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留学期间,我的房东是一对六十来岁的老夫妻,男的叫彼德,他们的车库里有一辆轿车,可是在我住进去的两个多月里,却一次也没看见他们开过。
那天,我正准备驾车去市里的超市,正好彼德夫妇也要出门,我捎上了他们。到了一个酒吧,他们下了车,而我则去了超市。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买完东西回来,看见彼德正双手高高地举着一个纸牌站在酒吧门口,我将车子停了下来,朝纸牌望去,上面写着:
我酒后开车,不幸撞死了人。
我的心为之一颤,忽然联想到了车库里那辆轿车。
那天晚上老彼德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委,他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他告诉我,十二年前,他因为一点琐事与妻子争吵,一气之下去了酒吧,当时喝了六瓶啤酒,回家的路上撞到了一个小女孩,女孩死了。警察局依照得州法律判了他五年徒刑。在出狱后,他还得对这事忏悔十年,在这十年里,他必须将受害者的照片随身携带,时时刻刻反省自己过失杀人的罪行;每个礼拜日,还必须捐赠10美元给以受害者姓名命名的基金会;在受害者祭日的这一天,必须在其墓地前摆上鲜花,深刻忏悔;每个月还必须用一天时间,在自己醉酒的地方,举着上面书写“我酒后开车,不幸撞死人”字样的牌子,向过往的司机现身说法,让他们引以为戒,谨慎开车。老彼德说,虽然自己已经忏悔了十年,可是他内心的悔恨依旧。
我听着彼德的叙述,忽然觉得这比坐牢更让人难受,因为在这十年内时刻在忏悔,心灵时刻接受煎熬,难怪彼德夫妇不肯再开车了。(摘自《中外文摘》第10期作者常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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