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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佛教简说
公元七世纪以前,在老挝已经流行婆罗门教、大乘佛教、精灵崇拜、祖先崇拜等。
南传上座部佛教传人老挝,是从法昂王(1353-1373)开始的。法昂王曾于幼年时期随父王流落到柬埔寨,在此受到摩诃波沙曼多长老的教养,所以法昂王从小就受到佛教的深刻影响,为以后的佛教信仰打下良好的基础。
柬埔寨耶跋摩九世王(1327-?)时,上座部佛教已经很兴盛,十六岁的法昂与柬埔寨公主娘乔乐成婚。娘乔乐公主是位虔诚的佛教徒,严守五戒。当她跟随丈夫法昂移居老挝后,看到老挝臣民都信奉鬼神,用牲畜甚至用人举行祭祀,感到十分痛心,于是请求法昂王从柬埔寨引进上座部佛教。法昂王满足王后的要求,派遣使臣带着礼物来到柬埔寨,请求耶跋摩九世王把上卒部佛教传入老挝。耶跋摩九世王欣然同意,于公元一三五九年,派遣摩诃波罗沙曼、摩诃提婆楞伽两位高僧带领曼拉辛诃、曼拉摩达、曼拉萨达三位精通巴利三藏的佛学家和二十名僧侣,前位老挝弘扬上座部佛教。耶跋摩九世王还送给法昂王一尊着名的勃拉邦金佛像。这尊金佛像被安放在勃拉邦,勃拉邦因此得名。除此之外还有一部《三藏》和一棵菩提树苗。还选派了很多工匠和五千名随从人员,随同使臣一起来到老挝。
当他们到达万象时,受到老挝民众的热烈欢迎,开了三天三夜的庆祝大会。当全体僧侣和随从人员到达勃拉邦后,法昂王十分高兴,为柬埔寨高僧修建了以摩诃波罗沙曼长老的名字命名的佛寺,把菩提树苗种于寺内。这些柬埔寨高僧到老挝各地,为民从讲经说法,使上座部佛教很快在老挝传播开来。
法昂王去世后,在历代国王的支持下,老挝的上座部佛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其子双杠森泰王在位时期(1373~1416),曾铸造一尊巨大的表铜佛像。坎登王在位时(1416~1428),僧人可以介入政治,甚至在宫廷担任要职。由于这种影响,公无十五世纪老挝曾由二位高僧执政三年。在维苏五执政时(1501~1520),国王亲自将巴利三藏译为老挝文,在老挝得到普遍应用。在悉达提王在位时(1550~1571),上座部佛教得到进一步发展,国王下令禁止供奉鬼神,完全供佛,这就肯定了上座部佛教在老挝的***地位。公元一五六0年,他把首都从勃拉邦迁到万象,在此修建了塔寺、翁德寺等着名的佛教寺庙,还在全国各地修建了六十多座寺庙。
佛教对老挝的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苏利耶旺萨王执政时(1637~1694),全国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寺庙,寺庙不仅是举行佛教仪式的民众集结地,也是文化教育中心。佛教使老挝的建筑、绘画、雕刻等文化艺术得到充分发展。此时的文学创作十分活跃很多文学作品取材于《本生经》,如故事集《玛诃索德》。玛诃索德这个人物在老挝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至今在老挝的祝词中常有这样的话:“祝您成为一个象玛诃索德国一样智勇双全的人。”苏利耶旺萨执政时期制订了老挝有史以来第一部法典,是在佛教五戒和八戒基础上编写的。
公元一八二六年,老挝被泰国占领,公元一八九三年又沦为法国殖民地。在老挝人民抗法斗争中,佛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元一九五0年成立“老挝佛教协会”,***通过礼仪部管理佛教。老挝佛教协会以僧王为首,各省佛教联席大会挑选,由国王颁布任命。一九六0年又在塔寺成立“老挝佛教联合会”。公元一九六一年,宪法规定佛教为国教。老挝的南传上座部佛教,和泰国、柬埔寨一样,分为大法部和法相应部。老挝和其他上座部佛教国家一样,男人一生中必须出家当一段时间和尚,接受佛教训练,一般的数月,最短的三、五天。还俗后被视为为人师表的智者,在社会上受到重视和尊重。一人出家,全家光荣,出家被除数认为是为自己和家人积累功德。七至二十岁以后才能受具足戒成为比丘。老挝的在家佛教信徒称居士,男居士穿白袈裟,女居士穿白上衣和白色筒裙,所以居士被称为“白色僧侣”,平时遵守五戒,每月初七、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八天,居士要到佛寺诵经拜佛,接受八戒。
老挝现有佛寺二千多座,每座佛寺至少有三至五个出家人,多则十几个到几十个。寺庙除举办佛事活动外,还办学校很多上不起国办学校的孩子,都到寺庙来学习,一般僧阶,考试合格者授七级“马哈”学位,在老挝国内只授七级“马哈”,八级以上要到柬埔寨首都金边或泰国首都曼谷去求学。如果想考取更高学位,则要到斯里兰卡或者印度去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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