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性善论

人性是什么?这是思想史上一个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谜。孟子是中国思想家中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人性善的哲人。他的性善论,不但是其伦理思想和“仁政”学说的逻辑起点和理论依据,是其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而且对后世也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孟子开始谈论人性问题,是由与合子的驳难引发的。告子是中国思想史上最早给人性概念下了定义的思想家之一。他的人性论思想引起了孟子的深刻思考。告子人性思想的内容,归结起来,大致有三:

第一、告子给人性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认为“生之谓性”(《孟子·告子上》)。

第二、他又进一步阐明了人性的涵义:“食、色,性也。”(同上)

由此,他又得出第三点认识:“性无善不善。”(同上)为了证成这一观点,他借助比喻,进行了一系列论证:

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同上)

什么叫做人性?“性”概念指的是什么?孟子与告子有一致的认识,更有不同的认识。在承认“性”是指人的生性这一点上,孟子同于告子。但是如何评价这种生性,孟子却和告子有不同的看法。

孟子的人性概念实际含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他说: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

庞朴通过对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五行篇》的研究,提出“圣人之于天道也”应为“圣之于天道也”。[注]其说既有内证,又有外证,朱熹《四书集注》早已疑之,其说可从。

孟子肯定“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是性,这种性是什么呢?就是告子所谓“食、色”之性、“生之谓性”之性。这就是说,孟子也承认人的自然属性是人性。但是,孟子又认为这种食色之性是天然生成的,不但人具有,别的其它动物也具有,因此,它不足以区分人与动物,不是人类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不能反映人的本质属性,所以,“君子不谓性也”。由此可知,在孟子看来,君子之所谓性,有它的特殊意义,这就是指人的特性,人的本质。

这样,孟子所谓性也就有了双层意义:一是食色之性,指人的自然属性,这是当时的通说;二是指仁义等道德观念,是人类所具有的本质属性,这是君子所谓性,是孟子创造的赋予人性的新义。

对于这两种性,孟子认为它们有不同的来源,是不同的身体器官产物。他说: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

君子称为性的,反映了人的本质属性的仁、义、礼、智、他认为根植于心,是心这种思维器官的产物。他认为“从其大体为大人”,顺从心这种大体之性,就是君子。而告子所谓性,他认为是耳、目、鼻、口、四肢的产物,虽然人皆有之,但不足贵,“从其小体为小人”,顺从这种小体之性,只能成为小人,不能真正地体现出人的特质。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孟子与告子的人性之争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告子认为是人性的,孟子说,这虽然是人们所说的性,我也承认;但它不是“君子所性”,不是真正能够反映人的本质属性的人性。而孟子所认为是真正人性的,告子却说,“生之谓性”,这些东西是后天的人为,不是人类生而就具有的自然属性。

孟子承认“君子所性”者是“命也”,是天赋予人的,可见他也是从人的自然性这一角度来谈人性的,但是他却把非自然属性的东西当成了人的自然属性,把人的自然属性这一论题转换成了人的本质属性。所以,从逻辑的角度看,孟子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但是,孟子第一次把人性讨论的重心由人的自然属性转换到人的社会属性上,把人们的注意力第一次由人类与动物的共性引到了人类的个性上,从而开始了对人的本质的认识,这一转换从思想史的角度而言,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孟子为什么要转换人性概念的内涵,将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讨论变成关于人的本质属性的探讨呢?其原因就是要为他的仁义学说从人的先天结构上找到内在依据,利用人的心理感情论证其仁义学说的天然合理性。

“孟子道性善”(《孟子·滕文公上》),性善论不但是孟子人性学说的核心,在孟子整个思想中,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告子以水为喻,说明人性没有先验的善与不善的区分。孟子也用水性为喻,反驳告子之说:

水信无分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孟子·告子上》)为了证明人性为善,孟子又运用经验事实进行论证。他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孟子还说过: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

所以,人有仁、义、礼、智这四种“善端”,就好像人有四肢一样。人的四肢是天生而具有的,是人的自然之物。那么,在孟子看来,“四心”、“四端”也是生而具有的。但是,孟子的论证还有较为谨慎的一面,孟子所谓天赋的“四心”、“四端”还仅仅只是完善的人性、道德的良好发端,它们仅仅只是一种“善端”,即善的萌芽。人性和道德的完善,还有待于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扩充和培养。孟子认为,能够扩充这“四端”,就能为君主,保有四海;不加扩充,就会使“善端”失掉,连父母也保护不了。所以,尽管孟子的性善论是一种天赋人性论,但他还是十分强调人的主体能动作用和后天客观环境的影响。这也为他解释人的“不善”即恶的产生和存在留下了余地。

孟子所论述的这种“善端”——“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是人的类意识,是人的社会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孟子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特性,是很有意义的。但他认为这种类意识、社会性,完全是自然之物,就像人的四肢一样,则是错误的。人的类意识作为人的一种社会属性,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人类在长期劳动中,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至于说“是非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人生而具有的,其错误就更加显然了。刚出生的婴儿,怎能懂得“是非”、“辞让”、“羞恶”呢?这是其一。其二由于时代不同、地区或民族有别,人们往往有不尽相同的“是非”、“羞恶”、“辞让”观,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是非”、“羞恶”、“辞让”观是由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存在产生出不同的“是非”、“羞恶”、“辞让”观。所以,它们决非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后天的人为。

为了进一步论证人具有先天的善性,孟子又提出了“良知良能”说,举出了“孩提之童”敬爱其亲长的事实。他说:

人之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孟子·尽心上》)

这一“良知良能”的论证同样是有问题的。因为小孩爱父母、敬兄长也不是生而具有的,而是小孩从小就受到父母、兄长的抚爱和教育的结果,是后天环境影响的缘故。

孟子又运用归纳法,提出“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的命题,用来证明人具有普遍的善性。他说: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

理义属于道德意识,孟子认为人类存在普遍的道德观念,具有真理性。尽管人类社会已经历过种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这些社会形态尽管存在着千差万别,但是,它们都有共同之处,即都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群体。每一群体都存在一个处理、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因此必然存在着普遍的道德原则,这就是孟子所谓“心之所同”。但是心有所同还有所异,孟子有见于同而不见于异,弃异而不谈,就显得有些过分。特别是人的生理感觉和人的意识属于不同的类,一是人的自然属性,一是人的社会属性,异类相推,其逻辑论证也欠严密。

人性既然是善的,那么,怎么会产生出恶来呢?对此,孟子回答:

“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不善,非才之罪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一求则得之。合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孟子·告子上》)

这是说先天的善要变为后天的善,必须要加以求,取决于求。如果舍弃而不求,先天的善就会失去。所以,人与人之间善恶悬殊,并非先天的人性不同。

他举例说: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邻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善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队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代之,可以为美乎?……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得其乡。”

(同上)

本性里善的萌芽要加以扩充、培养,才会发展为完美的道德;如果不加以扩充、培养,像伐牛山之木一样,善也会“濯濯”无存,并且产生出恶来。

相关链接:

儒林亚圣:孟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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