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功德·共同体——佛教信仰的私人性与社会性∵

李向平

中国人很少以直接面对的方式,来讨论自己的信仰问题。

然而,中国人的信仰问题自1980年代中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前所没有的关注,并且日益显得重要。一个时代的变迁,中国人的精神信仰要有一个新的挂搭之地!人有没有灵魂?人的精神关怀问题如何处理?中国人的信仰问题常常会在社会发生巨大变迁时,自然不期然地凸现出来。如果把信仰问题放在宗教学或宗教社会学里面来考虑的话,信仰和我们的人格发展,跟我们的精神关怀,跟我们的社会建设,无不紧密相关。

1980年,以潘晓笔名而问世于《中国青年》的那篇文章,《人生的道路为什么越走越窄?》,其中提出了“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的问题,用现在的话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信仰危机”及其信仰重建的问题。

就佛教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而言,佛教如何参与社会建设、或者以什么样的信仰方式进入社会建设的过程,自然涉及到一个佛教信仰者的身份建构及其在社会认同、国家认同之间,寻找一个彼此能够整合的认同路径问题。

一.佛教信仰的伦理与规范特征

中国佛教在中国二千多年的演变和发展,早已成为中国文化、中国人的信仰的重要构成,在中国社会的变迁中显出日益重要的功能。观察中国当代佛教的信仰现象,我们可以发现自从198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佛教最初以“宗教文化”作为“人间佛教”信仰的实践方式,再度进入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之中,并且在与社会发展紧密适应的要求下,当代中国的人间佛教、佛教信仰,已经获得了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的接纳和认可,从而与中国社会其他社会组织、文化-信仰体系取得了相互的理解,建构了为一种信仰与社会建设的资源或机制。

就宗教社会学的方法而言,信仰是宗教的核心;但信仰与宗教却有一定的分别。信仰,指的是个人作为信仰主体而选择的终极关怀形式,或是作为人神、人与佛、人与人、人际之间的一种信任关系、信奉关系。宗教则是以信仰为纽带的群体信仰结构,具有社会组织形式,甚至是制度化的信仰实践。

就其功能发挥的社会方式而言,信仰是“伦理性的信仰模式”,宗教则是“规范性的信仰模式”。伦理取向的信仰模式,则是一种个人的、私人的价值要求,仅仅是个人选择的信仰方法,对于其他人不具有约束功能;规范取向的信仰模式,要求遵守一种以该信仰为核心的价值準则,其目的是为了整个社会所有人而选择、建构;规范性的信仰模式,希望建立一种制度化的信仰规则与价值系统。伦理性的信仰模式则强调信仰与自我的关系,致力于把自己修炼成为该信仰的主体。

按照佛教的真实教义,应当是具有伦理取向与规范原则的信仰体系。佛教信仰是讲缘起的。缘分,亦作缘份,是中国文化和佛教的一个抽象概念,象征着人与人之间一种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为此,“缘”,可有等多种理解,如血缘、人缘、姻缘、业缘、前世姻缘、天赐良缘、天缘巧合、喜结良缘、缔结姻缘等等。总之,在中国人的佛教信仰现象中,缘分让人们生活在一起、进行人际交往。

佛教讲求的“缘”,乃是佛教思想、信仰的重要范畴,亦名“缘起”、“缘生”,是“因缘生起”的简称。“缘”,意为关系或条件,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由众‘因缘’(条件)和合而生,亦因众‘因缘’的演变而变异或消失。”[1]∵所谓“缘起”,通俗的讲,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是由一定的关系和条件决定的,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反映在世界观里,佛教否认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反映在人生观上,佛教强调主体的自觉,并把一己的解脱和普度众生联系起来。“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中论》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佛教的信仰即是以此教义为基础而构成的人生信念、价值关怀。现代高僧印光大师曾说过一句话:“世人不知因果,常谓‘人死后则告了脱,无善恶果报’,此为最误天下后世之邪见。须知人死之后,神识不灭。如人人能知神识不灭,则乐于为善。若不知神识不灭,则任意纵欲、杀父杀母、种种罪恶,由此而生。此种极恶逆之作为,皆断灭邪见所致之结果。人人能作众奉行,则天下太平,人民安乐。”[2]因此,人人相信因果,则天下太平。此即“缘起性空”般若正见义,中道正信的佛法信仰。“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是人即能见佛法身”!信、愿、行,既是佛教净土法门的纲宗,同时也是佛教信仰的基本。

《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又如《大乘起信论》中所讲佛教之信仰:“此信乃入佛法之首故。信心如手,有手之人入海宝藏随意拾取。无手之人虽遇宝藏不得拾取。信心亦尔。若有信人入佛法宝随分修行得解脱乐。若无信人虽遇佛法空无所获。故要起信。”

佛教运用缘起法则,观察人类自身、探究生死根源,首先着眼于被释迦牟尼认为造成生死苦恼的最直接原因――“业”,而表现于“业”中的因果律,是缘起法则的重要内容。《观无量寿佛经》所云: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业报、因果,乃释迦学说中道德教化的理论基础。如果用惑、业、苦三者的恶性循环来总括众生的生存现实及四圣谛中苦、集二谛的内容,那么与人生诸苦直接关联的“业”,当然应成为集圣谛。如《大方广佛华严经》偈所说:“一切世间之所有,种种果报各不同,莫不皆由业力成。”而佛教信仰即是遵照释迦的教导,依此发心生愿,构成了人与佛陀的精神依止关系,构成了佛教信仰的基本内核,并因此而独立作用于人世间。

二.基于果报关系的功德信仰现象

中国佛教徒喜欢讲功德果报。而佛教信仰中的“功德”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几乎所有与佛教相关的事体,如信佛、念佛、做善事、供养三宝、拜佛诵经、布施供养等,都可视为“做功德”,由此构成一种特殊的功德信仰现象。

什么是佛教所讲的“功德”呢?依据佛教教义,“功”指善行,“德”乃善心;其意指功能福德,亦谓行善所获之果报。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为善行之德,故曰德。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大乘义章》九曰:“言功德,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故名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天台仁王经疏上》曰:“施物名功,归已曰德。”《胜鬘经宝窟上本》曰:“恶尽言功,善满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

净空法师在《谈功德》文中认为,功是指修行的功夫,德是指本性的德能;功是戒定,德是智慧,三世诸佛的教法即是戒定慧三无漏学。南朝梁武帝以国家财力盖有四百八十所寺庙,度数十万出家人,他曾经问达摩祖师是否有大功德?达摩祖师却回答说,并无功德。因为,就佛教的信仰来说,修功是断烦恼尘沙无明,德是本性中之智慧现前,能了生死、出三界、证菩提的是功德。功德内包括福德,福德内无功德,福中无慧,慧中有福;修福如不着相,即是功德,有为是福德,无为是功德。[3]由此可见功德作为佛教信仰的重要。

正是这种功德心愿,构成了佛教徒的基本信仰方式。因为传统中国人历来喜欢“报”的信念及其方式,这曾经是经典儒家《礼记》的核心概念,在佛教进入中国之后,它就与佛教的果报信仰结合为一体,渐次成为了中国人表达儒佛信仰的主要方法。久而久之,这种信仰方式就在佛教活动之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一种以此为核心层面的“功德灵验性佛教信仰模式”。

传统佛教的信仰方式,大多以“许愿-灵验-还愿”或者“有求必应”类的双向约定的契约形式,建构了一种以功德文化为中心的象征交换原则,在佛菩萨与信徒之间构成了一种“相对交换关系”(mutual∵reciprocity)。这种表达信仰和践行信仰的社会学特征,实际上就是一种“象征交换”。一方面,它代表了每个人在佛陀面前的平等(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只要心诚做功德,佛菩萨的保佑就会具有普遍性;但因为功德信仰之间的象征交换,也能说明功德信仰现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如果功德兑换的基础是个人的财力和身份,那么,钱多的人、有身份的人,就会拥有更高的功德兑换率,使之成为个人财力、身份、地位的象征展示。中国人固有的“穷算命,富烧香”信仰习惯,也就是这种功德信仰现象的真实反映。

例如,佛教信众们长期持守着一个秘密,就是到寺庙烧香的时候,必定是各买各的香,各许各的愿;彼此不会交流,所谓天机不可泄露者也。否则我去烧香,别人帮我买香,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一是显得我心愿不诚,二是别人代替我拜菩萨了,那属于我的功德就蕩然无存了。甚至于许愿、还愿的信仰仪式,也是个人的私密,最好不要与人谈及。久而久之,功德信仰方式中就会衍生出一种信仰私人化倾向,并且在信仰表达的过程中得到了反反复复的强调。你的功德好,似乎就是你的福报好;你的功德做得多,你就能得到比别人更多的保佑。因此,年复一年,人们才会有除夕撞钟、烧头香的分别心、人我执。有钱人要烧高香,少钱人就一般拜拜;有钱人想敲新年第一下钟,无钱人就听听钟声罢了……。佛教信仰者的一个通有的信仰惯习,是功德信仰者常怀揣一种很有意思的念想,无事不登三宝殿。往往是在特殊的时候,应了特殊的需要,做特殊的功德,以图获取特殊的回报。一个特殊的人,也是在特殊的时候,应了特殊的需要,做特殊的功德,当然就能获取特殊的回报了。人们经常称道的护法、施主,或大护法、小施主云云,似乎正体现了此中的分别。

这样,不同的人,钱多钱少的人,就具有了不同的福报。信仰无法分享,无法构成一个信仰分享的佛教共同体,无疑就会把现实中的贫富贵贱关系也放进了信仰之中。对此,甚至也会有人采用一知半解的佛教知识来解释说:各人的根器、缘分相异,福报当然就不一样了!

于是,功德信仰就成了佛教中一个不言自明的信仰惯习。一方面反映了一种基于信仰的公平原则,使佛教信仰成为凝聚与认同的宗教群体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它也同时代表了一种世俗社会的不平等关系,因而使功德信仰现象,成为社会关系的一个权力场域。然而,功德信仰之间的象征交换,实际上就包含了一种信仰不平等关系。于是,在信众中间就会形成“佛度有钱人”的信仰错觉。这种信仰错觉,当然是深刻反映了当今佛教信仰的私人化现象,是佛教信仰功德化、功德私人化的必然结果。

三.人佛关系的私人化现象

信仰最初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以后演化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关系,直到形成最纯粹的信仰,才摆脱了社会因素的约束,或者是依赖于社会关系。G·西美尔认为,“信仰最初只是人与人之关系的一种形式。”[4]所有的宗教形式都是由社会形式转化出来的,而一旦宗教形式凝聚成形,又会对其赖以形成的母体-社会形式产生规导作用。所以,宗教社会学里所谓信仰,就是对某个他者(超越体)的信任和忠靠性情感。而宗教作为一般社会关系的形式化,即使这种信赖和忠靠关系得到强化,从其它关系中独立出来,依其独特的旨趣重新规整社会关系。

因此,佛教信仰的真实内涵,实际上就是人佛关系的一种神圣建构,同时也能够在此人佛关系中反映了社会人际关系、身份地位的变异。关键的问题是,在佛教信仰的表达与实践过程中,如何处理和超越这种关系,方才是真实的殊胜的佛教信仰。

至于上述的这种私人化的功德信仰现象,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却是社会人际关系、社会贫富、身份贵贱关系。这种信仰的社会特质,本质上就是一种私人化的神人关系、圣凡关系。这种信仰方法,采用的是私人、甚至是隐私般的表达方式。佛菩萨对自己的保佑,或许与别人没有关系,就好像人们到寺庙里烧香拜佛那样,各自卖香,各自求佛,私下许愿,天机不可泄露;愿望一旦满足,各自还愿,个人心机,个人自了。所以,一般庶民百姓、学者、白领、富人、甚至是官员,无不对此津津乐道,投身其中。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就其一般社会特征而言,可说是现代社会公民的独立自由精神选择的结果。它表现了中国人对个人信仰及个人信任的倚重,对制度宗教及其制度信任的一定质疑。信仰是个人的事情,唯有私人的信仰才可靠。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信仰的私人化现象,反映了一种宗教危机。这种宗教危机与三十年来的信仰危机现象不一样。宗教危机的主要内涵,是人们有了信仰,却不一定要寻求与信仰有关的精神归属;人们有了宗教信仰,也不一定就信仰宗教,特别是对宗教制度所整合的信仰方式表示了自己的怀疑和出离。这也就是欧洲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曾经有过的“信仰但不归属”∵(belief∵but∵not∵belonging)的问题。从佛教信仰的角度来说,私人化的佛教功德信仰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以往制度型佛教或以“寺庙中心”为基础的僧团佛教的出离。它虽然是个体价值观的相对自由空间,同时也是私人信仰合法性空间的一个表征。但是,它与制度化、组织化的宗教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及其彼此出离的问题,则已经成为了当代中国佛教发展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了。

私人化宗教信仰现象的产生与宗教界受商业化的影响有关。近年来宗教界某些商业化、功利化等方面的影响,宗教权威被私人信仰方式悬置起来,人们仅仅是选择了自己的信仰,以区别于对宗教信任的选择,同时也不愿意接受宗教组织的制约。

就其实质而言,其关键还是制度信任的危机,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宗教组织或有组织的宗教信仰的信任。[5]这说明人们依旧局限在熟人社会的交往关系之中,仅只是信任那种能够见得着、能够把握、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交换的私人关系、人佛关系。这种仅只是信任人际关系的信仰方法,不得不影响到人佛关系的象征交往,不得不左右了人佛交往的社会学意义。于是,个人致富,个人奋斗,信神不信教,信佛不进庙,他们依赖自己的人际关系,不去信任熟人之外的任何关系。这就造成了宗教信仰层面的身份认同危机。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现象,就宗教的信仰关系而言,可说是一种宗教个人主义。它主要表现在人佛间的交往关系之中,是从佛的信仰那里获得的一种独立、自在、个我的信仰方法,同时也是宗教权威与个人信仰自由之间的矛盾结果。它的主要特征,是信仰超越了宗教,在于对宗教体制的出离,为自己个人信仰而不选择对宗教体制的信任与依赖。这是宗教信仰,但不信仰宗教;有信仰,却无宗教约束。为了个人的信仰自由,仅只是以自己方便的路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信仰,依据自己的身份、地位、要求,来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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