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甚么?

好几百年以来,有些中国和日本的妇女一直使用某类海草制成调味品,烧菜时加进去,令食物味道浓郁。

1908年,东京大学教授池田菊苗博士研究发现:原来那些海草里含有的谷氨酸,是令食物味道浓郁的秘密。他把这种化学物质抽了出来,形成结晶体。

日本商人马上拿了这个发现去赚钱,翌年已经有味精在市面出售,那些化学物质是由小麦提炼出来的。

今天,全球约有二十个国家生产味精,每年产量达400,000吨。

味精的化学名称叫谷氨酸钠(Mono-sodium-L-Glatamate,简称MSG),是谷氨酸盐的一种。在天然食品之中,许多都含有谷氨酸盐,例如番茄、芝士、磨菇、黍米、青豆等。大多数食品含有1%-35%蛋白质,其中一般有10∵-∵35%是谷氨酸盐。人体也不断生产谷氨酸盐,这种物质是制造蛋白质不可少的成份,对于帮助体内新陈代谢作用非常重要。味精与人体自己制造的谷氨酸盐完全没有分别,消化之后进入体内正常的生物化学途径,制造能量。

目前市面出售的味精都是白色晶体粒状物,没有气味。最流行的牌子是“味之素”,但香港也有本地及其他东南亚国家的产品以其他牌子出售,成份大同小异。这些味精几乎全部都是从甘蔗的糖浆及木薯淀粉经过复杂的发酵过程提炼出来的。

“味精症候”是怎样的?

1968年,有个医生郭浩文(译音)在纽约一间中国餐馆进膳,感到身体麻痹,从颈后部开始,一直伸延到手臂和背部、臀部,同时他全身软弱,心跳加速,这些症状维持了两个钟头。

郭医生发现原来他有许多朋友也是吃过中国菜之后有类似的不适症状,于是写了一封信给美国一份医学学报提及此事。

他的信发表后,陆续有许多人投函撰文说有类似的经历;有人提出那些症状可能是由味精引起,中国餐馆里使用大量味精来调味。这些症候被称为“中国餐馆症”。多个医生和科学家做过试验,发现有些人吃了含味精的食物,会产生中国餐馆症。

从此,“中国餐馆症”令有些西方人谈虎色变。但由于味精的使用在东方社会(日本、南韩、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等)最普遍,西方膳食较少,因此一直未有成为严重的健康问题。说起来也奇怪,东方人似乎较少对味精产生不良反应。

有些人对味精敏感,例如有些患哮喘者吃味精后病情恶化。他们吃了中国菜后,先出各种“中国餐馆症”症候,再在十二到十四小时后哮喘发作,有些病人因为情况严重要送院救治,若得不到及时照料,可能死亡。这种情况被称为“中国餐馆哮喘症”。

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订下了一个建议的最高个人每日进食量,适用于出生12个星期以上的婴儿及成人(初生婴儿绝不应该服用任何食物附加剂):体重每公斤可服食120毫克谷氨酸,即相当于每公斤可服食135毫克味精(谷氨酸钠),伸算起来,一个重50公斤(110磅)的人,每日可以吃6克(约一茶匙)的味精。

一茶匙的味精当然是很大的份量,很少人会整茶匙味精吃进肚里。但一天“可以”吃6克,平均其实等于一小时只可以吃0.25克。平日我们在餐馆进食,一小时之内往往吃了两三克味精。澳洲医生曾经医治过一些哮喘病人,就是这样急性病发进院。

有些人吃了1.5克的味精(等于一碗即食面或半碟炒饭或两三碟点心),就可能引起“中国餐馆症”及“中国餐馆哮喘症”。

味精症候是怎么一回事?

发生

空肚吃较多出现

吃了2∵克以上才出现

女人出现较多

吃了味精后约15分钟开始,一两小时后消失

征状

面部充血:热辣辣或烧灼的感觉、舌根肿胀

紧张:心跳反常或加速、晕眩、头痛、偏头痛、颈部僵硬,肌肉收缩、作呕、失眠、肠胃不适

刺痛:颈痛、臂痛、胸痛

麻木:上肢酸软、情绪低落

敏感症:哮喘恶化、咳嗽

味精是否安全?

究竟味精对人体有没有害?味精用作调味品是否安全?这是市民最关心、最想知道答案以求心安的问题。

答案应该是:目前不知道。

“有害”和“安全”并不是简单的、黑白分明的事情。

“饭食得多都会死人”,即使是清水,大量灌进肚里也可以致命。糖、盐、油吃得太多,对健康也害处很大,事实上一般香港人都确是吃糖、盐、油过量,引起种种严重病症——例如高血压、心脏病。总之任何食物过量服用都有害、都不安全。

味精的问题特别复杂,因为它本来是很“天然”的物质。

味精制造商指出以下的事实,证明味精不可能对人体有害:

味精(谷氨酸钠)是食品的一种天然成份,几乎所有含蛋白质的食物(包括人乳牛乳)都含有味精。

人体内不断制造谷氨酸盐,成份与味精完全相同。

平日煮食时使用的味精,份量还比身体里已有的及从其他食物吸收的少。

可是,事不离实,确有不少人吃了含味精的食物长期出问题。除了心理作用之外,一个解释是有些人对忽然增加的味精产生敏感反应,凡是吃了一顿含大量味精的食物,就感到不适,出现所谓“味精症状”。目前科学研究仍然找不出确实的原因,说明那些症候(见上文介绍)何以造成。

另一方面,除了那些“味精症候”的短期不适外,科学至今仍未能证实味精对人体有长久的、严重的害处。要证明某种物质会必然引起某病症,跟想证明某种物质对人无害一样,都非常困难,需要花很多时间做很多研究。

至今未能指证味精有害,并不等于它无害。

我们最好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害处可能日后被发现

历来许多普遍使用的化学物质,长期被“公认与证明”无害,结果过了一段时期很多人受害,到时往往已经太迟。DDT和阿司匹灵就是好例子。今天未有确证证明味精有害,说不定明天会。

“鸡尾酒效果”

任何物质吃进肚里,本身可能无害,但与其他物质一起吃,往往产生危险。由于味精可能与千万种饮食同吃,甚至可能与药物(例如胃药、避孕丸、药材)产生副作用,这些危险性无从试验或估计。

损失营养

长期不用真材实料做□菜煲汤,改用味精,身体失去营养,影响发育,减低抗病能力。

一时大量进食

不错人体里早已有不少味精,一般食物本身已多多少少含有味精,对健康无损,但在短时间内(三几十分钟之间)忽然吃进大量(几克)的味精,却很可能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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