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腊之信,未收到。今为汝妻书一法名,又寄书二包。光老矣,目力精神均不给。以後永勿来信,亦勿介绍人皈依,以无目力工夫应酬也。即向弘化社请书,亦不庸信内附与光之信。附亦决定不复。此二包书系送汝,亦勿寄钱来,以免彼此烦神。女人以相夫教子为天职,文钞嘉言录中屡说之。一函遍复亦略说之。肯依之而行,一生受用不尽。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