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论以缘起论作为哲学基础,而注进了道德价值的因素。业力论比较偏重于谈生命主体的升进和精神生活的升华,由此构成佛教人生观和道德自律的基础。

我们给业下一个简单的定义。业是有意识、有意志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带来相应的后果。也就是说,众生善的恶的、清净的污染的行为,根据因果律产生相应的果报,这就是业。从这个定义我们得出两对范畴:正报与依报,共业与别业。

正报与依报

从天堂到地狱的六道众生,都是因为造了一定的业而形成相应的生命主体,这就是正报。我们在座各位的果报还是很不错的,今生今世能成为人,而且能在四祖寺参加夏令营,果报相当殊胜。我曾经与某位教授理论过,我在印度、尼泊尔看他们的街道很肮脏,生活非常贫困,但人们的精神看来还相当充实,眼神像蓝天一样的纯净、祥和、平静。他说估计那里很多人都是从天堂掉下来的,前辈子在天堂。现在很多坏人坏事,贪官奸商的所作所为,都带有某种地狱道、饿鬼道、畜牲道的特点。个体的生命主体叫正报,某一群体的正报必定会形成相应的生存环境,这就是依报。依报是由正报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正报就会有什么样的依报。中国人在公共场所,用简体字写着:“请勿大声喧哗!”“方便之后请冲水!脏乱差的地方,这个地方生存的主体一定是非常糟糕的。一个非常清净的环境,这个主体一定是高度文明的。环境是由生命主体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命主体就会有相应的生存环境。

共业与别业

生命主体的行为是与果报结合起来的。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叫别业。共业,就是社会群体共同所造的业。我们不仅受个体别业的制约,还在更大范围内受到共业的制约。所以,佛教的社会责任感,就从共业与别业的辩证关系里推导出来。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地球,都是我们人类的共业所成,层层放大,层层递进。

从上述两对范畴,可以推导出两项基本原理,那就是“依正不二”和“自他同体”。这是从缘起论、从缘起性空的终极层面推导出来的。这种最根本的层面,就是《心经》所说的“色空不二”,也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这是从终极层面来讲,我们可以推出自他不二,依正不二。

学佛的关键是自净其意。终极层面讲不二,到了实践层面,强调的是自净其意。业有身、口、意三业,身业、口业是以“意”业为根本。意以思为体。这个思心所就是意志,也就是,色、受想行识五蕴里面的行。业是以意志作为根本的。也就是说,在环境和生命主体的依正关系上,佛教强调的是心的主观能动性。有什么样的意欲就会造成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形成相应的正报和依报。

佛教在生命个体与群体的自他关系上,大乘的菩萨行是以他为自。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成立,当时,梁漱溟他老人家讲话真是石破天惊。他开口就讲:“我从十几岁就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说佛教归根结底只有两句话。第一就是强调三世因果:“人的一生在今生以前有前生,在今生之后有来生。”第二就是强调菩萨以他为自的精神:“要弘扬佛法,就要有一种救世的精神,心里头没有自己,只有众生,只有这样才是一个佛教徒。”

就个体来讲,心的污染或者清净这两种趋向,决定了我们行为的善或恶,从而产生了相应的或苦或乐的后果。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来讲,个人的别业和众生的共业休戚相关。就众生和世界的关系来讲,主体的正报与环境的依报也是息息相关的。业力论解释了人生痛苦的根本原因,也为佛教的解脱论提供了意志自由的依据。正报与依报、共业与别业的辩证关系,则为佛教改造世界、改造社会提供了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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