权势,可以保留自己的权力,让继任者变成有名无实的傀儡,自己扮演类似皇太后的角色。但是即使他想完全卸下重担,重要问题发生时,继任者还是会询问他的意见,就像他是一个中国大家庭里的老祖父。在寺院制定决策的方式中,可发现中国家庭系统的影子。中国寺院在印度传来的直接民主传统中融入了尊重老者与智者的美德。
以金山为例,它有三间退居寮供退居方丈居住。但是当最后的这位方丈在职时,其中只有一间住了人,而这个人就是上任方丈。‘根据旧时的规定’,他告诉我:‘方丈并没有义务向前任请示,但是我在做重要决定之前,总要先征求他的同意,因为他是长辈。另外,我也和高阶层的干部讨论商量。我不想当一位独裁的君主。’
如果事关寺院的财产,咨询就变成是义务性的。没有任何一件常住物──不论是一亩田,或是一部藏经──可以不经由高级干部的同意而变卖、转让。每年岁末以及每个月当中的一天,有关人员报告所有的帐目(包括方丈的),并交由高级干部会议批准。这样就能防止方丈或任何人将公款挪作私用。
这严密防止了方丈享用额外津贴。以天宁寺为例,方丈每个月都要掏腰包,支付发给自己的超出八盎司固定配额的腊烛。多年以前,有位方丈到库房想要点生姜。名叫杨歧的库头对他说,生姜平均分配给每个人,不是只给方丈一人。由于这段趣事,后来就有‘杨歧姜辣万年’一句俗谚流传下来。事实上,很多寺院的方丈室都比较宽敞、豪华,而且他有几餐食物是由自己的私人厨房供应的,尤其是要招待客人的时候。做佛事时,方丈可获得一笔额外的酬庸;而且他获得信徒供养的机会要比其他人多。至少在佛教世界里,他的地位是崇高的。退休之后,方丈住舒适、稍大于一般的寮房。死后,牌位安置在祖师堂,该堂的供物最为精致。
我们或许会以为方丈一职是众人嘱目的焦点。其实不然。因为越好的寺院,方丈的额外津贴虽多,所要负的责任却也越繁重。方丈的首要任务是领导僧众修行(领众修行)。天未亮,方丈就在大殿等寺众上早殿。另外,他还要到餐厅主持两次主餐。最繁重的是规条上要求方丈每天坐四支香,有时还更多。其中一次(晚上第四支香)他要讲开示。午后,方丈要拨出时间给请开示的和尚。他必须在每个重要的仪典上弘法。夏居期间,通常由他讲经。另外,他还要担负前文已述的行政责任。难怪被指派担任方丈的和尚,常常当夜溜走,另外也有些人死于任内。
方丈修行及处理行政事务的时间比例,依寺院、依人而不同。只要他愿意,也可以将绝大部分的行政工作交给属下。在天宁寺,‘衣钵’负责接待重要的客人,为他们安排有关做法事的事宜。金钱及帐目交由库房处理,──在其他寺院这两者都在方丈的严密控制下。夏居期间则延请专人任教。方丈于是可以将大部分时间用在领众修行上。他参加禅堂的每一支香,不是只照规定坐四枝香。晚上,他要到维那巡视完毕后才离开禅堂。白天,只有非常重要的理由,才能离开,而且事先也要请假,与其他人无别。譬如他如果无法上早殿,就要派个‘衣钵’向僧值请‘殿假’或‘病假’。如果有重要的信徒请他吃午饭,就请‘街假’。当然,方丈请假是不可能遭到否决的。他只是要告知有关部门,以便在他离开时,它们能继续运作。这点很是重要,因为餐厅的和尚要等他开饭。
我的受访者也许有夸大工作繁重的倾向,他们也许是想修正一般人以为方丈可以坐享权力与奢华的观念。金山方丈告诉我,如果必须招待贵客,他也只请一枝香的假,其他事务都交由属下料理,但一位他任内的禅堂和尚却说,客人与公务耗去了他大半的时间。高旻寺的一位资料提供者谈到有名的来果。他说来果在他年轻时代初任方丈之时(他所提示的时间是1919~1931),照例都参加四枝香,但到了五、六十岁以后,他已经没有力量同时兼顾这四枝香与他行政工作。
如果方丈要离开寺院几个小时以上,他可能会指派一位代理方丈或副理方丈,通常都是由首座代理。或者,他也可以将领众修行的责任交给首座,将行政工作交给都监,而不指派统理全局的代理人。有些获选的方丈要花费他大部分时间照顾他寺,此时他所指派的代理方丈绝不仅于代理而已。
方丈所以重要,并非因为他拥有绝对的权威,而是因为他必须不倚仗权威来统理。因此,只有能赢得高级干部支持而又能受到清众尊敬的人,才有资格接掌方丈一职。另外,他还必须有信徒追随。信徒的布施及信徒的保护──困难发生时──对寺院而言是很重要的。但反过来说,寺院对信徒也很重要。信徒到寺院参加佛事、听佛法、受五戒。方丈不只要照管僧众的生活,还要照应信徒。他对信徒、对僧团的影响有时是很钜大的。这五十年来,少数一些杰出的方丈为了吸引听众,不辞劳苦的到各地讲经;主持三皈依,吸收了成千上万的在家弟子;并募化了大笔款项,复旧寺、建新寺,创办学校、孤儿院与诊所。
相反的,由不适当的人选掌方丈职,可能后患无穷。如果他只是懦弱无能,资深的和尚还可给予指导。但是如果他具有行政能力又心术不正,便可能渐渐摆脱那些‘老人’,将自己的心腹安插在高位高职上,榨取寺院的钱财,饱中私囊。这时,寺院的纪律将饱受破坏,信徒也会逐渐减少。如果他和他的党羽久久不下台,这寺院可能就要毁在他们手里。因此,选择方丈是中国寺院所有行政事务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作广堂以居其众。设两序以分其职。而制度粲然矣。至于作务。犹与众均其劳。常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乌有庾廪之富舆仆之安哉。故始由众所推。既而命之官。而犹辞聘不赴者。后则贵鬻豪夺。视若奇货。然苟非其人。一寺废荡。又遗党于后。至数十年蔓不可图。而往往传其冥报之惨。有不忍闻者。可不戒且惧乎。
西序:
一、禅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维那、悦众、参头、清众、香灯
二、净业堂:执事同禅堂
三、侍寮:祖侍兼影堂香灯、烧香、记录、衣钵、汤药、请客、侍者、圣僧侍者、行者、净人
东序
四、库房:都监、监院、副寺、知事、库司、库头、米头、炭头兼炉头、印房、担运带贴库
五、客堂:僧值、知众、知客、照客、茶头、行堂带碗头、门头
六、厨房:典座、贴案、饭头、二饭、菜头、大小火头、水头、磨头、杂务、香灯
七、山寮:值岁、知山、巡山、柴头、山寮香灯、知浴、净头、知屋、监修、化主
八、收供寮:化饭、收供、庄主、监收、园头
九、旦过堂:寮元、闲住
十、香灯寮:殿主、法堂香灯、藏楼香灯、内塔主、外塔主、祖堂香灯、日巡、夜巡、打扫
东序:都监、监院、维那、副寺、知众、知客、知事、悦众、值岁、知浴、典座、监收、衣钵、汤药、请客、侍者、知屋带知器、监修、知山、庄主、库司
列执:化主、收供、化饭、库头、米头、炭头兼炉头、担运带贴库、茶头、行堂带碗头、门头、贴案、饭头、二饭、菜头、大小火头、水头、磨头、杂务、厨房香灯、巡山、柴头、山寮香灯、净头、园头、照客、知随
西序: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参头、祖侍兼影堂香灯、烧香、记录、圣僧侍者
列执:殿主、寮元、钟头、鼓头、印房、夜巡、清众、香灯、司水、法堂香灯、藏楼香灯、佛塔塔主、塔院塔主、祖堂香灯、耆旧、闲住、看病、打扫、行者、佛子、净人
僧值
四大班首
寺院组织,除住持外,设有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四大班首是指导禅堂或念佛堂修行的;八大执事是专管全寺各项事务的。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后堂、堂主。首座由住持聘请年高德劭的尊宿担任,为全堂修行的模范,掌禅堂中号令之权。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本寺住持为主人,相当于东堂首座;其辅助住持教导修行的,侍以宾礼,称西堂首座,简称西堂。禅堂中原分为前堂后堂,总负其责的称首座,或前堂首座;于是分任后堂责任的称后堂首座,或简称后堂。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中事务的。在禅堂中的座位,门东是维那之位;门西顺序为住持、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的座位。也有在禅堂后方中间设一木龛。作「维摩龛」,专供方丈入堂坐禅时使用。
首座:上座。也称为第一座、座元、禅头、首众等。由于他是坐在僧堂前板东北击的首位,因此也称为前堂首座;
表率丛林人天眼目。分座说法开凿后昆。坐禅领众谨守条章。斋粥精粗勉谕执事。僧行失仪依规示罚。如衣有领如网有纲也。虽大方尊宿。若住持能以礼致之。亦请充此职。谓之退位为人。如文殊为七佛师。犹助释迦扬化为众上首。故此执必择其己事已办,众所服从充之。
《集异足毗昙》曰:(一)生年为耆年,(二)∵世俗财名与贵族,(三)先受戒及证道果。古今立此位皆取其年德干局者充之。今禅门所谓首座者,即其人也,必择其己事已办众所服从、德业兼备者充之。
西堂:乃指曾于其他寺院任住持,而今客居于本寺者。又称西庵。本寺院之前任住持、退院长老者,则与之对称,而称东堂、东庵。以东方为主位、西方为宾位(客位),迎他山之退院者,令居于西堂,而待之若宾客,故有此称。
现今禅宗各派或将住持喻为东堂,而称辅助住持、指导众僧的长老为西堂。
后堂:位居首后班,以首座居前班为前堂,故此为后堂,扶赞宗风,轨则庄端为众模范,不理常住杂务。盖以众多故分前后。方丈命则为之,余行事悉与前堂同。
堂主:此执各堂有之,以掌理其本堂之事,兼理病人,然为一堂之主,亦须才德兼长,宽心耐事、道念周旋、安养病僧、善知因果、慈悲为众者充之。至於禅堂堂主,兼有开示之责。
八大执事
八大执事是监院(库房负责人)、知客(客堂负责人)、僧值(又叫纠察)、维那(禅堂负责人)、典座(厨房、斋堂负责人)、寮元(云水堂负责人)、衣钵(方丈室负责人)、书记。监院综理全寺事务,掌管全寺经济。知客掌管全寺僧俗接待事宜。僧值管理僧众威仪。维那掌管宗教仪式的法则。典座管理大众饭食斋粥。寮元管理一般云游来去的僧侣。衣钵辅助住持照应庶务,调和人事。书记职掌书翰文疏。八大执事都是每年一任,由住持任命之。
监院:为东序首领,住持右肩,执总庶务,如栽培田园,出纳钱米,会计帐簿,大众粥饭,施主应酬,一切皆其执也。必具五长方可充此执:一者,慈悲,恩顾大众;二者,公直,毫无偏私;三者,谨慎,小大无慢;四者,勤劳,不图安逸;五者,敏达,事无留难。如此监院,常住所赖也,反之此则可知。
知客:为禅林中司掌迎送与应接宾客之职称。又作典客、典宾。其座位设于外堂后门之南边。凡官员、檀越、尊宿、诸方名德之士相过者。香茶迎待,随令行者通报方丈。然后引上相见。其职以接待宾客为主,故凡来客之食宿、听法、拜谢等礼法,皆由知客引领。
此外,其职务尚有:(一)有新到僧(新近挂搭之僧)时,知客须特加关照。(二)维那若告假不在寺中,则由知客代其行事。(三)于僧堂前,管照检视客僧之粥饭。(四)寺中有僧人入寂,知客须会同侍者点算其遗物、帐务等。(五)若遇暂到新僧(因事暂留于寺中,未久即将离去之僧)忽尔去世,知客须主其丧事。(六)若有亡僧迁化,于其丧仪中,知客与都寺、维那、圣僧侍者等诸人分别担任各种重要事宜。(七)于后世禅林中,知客亦常兼任副寺一职。现今禅林的僧堂,知客多兼任副司(会计),由执役僧交替担任,是常住重要的职役。准此而知,知客一职乃常住各种重要职务中之上首。昔时,雪窦大师在大阳座下之时,禅月大师(贯休)在石霜座下之时,均担任此一职务。
僧值:
维那:维那二字,系梵汉兼举之词;维,纲维,统理之义;那,为梵语,意译授事,即以诸杂事指授于人。维那,又作都维那,旧称悦众、寺护。为寺中统理僧众杂事之职僧。据《十诵律》卷三十四载,昔时佛陀于舍卫国,为使僧众中杂事皆有序,因令设维那。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十诵中,时僧坊中无人知时限、唱时至及打揵稚,又无人洒扫涂治讲堂食处,无人相续铺床及教人净果菜食中虫,饮食时无人行水,众乱语时无人弹指等,佛令立维那。声论翻为次第也,谓知事之次第,相传云悦众也。’故知维那源于佛制,为掌管僧众杂事之职。
古来大寺院皆设三纲,若网罟之巨纲,提之则正。即上座、寺主、维那,即:(一)上座:原指法腊高之上座比丘,此系由法腊高而具德望者充任,以统领众僧。(二)寺主原指建造寺院者,此处则指主司寺内堂宇之营造或管理等事者。(三)都维那,略称维那。都维是汉语,那为梵语,意译为授事,故都维那为梵汉并称之名词。或译作悦众,系主司僧众杂务者。三纲之制始于姚秦时代(四世纪末)。(谓寺主、知事、维那。有时亦称上座、维那、典座三者。名称上颇有变化。)
于禅宗,维那为六知事之一,为掌理众僧进退威仪之重要职称。于其他宗派,维那则为勤行法要之先导,掌理举唱回向等。
《敕修百丈清规》卷四:‘维那,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僧挂搭,辨度牒真伪;众有争竞遗失,为辨析和会;戒腊资次、床历图帐,凡僧事内外无不掌之。举唱回向以声音为佛事,病僧、亡僧尤当究心;(中略)或有他缘,或暂假出入,将戒腊簿、假簿、堂司须知簿,亲送过客司,令摄之。’
我国僧官制中设维那,始于姚秦时中央僧官制中所设悦众。北魏亦设僧官以统理全国有关佛教之诸般事物,于中央设昭玄曹,以沙门统为最高僧官,维那为副官;在地方设僧曹,以僧统为长官,亦立维那为副官。
典座:职掌大众斋粥。一切供养务在精洁。物料调和检束局务。护惜常住不得暴殄。训众行者循守规矩。行益普请不得怠慢。抚恤园夫。栽种及时。均俵同利。二时就厨下。粥饭食不异众。粥饭上桶。先望僧堂焚香。设拜然后发过堂。
寮元:古时掌众寮之经文什物。茶汤柴炭。请给供需。洒扫浣濯。现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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