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寺院与景点门票收费”之我见》一文中所述的问题,在1994年一篇四人座谈纪要中还有更深入的分析。

《法音》杂志社的安排,使我们这些来自佛教内外不同方面的中青年理论工作者,能够坐下来就佛教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这次我参加了在河北赵县柏林寺举行的第二届“生活禅夏令营”后,到北京先后拜访了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的许多法师、居士和学者,对如何加强京沪两地佛教界和学术界的合作交换了看法,特别在我们复旦大学从事佛学研究的学者与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之间的具体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昨晚在拜访妙华法师时,听到地方“豪强”毁庙逐僧,侵犯佛教界合法权益的不少事件,虽然中央有关部门、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各级***三令五申行文,但却很少见效。现在的事情很奇怪:一方面有些地方的***部门无视宗教政策,不断出现侵犯佛教界利益的令人痛心的事情;另一方面,在没有任何佛教场所的地方,却把盖庙造像变成***行为和企业行为,完全把寺庙当成谋利的手段。这两种事表面看来南辕北辙,实际上是殊途同归,表明对佛教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都是把佛教当成被欺压、被利用的对象。目前出现的这种急功近利行为,可说是利令智昏,利令者,受贪欲的驱动;智昏者,对宗教的地位、性质、作用不明确。所以赵朴老今年1月20日在海南“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上,针对当前在宗教理论和实践中所存在的混乱现象,呼吁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讨“什么是宗教,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属于何种上层建筑范畴及其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等一些理论‘禁区’”。作为有良知的宗教学理论工作者,应该对上述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

今天上午在研究所,何云副所长与我谈到佛教知识分子的概念。知识分子是社会良心的承担者,具有历史的使命感和忧患意识。按照宋代张载的说法,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对于侵犯佛教利益之事,佛教界不乏拍案而起、秉笔直书者,比如徐先生,在南京《宗教》等一些内部刊物,发表了一系列正面阐述宗教政策和有关宗教立法的文章。只是以往沟通不够,你讲你的,我讲我的,教内知识分子讲教内的话,教外知识分子讲教外的话。按照美国天普大学斯维德勒教授的说法,这不过是一种独白,自说自话。这几年,教内外的知识分子对佛教的发展有着一种共同的忧患,认为佛教的健康发展不仅是佛教内部的事,而且关系到中国文化的慧命,也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由此对以往佛教的发展产生反思,特别对“左”的思想路线对佛教的破坏、摧残,产生了切肤之痛。现在我们在座的五个人,就代表了教内外不同的方面。不妨从各自的立场和观察角度,在宗教学理论上作一番探讨。如果佛教知识分子这个概念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基调是忧国忧教,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爱国爱教。

内心独白和对话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在一个民主的时代,思想必然是多元的,企图用一种思想去统一所有思想的作法,本身就是一种专制主义。社会不可能靠一种思想模式去统一所有的事物,宗教也不可能用自己的一套理想去统一社会上所有人的思想,只能求同存异,这是我们讨论的一个基本前提。所以在这个基础上,一切强调对话。对话的前提是:每一种思想,每一种宗教,每一个社会利益集团,它都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主体特质与特征,有它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和意义。比如佛教,离开了佛教的特征,就失去了与其他思想、其他社会集团对话的资格。所以说对话的前提是保持各种思想、各种集团的差异,有了差异性才有统一性。按照哲学术语来讲是无限多样性的统一,按照佛法来讲就是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比如现在理论界、政界经常讨论的适应问题,适应本身就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换言之,适应的前提就是我承认你这个东西跟我是有差异的,它是双向互动和互补的关系,单向度的适应在哲学上是不存在的。这个问题不解决,所谓的协调与适应,就只能是一边倒的同化。那么这种适应只是一个政治概念,就不是一个思想概念和文化概念了。

我们毕竟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所碰到的各种问题,所遇到的各种困惑,追根溯源都不能离开这些理论。如果我们必须直面人生的话,就不得不面对这些理论。最近我写了《佛教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机遇与挑战──兼论当代中国宗教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界、***部门、佛教界对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看法,疏理出比较有影响的六种理论。这六种理论的发展,是一种缓慢渐进的梯次关系,说明我们的宗教理论毕竟在前进。在恢复落实宗教政策五年以后,即1984年,当时一位中央统战负责人还在《红旗》杂志撰文强调:“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这说明当时在宗教理论上占统治地位的还是“鸦片论”。对鸦片论作一种温和修正的是所谓“特区论”,把宗教作为思想领域的特区,允许它暂时存在,实际上把宗教看成如同美国给印第安人的保留地一样。虽然没有摆脱鸦片论的阴影,但毕竟是比鸦片论前进了一步,我们不能不重视这一微小的变化。从1984年以后,在宗教理论上有一个突破,当时上海宗教学会提出了“协调论”,就是说“宗教可以同社会主义相协调”,而且协调是相互的。比起前边两个理论,这绝对是个进步。我们都是过来人,都是这个时代的参与者,一起参与建构这个理论,一起来消除鸦片论的消极影响。如果没有这个理论上的转换,现在许多事情不可能做到,包括我们的今天的对话都不可能。近几年,特别是去年,***高层提出“适应论”。现在需要注意的是,适应论与协调论有何异同?这种适应究竟还保留不保留“协调是相互的”这个关键问题。就是说,是单向度的同化,还是双方互动的关系。

如果说特区论是鸦片论的一种稍带进步的变种,那么适应论作为协调论的变种,究竟是前进还是倒退呢?

还有一种理论是宗教界提出来的,就是考虑到鸦片论根深蒂固,统治了大部分干部的思想,佛教界的领袖人物提出佛教是一种文化的“文化论”。这在当时的局面下是积极的,强调佛教可以在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文化外延地带,为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这种理论更强调的是佛教有形的文化遗产,至于无形的哲学思想,佛教的修证内核,文化论是无法包涵的。相反,文化论的提法光强调外延而忽略了核心,把宗教的内核,即信仰建设,组织建设淡化了。第六个理论是“制衡论”,宗教与社会中的各种政治力量、经济力量以及各种思想体系之间,处于一种互相制约、监控、促进的关系,双方都有不可取代性。制衡论比文化论前进的地方,就是正面提出佛教在这个社会存在的价值。所谓制衡,就是佛教可以对政治操作、经济活动、社会事务等等,提出批判、修正、补充、促进其发展的作用;反之亦然。

现在我们回到佛教。假定用苹果作比方,果核就是信仰核心,这是佛教之所以能够薪火相传的根本。中层是果肉,这是佛教赖以在世间存在和发展的各种社会设施,佛教与政治的协调、与各种利益集团的关系,兴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与社会各阶层的人打交道,都在这个果肉部分进行。外层就是色彩斑烂的果皮,即文化的层面。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总和的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谈的佛教文化是狭义的,是指佛教的各种文化设施,即通常所谓的以音声作佛事等等。把佛教泛文化化毫无意义,外延太宽泛了,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对佛教文化必须有一个界定,不然,就会与世俗文化的概念混同。按照上述三个层圈的构造,我们在坐的五位,就分处在三个不同的层面。妙华和小卢在果核,因为你们是僧人和居士。徐先生作为佛教团体里的工作人员,起着沟通与***、社会团体等各部门的桥梁作用,无论从文化学、社会学,还是从佛法角度讲,你只能属于果肉部分。至于像何云和我,甘当果皮,处于外围。但是,作为佛教知识分子这个群体,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共同组成并维护一个健康而又鲜艳的苹果。现在苹果出现了烂疤,果肉也有点腐烂,连果核里也有虫子,三个层面都出现了毛病。我碰到一位出家人,他跟我讲要拉关系办公司,搞旅游开发。我说这样不妥吧,他说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为了佛教事业的发展,不得不去做一些不如法的事情。就是说,“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先开个方便法门。至于方便以后,能否达到究竟的目的,只有天知道。真是方便方便,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里面涉及到大乘佛教在中国两千年过程当中,是不是方便法门太滥了。苹果的质的规定性在于它生命所系的果核,这一部分怎么健全起来,得听听法师的意见。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