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庄子》“道”论中的理想人格论
庄子提出了“逍遥无待之游”──“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理想人格论。我们在这里着重讨论《庄子》内篇中的《大宗师》、《齐物论》、《逍遥游》三篇文章。
《大宗师》指“道”或“大道”。大是赞美之词,宗即宗主,师就是学习、效法。篇名即表达了“以道为师”的思想。也就是说,宇宙中可以作为宗主师法者,唯有“大道”。这个大道也称为“天”,即自然而然的生命流行之体。“道”是客观存在的,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其存在不以他物为条件,不以他物为对,在时空上是无限的。但这个“道”不是造物主、上帝或绝对精神本体,而是一无始无终的大生命(宇宙生命)。万物的生命,即此宇宙大生命的发用流行。既然道的生命是无限的,那么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万物的生命也是无限的。所谓生死,不过如昼夜的更替,我们不必好昼而恶夜,因而勿须乐生而悲死。这才算领悟了生命的大道,也可以说是解放了为形躯所限的“小我”,而成为与变化同体的“大我”了。庄子认为,人们通过修养去体验大道、接近大道,可以超越人们对于生死的执着和外在功名利禄的系缚。但这不需要人为的去做什么。他的修养原则是“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依此而可以达到“寥天一”的境界。其生命体验、审美体验的方式是直觉主义的“坐忘”。
“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该篇假借孔子与颜回的对话,通过颜回之口表达修养工夫。“坐忘”即通过暂时与俗情世界绝缘,忘却知识、智力、礼乐、仁义,甚至我们的形躯,达到精神的绝对自由。“坐忘”的要点是超脱于认知心,即利害计较、主客对立、分别妄执,认为这些东西(包括仁义礼乐)妨碍了自由心灵,妨碍了灵台明觉,即心对道的体悟与回归。《大宗师》作者认为,真人或圣人体道,三天便能“外天下”(遗弃世故),七天可以“外物”(心不为物役),九天可以“外生”(忘我)。然后能“朝彻”(物我双忘,则慧照豁然,如朝阳初起),能“见独”(体验独立无对的道本体),然后进入所谓无古今、无生死、无烦恼的宁静意境。这里强调的是顺其自然,不事人为,以便与道同体,与天同性,与命同化。与“坐忘”相联系的另一种实践工夫是“心斋”。“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间世》)此处也是假孔颜对话,托孔子之口表述作者之意。以耳来感应,可能执定于耳闻,不如听之以心。以心来感应,期待与心境相符,尽管上了一层,仍不如听之以气。气无乎不在,广大流通,虚而无碍,应而无藏。所以,心志专一,以气来感应,全气才能致虚,致虚才能合于道妙。虚灵之心能应万物。心斋就是空掉或者洗汰掉附着在内心里的经验、成见、认知、情感、欲望与价值判断,自虚其心,恢复灵台明觉的工夫。
《齐物论》与《大宗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齐物论》表述了庄周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强调自然与人是有机的生命统一体,肯定物我之间的同体融合。“齐物”的意思即是“物齐”或“‘物论’齐”,即把形色性质不同之物、不同之论,把不平等、不公正、不自由、不和谐的现实世界种种的差别相、“不齐”,视之为无差别的“齐一”。这就要求我们以不齐为齐一,即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在接受、面对真实生活的同时,调整身心,超越俗世,解脱烦恼。此篇希望人们不必执定于有条件、有限制的地籁、人籁之声,而要倾听那自然和谐、无声之声、众声之源的“天籁”,以消解彼此的隔膜、是非和有限的身生命与有限的时空、价值、知性、名言、概念、识见及烦、畏乃至生死的系缚,从有限进入无限之域。庄子以道观的视域,反对唯我***,不承认有绝对的宇宙中心,反对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主张破除成见,决不抹杀他人他物及各种学说的生存空间,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更换视域去理解别人,而不以己意强加于人。《齐物论》有“吾丧我”之说。“丧我”与“心斋”、“坐忘”意思相近,“形若槁木”即“堕肢体”,“心若死灰”即“黜聪明”,也就是消解掉由形躯、心智引来的种种纠缠、束缚。“丧我”的另一层意思是消解掉“意、必、固、我”,消解掉自己对自己的执着,走出自我,走向他者,容纳他人他物,与万物相通。与“心斋”、“坐忘”一样,人们通过“丧我”工夫最后要达到“物我两忘”的地步,即超越的精神境界,以便与“道”相契合。
《逍遥游》是《庄子》的第一篇,它反映了庄子的人生观。他把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当作最高的境界来追求,认为只有忘绝现实,超脱于物,才是真正的逍遥。本篇宗旨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无功”“无名”也就是“无己”,“无己”也就是《齐物论》所说的“丧我”,《天地》所说的“忘己”。作者指出,“逍遥”的境界是“无所待”,即不依赖外在条件与他在的力量。大鹏神鸟虽可以击水三千,背云气,负苍天,飘然远行,翱翔九万里之高,然而却仍有所待,仍要依凭扶摇(飙风)羊角(旋风)而后始可飞腾。有的人才智足以胜任一方官吏,行为足以称誉一乡一地,德行足以使一君一国信服,按儒家、墨家的观点,可称得起是德才兼备的人,但庄子认为他们时时刻刻追求如何效一官,比一乡,合一君,信一国,仍有所待。宋荣子略胜一筹。宋荣子能做到“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已属不易,然而他能“存我”而未能“忘我”,更未能物我兼忘,仍不是最高境界。列子略胜一筹。列子日行八百,任意而适,无所不顺,更不多见,但他仍有所待。他御风而行,飘飘然有出尘之概,可是没有风他就无能为力了,仍不能谓为逍遥之游。“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就是说,有比列子境界更高的人,他们顺万物本性,使物物各遂其性,没有丝毫的造作,随大自然的变化而变化,物来顺应,与大化为一,即与道为一。如此,随健行不息的大道而游,还有什么可待的呢?因其“无所待”才能达到至人、神人、圣人的逍遥极境。这个境界就是庄子的“道体”,至人、神人、圣人、真人都是道体的化身。庄子的人生最高境界,正是期盼“与道同体”而解脱自在。
“各适己性”的自由观的前提是“与物同化”的平等观。逍遥无待之游的基础正是天籁齐物之论。庄子自由观的背景是宽容,承认自己的生存、利益、价值、个性自由、人格尊严,必须以承认别人的生存、利益、价值、个性自由、人格尊严为先导。这种平等的价值观肯定、容忍各种相对的价值系统,体认其意义,决不抹杀他人的利益、追求,或其他的学派、思潮的存在空间。这样,每一个生命就可以从紧张、偏执中超脱出来,去寻求自我超拔的途径。章太炎《齐物论释》正是从庄子“以不齐为齐”的思想中,阐发“自由、平等”的观念。[22]“以不齐为齐”,即任万物万事各得其所,存其不齐,承认并尊重每一个体自身具有的价值标准。这与儒家的“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正好相通。
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圣贤人格。儒家心目中的圣人或圣王,有着内圣与外王两面的辉煌。虽然“内圣外王”一说出自《天下》,然而后来却成为儒家的人格标准。内圣指德性修养,外王指政治实践。儒家强调在内圣基础之上的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因此,儒家人格理想不仅是个体善的修炼,更重要的是责任感和当担意识,是济世救民,努力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建功立业,即使遭到贬谪也以深沉的忧患系念天下百姓的疾苦和国家的兴亡。儒家也有其超越精神,穷居陋巷,自得其乐,安贫乐道。道家庄子的真人、圣人、神人、至人、天人的理想人格,与儒家有别,其特性是:独善其身,超然物外,一任自然,遂性率真;与风情俗世、社会热潮、政权架构、达官显贵保持距离。这是庄子和道家的神韵情采。与儒家积极入世的现实品格相比较,道家凸显的是超越和放达,以保持距离的心态,批评、扬弃、超越、指导现实。
《大宗师》从天人关系中把握“真人”之境。何谓“真人”?在庄子看来,所谓“真人”是天生自然的人,不在徒劳无益的人为造作中伤害自己的天性,专心做心灵虚静的修养工夫,以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真人”能去心知之执:不欺凌寡少,不自满于成功,不凭借小聪明耍小把戏,纵然有过失也无追悔,行事得当也不自以为得意,登高不怕下坠,入水不怕溺毙,蹈火不怕烧死,在得失、安危之际,能够坦然自处。“真人”能解情识之结:睡时不做梦,醒来无忧虑,没有口腹耳目之欲;呼吸深沉,直达丹田,直通脚跟。“真人”与俗人的区别在于,俗人生命气息短浅,呼吸仅及咽喉,嗜欲甚深,精神无内敛涵藏,心知欲求缠结陷落,天然的根气自然寡浅。“真人”能破死生之惑:不执着生,不厌恶死;一切听其自然,视生死为一来一往,来时不欣喜,去时不抗拒。[23]“真人”深知生命的源头,故不忘其所自来;又能听任死的归结,故不求其所终极。当他受生为人时,自在无累;当他一旦物化时,又忘掉自身,任它返于自然。也就是说,不以自己的心智去损害大道,不以自己的作为去辅助天然,这才叫做“真人”。真人的心悠然淡泊,可以清冷如铁,也可温暖如春,生命感受与四时相通。真人之心虚静无为,与天地万物有自然感应。真人之境是“天人合一”之境:“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大宗师》)俗人的好恶总不免偏颇,真人则超越于好与不好之上,摆脱了人间心智的相对分别,既忘怀于美恶,又排遣于爱憎,冥合大道,纯一不二。真人守真抱朴,与天为徒;同时又随俗而行,与人为徒;既不背离天理,又不脱离人事。为此,天与人不相排斥、不相争胜而冥同合一。达到物我、客主、天人同一境界的人,才是真人。
庄子之真人、至人、神人、圣人,都是道的化身,与道同体,因而都具有超越、逍遥、放达、解脱的秉性,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由、无穷、无限的境界。这深刻地表达了人类崇高的理想追求与向往。这种自然无为、逍遥天放之境,看似玄秘莫测,但实际上并不是脱离实际生活的。每一时代的类的人、群体的人,尤其是个体的人,虽生活在俗世、现实之中,然总要追求一种超脱俗世和现实的理想胜境,即空灵净洁的世界。任何现实的人都有理想,都有真、善、美的追求,而道家的理想境界,就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合一之境。
【注释】
[1]∵詹剑峰先生认为,老子“道论”的核心思想是:道即自然,自然即道;道自本自根,自生自成。詹先生以自然、自因、绝对、无限、惟一而自由运行等义来概括“道”的特点与内涵。见氏着:《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页。唐君毅先生指出,老子之道有六义,又说道通贯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四层,至于老子之所谓道为一形上实体或一虚理之问题,则不必执定而言;谓之为实体者,乃自此道所连贯之具体之天地万物而说,然自其法道与法自然而言,则人之体道,要在体道之超越于天地万物之上的种种意义,不宜说为实体。见氏着《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一),***学生书局,1986年版,第340-341页。方东美先生从道体、道用、道相、道徵四层来讲道,认为就道体而言,道乃是无限的真实存在的实体。见氏着《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三版,第211页、200-202页。吴汝钧先生比较柏拉图理型说与老子之道,论述老子“道”为形而上的实体,具有实际的存在性和创生万物的作用。见氏着《老庄哲学的现代析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229页。
[2]“王亦大”、“王居其一”中的“王”,有的传本作“人”。郭店楚简《老子》甲组中,“有物混成”为“有状混成”。“独立而不改”的“改”字,郭店简、马王堆帛书乙本为“垓”,界限之意。“不垓”,即无限。以下《老子》文本的今译,部分借用了任继愈先生注泽:《老子新译》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本文修订时参考了孙以楷先生注译:《老子注释三种》,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又,近日承刘笑敢先生赐寄厚厚两巨册《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以阅众甫”,帛书《老子》甲乙本均作“以顺众父”,“父”“甫”互通。“众父”是万物的开端、本始。容即容(提手旁),是动的意思。
[4]∵“一者”,据帛书甲乙本补。“绳绳”(音敏),帛书甲乙本均作“寻寻”,音同,连续不绝的形貌。“执古之道”,帛书甲乙本均作“执今之道”,不妥。此从今本。
[5]∵“贞”,帛书甲乙本作“正”。
[6]此章郭店简为:“道恒无名,朴虽细,天地弗敢臣。”
[7]∵“天下万物”,郭店简本和帛书乙本均作“天下之物”。
[8]∵这可以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恒先》作比较,请见郭齐勇:《恒先—--道法家形名思想的佚篇》,《江汉论坛》,2004年8月第8∵期。
[9]∵牟宗三先生认为,道家的形上学是境界形态的形上学,道要通过“无”来了解,以“无”来做本体,这个“无”是从我们主观心境上讲的;又说,道家着重作用层一面,讲无讲有,是从作用上讲的。见氏着《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128页。
[10]∵“与善仁”,帛书乙本作“予善天”,意即待人要像天一样公平、无私。
[11]∵“歙”是收敛的意思。“固”,读为“姑”,姑且、暂且的意思。
[12]∵参见成中英先生《中国哲学的特性》一文,见氏着《论中西哲学精神》(李翔海等编《成中英文集》一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10页。
[13]∵参见方东美先生《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三版,第191页。
[14]郭按,与此相应的通行本《老子》第19章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帛书甲、乙本与通行本基本相同。又,牟宗三先生认为,道家所谓“绝圣弃智”“绝仁弃义”,是从作用层上来否定,不是实有层上的否定。见氏着《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页。
[15]∵“戴”,保持之意,通行本作“载”,据帛书甲、乙本改。营,魂,指精神,。魄,指身体。专,转,即运转。“监”,通行本作“览”,帛书甲本作“监”,即古“鉴”字。“玄监”即玄妙的镜子,指人们的内心。
[16]以上所引帛书乙本与甲本相应章及通行本第20章大体相同。
[17]郭按,与此章相应的郭店楚简老子甲组第24简:“至虚,恒也。守中,笃也。万物并作,居以须复也。天道云云,各复其根。”此即今本第16章的原初状态。
[18]∵方东美:《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三版,第168-169页。
[19]∵本文《庄子》引文以郭庆藩辑《庄子集释》为主,见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又本文引文与释文,多处参考张默生先生原着、张翰勋先生校补之《庄子新释》,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版。
[20]∵关于《庄子》的“道”,参见崔大华先生着《庄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128页;陈鼓应先生着《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85-208页。
[21]刳,音kū,去的意思。
[22]∵参见章太炎《齐物论释改定本》,《章太炎全集》,第六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3]∵参见王邦雄:《庄子思想及其修养工夫》,台北:《鹅湖》,199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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