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以“重教育、防事故、保平安”为工作目标,多措并举,筑牢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火墙”,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了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会议,明确责任,将各项工作安排布置到位,并要求各团体和场所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检查安全状况。充分发挥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从乡(镇)、村组基层开始,对辖区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早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严防盗窃、蓄意破坏等案件的发生。三是理性表达爱国。针对近期中日因钓鱼岛事件引起中国人民的反对游行事件频发情况,县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对宗教领域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思想教育,讲清现状,为保证自身安全,明确宗教人士不得参与各类反对游行活动。四是及时整改到位。通过自查、抽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如个别场所存在白蚁虫害的情况,与县白蚁防治站联系,及时消灭,确保了场所房屋构筑体的安全,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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