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当代中国社会
李广良
佛教是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无数中国国民的精神生活的支柱。佛教的兴衰不仅关乎佛教本身,而且关乎整个中华民族的现实存在和未来发展。随着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中国佛教和佛教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们应该在如实观察现实的基础上,对佛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双向互动进行深入的思考。这既是出于佛教和佛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出于中国社会、中国文化、中国思想发展的需要。
佛教对当代中国社会的真正价值,常常或者被人们所忽略,或者被人为地加以扭曲。许多人仅仅把佛教看成是一种有一定借鉴或利用价值的“文化遗产”或“文化资源”,而作为遗产或资源的最大价值无非是创造经济效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基本国策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本来没有错,错在许多人把一切都归结为经济,经济又被归结为“赚钱”甚至“捞钱”。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佛教自然不可避免地卷入到“文化产业”的“市场”中去,成了一些人借以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客观上说,佛教也借此获得了一些发展的资源和空间。最近几年,各地的寺院建设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一些着名寺院装饰得美仑美奂,许多历史上的古刹得到恢复,许多新的寺庙还在建设之中。佛教教育机构、佛教书刊、佛教网站等的发展也达到了使人惊叹的程度。
三
当代中国的社会条件下,必须解决如下的观念问题:
第一是对宗教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的理解。现代宗教社会科学的研究已经表明,宗教与现代性之间并不必然存在冲突。相反地,这二者之间有可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即:一方面,现代性促进宗教观念、宗教组织制度和宗教实践方式的现代变革,使宗教获得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宗教也可对现代社会的发展起到补弊纠偏的作用,促使现代社会保持一种和谐和稳定的状态。当然,特定宗教内部及相互之间的矛盾也可能造成局部的冲突,但总的来说,宗教的存在对社会整体利大于弊。
第二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国内某些马克思主义的论者总是倾向于把宗教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从而消解了双方相互适应的根基。现代思想史和宗教史却表明二者的相互适应其实不仅是一种权宜之计。基督宗教、伊斯兰教、佛教都可以与社会主义相互会通。前二者暂时不论,现仅就佛教而言,佛教不仅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可以相会通,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会通。我的《马克思主义的佛教观和佛教的马克思主义观——马克思主义与20世纪中国佛学概观》一文已经对此做过比较详细的考察。要补充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是可以解释和说明宗教的存在价值与合理性的。人是实践的存在物,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通过实践活动确证着自己的本质力量,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在实践活动中也时刻体验着自己的孤弱与无力,体验着主体与对象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也体验生命本身的自然缺陷。这些冲突和缺陷随时都可能造成毁灭性的结局。而实践本身即富有一种能力,使人可以通过向外寻找超越性力量或向内寻找生命的本源性力量而使实践活动进行下去。而对超越性力量或本源性力量的寻求如果能使个体摆脱日常的精神和经验层次,获得了持续的精神动力和稳定的精神状态,就可以说他达到了宗教的状态。马克思之所以把宗教作为一种“掌握世界的方式”,其根据可能就在于此。
四
佛教在中国经历了漫长时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佛教对合理化的中国社会的建构却无所作为。原因很复杂,也许太虚大师所指出的大乘理念与小乘践行之间的分裂正是其中之一。虽然中国佛教始终没有放弃“深人世间”、“普度众生”、“为众生求安乐”的理念,但在大多数时候却采取了山林佛教的历史形态。结果是中国佛教表面上维持了对人间社会的超然性,实际上却出于恐惧或冷漠而逃避人间社会,企图置身于重大的历史事件之外,以维持与政治社会之间暂时的相安无事之局。但实际上佛教不可能置身于历史的洪流之外,如果采取非批判的和缺乏创造性的态度,那就只能是妥协于历史的黑暗势力,妥协于民俗和淫祀。在重大的历史事变到来之时,佛教不但不能保护众生,反而自己常常成为“法难”的牺牲品。对此用“业力”、“劫数”等来解释是无济于事的。
在复杂的现代社会条件下,即使是山林佛教也不再可能,佛教更不可能置身于历史的巨大变革之外。所以,当代中国佛教自觉地使自己“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代中国佛教的另一面。那就是佛教在现代性的刺激下,开始获得现代性的形式。“人间佛教”便是现代中国佛教最为积极、最具有现代性的成果之一。“人间佛教’’是中国现代佛教领袖们为应对世界的新变化而提出的,目的在于确立中国佛教与世俗社会的新型关系,即一方面极力适应世界的进步潮流,使佛教获得新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又维持佛教的独立性和超越性,发挥佛教化世导俗的功能。尽管“人间佛教’’的理论贡献远大于其实际贡献,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轻视其深刻的宗教和文化意义。事实上,在今日中国佛教中,“人间佛教”思想的实践已经结出了一定的果实。这不仅表现在如真禅法师等高僧的佛教慈善事业中,也表现在新的佛教团体的诞生及其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中,如昆明佛学研究会慈悲关怀委员会的爱滋病救治项目等。它意味着佛教自觉地走出山林寺院,走向更广大的生活世界。
六
为了促进中国社会和中国佛教的和谐发展,我想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加强佛教的理论建设。所谓理论建设并不仅是对佛教教理的哲学阐释或新的佛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而应该在更为广阔的尺度上提出佛教对现代生活各个方面的系统的思想观点。就后一个方面而言,迄今尚未有超出太虚大师者。太虚是佛教史上贡献良多的思想家,他几乎对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消化其观点并创造性地开拓新的思想领域,是当前中国佛教思想发展的一个可行之路。
第二,加强佛教的制度建设。所谓制度建设不仅是指僧伽制度的建设,还包括与佛教有关的社会团体制度的建设,以及佛教与社会关系的合理的制度设计。中国社会的变革已经到了对传统佛教的丛林规则进行变革的时代,佛教的戒律也有必要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出调整。中国佛教协会曾经有“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戒律改革问题进行研究”的计划,但因故未能实施,我以为现在是时候了。如何处理经济活动与佛教活动的关系,佛教应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纲领性、规范性的文件。
第三,加强佛教教育。改革开放以来,佛教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地纷纷建起了一批佛学院。但各地的发展情况并不平衡,佛学院的生源素质很不理想,管理和教学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情况应该得到纠正。另外,佛学院一直仅限于在僧界招生,不对居士开放,不管其中有多少合理性的考虑,我仍然觉得应该改革。近代以来居士佛教的发展对居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使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居士也有必要通过佛学院的培训系统了解佛教的精神文化传统和宗教实践法门。有选择地招收一些居士学员,对于佛学院的发展和佛教教育的改善都是有好处的,也有助于破除佛学院的神秘色彩,使其与国民教育之间保持特定的、密切的联系。
第四,加强佛教界与世俗社会的沟通,增进相互了解。佛教界与佛教学术界的交流日益增多,这是一个好现象,但仅有此是不够的。要让社会对佛教有更多的了解,佛教要更积极地走人社会,要更多地出现在大众传媒上,也要主动地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发出佛教的声音。对社会问题发表观点并不违背政教分离的精神,反而更能突出佛教的现代性,增进广大佛教信众的现代公民意识和创造历史的热情。
其他方面的内容还很多,如加强居士佛教的建设,加强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的对话等等。这些我们只能在以后论说。现在我想说的是,我们所做的和将要做的一切,都不能离弃佛陀人世的本怀,不能离弃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在处理佛教与社会的关系时,应坚持“随顺”与“化导”的绝对统一。所谓“随顺”就是“恒顺众生”,就是为众生服务,为一切众生奉献一切;所谓“化导”就是化世导俗,教化引导众生之意。这是佛教的两个方面,是佛教的存在价值之所在。前者是佛教之人世,后者是佛教之出世。只有出世与人世完善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彰显出佛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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