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谐社会”理念的三个支撑点
上海市作家协会∵沈善增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很有意义。其意义,不仅是积极参与现实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是从文化上、从话语上,给“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阐释,这样,就有可能使这些先进的理念,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成为人类在新千年的健康的价值观的基础理念,成为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的贡献。
我之所以对“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给予这样高的评价,是因为就我认识所及,这样的理念,正是以佛教、道家为代表的东方哲学自然的蔓延,是东方文明与时俱进的卮言。以下,我主要谈谈佛教哲学赋予“和谐社会”理念的意义。
首先,“和谐社会”是从佛教的众生平等、佛与众生平等的理念推演出来的概念。佛教的平等观与在平等观基础上产生的和谐观,不仅是人与人的平等、和谐,还是人与动物、与自然界的平等和谐,所以,和谐社会仅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是不够的,理所当然要把“可持续发展”、“优化环境”、“回归自然”的理念包括进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破除西方制造哲学推演出来的人是宇宙的中心的理念,破除按照人的意志、欲望去改造世界的理念。
其次,从人类社会的内部关系角度说,要实现平等基础上的和谐,关键在强者要谦下,要有自觉的平等意识。佛与众生平等的理念,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并强调的。释迦牟尼佛住世说法期间,身体力行托钵乞食,就是要教育声闻众、僧侣,去除贡高我慢之心。《金刚经》中佛反复申言:“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厂也是同样的用意。《金刚经》提出了“无住相布施”的理念,这与《老子》中提出的“大者唯小”、“强者守弱”、“上者处下”的理念,都是人类最高的生存智慧、处世哲学,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一个强权话语盛行的社会,一定是关系紧张、冲突激烈、危机四伏的社会,毫无和谐可言。
得道修行之人,是真正的强者,他们才能破除我执,既精进又随缘,既特立独行又宽容谦下,以菩萨四摄事乐施度众,所以,实现和谐社会,他们是中坚力量。但得道修行之人,也可能囿于法执,妄生分别,认自己体悟到的道理为绝对真理,结果造成纷争,甚至发展到以信仰为名义的分裂、攻讦与战争,这也是人间不和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佛一再说明胜义谛与世俗谛的区别,胜义谛不异世俗谛,世俗谛不异胜义谛,第一义谛离于言说,说法都是方便说法、因名假立,因此,《金刚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庄子》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也即这个道理。这是东方哲学独有的真理观、求真意识,这种既坚持独立思考的思想自由,又充分尊重他人的自由思想的观念,在当今西方话语强调所谓的“文明的冲突”的背景下,尤其显得重要。
归纳起来,从佛教看“和谐社会”,有三个理念与实践的支撑点:同体大悲,无住布施,方便说法。佛教信众以这样的精神去处世行事,对和谐社会的实现必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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