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
一
任何一种宗教都处于神圣与世俗之间。宗教信仰之花开在美丽缥缈的天国,宗教组织却必须扎根于现实的尘世,道教也不例外。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所信仰的“道”一方面表现为形而上之神圣的绝对,另一方面又存在于事事物物之中,与世俗生活中的人伦日用之事并非完全隔绝,而是相即不离的。千百年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教不仅是一种信仰和思想,还通过其物态化的部分——宫观来显示自己的存在。
宫观是弘扬和传播道教信仰的场所。道教初创宫观时,经济活动就随之而起。据说,张道陵在“二十四治”内“置男女官祭酒,统领三天正法,化民受户,以五斗米为信”,并“立祭酒,分领其户,有如官长,并立条制,使诸弟子随事轮出米绢、器物、纸笔、樵薪、什物等”,藉着信众的支持,道教宫观经济初现端倪。“二十四治”的建立对推动五斗米道在巴蜀地区及汉中地区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宫观经济是伴随着道教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又为道教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也是社会经济领域的一种特殊现象,它并非只是消极地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宫观经济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时还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民风习俗和文化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唐代道教在统治者崇道政策的影响下得以兴盛。唐王朝不断给道教宫观以经济资助,按照唐制,“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唐王朝除了给道士“口分田”之外,还经常赏赐田地、财物给一些着名的宫观,既为道士们的修道生活提供经济保障,也促进了宫观经济的发展。道教宫观拥有大量的田产,道士们可以通过生产劳动来解决自己的吃饭穿衣问题。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使宫观发展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经济实体。有的宫观甚至还在所在地开展商贸活动,例如,杜光庭在《道教灵验记》中所记载的唐末五代时在四川成都道教宫观周围出现的“蚕市”,就是依托道教节日和重大法事活动形成的商贸集市。这种集市性的经济与文化活动,既增加了宫观的经济收入,也扩大了道教对社会的影响力。宫观经济的状况对道教的发展与传播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宫观经济遭到削弱,道教的传播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如果宫观经济兴盛发展,道教的发展就会兴旺,社会影响力也将增大。
二
虽然从促进道教发展与传播的角度来看,宫观经济可以为道教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但道教毕竟是一种宗教,它从创立之初,就以老子《道德经》为理论基点,围绕着人应当如何修身养性才能达到升玄之境建立以“道”为核心的信仰体系。道教信仰是人对超越有限存在的无限整体——道的体悟和把握。这种对绝对无限整体之道的体悟和把握,既超越了世俗之人的经验,又是生活于具体时空中的世俗之人通过日常的修道来实现的,它体现了神圣与世俗的统一。从历史上看,道教在对待是否要开展经济活动上始终面临着一个问题:一方面,从追求“得道成仙”的信仰出发,道教要人清心寡欲,不积资财,远离世俗,专心修道,甚至把追求财富视为万恶之源、成仙之碍;另一方面,道教也意识到,雄厚的物质基础是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经济支柱,要促进道教的繁荣发展,必须参与世俗生活,促进宫观经济的发展。但如果道士在这一过程中过度关注世俗经济利益,而忽视对以“道”为本的终极理想的追求,就会导致道教神圣性的消解。这样,对道教来说,如何摆正神圣信仰与宫观经济之间关系,使两者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就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必须时刻面对的现实问题。
如果说,神圣性构成了道教提升世俗生活的精神情怀,那么,世俗性则构成了道教存在的物质基础以及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广大群众信仰的条件。神圣信仰与世俗经济虽然在表面上构成了道教内部的一种难以消弭的张力,但由于道教强调先修人道,再修仙道,这种对人及其生活的肯定,在客观上又使得两者之间的张力隐而不显,甚至可以圆融为一。事实上,道教将“得道成仙”作为终极理想,而成仙就意味着人的生命的无限延长,这就在信仰的前提下肯定了人的生命存在和世俗生活的合理性,为道教发展自己的宫观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
回顾千百年来道教走过的漫长而曲折的道路,可以看出目前道教正处于中国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目前道教在发展宫观经济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方面,道教宫观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才能为道教徒的修真悟道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宫观的建设与维修,为道教组织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文化学术活动、社会服务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提供物质条件,也才能够更好地吸引广大信众;但另一方面,如果道教徒仅追求宫观经济的效益,过度关注世俗的物质利益,就会导致道教的神圣性淡化。发展宫观经济只是维持与促进道教发展的手段而已。道教之所以为道教,关键还在于它通过弘扬以“道”为核心的信仰来提升人类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这才是道教能够在千百年历史中得以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道教应以怎样的姿态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道教徒又如何在现代经济大潮中坚守自己的神圣信仰?这就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从历史上看,道教从以“道”为本的信仰出发,一直以来就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并以此来指导人们辩证地对待物质财富。道教认为,人的天性本来纯朴和纯真,来到世界时是“天真无邪”的“赤子”,但人要生存,首先就需要消费物质来维持生命,因此在人生道路上,很容易受声色货利的诱惑;在追求物质利益的过程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纯朴天性,“日就浮华,因而愁苦,不竟天年”,最终危害了自我生命的成长。可见,妨碍人得道的不是财富,而是对财富的迷恋。财富本身没有善恶,迷恋财富才会产生种种恶劣后果,从而给人的生命成长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道教教义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弘扬神圣信仰和道教伦理,使人保持言行纯朴,减少私心杂念,降低对声色犬马、功名利禄的追求,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道教提倡“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但并不绝对禁止人的正常欲望和世俗活动,也不禁止人们从事生产与经济活动,而只是反对嗜欲无度的贪求,反对沉湎享乐而累身,反对追求财富而见利忘义。
如何使道教徒在参与宫观经济活动的同时,又努力修真悟道,以保持道教信仰的神圣性?道教戒律中有一些戒条就是用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的,并由此表达了道教的财富观,例如“初真十戒”中第八戒:“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恤贫穷。”要人以一种超然的心态来对待财富:“一切取觅付之自然,非己之财不妄取,非义之财不苟得。合得之财,随分取可,不陷于贪求无厌之欲。亦有积而不散致招殃祸者,然吾党之士,先须识破幻假,以惠恤贫穷,节俭谨守,随缘度日,勿苦贪求,常使心地虚闲,物欲消遣,久则自然与道合真矣。”从历史上看,道教曾以戒律来直接规范信徒的生产、贸易、捐赠、布施、纳税等经济行为,使其在从事宫观经济的活动中,仍然能遵循以“道”为本的信仰和伦理规范。
道教财富观的内容相当丰富,但其中有两条非常重要:第一,追求财富的目的,不是用于满足个人的吃喝玩乐,而是为了发展道教事业。第二,追求财富的方法,要取之有道,合理合法,秉持诚信、公平等道德准则。这并非是一种超现实的理想化观念,而是如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说的“合理禁欲主义”的财富观:“从伦理上说,只有当财富诱使人们游手好闲、贪图享受时,它才是一种不良之物;只有当取得财富的目的是为了以后生活惬意、无忧无虑时,它才是一件坏事。但是,就其作为履行职业义务的意义而言,获得财富不仅在道德上是允许的,而且在实际上是必行的。”韦伯认为,这种依据新教伦理而出现的财富观,能够对人的经济行为起到一种既有所促进,又有所制约的双重作用,这是否可为今天道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设自己的宫观经济提供一种有益的借鉴呢?(作者为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信息来源:《中国宗教》2010年第1期,引自贵州民族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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