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今的物理学家而言,心的对象(心所)与心本身是不可分的。科学家再也无法以全然的客观性来进行观察,他们的心无法与被观察的对象截然章分。

约翰·惠勒认为,应以“参与者”来取代“观察者”一词。因为有“观察者”存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就必定有一严格的界线:但以“参与者”称之,则主客体间的区别就会模糊,甚至消失了,也因此直接体验就可能产生。

这种“参与者”和“观察者”的观念极近似禅修。根据《四念处经》的看法,当我们禅观自己的身体时,是安住在身体静观身体(观身如身)。这表示,我们并未把身体当做某个不相关的客体,而这个客体也不能够独立于这个观察它的心而存在。禅修不是在衡量或思惟心的对象,而是直接体认它。这就是“无分别智”。

由于我们内在区分“心”和“心的对象”的习性是如此根深柢固,因此,唯有藉着禅修才能逐渐加以破除。《四念处经》中提到四种修观的对象:身(身体)、受(觉受)、心和法(心所、心的对象)。佛陀住世时,弟子们就进行这样的禅修训练。这种分类方式,是为了有助于禅修,而非辅助我们分析这些事物。

在《四念处经》中,所有物质现象都被称为“法”(心所、心的对象)。当然,我们也能够观察身体(身)、觉受,甚至心,这些都能归类为“法”(心所、心的对象)。事实上,在《四念处经》中,将物质等所有现象都视为“法”,已经明白显示,在久远以前,佛教就反对“心”和“心的对象”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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