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华法师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所谓感情,是指男女之间、亲子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亦即爱情、亲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没有父母,也不可能没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应有个人的配偶。佛把众生称为「有情」,也就是说脱离以上三种情,就不是众生。而且,学佛是由众生来学的,是由凡夫开始的,任何人之间的接触交往,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讲离欲,则无法使一般人进入佛门;如果佛的教化没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难教化众生。

佛法所称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人称之为「爱」。爱除了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之外,也有「有我」和「无我」之别。佛菩萨的慈悲是无我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我的;亲子之爱是无条件的,男女之爱和朋友之爱则可能是有条件,也可能是无条件的。佛法是要从基础的爱来引导至无我的慈悲。

由于佛菩萨可以无我,众生不可能无我,因此要教导众生从有我的爱而渐渐进入无我的慈悲;也需要先从有条件的爱,而加以净化成无条件的爱。因此,佛教不能一开始就叫人离开感情生活。

至于佛教徒应如何处理感情问题呢?家庭是感情关系的基础。家庭的基础从伦理上说是亲子之情,它的构成始于男女的夫妇关系,继而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家庭以外的亲戚朋友。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的活动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国有句俗谚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说「夫唱妇随,白首偕老」。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为基点。如果没有情,就像机器没有润滑的油,随时都可能发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损伤。佛法目的不外为教化世间凡夫,诱导凡夫将矛盾化为和谐。因此,佛法有两个不变的法门──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来指导慈悲、运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从混乱变为条理,从矛盾成为和谐。情感如果离开理性的智慧,就会泛滥成灾,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经,叫《六方礼经》,其中提到释迦牟尼佛时代的印度,有一种宗教信仰,教人专门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罗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诚地礼拜六个方位,便问他拜的是什么。那位青年说不出所以然,只回答这是父亲的意思,父亲在世时拜方位,他去世之后儿子也应照着拜。佛陀告诉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顺父母为东方,恭敬师长为南方,夫妇互相体谅为西方,爱护亲友为北方,体恤仆从部属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为上方;同时并说明了父母对儿女、师长对弟子、部属佣人对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门对俗人,各别所应具有的态度和责任。像这些都属于感情的范围,是人间的伦理关系。能够善于处理感情问题而过正当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开始。

《维摩诘所说经》的〈佛道品〉中,记载普现色身菩萨与维摩诘的一段问话。

菩萨问维摩诘说:「你有父母妻子,也有亲戚等眷属,还有部属和朋友,这不是很累赘吗?」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答道:「我的母亲是智慧,父亲是度众生的方法,妻子是从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心和诚实;我有家,但它代表毕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种不同的修行法门,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就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这一品涵盖了在家人生活环境中的种种人事物,维摩诘不但不因有这些累赘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来运用大慈悲。他虽然过着与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脱自在的内心世界。

可见,佛教徒并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来指导感性;以感性来融合理性。能够以理性的智慧来指导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过得非常丰富、顺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谓佛法的指导和智慧的原则,是教我们如何处理感情问题,而不是要我们放弃、排斥或厌恶感情。如果用情不当,会带来困扰;用情没有节制,也会造成灾难。例如:父母对子女固然要爱护,但是溺爱,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间应该相爱,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复杂的感情生活,不仅会惹来家变的麻烦,也会给社会制造纠纷。另外,对亲戚朋友以及师生之间、主仆之间等等关系,也都要基于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则徒生困扰。佛法,并非反对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导我们如何过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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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应该如何举行丧葬仪式?

葬仪的进行,应该有诵经、念佛等佛事。但在中国现行的佛教葬仪中,出家人只管诵经,却不是葬仪的主体;因为葬仪中的家祭、公祭等仪式,均委由葬仪社派人司礼,佛事反倒成为一种点缀。

正确的佛教葬仪,除了司礼者之外,主体应该是出家的法师为亡者诵经。参与的大众,均应人手一册佛经跟着持诵。持诵的内容,最好是简短的经文及偈颂,例如「心经」、「往生咒」、「赞佛偈」、佛号、「回向偈」等,不用喝,只用诵;否则,大众无法随唱而无参与感。然后由法师简单地介绍亡者的生平及其为善、利人、学佛等的功德,并做简短的开示──一则度化亡者超生净土佛国;同时安慰、启发亡者的家属、亲友。

至于家祭和公祭,最好同日举行,因为既然已经全体参与葬礼了,就没有必要另外举行;否则,除了拉长葬仪的时间外,只是显示个人和团体的突出感而已。如果要同日举行家祭或亲友、团体的公祭,则应该在正式的葬仪之前举行。佛化的葬仪应该简单、隆重,前后的时间不须超过一小时,最多一个半小时。至于用中西乐队或仪仗等场面,都是虚荣的铺张,此举对于非佛教徒而言,也许有其慰灵的作用;对佛教徒来说,则反而会扰乱亡者一心求生佛国净土。

自古以来,佛教的丧葬并没有一定的制度。但在中国,有关死者未亡之前的弥留,及命终后的沐浴、更衣、设灵位、伴灵、纳棺、出葬、埋葬、做七,乃至百日等,大致都有它固定的仪式。

依据「净土法门」,在弥留时宜有善知识──不论是在家或出家的修行者──为亡者说法、诵经、念佛,称为助念,一直到命终十二小时之后,移动遗体,为之沐浴、更衣,并继续以助念代替伴灵。而且,每举行一项仪式,都用佛法开示亡者,令其一心皈命佛国净土。当然,最好能有出家僧众说法开示,否则亦应以同道、同修中的长辈乃至资深的平辈为之。

对于佛教徒,遗体的处理,只有坐龛、坐缸和火葬、土葬的不同。如果遗体坐龛,则采坐龛火化,只有封龛及举火的仪式;如果遗体坐缸,则有封缸土葬的仪式;如果遗体卧棺,则有封棺的仪式,封棺以后,有土葬及火葬两种,若系火葬,则将骨灰坛置于寺院或墓场的塔中,也有将骨灰坛埋于地下墓中的。

不论是火葬或土葬,凡有仪式,均以念佛、诵经、回向代替由家属轮番举哀及哭泣、音乐等的铺张。在过去的农村社会,如果家有老人,往往会预备棺木,称为寿材;预备葬服,称为寿衣,以求福寿绵长,大吉大利。在今天工商业的社会以及都市的环境,已经不许可有这样的风俗,而事实上也没有这样做的必要。

上面已经说过,佛教的葬仪宜力求简单、隆重。且特别不允许在丧葬期间,以杀生的荤腥招待亲友,更不可以酒肉荤腥来祭祀亡者。故在吾乡江苏参加丧礼的用餐称为吃豆腐,那是由于纯以素食招待前来吊祭的亲友,以豆腐类的食物为主之故。灵前则以香花、蔬果、素食供养。花篮、花园、挽幛,亦当适可而止;最好除了丧家和代表性的亲友致送数对花篮以及数幅挽联、挽额以表示悼念之外,不需要大事铺张。如果亲友致送奠仪,除了由于家属贫苦而留着丧葬费用及生活所需外,最好悉数移做供奉三宝、弘法利生及公益慈善等的用途,将此功德回向亡者,超生离苦,莲品高升。

至于父母亲过世,饮泣哀伤乃人之常情。世尊涅盘之时,除了已得解脱的大阿罗汉,弟子们无不涕泣。唯世习以哭泣表示亡者的哀荣,则属虚伪。佛教徒当以佛事代替哭泣。

那么什么时候为亡者做佛事?如何做佛事?请看下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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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佛事?

所谓佛事是学佛之事,弘扬佛法之事,主要对象是人。课诵、闻法、讲经、布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罗蜜,都是佛事。

但是在中国一般的民间生活中,并没有做佛事的观念。通常只是在亲友或眷属亡故之后,才想要为他们做一点补偿、救济性的佛事,称为超度、荐亡,而且是邀请专业的僧侣、尼师来为亡者诵经、礼忏。

做佛事的时候,亡者的家属大都是站在雇主的立场,并不直接参与,共同礼诵;甚至诵经礼忏的坛场在做佛事,他们通常也只在一旁交际应酬、谈话,乃至打麻将,而把佛事当成表示哀荣的点缀。这种情况,既对佛法不敬,也对亡者无礼,只可说是一种习俗的活动,不能称为佛事。

做佛事必须具备虔诚、恭敬、肃穆、庄严的条件,最好是亡者的家属、亲友亲自持诵、礼拜佛经、忏仪、圣号。必要时,礼请僧众做为导师,指导、带领佛事;坛场则不可吵杂、零乱、喧哗。

佛事不是仪式,不可把佛事做为葬仪的一个节目来看。家属亲友必须尽可能地全体参加,能够跟随持诵最好,否则亦当陪伴、聆听、礼拜。依亡者亲友的虔诚、恭敬,感应诸佛菩萨,以佛法的神力及佛法的道理,给予亡者救济及开导。因为做佛事就是召请亡者临坛听法,化解烦恼的业力,而得超生离苦。如果亲友、眷属对于佛事漠不关心,既不参与,也不礼敬,对亡者的功用,纵然是有,也极其轻微。

为亡者做佛事,最好是在过世之后,七七四十九天之内。通常,人在死后,若有重大的恶业,直接下堕三涂;若有众多的善业,便可立即生天;若修净业,即可往生净土。否则的话,就在四十九天之内,等待因缘成熟,随缘、随业转生。

在未转生之前,为他超度,便能转恶业的力量为善业的基础,心开意解、积习渐消,便可超生天界,乃至往生净土。如果已堕三涂,依亲友眷属做佛事的功德力量,也能减少亡者的痛苦,改善三涂的环境。如果已生天界,也能增进亡者在天上所享的福乐。如果已生净土,也能使他莲品高升。即使是在四十九天之后,当然还是可以做佛事,同样可使亡者得到超度与救济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如果死者已经转生或下堕,就没有办法挽回他投生的类别。

根据《地藏经》的记载,若要超度先亡眷属,应该恭敬、供养诸佛菩萨,读诵、受持诸种佛经。如果依照《盂兰盆经》的记载,应该布施、供养出家僧众。综合而言,以亡者亲属的立场,用亡者遗留的财物,尽力布施,供养三宝,救济贫穷,利益社会,乃至等施一切众生,使之离苦得乐,都是促成亡者超生离苦,往生佛国的助缘。

在七七之内,最好从过世的那一刻起,佛号不断,是为助念。如果他在世时专修西方净土的弥陀法门,当然为他专念阿弥陀佛,由数人或者一人一人地轮流助念。如果没有任何法门是亡者的专修,当然也以阿弥陀佛圣号为其助念。假如生前已有专修的法门,例如常诵某一部经或常持某一尊佛菩萨的圣号,最好是以他所修的法门为其持诵回向。

以我们中国的习惯,能够在四十九天每天做佛事,当然最好;否则死后的头七天或三天,乃至仅仅一天,或者每逢七期的那一天做佛事,都是好的。这要看亡者家属的人力和物力的条件,可有伸缩增减。万一人力、物力均不许可礼请僧尼做佛事,就算只有家属一人,也应该为其诵经;若不会诵经,至少也会为亡者念佛才对。至于焚烧竹扎纸糊的房屋、家具、交通工具等冥器,以及经咒、纸钱、银箔,乃至生前的衣物,都是民间信仰的习俗,与佛法的佛事无关。唯其有慰灵、祭典的作用,也不能一概否定。

以佛法的观点,厚葬是没有必要的,铺张的葬仪也是多余。与其以亡者的财物及亲人的力量,做虚有其表的所谓哀荣的排场,不如拿钱去供养三宝、弘扬佛法、布施贫穷、利益众生、功德回向,更合乎佛法。丧葬宜力求庄严、肃穆、简单、隆重;否则不是佛事,而是藉亡者的丧葬仪式来显示丧家的虚荣而已。当然也不宜用贵重的衣物及珍宝陪葬,此对亡者没有实际的利益,同时也浪费了有用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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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可接受寺院的馈赠吗?

依比丘戒及比丘尼戒而言,若以十方信施所供的常住物品,私自馈赠、取用,不论对象是谁、理由如何,均犯偷盗戒,而且是偷了十方僧物,至少也是现前僧物。所谓十方僧物,是属于十方所有、一切僧众所有的。所谓现前僧物,是属于现在共住一寺的僧众共同所有,比偷盗个人物品的罪过要大得多。所以出家人,不得私取公物自用,当然也不得私取公物施予居士。

出家人如果为了取得居士的欢心,希望得到居士更多的供养与护持,而以任何物品馈赠,不论是私有或常住公有,凡是馈赠予居士,都犯了「污他家」罪。所谓污他家,是以染污心,馈赠物品给在家人。

至于居士在两种情形下,可接受寺院的馈赠。第一、在贫病急难时,接受寺院的布施、救济。救济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物质和金钱的,一是精神和佛法的。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济,当然也可接受物质的救济,在接受救济而度过难关之后,再来供养三宝、救济他人。此在中国佛教史上,也曾经盛行过这样的慈济组织。

第二、在为寺院工作并且又必须维持家庭的生活者,当以工计酬;若发心义务为寺院工作,又不便自带食物或到寺院自炊,当然可由寺院供给膳宿。中国古大德还特别叮咛:对于在寺院工作的人,要给予较好的饮食,甚至支付较多的工资。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恐怕工人由于饮食不惯,而起嗔嫌。至于寺院有多余的物品,既无特定的对象布施,也无法去换取金钱之时,在家居士也当以欢喜心来接受布施,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费和抛弃。

因为中国寺院和印度寺院的生活方式回异:印度寺院没有厨房,不得自炊;中国寺院自古以来,都是储粮自炊,特别是遇到法会时,信众也在寺院中用餐。这种风俗固然与印度的佛教不合,但在大乘佛教的化区,不仅中国、韩国、日本也是如此。参与法会的在家信众,于寺院中饮食,乃是普遍的现象。此乃有其实际上的必要,最初可能是由居士们自己在寺院中合办饮食,后来就由寺院主办,而其经费,依旧是来自在家的信众。为了便利信众起见,这也是佛教大众化、普及化的形式之一;不过倘若寺院是仅仅供人吃饭,而无佛法可闻,也无佛事可做,变相成了大众化的素食餐厅,那就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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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士如何设佛坛?

这是常常被人问起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家学佛需要设置佛堂吗?如果需要,又应如何设置?

这要看各人的情况而定。如果住处很小,或者住于公家宿舍,与同事、同学等共住一室以及同住一栋房子,当然有所不便,那只有在定时课诵之际,暂以佛经代表佛像,置于相当的位置,不必设置香炉、烛台,也不必供水、供花、烧香,仅于课诵前后,问讯、礼拜,以表示虔诚、恭敬即可。倘若同住的室友和舍友,大家都信佛,当然可以设置共同的佛坛或佛堂;如果仅是自己一人虔诚学佛,则不可由于表现特殊,强设佛坛,而招惹大众的怨愤。

如果全家之中,仅自己一人学佛,也当比照住于公家宿舍的办法,否则会引起家庭的口角。不要由于学佛,而使家人对佛教产生恶感、嗔嫌。如果全家信佛、学佛,或者你是家长,或夫妇共同学佛,而家中尚有裕余的空间或裕余的房间,最好能够设置佛坛或佛堂。

如果设置佛坛,应该选择客厅的正位,也就是主人所坐位置的方向,佛像背后不可临窗,应当面对门窗,阳光充足,使人进门便可一目了然。佛坛是家庭的中心,要能产生安定力和安全感的作用。至于地理师所定的方位可以作为参考,但也不必拘泥、迷信。只要不把佛像面对厕所、炉灶或直接面对自己的卧床就好。在设立佛堂时,应选择一间静室,不是小孩、猫狗嬉戏出入之处;也不是会客、谈笑、宴饮之处,而只是用于礼诵、禅修,不作其他用途。

如果家中原供有关公、妈祖、土地、祖先等神像、神主牌时,不可由于信佛、学佛而把他们立即废除,应该逐步进行。先将佛菩萨圣像安于正位,其他神像祖牌置于两旁,不必另设香案、烛台。因为一切善神、祖先都会护持三宝且亲近三宝,供设佛菩萨圣像之后,他们也能成为三宝弟子,得到佛法的利益。等到下次迁移佛坛和佛堂之时,便可把原先的神像视为古物而予以保藏。

至于祖牌可以移置于寺院的往生堂,家中并不需供奉。如果仍要供奉,则可置于佛像之下首或另移他处,改以较佛坛为小的祖坛,单独供奉。例如寺院规模较大者,都会另设有往生堂,专供往生牌;寺院规模较小者,即以大殿佛坛的两侧供置长生牌和往生牌。如此,既能对祖先表示慎终追远的孝思,也能显出对佛菩萨的崇高信仰,而此崇高信仰有别于慎终追远的孝思。

家庭供奉佛菩萨圣像,不需太多、太杂、太乱。可以一佛代表万佛,以一菩萨代表一切佛菩萨。一般的家庭多半是供奉观音菩萨、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药师佛,任择其一即可。如果已经有了佛与菩萨的圣像,则置佛像在正中或后上方,菩萨像在两侧或在前下方,务必要使佛突出,以显其尊贵。圣像的大小尺寸,应该和佛坛、佛堂的空间位置比例相称,不可太大或太小。如果圣像很小,且是以七宝所成,则可以雕刻多重的佛龛来衬托出佛像的伟大。

请购了佛菩萨的圣像之后,一般人大多崇尚举行开光仪式。以佛教的观点而言,开光仪式并不一定是必须之举。因为佛菩萨像只是用来当作修行的工具,佛菩萨的感应遍在,而以圣像作为致敬的对象,若无圣像,便无可作为礼拜、供养和恭敬的对象。通过类此的修行后,便能得到修行的利益和佛菩萨的感应;但最重要的是在于信心、虔敬心、恭敬心的感发,不在于圣像本身。所以,圣像是否开光并不重要。

在释迦世尊住世的时候,因为佛去忉利天为母说法三个月,人间的弟子们思念佛院,所以,为其塑了像来供养,其中也没有见到有关开光的记载。至后世,乃以经、像、法物、塔、寺等,代表着佛的住世、化世。不过隆重的仪式能使更多人起敬生信,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了各种各样的供养仪式,而开光就是其中的仪式之一。因此,迄今,各寺院若新塑佛像,也都集合信众举行开光仪式。这犹如学校开学、公司行号开幕、建筑物落成时所举行的开幕剪彩等仪式一般,是为了慎重地向大众宣告,所以举行仪式。

至于个人在家庭供养佛菩萨的圣像时,并不需要昭告社会大众,所以也不一定需要举行开光仪式,只要以虔诚心、恭敬心将圣像安置供奉,然后以香、花、水果等供品供养,日日不辍,使其保持新鲜、整齐、清洁,就能显出圣像所在的神圣气氛,藉此以引发修行者的道心。

为了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所燃的香,以精细、清香为原则,家庭佛堂一次以一炷香为宜,不要大把地燃烧香烛,以免造成室内空气的混浊。香类以自然的檀香、沈香为佳品,不宜用化学香料或动物香料调制的线香、棒香。现代家庭的佛堂,可以电灯代替蜡烛,且应常常清理供桌、香炉、烛台,换新供品,至少该保持没有灰尘或枯萎腐烂的花果食物。每天最好应该有定时的早晚课诵,至少早晚也须烧香、供水。外出之前,到家之时,也当先在佛前礼拜,以表示感谢、恭敬、系念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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