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很多盲人朋友关注的导盲犬能否上飞机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残疾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携带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长期以来,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宠物包括犬类是不允许乘坐公交车的。导盲犬作为犬类的一种,并没有享受例外的特权。这一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但也给盲人的出行带来不便。其实,导盲犬不同于其他的宠物犬,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工作犬,它们不仅可以带领盲人安全行走,而且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不会对别人进行攻击。

我国现有盲人约五百万,真正拥有导盲犬的盲人数量少得可怜。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没有将导盲犬的使用和规范纳入统一的法律法规,导盲犬在法律上还缺乏合法身份。同时,由于我国尚无导盲犬的认证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导盲犬的发展。在国外的许多国家,如日本和韩国,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导盲犬的相关知识被写进了课本。无论公交、地铁,还是商场、超市,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只要人能去的地方,导盲犬就能去。国外的导盲犬经过培训后,都会得到培训资格证书,这种证书受到法律上的认可。

因此,我们有必要学习国外的经验,在明确导盲犬的法律地位,赋予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资格的同时,加强培训和管理,以真正体现对残疾人的重视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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